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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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方圆来搞欺骗;君子对礼了解得明白清楚,就不可能再用诡诈来欺骗他。所以墨线这种东西,是直的极点;秤这种东西,是平的极点,圆规角尺这种东西,是方与圆的极点;礼这种东西,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极点。既然这样,那么不遵循礼,不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没有原则的人;遵循礼,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有原则
的贤士。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够思考探索,叫做善于谋虑;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不变,叫做能够坚定。善于谋虑,能够坚定,再加上爱好礼,就是圣人了。所以天,是高的极点;地,是低的极点;没有尽头,是广阔的极点;圣人,是道德的极点。所以学习的人,本来就该学做个圣人,不是只学做个没有原则的人。
[原文]
19.9 礼者,以财物为用(1),以贵贱为文(2),以多少为异(3),以隆杀为要(4)。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5),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6),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骛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7)。人有是(8),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9),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诗》曰(10):“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
[注释]
(1)用:用具,工具。礼注重贡献馈送礼物,所以说“以财物为用”。(2)文:见 1.8 注(8)。(3)多少:指享受的物质待遇的多少,如 19.10 提到的棺椁、衣衾的多少便是其内容之一。(4)隆:隆重,丰厚。杀(sh4i 晒):减少,简省。(5)并:并列。杂:交错,相互配合。(6)致:极,尽,尽量做到。(7)坛宇、宫廷:见 8.25 注(1)、(6)。(8)有:通“域”,用作动词,限定在……范围中。是:此,指“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的规矩。(9)挟:通“浃”。方皇周浃:见 12.3 注(9)。(10)以下见 2.2 注(8)、(9)。
[译文]
礼,把钱财物品作为工具,把尊贵与卑贱的区别作为礼仪制度,把享受的多少作为尊卑贵贱的差别,把隆重和简省作为要领。礼节仪式繁多,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简约,这是隆重的礼。礼节仪式简约,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繁多,这是简省的礼。礼节仪式和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之间相互构成内外表里的关系,两者并驾齐驱而交错配合,这是适中的礼。所以知礼的君子对隆重的礼仪就极尽它的隆重,对简省的礼仪就极尽它的简省,而对适中的礼仪也就作适中的处置。慢走快跑、驱马驰骋、剧烈奔跑都不越出这个规矩,这就是君子的活动范围。人如果把活动限定在这个范围之中,就是士君子,如果越出了这个规矩,就是普通的人;如果在这个规矩中间,来回周旋,处处符合它的次序,这就是圣人了。所以圣人的厚道,是靠了礼的积蓄;圣人的大度,是靠了礼的深广;圣人的崇高,是靠了礼的高大;圣人的明察,是靠了礼的透彻。《诗》云:“礼仪全都合法度,说笑就都合时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19.10 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1) 。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2),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3),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之等(4);以敬饰之,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5)。
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修士之丧动一乡,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6)。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7),凡缘而往埋之(8) ,反,无哭泣之节,无衰麻之服(9),无亲疏月数之等(10),各反其平,各复其始,已葬埋,若无丧者而止,夫是之谓至辱。
[注释]
(1)倍:通“背”。倍叛之心:别人活着就敬重他,他一死就怠慢他,这就是背叛了他,所以说是“倍叛之心”。(2)故:犹“夫”。为:犹“有”。(3)棺椁(gu%裹):古代的棺材有多层,最里面的一口叫“棺”,套在“棺”外的大棺材都叫“椁”。十:当为“七”字之误。《庄子·天下》作“天子棺椁七重”。(4)翣(sh4 煞)菨:当为“翣蒌”之误,古书中也写作“菨蒌”、“翣柳”、“蒌翣”、“缕翣”,是棺材的遮蔽物。翣,形似团扇,用木条制成框,蒙上画着图案的布,宽三尺,高二尺四寸,柄长五尺。灵车驶行时让人拿着遮蔽灵柩,埋葬时便插在墓穴中遮蔽棺材。蒌(li(柳):通“柳”,古代遮蔽衬垫棺材的饰物统称“柳”,它包括在旁的“帷”,在上的“荒”,以及衬垫棺材的木材。文章:见 5.13 注(2),此指翣蒌上的花纹图案。(5)属(zh(嘱):聚集,会合。(6)州里:周代的行政单位,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乡,二千五百户为一州,二十五户为一里,(7)■(j@n 进):通“墐”,用土掩埋。(8)缘:衣服的边饰。凡缘:指平常的服装。古代送葬时穿丧服,此言穿平常的衣服,实是不作为丧礼来办。(9)衰(cu9 崔):通“缞”,古代的丧服之一,是一种披在胸前的麻布条,宽四寸,长六寸。(10)无亲疏月数之等:古代的丧礼规定,生者和死者的亲疏关系不同,服丧的期限也就有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三个月之类的差别。由于罪人之死“不得合族党”没有亲戚参加,所以就无亲疏之分,也就没有丧期的分等。
[译文]
礼,是严谨地处理生与死的。生,是人生的开始;死,是人生的终结。这终结和开始都处理得好,那么为人之道也就完备了。所以君子严肃地对待人生的开始而慎重地对待人生的终结。对待这终结与开始就像对待同一件事一样,这是君子的原则,是礼义的具体规定。看重人活着的时候而看轻人的死亡,这是敬重活人的有知觉而怠慢死人的没有知觉,这是邪恶之人的原则,是一种背叛别人的心肠。君子拿背叛别人的心肠去对待奴仆、儿童,尚且感到羞耻,更何况是用这种心肠来事奉自己所尊重的君主和亲爱的父母呢!再说死亡有一条规律,就是每人只死一次而不可能再重复一次,所以臣子要表达对君主的敬重,子女要表达对父母的敬重,在这个时候也就到头了。所以侍奉生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粗野;葬送死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薄待。君子鄙视粗野而把薄待看作为羞耻。所以天子的棺材有七层,诸侯五层,大夫三层,士两层;其次,他们又都有衣服被子方面或多或少、或厚或薄的数目规定,都有棺材遮蔽物及其花纹图案的等级差别;用这些来恭敬地装饰死者,使他们在生前与死后、结束一生时与开始一生时都像一个样子,使这始终如一的完全满足成为人们的愿望,这是古代圣王的原则,也是忠臣孝子的最高准则。天子的丧事牵动整个天下,聚集诸侯来送葬。诸侯的丧事牵动有友好交往的国家,聚集大夫来送葬。大夫的丧事牵动一国,聚集上士来送葬。上士的丧事牵动一乡,聚集朋友来送葬。百姓的丧事,集合同族亲属来送葬,牵动州里。受过刑罚的罪犯的丧事,不准聚集同族亲属来送葬,只能会合妻子儿女来送葬,棺材三寸厚,衣服被子三套,不准文饰棺材,不准白日送葬,只能在黄昏埋葬,而且妻子儿女只能穿着平常的服装去埋掉他,回来后,没有哭泣的礼节,没有披麻戴孝的丧服,没有因为亲戚的亲疏关系而形成的服丧日期的等级差别,各人都回到自己平
常的情况,各人都恢复到自己当初的样子,已经把他埋葬之后,就像没有死过人一样而什么也不做,这叫做最大的耻辱。
[原文]
19.11 礼者,谨于吉凶不相厌者也(1)。紸纩听息之时(2),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已(3),然而殡敛之具未有求也(4);垂涕恐惧,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辍也;卒矣,然后作具之。故虽备家,必逾日然后能殡,三日而成服。然后告远者出矣,备物者作矣。故殡,久不过七十日,速不损五十日。是何也?曰:远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节大矣,其文备矣,然后月朝卜日,月夕卜宅(5),然后葬也。当是时也,其义止,谁得行之?其义行,谁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以生设饰死者也(6),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义也。
[注释]
(1)厌(y1 压):同“压”,掩,侵袭(杨倞说)。(2)紸(zh)注):安放。纩(ku4ng 况):新绵絮。其质轻,遇气即动。紸纩:同“属纩”,指把绵絮放在临终者的口鼻前。这是为了观察其是否断气。(3)闵:忧患,这里指垂危。(4)殡:停放灵柩,也就是入棺后到埋葬前的仪式。敛:见 19.6注(17)。(5)“月朝卜日,月夕卜宅”是倒句,实指前月之夕卜宅,后月之朝卜日(于鬯说)。(6)■:古“貌”字,外貌,外表。饰死者:等于说“饰终”,即给死者以尊荣之礼。
[译文]
礼,是严谨地使吉利的事与凶险的事互不侵犯的。把新的绵絮放在临终者鼻前而倾听其气息的时候,就是那些忠臣孝子也知道他垂危了,但是停柩入殓的用具却还不去考虑;虽然这时他们挂着眼泪惊恐害怕,但是希望他能侥幸活下去的心思还没有止息,维持他生命的事情也没有中止;直到他死了,才开始准备治丧的物品。所以,即使是治丧物品齐备的人家,也必须过了一天才能入棺停柩,到第三天才穿上丧服守丧。然后去远方报丧的人才出发了,准备治丧物品的人才开始操办了。所以停放灵柩的时间,长不超过七十天,快也不少于五十天。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远方来奔丧的亲友可以赶到了,各种需求可以获得了,各种事情可以办成了。人们的忠诚尽到了,对长辈的礼节盛大了,仪式也齐备了,然后才在月底占卜确定埋葬的地点,在月初占卜确定埋葬的日期,然后才去埋葬。在这个时候,那道义上禁止的事,谁能去做它?那道义上推行的事,谁能禁止它?所以停柩三个月的葬礼,它表面上是用生者的设施来装饰死者,但实际上恐怕不是只保留一下死者来安慰生者,这是在表达尊重怀念的意思啊。
[原文]
19.12 丧礼之凡(1):变而饰(2),动而远(3),久而平。故死之为道也(4),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尔则玩(5),玩则厌,厌则忘(6),忘则不敬。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7)。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8)。
[注释]
(1)凡:平常,指通常的原则。(2)变:指死。参见《穀梁传·昭公十五年》“大夫以变”注。饰:装饰,指饭唅(把珠、玉、米等塞在死人口中)、小敛(给死人穿寿衣)、大敛(入棺)等等。(3)动:指举行丧礼中的各种仪式。动而远:举行仪式时使死者逐步远离房间,如饭含在窗下,小敛在门内,大敛在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上,停柩在西面的台阶上,送葬前祭路神在堂前台阶下,埋葬在远处的坟墓中。(4)故:犹“夫”。为:犹“有”。(5)尔:通“迩”,近。玩:轻忽,习惯而不经心。(6)忘:当为“怠”字之娱(久保爱说)。(7)嫌:近。(8)优:调节,协调。
[译文]
丧礼的一般原则是:人死后要装饰,举行丧礼仪式要使死者逐步远去,时间长了便恢复到平常的状态。那死亡有一种规律,即:如果对死者不装饰,就丑恶难看;丑恶难看,人们就不会哀痛了;如果死者近了,人们就会漫不经心;漫不经心,就会厌弃;厌弃了,就会怠慢;怠慢了,就会不恭敬。有朝一日死了自己尊敬的父母亲,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