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兽世之搜食记-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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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猎取到的猎物了;这可是地位的象征!(其实也够幼稚够无聊吧……)
因为祭祀和京还没有回来;虽然有京的阿爹刘勿的陪同,但贺还是去河边找人了,顺便还要去请绿熙的父母过来。当然今晚自己大哥鹏甲就没份了,而且他也跟坤说了;自家不能老是留下坤猎到的整只猎物,那是对他这个身为家长的雄性的蔑视。尽管那臭小子答应得很不情愿;不过贺的目的还是达到了。哼哼,让你经常送点儿笑笑爱吃的果子和肉块就不错了,哪能整只整只的收!那自己还有神马面子!那自家幼崽岂不是很快就会被“骗”走了!
晚饭的人数又是多得让丁笑头疼。他可绝对不是不喜欢家里来客人热闹,相反这种热闹和真心诚意的亲朋近邻交往是他上辈子一直得不到的,所以他很珍惜也很感动。只是要知道算上自家阿爹和坤,还有三个成年雄性啊!那是神马胃口,神马胃口知道不?也搭着这头成年雄鹿的体格够大,否则可怎么得了!
而且最让丁笑头疼的其实是他那些果冻。早知道就不该忽略掉晚上肯定是要请客的这件事,自己应该多做几罐子才对啊!就算大青瓜在这个季节森林里已经没有了。但是家里还存了五个之多,哪怕再多做一个,也比这样好嘛。明显就不够这群吃货品尝的啊!
好在丁笑担心的果冻被“抢”事件没有真正的发生。当然这还得归功于祭祀的一句话。“嗯。这个东西清凉爽口,对雌性和半兽人的身体都有好处。往后可以多吃一些。”瞧,这样一来,这些历来都最新心疼伴侣和幼崽的雄性们立刻都表示出了谦让和大度。虽然也都明显露着很馋的表情,但真的就没再伸手。当然了,贺是无所谓,反正是自家幼崽弄的,等人走了自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坤更是不在乎,自家伴侣的手艺嘛,往后自己还要独享一辈子呢!
所以说身为人家阿爹和未来伴侣的人,心态都是不可理喻的。他们忽略了,丁笑是绝对不可能把这种“技术”私藏的啊!也就是说无论是京还是绿熙还有祭祀,用不了几天也就都学会如何制作这种果冻了吧。你们到底是在平衡些什么……
坤把那袋子杂七杂八的采集品送进笑笑的房间,然后出来就开始帮忙腌制一会儿要烤的鹿肉。
在丁笑看到被扒了皮的鹿之后,脑海里立刻就出现了食物信息。鹿肉:味甘、性温、无毒。补五脏,益脾胃,调血脉、暖肾益精。于是丁笑扭头再看了一眼边上带着皮的弯角羊,脑海里则什么玩意儿都没有。看来,这天眼真是有够严格。动物只有扒了皮露出可以食用的部分才能被看到内容。真是囧得不行。不过这样一来他倒是有一了兴趣,突然很期待一会儿鹿被肢解了之后,看到各个部位的时候,会不会更加详细的内容介绍啊?
结果还真就如丁笑所料。分好的鹿肉之后,他立刻就在“知道”了这些部位有没有其他作用。比如鹿鞭……不用多说,壮阳的佳品。鹿血是养颜强身的好东西,只可惜没有酒,那么干喝自己是受不了的,那些雄性当然是没问题。还有鹿骨,能强筋骨。最让丁笑意外的就是鹿身上的那些肥肉,原来还有散疱疮的功用。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那几个青春痘到这里就消失不见了,再看了看一边的琼和绿熙,还有绿熙他阿妈薇,看来这鹿的脂肪在这方面的功效没办法体现的。不过他还是决定炼一些出来备用,也许冬天天冷的时候拿来当手油也不错。
鹿的腰子和鹿鞭再一次被贺拿走了。面对阿爹这种“自私”的行为,丁笑是十分鄙视的。明明那个鹿腰子是性平的不会让自己上火啊!吃一点儿怕什么,天眼显示那玩意儿可以安五脏啊!自己现在好歹也算个“伪”病患好不好。什么吃了会流鼻血啊,你以为是你们老虎的那个啥呢!哼!
除了烤鹿肉之外,晚上丁笑还亲自知道了阿爸制作了其他几种鹿肉菜肴。
其中最简单的是葱爆鹿肉。虽然调料差了一些,但效果还是不错的。就是这只鹿成年已久,跟葱一起爆炒过之后略微有点儿发硬,但这恐怕只是对自己这个外来者的牙口而言。他觉得至少京就没有一点儿嫌硬的意思。好吧,他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为这里人烤肉时偶尔会烤焦,而烤焦之后里面的肉又怎么可能不硬呢!习惯才是最重要的吧。
酸辣鹿肉块是丁笑的“创意”。把鹿腿肉切成一厘米左右的小“丁”(在这里只能叫丁),然后在锅里用油煸炒到八成熟左右。再把提前用醋、糖、黑牙果、盐和辣豆泥调制成的一大碗碗汁倒进锅里。再翻炒均匀直倒碗汁收得差不多了,出锅之后才撒上一点儿香香草的碎末就算得了。
红烧鹿肉绝对是鹿肉最好吃的吃法之一。不过鉴于吃货太多,而且主食基本就是烤鹿肉了,所以丁笑为了自己的肠胃着想,在红烧鹿肉里放入了一个果冻根还有五个大白豆。总体说来,鹿肉还是要多一点儿的。谁让雄性的胃口大呢。炒糖色对琼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的,所以这一次是丁笑亲自上阵。在一大勺糖融化变色,细碎的气泡消失,焦糖味儿传出来的那一瞬间将泡出血水的鹿肉和两种根茎块一股脑都放了进去。
这么一大罐子的东西翻起来是绝对吃力的。主要是这种罐子的外形不好,丁笑觉得自己必须要去找村子里的陶匠做自己适用的锅了。嗯,趁着冬天还没有到,再让阿爹和坤给自己做几个蒸屉,这样就能吃蒸包子和蒸饺子,还有蒸鱼啊,虾啊,螃蟹啊之类的。真是想想就要流哈喇子了。
糖色在丁笑的努力下终于均匀地挂在了鹿肉和白豆及果冻根上,就这么看起来闻起来,一边观摩学习的绿熙就已经咽了好几口唾沫了。“笑笑你真是太厉害了,糖居然烧黑了之后能有这么香!”
丁笑笑道:“这个炒糖还真是不怎么容易,不过你这么聪明,日后多试几次就行了。”不过对于把糖炒“黑”这件事他也不愿意的。可奈何这里的糖在加热之后颜色就回越来越黑,果然还是跟上辈子的糖有些差距啊,尽管提炼的东西是一样的。
放入烀鹿头的汤,再把葱条、拍扁了的姜块、八角、桂皮、香香草段都放到罐子里,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盖上盖子,等待汤汁差不多快收到一半的时候再放入菜盐调味了。
红烧鹿肉果然大受成年兽人们的欢迎。虽然雄性还是更爱吃肉,但是雌性和半兽人们则对果冻根更有兴趣。白豆倒也没有收到冷落,可能是自从第一次吃到丁笑做的白豆夹之后就对这种食物有了“感情”,坤哥绝对是今晚吃白豆最多的人。丁笑觉得坤这样真识货,要知道肉在煮制的过程中肉汁一定会外溶,而果冻根和白豆都是吸收效果最好的食材,那么它们的味道绝对不会比肉本身差,反而会更加爽口好吃一些。
如果坤知道这些的话,估计让他连续吃一个月的白豆他都不会有所不满的!真的,你们不信拉倒。
一顿饭从预备食材制作再到吃完,直到了日后完全落下西山。众人各回各家,坤和峰也各自把猎物带了回去。不过坤还是特意留了一条羊腿给丁笑,笑笑开开心心地接受了。原因很简单,他想到明天的羊肉炒饼!唉,真是好像吃孜然羊肉啊!可是自己根本不知道孜然的植株是个什么模样。是不是跟小茴香差不多啊?如果是的话,倒是可以去祭祀哪里问问。过几天再说吧,自己也不能老是折腾,消停消停才是硬道理。
洗漱了一番之后,丁笑跟阿爸和阿爹道了晚安就回了自己的房间。点燃蜡烛之后,他迫不及待地把坤带回来的那个大袋子拿了过来,并把东西一股脑都倒在了地上。板凳在这里是不存在的,兽人们一半都是坐在兽皮上,丁笑也已经习惯了。
总观了一下这些杂七杂八的植物,丁笑觉得坤应该是就是走过路过没有错过的采集来的,而且绝大多数“草”和“花”都是连根拔的,还真有几种根比较粗大,或者是下面结了“果实”的。另外他还在这堆东西里发现了几样熟悉的东西。老得不行的苦菜,只有藤和叶子的地瓜秧子,还有两根小胡萝卜和一颗个头跟大蒜差不多大小的洋葱。苦菜是不用多说的,那东西只有春夏两季采集嫩的才可以吃。而有地瓜秧子,不用问那底下绝对有地瓜啊!虽然白豆也很好吃,但地瓜毕竟是自己熟悉的东西,关键如果跟地球上的地瓜一样,那甜度绝对是白豆的好几倍,冬天也便于储存,更能大面积种植。尤其地瓜还能做成地瓜干,那可是锻炼牙口的好零食。至于小胡萝卜,他脑内的信息告诉他这个巴掌大的胡萝卜已经成年了,也就是说,大概这里的胡萝卜就是这样大的品种。拿起来用水冲了一下咬了一口。嗯,味道一样,看来要想够吃,得多挖很多才行,谁让个头太小呢。
还有那个洋葱,味道非常辣,但回甘也更明显。香气十足之余洋葱那种特有的“臭”味儿也很突出,生吃的话还是算了,不过采集还是一定要的,仅仅是当调味品的话,洋葱的增香效果也是很明显的。
至于其他的东西,琳琳种种还真有不少能吃的,有用的。不过大多数都是没有名字的,还有三分之一是什么属性都没有,只是无毒的。当然就写着无毒和有各种功效的也不一定就能吃。比如有一种像手指一样长条状的野果。脑海里虽然没有给出它的名字,但是却显示他:味甘、性热、无毒。排邪气、益肠道。起初丁笑闻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其他味道,既然没毒,他就洗了一下咬了一口。结果差点儿没把他给弄吐了。这东西的味道简直难以形容。味甘?没错,这玩意儿是甜的,但是甜种还带了一种难以形容的臭味儿,果皮被咬开之后,那果子的味道立刻冲了出来,就跟放了一个月的臭袜子再发了霉差不了多少。“吓”得他赶紧他跑到院里,把它扔过了后墙外,到井边漱了好几次口。回屋里前前后后地闻了闻,发现没味道残留这才放了心。
我去!就这东西还排邪气?它本身这味道就够邪的了吧?坑爹着这是。这天眼也靠不住啊!光有味觉提示没有嗅觉和口感提示神马的,感觉很微妙也很让人担心啊有木有!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笑笑误会了。摆明了是天眼,有药性就不错了。怎么可能会有嗅觉和口感的显示呢!!!你想太多了!!!
坤哥的运气是很不错的。不过在原始森林里,一定要说找到人参灵芝神马的,估计只要知道啥模样,都可以找得到吧。【望天】
感谢大家的支持!!!明天上午十点多见~~~~~
☆、修养期间也忙碌
修养期间也忙碌
自从丁笑认定了自己开了“天眼”;他这日子就过得更加滋润了起来。本来在这里生活也是吃为首要;他觉得自己这本事长得太帅了,最起码饿不到。不过对于那些“知识”里提到的各种功效他倒是没太在意;心里想的只是要注意什么跟什么放到一起会起冲就尽量少放一块儿弄。他是一点儿都没想做什么医生开什么药方子。之前他跟坤说的话可是实打实的心里话,太复杂的事不是他喜欢的;太多的热闹他也只想享受自己认可的。本来这命就应该是多得的了;还是好好享受以喜爱为好啊。
其实除了开天眼让丁笑心里有底之外,能身体健康当然是另一大开心事。经过了五六天的修养,他觉得自己的力气变大了许多,就比如装了半下子汤的大陶罐;以前他只能搬起一点儿,但现在却能把它抬到院中棚子下的餐桌上了。虽然满罐的还不行;有进步还是好的嘛。这足以说明自己的身体在逐渐趋向于这里的兽人。他甚至在睡不着的时候幻想过,如果自己真的可以跟这里的人变得一样,能活得差不多久就好了。他倒没什么长生不老的想法,只是不想让阿爸和阿爹他们伤心。现在自己不光有亲人,还有好几朋友呢。
尤其是坤,这个大家伙真是善解人意,听说自己要制作小饰品想去大集上卖,居然猎了一只焰蜂给自己。
那是一种身体只有拇指那么大的火红色像蜜蜂一样的昆虫,这种蜂不食花蜜,最喜欢吃的是动物的血和骨髓。别看它们的牙齿只是一般锋利,但它们却又一根又细又长还带螺旋纹路的蜂针。这些焰蜂就是用这种蜂针刺入动物的骨头,然后再吸食骨髓的。第一次听坤跟自己解说这种东西的时候,弄得丁笑一身鸡皮疙瘩。不过再见证了这种蜂的蜂针可以在石头上轻易钻出细孔之后,他就彻底被这玩意儿征服了。
有了能钻孔的东西,那自己就可以用石头做其他首饰了啊!虽然自己不喜欢,可架不住能换钱啊。要知道服装设计他也是设计,自己就不信做不出可以卖钱的东西。这就不违大集时不能交易主食的规定了吧!其实现在就算是他自己,也舍不得去拿那些吃的换东西。蘑菇虽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