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荀子 >

第50章

荀子-第50章

小说: 荀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勾结就难以了解。臣民难以统一,那么国家就不会强盛;臣民难以役使,那么君主就不能建立功业;臣民难以了解,那么君主就不清楚。这是祸乱产生的根源。所以君主的统治措施以明朗为有利而以阴暗为不利,以公开为有利而以隐蔽为不利。君主的统治措施公开明朗,那么臣民就安逸;君主的统治措施阴暗不明,那么臣民就危险。臣民安逸,就会尊重君主;臣民危险,就会鄙视君主。君主的措施容易被了解,那么臣民就亲爱君主了;君主的措施难以被了解,那么臣民就害怕君主了。臣民亲爱君主,那么君主就安逸;臣民害怕君主,那么君主就危险。所以君主的统治措施没有比难以被了解更坏的了,没有比使臣民害怕自己更危险的了。古书上说:“憎恨他的人众多,他就危险了。”《尚书》说:“能够彰明贤明的德行。”《诗》云:“彰明美德在天下。”古代的圣王也彰明自己,难道只是使自己幽深难知就算了吗?

[原文]

18.2 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1),汤、武篡而夺之(2)。”是不然,以桀、纣为常有天下之籍(3),则然;亲有天下之籍,则不然;天下谓在桀、纣,则不然。

古者天子千官,诸侯百官。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以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内,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4),谓之君。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势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5),然而不材不中,内则百姓疾之,外则诸侯叛之,近者境内不一,遥者诸侯不听,令不行于境内,甚者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则虽未亡,吾谓之无天下矣。

圣王没,有势籍者罢(6),不足以县天下(7),天下无君。诸侯有能德明威积,海内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君师;然而暴国独侈,安能诛之,必不伤害无罪之民,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若是,则可谓能用天下矣。能用天下之谓王。

汤、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桀、纣非去天下也,反禹、汤之德,乱礼义之分,禽兽之行,积其凶,全其恶,而天下去之也。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由此效之也。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然则是诛民之父母,而师民之怨贼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为君,则天下未尝合于桀、纣也,然则以汤、武为弑,则天下未尝有说也,直隳之耳(8)!

故天子唯其人(9)。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10)。

桀、纣者,其知虑至险也,其至意至暗也(11),其行之为至乱也(12)。亲者疏之,贤者贱之,生民怨之,禹、汤之后也而不得一人之与。刳比干,囚箕子(13),身死国亡,为天下之大僇(14),后世之言恶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之数也(15)。故至贤畴四海(16),汤、武是也;至罢不容妻子,桀、纣是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有天下而臣汤、武,岂不过甚矣哉?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大自以为有知也(17)。

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18),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是何也?曰:国,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国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注释]

(1)桀、纣:见 1.14 注(3)。(2)汤、武:见 4.12 注(12)。(3)常:通“尝”,曾经。籍:见 8.1注(3)。(4)遂:通”坠”,坠落,垮掉。(5)宗室:见 16.4 注(13)。(6)罢(p0 皮):通“疲”,不贤,无行无能。(7)县:见 11.13 注(1)。(8)直:只。隳:《集解》作“堕”,古字通,今据世德堂本改。之:指代“汤、武”。(9)其人:见 9.24 注(44)。(10)权称:秤,参见 6.4 注(1)。此用来喻指圣人能辨明轻重,平衡天下。(11)“至意”的“至”通“志”。(12)“之”字为衍文。一说“之”犹“与”,见《古书虚字集释》。(13)刳比干,囚箕子:见 8.15 注(8)。(14)僇:见 5.6 注(3)。(15)容:包容。指庇护、保住。数:道理。(16)畴:界。畴四海:以四海为疆域,即拥有天下。(17)伛(y(宇):驼背。匡(w1 ng 汪):通“■”,见 11.23 注(4)。跛匡:此指从事迷信活动的残疾人,与 9.24 的“跛击”类似。大:一说是“而”字之误。(18)“夺之”上的“可以”二字是衍文。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夏桀、商纣拥有天下,商汤、周武王把它篡夺了。”这种说法不对。认为夏桀、商纣曾经有过统治天下的势位,那是对的;认为他们亲自占有过统治天下的势位,那就不对了;以为天下都掌握在夏桀、商纣手中,那也是不对的。

古代天子有上千个官吏,诸侯有上百个官吏。依靠这上千个官吏,政令能推行到中原各诸侯国,就可称作为统治天下的帝王;依靠这上百个官吏,政令能推行到国境之内,国家即使不安定,还不致于被废黜撤换垮台灭亡,就可称作为诸侯国的国君。圣明帝王的子孙,是拥有天下的后代,是权势的占有者,是天下人所尊崇的帝王之家,但是如果没有才能又不公正,内则百姓怨恨他,外则诸侯背叛他,近处是境内不统一,远处是诸侯不听从,政令不能在境内实行,甚而至于诸侯侵略分割他,攻打讨伐他;像这样,那么他即使还没有灭亡,我也要说他已经失去天下了。

圣明的帝王死了,那些拥有权势的后代没有德才,不能够用来掌握天下,天下等于没有了君主。诸侯中如果有人能够德行贤明威信崇高,那么天下的人民就无不愿意得到他让他做自己的君长;然而暴君统治的国家偏偏奢侈放纵,怎么能杀掉暴君呢,一定不伤害没有罪过的民众,那么杀掉暴虐之国的君主就像杀掉一个孤独无依的人一样。像这样,就可以说是能够使用天下人民了。能够使用天下人民的就叫做帝王。

商汤、周武王并不是夺取天下,而是遵行那正确的政治原则,奉行那合宜的道义,兴办天下人的共同福利,除去天下人的共同祸害,因而天下人归顺他们。夏桀、商纣并不是丢了天下,而是违背了夏禹、商汤的德行,扰乱了礼义的名分,干出了禽兽般的行为,不断行凶,无恶不作,因而天下人抛弃了他们。天下人归顺他就叫做称王,天下人抛弃他就叫做灭亡。所以夏桀、商纣王并没有拥有天下,而商汤、周武王并没有杀掉君主,从这个角度就能证明它。商汤、周武王,是人民的父母;夏桀、商纣王,是人民的仇敌。现在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把夏桀、商纣王当作君主,而认为商汤、周武王是杀君,这样的话,那就是在谴责人民的父母,而把人民的仇敌当作君长,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如果认为天下归附的人才是君主,那么天下人从来没有归附过夏桀、商纣王,这样的话,那么认为商汤、周武王是杀君,就是天下人从来没有过的说法了,这只不过是在毁谤他们罢了!

所以天子一定要有理想的人选来担任。治理天下,那任务是极其繁重的,不是最强劲有力的人是不能够担负它的;那范围是极其广大的,不是最明辨的人是不能够分辨它的;那人民是极其众多的,不是最英明的人是不能够协

调他们的。这三个最,不是圣人没有谁能具备,所以不是圣人就没有谁能称王天下。圣人,是道德完备、十全十美的人,他就像挂在天下的一杆秤。

夏桀、商纣王,他们的谋虑极其险恶,他们的思想极其愚昧,他们的行为极其昏乱。亲近的人疏远他们,贤能的人鄙视他们,人民怨恨他们,他们虽然是夏禹、商汤的后代却得不到一个人的帮助。商纣王将比干剖腹挖心,囚禁箕子,结果自身被杀、国家灭亡,成为天下最可耻的人,后世说到坏人,就一定要拿他作例证。这就是他们不能保住妻子儿女的道理。所以极有德才的人能囊括天下,商汤、周武王就是;极无德才的人不能庇护妻子儿女,夏桀、商纣就是。现在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认为夏桀、商纣王拥有了天下而把商汤、周武王作为他们的臣子,难道不是错得很厉害了吗?拿它打个比方,这就好像是驼背的巫婆、瘸了腿的残疾人狂妄地自以为有见解一样。

所以可以有夺取别人国家的事,却不可能有夺取别人天下的事;可以有窃取国家政权的事,却不可能有窃取天下统治权的事。夺取政权的人可能拥有一个国家,却不可能拥有整个天下;窃取政权可以得到一个国家,却不可能得到整个天下。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国家是个小器具,可以让德才低劣的小人占有,可以依靠歪门邪道来取得,可以凭借较小的力量来维持;天下是个大器具,不可能让德才低劣的小人占有,不可能依靠歪门邪道来取得,不可能凭借较小的力量来维护。国家,小人可以拥有它,但是不一定就不灭亡;天下,是极其庞大的,不是圣人没有谁能占有它。

[原文]

18.3 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1);慅(2);共(3),艾毕(4);菲(5),对屦(6);杀,赭衣而不纯(7)。治古如是。”是不然。

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8)。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主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9)。一物失称(10),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11)。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12)。《书》曰(13):“刑罚世轻世重。”此之谓也。

[注释]

(1)黥(q0ng 情):古代一种刑罚,在犯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也叫墨刑。(2)依下文,“慅婴”上当有“劓”字。劓(y@义):割掉鼻子的刑罚。慅(c3o 草):通“草”。婴:通“缨”,帽带。(3)共:通“宫”,破坏生殖器的刑罚,所谓男子割势,女子幽闭。(4)艾(y@义):通“刈”,割。毕:通“■”(b@必),蔽膝,缝于长衣之前,是古代官服上的一种装饰。(5)菲:通“劊保╢8i废),砍掉脚的刑罚。(6)对:当为“■”字之误。■(b7ng 琫):麻鞋。(7)赭(zh7 者):红褐色。纯(zh(n 准):衣服的镶边,此指衣领。(8)征:通“惩”,惩戒,通过惩罚而引起警戒使以后不再干。(9)以类相从: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0)称(ch8n 趁):相当。失称:失当,指爵位、官职、奖赏、刑罚的颁发实施没有做到以类相从。(11)见 21.3 注(5)。(12)大治之世,家给人足,不该犯罪,所以若有犯罪也就重了;乱世之时,人们为饥寒所迫,容易犯罪,所以犯的罪也就轻了。(13)引文见《尚书·吕刑》。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没有肉刑,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罚。用黑墨画脸来代替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用系上草制的帽带来代替;阉割生殖器的宫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来代替;砍掉脚的劊蹋么┞樾创妫簧蓖返乃佬蹋么┥虾旌稚囊路蛔鲆铝炖创妗V卫淼煤芎玫墓糯缁峋拖裾庋!闭庵炙捣ú欢浴

以为当时已经治理好了么?那么当时的人根本就没有谁再会犯罪了,那就不但用不着肉刑,而且也用不着象征性的刑罚了。以为当时的人有的还是犯罪了而只是减轻他们的刑罚么?这样的话,那就是杀人的不会被处死,伤人的不会被惩罚。罪行极重而刑罚极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