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北归-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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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整理殷墟全部甲骨文新的方案,正如他自己所言:“我第一次发掘殷墟时候,那是中华民国十七年(西历1928年),我就开始注意到小屯村中、村北及洹水南岸各地方出土的甲骨文字,书法、字形、文例都有显著的不同;我就感到这必有时代的先后问题。于是发奋从许多方面研究甲骨卜辞如何可以断代。又经过了四次发掘;到了民国二十二年(西历1933年),才找到了断代研究方法。这就是应用十个标准;分盘庚到帝辛为五期的研究方法;也简称分期研究法。”'12'
十项标准是:
一、世系;二、称谓;三、贞人;四、坑位;五、方国;六、人物;七、事类;八、文法,九、字形;十、书体。
依据这个十项标准,董作宾把殷商王朝自盘庚迁殷之后270余年、共八世十二王的甲骨卜辞划分为五期:
第一期盘庚、小辛、小乙、武丁(二世四王);
第二期祖庚、祖甲(一世二王);
第三期廪辛、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武乙、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帝乙、帝辛(二世二王)。
董作宾提出的“十项标准”和“五期断代说”,确有凿破鸿蒙之功,所具有的开创性意义如后辈考古学者刘一曼所说:“《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的发表,是甲骨文研究中的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他使过去混沌一片的15万片甲骨,成为可以划分为五个不同时期的历史资料,使殷代后期历史文化的研究,建立在较科学的基础上。”'13'后来事实证明,除有一小部分甲骨文分期稍欠精确需要重新加以研究调整外,还没有任何一个新的方案可以取而代之。曾一度作为董作宾助手的胡福林,后来在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任职期间,曾全力收集抗战期间安阳出土流散的甲骨,共得13800多片,另起炉灶,编成《战后宁沪新获甲骨集》等4部著录、著作。
为了显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古训,胡氏在分期断代中采用了与董作宾不同的“四期法”。此法一出,立即引起了甲骨学界的猛烈抨击,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所分的第三期包容了三世四王,究竟太长”。'14'在一片批评、指责声中,胡氏在后来主持编纂另一部集大成的甲骨文著作《甲骨文合集》时,只好重新采用董作宾的“五期”说,并还历史本真以平息众怒。再后来,又有人如许进雄等辈在董作宾的断代基础上增补了一个“钻凿”项目,但仍未掩饰董作宾创造甲骨文断代理论体系的光辉。董氏的学术成就和给予后世研究所指明的道路,时在哈佛大学任教的张光直说得较为明白:
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的“突破性”是显然而且公认的。自从甲骨文在十九世纪末出世以后,罗振玉、王国维等文字学、古代史学者在不同的层面上对它的研究作了很重要的贡献,但是甲骨文之成学,亦即“甲骨学”之产生,无疑是董作宾这篇文章的后果。董先生将甲骨文断代的各项准则归纳起来,拟定了十个标准……将殷墟二百七十多年中的遗物、遗迹与所发生的事件,首次建立了一个秩序。从此以后的研究,完全是要从这个秩序出发的。固然后来董先生在他的《甲骨学六十年》里面将这十个标准有所修改,分期之说也更加细腻,许进雄先生在十个标准之外又增加了一项“钻凿”,但这都不能减低董先生这篇文章在历史上的重要性。'15'
——斯言是也!
遥想当年,随着安阳殷墟的发掘与甲骨文陆续出土,甲骨学渐被学术界所重视并很快发展为一门显学。对于各路学者在这门新兴科学研究中所占的位置,社会上一度流传着国学大师钱玄同、陈子展的“甲骨四堂”说,即坐在前四把交椅上的是:罗振玉(字雪堂)、王国维(字观堂)、董作宾(字彦堂)、郭沫若(字鼎堂)这四位甲骨学家,也就是后世广为流传的“堂堂堂堂,郭董罗王”。对于“四堂”在学术上的造诣和不同贡献,另一位著名古文字学家唐兰(立厂)有“雪堂导夫先路,观堂继以考史,彦堂区其时代,鼎堂发其辞例,固已极一时之盛”'16'之评语。而对安阳殷墟发掘与甲骨学创立具有重大功绩的傅斯年,对王、董“二堂”的学术人品多有赞誉,对罗、郭“二堂”的人格则相当不满。据跟随董作宾做甲骨研究的屈万里说,在李庄时,傅斯年每提到罗振玉,总是咬牙切齿,以“罗振玉老贼”相呼,其缘由是“他不满罗振玉后来保溥仪搞出‘满洲国’那一套事情,对于罗的学术地位他并不完全加以否定。他之所以骂罗振玉,也许因为罗在节操上很不够,很使他看不起,正好像他不满意他的祖先傅以渐一样”。'17'而傅斯年对郭沫若的不满与轻视,则缘于一项“痛苦的经验”。
◎郭沫若赐给的教训
以傅斯年为首的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退居台湾后,在资料的开放、研究上,与所外学者曾一度产生过较大矛盾并引起外部学者的不满,因而有了对李济、董作宾等人霸道十足,对所外学者“封锁资料”、“把持资料”,企图把学术之公器占为己有等非议和抨击。按台湾有位叫李敖者在一篇《从李济的悲剧看中央研究院的几个黑暗面》的谩骂、攻击文章所言:傅斯年领导下的史语所,特别是李济、董作宾等人之所以后来“封锁资料”、“把持资料”、“不肯让局外人窥视一二”等“恶行”,其主要原因是傅斯年与其同仁的“痛苦的经验”使然。因为“当年他们曾因把资料开放而失过面子。例如第三次安阳发掘出来的大龟四版;出土时颇轰动一时。郭沫若那时正在日本研究甲骨文,特地卑躬厚礼地要大龟四版的拓片。当时李济他们居然答应了郭沫若的请求,大概是为了表示学术公器的大度吧!不料郭沫若拓片到手,《卜辞通纂》书成。此书的内容有否有价值是另一问题,却大大抢了史语所中人物的风头,使他们因资料开放而大大地失掉面子!”因而,“这是他们没齿难忘的‘失策’。所以此后三令五申;绳为家法;严禁资料早泄,故胡厚宣离开史语所的时候,史语所特律以公函一道,警告他此后所有的著作,不得引用史语所未曾公开出版的资料!”'18'
李敖此言未免又犯了一贯狂吠的老毛病。事情的真相大体如下:
1923年毕业于日本九州帝国大学医科的郭沫若,由于在日本时期与郁达夫、成仿吾等人发起成立“创造社”并从事文学创作,名声大振,遂于1926年2月出任广东大学文学院院长,7月参加北伐战争,10月出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中将衔副主任。1927年蒋介石在发动反共清党运动前夕,郭沫若对国民党与蒋介石的做法颇为不满,公开发表了《请看今日之蒋介石》一文,把蒋视为“流氓地痞、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卖国军阀,所有一切反动派反革命势力的中心力量”。这一“叛逆”行径惹得蒋介石大怒,郭沫若随即遭国民政府明令通缉。同年8月,郭氏参加了中共领导的南昌起义,在南下途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流亡日本,蛰住千叶县市川市,自此“在日本人的刑士与宪兵的双重监视之下,开始对中国古代史和甲骨文、金文等进行研究”(郭沫若语)。1930年结集出版了号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开山之作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后归国,前后在日本亡命近10年。
1927年1月,鲁迅根据中共的意图由厦门转赴已由广东大学更名的中山大学,准备与他曾称之为“流氓+才子”的创造社“联合起来,造一条战线,更向旧社会进攻”'19'之际,郭沫若等人已离开广州,鲁、郭二人遂失去了见面与制造联合战线的机会。而由欧洲归国后至中山大学任教的傅斯年,连同后来进入的董作宾,更是无缘与郭氏相见,因而傅、董二人与郭沫若在抗战之前的十几年里并不熟悉。正是由于这种情形,当郭沫若把“无处发泄的精力用在了殷墟甲骨文字和殷周青铜器铭文的探讨上面”,'20'在日本编纂所谓“在甲骨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卜辞通纂》时,尽管“非常重视殷墟考古的每一进展并较早接受了西方考古学的影响”,'21'但在向国内学界索要材料时,并未直接向傅斯年等史语所人员求助,而是致信容庚、于省吾、马衡、徐中舒等代为搜罗。后来郭在日本蜗居的小黑屋里看到朋友们寄来的材料中,有董作宾的《大龟四版考释》一文,并读到董氏对甲骨文中的“某日卜某贞某事”的释解,神情大振,当即惊叹曰:“近时彦堂解为贞人之名,遂顿若凿破鸿蒙。”'22'到了这个时候,郭沫若才意识到史语所中人的厉害,同时壮起胆子致信董作宾和李济,恳求一观大龟四版的全份拓片,以为自己著述作参考。
此时郭沫若的身份仍是国民政府正在通缉捉拿的一名政治犯,而中央研究院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后隶属总统府),其对立的关系可想而知。李济与董作宾接信后,觉得郭氏尽管在政治上与党国有所冲突,且与自己并无亲情旧故,但毕竟还是一位名声在外的风流才子,在如此艰难处境下,没有堕落沉沦,像许多落魄文人一样整日除了打架斗殴,就是吃喝嫖赌逛窑子,尚能坚持研究古史与甲骨文字,颇值得同情。于是,经得傅斯年同意,不避郭氏被通缉之嫌,甘冒通共连敌的政治风险,以最快速度将大龟四版和“新获卜辞拓片”寄去,信中特意说明此拓片尚未发表,仅供参考而已。董作宾一看郭氏在信中对自己发现甲骨文中的“贞人”之成果敬佩有加,头脑一热,把自己刚刚完成的一世英名之作《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三校稿一并寄往日本。
想不到郭沫若材料到手,置李济和董作宾联名的叮嘱于不顾,立即将“新获卜辞”和大龟四版的拓片编入他的《卜辞通纂》一书,于1933年在日本用最先进的珂罗版精印出版发行。可能郭氏觉得如此操作有失君子之风,心生一计,在书的序文中以弥补的意味极尽讨好地吹捧道:“大抵卜辞研究自罗王而外以董氏所获为多。董氏之贡献在与李济之博士同开出殷墟发掘之新纪元。”遂复在“后记”中继续鼓吹道:“承董氏彦堂以所作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三校稿本相示,已反复诵读数遍,既感纫其高谊,复惊佩其卓识。如是有系统之综合研究,实自甲骨文出土以来所未有。……如此快事,几令人直欲拍案叫绝。”
在一阵狂风暴雨般的大肆吹捧之后,郭沫若似预感到自己的做法肯定会得罪对方,因而在序文的最后一句急转直下,颇有些悲壮与满不在乎地写道“知我罪我,付之悠悠”。'23'意思是,反正我的书已写就出版了,你们这些傻里傻气一根筋的书呆子,爱咋办咋办吧,我是颇不在乎的。
果然,此书由日本传往中国再传到史语所,傅斯年一看,仅史语所考古组发掘的“新获卜辞”墨拓就用了22片,立即火起,盛怒之下,暴跳如雷,大骂不止,直呼“×××,他凭什么”,并要诉诸法律云云。被徐志摩称为“刚直木讷”的李济面对此情,尴尬万分,不知如何是好,尽管最后没有同意傅斯年诉诸法律的要求,但默认了傅氏提出的“三令五申;绳为家法;严禁资料早泄”的铁律。这一“铁律”颇有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意味,后来遭到了许多圈外学者的诟病和攻击,但就傅斯年与史语所而言,也着实有情可原。试想倘不如此,若再出个像郭沫若这样将发掘单位未正式发表的资料公布于世的情况,这个世界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子。台湾人李敖所说的胡厚宣,在史语所自昆明龙头村即将迁往李庄的前夜,私自出走齐鲁大学,傅斯年在勃然大怒之后,向齐大领导者所发出“今后若在贵校任何刊物内,载有本所未经发表之任何材料,自应由贵校负责,本所当采取适当办法办理”的讨伐檄文,一并发函对胡厚宣给予敲山震虎的教训,的确是与郭沫若这件事有直接的关联。
对于这次“没齿难忘的失策”,傅斯年耿耿于怀,李济后来在重庆见到郭沫若时,也在非正式场合告诉对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不要拿别人当傻子”云云,但没有作进一步的讨伐。
尽管如此,傅斯年对郭沫若的甲骨文、金文研究成果,仍然给予了肯定。1947年中央研究院进行第一届院士选举,事前傅斯年和胡适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都有郭沫若的大名。当年10月,中央研究院召开评议会会议,讨论院士候选人名单,时傅斯年赴美就医,史语所由代理所长夏鼐出席,夏据理力争,最后以多数票通过郭沫若列入候选人名单。但是,当1948年3月中央研究院正式选出第一届院士和9月举行院士大会时,郭沫若已由国统区转移到香港,即将于中共阵营中发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