人性的枷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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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我说不上来,反正这一点尽人皆知。”
“您是个绅士吗?”
在这个问题上,菲利普从未有过半点儿怀疑,不过,他知道这种事儿是不该由本人来表白的。
“假如有那么个人在您面前大言不惭自称是绅士,那您完全有把握此人决非是个绅土!”菲利普顶撞了一句。
“那我算得上绅士吗?”
不会说假话的菲利普觉得很难回答这个问题,然而,他生来很讲礼貌。
“喔,您不一样,”他说,“您是美国人嘛。”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有英国人才算得上是绅士罗,”维克斯神情严肃地说。
菲利普没有反驳。
“是不是请您再稍微讲得具体些?”维克斯问。
菲利普红了脸,不过他一冒火,也就顾不得会不会当众出洋相了。
“我可以给你讲得非常具体。”他想起他大伯曾讲过:要花上三代人的心血才能造就一个绅士。常言道,猪耳朵成不了绸线袋,就是这么个意思。“首先,他必须是绅士的儿子,在公学里念过书,而且还上过牛津或者剑桥。”
“这么说,念过爱丁堡大学还不行罗?”维克斯问。
“他得像绅士那样讲英语,他的穿戴恰到好处,无可挑剔。要是他本人是绅士,那他任何时候都能判断别人是不是绅士。”
菲利普越往下说,越觉得自己的论点站不住脚。不过这本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绅士”,就是他说的那么个意思,他所认识的人里面也全都是这么说的。
“我明白了,我显然算不上个绅士,”维克斯说。“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说自己是非国教派教徒,你竟会那么感到意外。”
“我不太清楚唯一神教派教徒究竟是怎么回事,”菲利普说。
维克斯又怪里怪气地把头一歪,你简直以为他当真要像麻雀那样吱吱啁啾呢。
“对于唯一神教派的教徒来说,凡是世人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
“不明白您干吗要取笑我,”菲利普说。“我是真心想要知道呐。”
“我亲爱的朋友,我可没在取笑您。我是经过多年的惨淡经营,经过多年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的钻研,才下了个那样的定义。”
当菲利普和海沃德起身告辞时,维克斯递给菲利普一本薄薄的平装书。
“我想您现在看法文书没问题了吧。不知这本书会不会使你感兴趣。”
菲利普向他道了谢,接过书,一看书名,原来是勒南①写的《耶稣传》。
①勒南(1823…1892):法国历史学家、散文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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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沃德也好,维克斯也好,全没想到他们借以消磨无聊黄昏的那些饭后清谈,竟会在菲利普灵活的头脑里引起好大一番折腾。菲利普以前从没想到宗教竟是件可以随意探讨的事儿。对他来说,宗教就是英国国教,不相信该教的教义乃是任性妄为的表现,不是今生就是来世,迟早要受到惩罚。关于不信国教者要受惩罚这一点,他脑子里也有一些怀疑。说不定有这么一位慈悲为怀的判官,专把地狱之火用来对付那些相信伊斯兰教、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异教徒,而对非国教派的基督徒和罗马天主教徒则可能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不过这可得付出代价——他们在被迫承认错误的时候得蒙受什么样的屈辱!)说不定上帝本人也可能动恻隐之心,宽宥那些没有机会了解真相的人——这也言之成理,因为尽管布道团四下活动,其活动范围毕竟有限…一不过,倘若他们明明有这样的机会却偏偏置若罔闻(罗马天主教徒和非国教派教徒显然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就逃脱不了应得的惩罚。不用说,信奉异端邪说者,处境危如累卵。由许并没有人拿这些话来开导过菲利普,但是,他无疑得到了这样的印象:唯有英国国教派的教友,才真正可望获得永恒的幸福。
有一点菲利普倒是听人明确提起过的,这就是:不从国教者,尽是此邪恶、凶险之徒。可这位维克斯,尽管对他菲利普所信仰的一切事物几乎全表示怀疑,却过着基督徒纯洁无暇的生活。菲利普并没有从生活中得到多少温暖友爱,而现在倒是被这个美国人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有一次,他因患感冒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维克斯像慈母一般在旁悉心照料。在维克斯身上,没有半点邪恶和凶险的影子,唯见一片赤诚和仁爱。显然,一个人完全有可能做到既有德行,而又不信从国教。
另外,菲利普从他人的言谈中也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其他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知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为了学习德语,菲利普本来已习惯于主日上午去路德会教堂做礼拜,自从海沃德来到这儿以后,又开始跟他一起去做弥撒。他注意到新教堂①内门庭冷落,做礼拜的教友都显得没精打采;而另一方,耶稣会②教堂内却是人头攒动,座无虚席,善男信女祷告时似乎虔诚到了极点。他们看上去也不像是一伙伪君子。见到如此鲜明的对比,菲利普不由暗暗吃惊,不用说,他知道路德会的教义较接近于英国国教,所以比罗马天主教会更贴近真理。大部分信徒(做礼拜的基本上都是男信徒)是德国南部人士,菲利普不禁暗自嘀咕,要是自己出生在德国南部,也肯定会成为天主教徒的。诚然,他生于英国,但也完全有可能出生在某个天主教国家;就是在英国,他诞生在一个幸好是遵奉法定国教的家庭,但也完全可能诞生在某个美以美教友、浸礼会教友或卫理会教友的家庭。好险啊,差点儿投错了娘胎!想到这儿,菲利普还真舒了一口气。菲利普扣那位身材矮小的中国人相处得很融洽,每天要和他同桌共餐两次。此人姓宋,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文雅。要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就非得下地狱受煎熬,岂不奇哉怪也?反之,要是一个人不问有何信仰,灵魂都能获得拯救,那么信奉英国国教似乎也谈不上有什么得天独厚之处了。
①即指前面提到的路德会教堂。路德会是一个起源于德国的基督教派,以马丁·路德为名。
②耶稣会为大主教的一个教派,1533年由两班牙人伊格那修·罗耀拉所创。主张顺从、刻苦、坚贞;而新教徒指摘其虚伪、阴险,故有下文“不像是一伙伪君子”之说。
菲利普一生中,从未像现在这样迷惘惶惑,他去试探维克斯对这事的看法。他得慎之又慎,因为他对别人的嘲弄颇为敏感,而那个美国人谈论英国国教时的尖酸口吻,弄得菲利普狼狈不堪。维克斯反而使他越发迷惑不解。他迫使菲利普承认:他在耶稣会教堂看到的那些德国南部人士,他们笃信罗马天主教,就像他笃信英国国教一样至诚。维克斯进而又使他承认,伊斯兰教徒和佛教徒也同样对各自的宗教教义坚信不疑。由此看来,自认为正确并不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维克斯无意破坏这孩子的信仰,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对宗教深感兴趣,觉得宗教是个引人入胜的话题罢了。他说过,凡是他人信仰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加以怀疑,这话倒也精确无误地表达了他自己的观点。有一回,菲利普问了他一个问题,那是菲利普以前听到他大伯提出来的,当时报纸正在热烈讨论某部温和的唯理主义作品,而他大伯也在家里同人谈起了这部作品。
“请问,为什么偏偏是你对,而像圣安塞姆和圣奥古斯丁①那样一些人物倒错了呢?”
①圣安塞姆(1033…1109):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奥古斯丁(354…430):北非希波主教,早期基督教著作家。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聪明绝顶,博学多才的圣人。而对于我呢,你很有怀疑,觉得我既不聪明,又无学问,是吗?”
“嗯,”菲利普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是好,自己刚才那样提出问题,未免有点儿唐突失礼。
“圣奥古斯丁认为地球是平的,而且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
“我不懂这话说明什么问题。”
“嘿,这证明一代人有着一代人的信仰。您的那些圣人生活在信仰的年代里,在他们那种时代,那些在我们看来绝对无法置信的事物,他们却几乎不能不奉为玉律金科。”
“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我们现在掌握了真理呢?”
“我并没这么说。”
菲利普沉思片刻之后说: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今天置信不疑的事物,就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呢?”
“我也不明白。”
“那您怎么还可能有信仰呢?”
“我说不上来。”
菲利普又问维克斯对海沃德所信奉的宗教有何看法。
“人们总是按照自身的形象来塑造神抵的,”维克斯说,“他信奉生动别致的事物。”
菲利普沉思了半晌,又说:
“我不明白一个人干吗非得信奉上帝。”
话刚一出口,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信奉上帝了。他好似一头栽进了冷水里,气也透不过来。他瞪着惊恐的双眼望着维克斯,突然害怕起来,赶紧离开了维克斯。他希望独自冷静一下。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触目惊心的际遇。菲利普想把这件事通盘思考一下;这件事使他激动不已,因为它关系到他的整个一生(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决定,势必深刻影响到他今后一辈子的生活历程),只要偶一失足,就可能沉沦万世,永劫不复。然而,他越是前思后想,主意就越坚定;尽管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如饥似渴地研读了几本帮助了解怀疑主义的书籍,结果无非是进一步坚定了他本能感受到的东西。事实是,他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这并非出于这层或那层理由,而在于他天生没有笃信宗教的气质。信仰是外界强加给他的。这完全是环境和榜样在起作用。新的环境和新的榜样,给了他认识自我的机会。抛弃童年时代形成的信仰,毫不费事,就像脱掉一件他不再需要的斗篷一样。抛弃信仰以后,一上来,生活似乎显得陌生而孤独,尽管他一直没意识到,信仰毕竟是他生活中的可靠支柱。他感到自己像个一向依赖拐杖走路的人,现在突然被迫要独立跨步了。说真的,白天似乎更加寒冷,夜晚似乎越发凄凉。但是内心的激动在支撑着他,这一来,生活似乎成了一场更加惊心动魄的冒险;不久以后,那根被他扔在一边的拐棍,那件从他肩头滑落的斗篷,就像难以忍受的重担,永远从他身上卸去了。多年来一直强加在他身上的那一套宗教仪式,已成了他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时想到那些过去要他死记硬背的祈祷文和使徒书,想到大教堂里所举行的那些冗长的礼拜仪式——从开始到结束就那么坐着,四肢发痒,巴不得能松动一下。他回忆起当年夜间如何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向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礼拜堂,那幢暗淡的建筑物里多么阴冷,他坐着坐着,双脚冻得像冰一般,手指又僵又重,无法动弹,而周围还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润发油的腻味,真是无聊透了。明白到自己已永远摆脱了所有这一切时,他的心房止不住跳荡起来。
他对自己感到吃惊,竟如此轻而易举地抛弃了上帝。他进入了心明神清的不惑之境,将此归因于自己的小聪明,殊不知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乃是由于内在性格的微妙作用。他飘飘然有点忘乎所以。菲利普少年气盛,缺乏涵养,看不惯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处世态度。他对维克斯和海沃德颇有几分鄙夷之意,因为他们满足于那种被称之为上帝的模糊感情,逡巡不前,不原跨出在菲利普看来似乎是非跨不可的那一步。一天,他为了登高远望,饱餐秀色,独自来到某座山岗。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野外景色总能使他心旷神怡,充满腾云飞天似的狂喜之情。眼下已入秋季,还经常是万里无云的大好天气,天幕上似乎闪烁着更加璀璨的光芒:大自然好似有意识要把更饱满的激情,倾注在所剩无几的晴朗日子里。菲利普俯视着眼前那一大片在阳光下微微颤抖的广阔平原,远处隐隐可见曼海姆的楼房屋顶,而那朦胧迷离的沃尔姆斯显得分外邈远。更为光耀夺目的,则是那横贯平原的莱茵河。宽阔的河面,华波涌涌,浮光闪金。菲利普伫立在山头,心儿不住欢快地跳动,他想象着魔鬼是如何同耶稣一块儿站在高山之巅,指给他看人世间的天堂。菲利普陶醉在眼前的绮丽风光之中,对他来说,似乎整个世界都展示在他面前,他急不可待地要飞步下山,去尽情领略尘世的欢乐。他摆脱了对沉沦堕落的恐惧,摆脱了世俗偏见的羁绊。他尽可以走自己的路,不必再害怕地狱之火的无情折磨。他猛地意识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