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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颜氏家训-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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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卢文弨曰:“难,乃旦切。”
〔七〕何焯改“江北”为“河北”,云:“‘河’字以意改。”
汉书王莽赞云:“紫色蛙声〔一〕,余分闰位。”盖谓非玄黄之色,不中律吕之音也。近有学士,名问甚高,遂云:“王莽非直鸢髆虎视,而复紫色蛙声〔二〕。”亦为误矣〔三〕。
〔一〕续家训、罗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奇赏本“■”作“蛙”,今从宋本,下同。
〔二〕续家训、罗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奇赏本无“而”字。
〔三〕颜本“亦”误“外”,朱本作“诚”。赵曦明曰:“此条已见前勉学篇,‘鸢髆虎视’,彼作‘鸱目虎吻’,与汉书合。”
简策字,竹下施朿〔一〕,末代隶书,似杞、宋之宋〔二〕,亦有竹下遂为夹者〔三〕;犹如刺字之傍应为朿〔四〕,今亦作夹〔五〕。徐仙民春秋、礼音〔六〕,遂以筴为正字〔七〕,以策为音,殊为颠倒〔八〕。史记又作悉字〔九〕,误而为述,作妒字,误而为姤,裴、徐、邹皆以悉字音述〔一0〕,以妒字音姤〔一一〕。既尔,则亦可以亥为豕字音〔一二〕,以帝为虎字音乎〔一三〕?
〔一〕宋本原注:“朿,七赐反。”
〔二〕赵曦明曰:“书断:‘隶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邈始为县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员,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吏人佐书,务趋便捷,故曰隶书。’”
〔三〕徐鲲曰:“按鲁语:‘臧文仲闻柳下季子之言,使书以为三夹。’庄子骈拇篇:‘问臧奚事,则挟筴读书。’管子海王篇:‘海王之国,谨正盐筴。’皆为简策之策。”
〔四〕续家训、傅本、鲍本、汗青簃本“字”作“史”,未可从。
〔五〕段玉裁曰:“曲礼挟训箸,字林作筴,则筴不可以代策,明矣。”徐鲲曰:“按:史记封禅书:‘使博士諸生■六經中作王制。’索隐曰:‘小颜云:“■作刺,謂采取之也。”’又毛诗魏风葛屦篇:‘是以为刺。’魯詩作■,見顧炎武石經考。”
〔六〕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春秋左氏传音三卷,礼记音三卷,并徐邈撰。’”
〔七〕颜本“正”作“宜”,未可从。
〔八〕郝懿行曰:“案:简策字当为●,古文从竹为●,经传以夹为筴,徐仙民以策为音,得之矣。策,马棰也,俗借为●字,颜君顾讥徐邈,何耶?左氏定四年传曰:‘备物典筴。’释文云:‘本或册,或作●。’”
〔九〕朱本分段。
〔一0〕宋本“裴”作“衮”,秦曼青校宋本作“裴”,鲍本、汗青簃本作“裴”,段玉裁曰:“当作‘裴’。”今从之。续家训(后人补写作“衮”)、罗本、傅本、程本、胡本、何本、文津本、朱本作空白,颜本遂于“徐”字跳行另起,皆非也。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史记八十卷,宋南中郎外兵参军裴骃注。史记音义十二卷,宋中散大夫徐野民撰。史记音三卷,梁轻车录事参军邹诞生撰。’”器案:裴骃见宋书裴松之传。骃字龙驹,河东闻喜人。父松之字世期,注三国志。徐野民即徐广,东莞人,唐书艺文志:“徐广史记音义十三卷。”邹诞生,司马贞史记索隐序及后序,俱以为南齐轻车录事,与隋志异。
〔一一〕器案:妒者,妒之俗体,妒作妒,又以形近误为姤耳。此事郭忠恕亦言之,其佩觿下去声自相对云:“妒姤:上,丁故翻,嫉妒,说文作‘妒’;下,古候翻,卦名。”
〔一二〕续家训及各本无“则”字,今从宋本。赵曦明曰:“家语弟子解:‘子夏反卫,见读史志者,云:“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子夏曰:“非也,己亥耳。”读史志者问诸晋史,果曰己亥。’”
〔一三〕赵曦明曰:“抱朴子遐览篇:谚曰:‘书三写,鱼成鲁,帝成虎。’”
张揖云:“虙,今伏羲氏也〔一〕。”孟康汉书古文注亦云:“虙,今伏〔二〕。”而皇甫谧〔三〕云:“伏羲或谓之宓羲。”按诸经史纬候〔四〕,遂无宓羲之号。虙字从虍〔五〕,宓字从宓(去掉必)〔六〕,下俱为必,末世传写,遂误以虙为宓,而帝王世纪因更立名耳〔七〕。何以验之?孔子弟子虙子贱为单父宰〔八〕,即虙羲之后〔九〕,俗字亦为宓,或复加山〔一0〕。今兖州永昌郡城,旧单父地也,〔一一〕东门有子贱碑,汉世所立,乃曰:“济南伏生〔一二〕,即子贱之后。”是知虙之与伏〔一三〕,古来通字〔一四〕,误以为宓〔一五〕,较可知矣〔一六〕。
〔一〕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虙”作“宓”。汉书序例:“张揖,字稚让,清河人,一云河间人,魏太中博士。”案:张揖著作,两唐志着录有:“广雅四卷,埤苍三卷,三苍训诂三卷,杂字一卷,古文字训三卷。”广韵五质:“宓,美毕切,埤苍云:‘秘宓。’又音谧。”又一屋:“虙,房六切,古虙牺字,说文云:‘虎貌。’又姓,虙子贱是也。”是二字固有别也。
〔二〕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虙”作“宓”。严式诲曰:“案:‘古文’二字,疑当在‘亦云’二字下。”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梁有汉书孟康音九卷。’”器案:三国志魏书杜恕传注引魏略:“孟康,字公休,安平人。黄初中。以于郭后有外属,幷受九亲赐拜,遂转为散骑侍郎。是时,散骑皆以高才英儒充其选,而康独缘妃嫱,杂在其间,故于时皆共轻之,号为阿九。康既无才敏,因在冗官,博读书传,后遂有所弹驳,其文义雅而切要,众人乃更加意。正始中,出为弘农,领典农校尉。……嘉平末,徙勃海太守,征入为中书令,后转为监。”又案:佩觿上:“不齐之称宓贱。”原注引李涪说:“案:不齐姓虙,音调伏之伏,作宓者非。”与之推说同。
〔三〕晋书皇甫谧传:“皇甫谧,字士安,幼名静,安定朝那人。……所着诗赋诔颂论难甚多,又撰帝王世纪、年历、高士、逸士、列女等传、玄晏春秋,并重于世。”
〔四〕续家训无“按”字。
〔五〕宋本原注:“虍音呼。”
〔六〕颜本、程本、胡本、朱本“●”作“●”,未可从。宋本原注:“●音绵。”
〔七〕赵曦明曰:“帝王世纪即皇甫谧所着。”
〔八〕续家训“虙”作“宓”。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宓不齐,字子贱,少孔子三十岁。孔子谓:‘子贱,君子哉!鲁无君子,斯焉取斯。’子贱为单父宰,反命于孔子,曰:‘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教不齐所以治者。’孔子曰:‘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卢文弨曰:“单父音善甫。”
〔九〕续家训“虙”作“宓”。
〔一0〕云麓漫钞九引“复”作“宓”。
〔一一〕史记仲尼弟子传正义引“父”下有“县”字。
〔一二〕赵曦明曰:“汉书儒林传:‘伏生,济南人。故为秦博士。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得二十八篇。’”
〔一三〕抱经堂校定本原脱“知”字,各本俱有,楚辞辩证上引亦有,今据补。续家训“虙”作“宓”。
〔一四〕云麓漫钞、楚辞辩证“字”作“用”。
〔一五〕续家训、云麓漫钞、楚辞辩证“宓”作“密”,未可从。
〔一六〕史记正义引“知”作“明”,又云:“虙字从虍,音呼,宓从●,音绵,下俱为必,世传写误也。”楚辞辩证:“‘虙妃’一作‘宓妃’。说文:‘虙,房六反,虎行。’‘宓,美毕反,安也。’集韵云:‘虙与伏同。虙牺氏,亦姓也。宓与密同,亦姓,俗作密,非是。’补注引颜之推说云:‘虙字本从虍,虙子贱,即伏牺之后,而其碑文说济南伏生,又子贱之后,是知古字伏虙通用,而俗书作宓,或复加山,而幷转为密音耳。’此非大义所系,今亦姑存其说,以备参考。”案:王观国学林四,论子贱非伏胜后一条,亦袭用颜氏此文,不悉录也。
太史公记〔一〕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后〔二〕。”此是删战国策耳〔三〕。案:延笃战国策音义〔四〕曰:“尸,鸡中之主。从,牛子〔五〕。”然则,“口”当为“尸”,“后”当为“从”,俗写误也〔六〕。
〔一〕孙奕示儿编二三引无“记”字。器案:汉、魏、南北朝人,称司马迁史记为太史公记,如汉书杨恽传、论衡道虚篇、汉纪孝武纪、风俗通义皇霸篇、又声音篇、又祀典篇、穆天子传序及抱朴子论仙篇等俱是也。俞正燮癸巳类稿十一太史公释名曰:“史记本名太史公书,题太史以见职守,而复题曰公,古人著书称子,汉时称生称公也。”
〔二〕赵曦明曰:“见苏秦传。”案:张守节正义曰:“鸡口虽小犹进食,牛后虽大,乃出粪也。”案:文选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吕向注作“鸡口”、“牛后”。
〔三〕赵曦明曰:“见韩策。”
〔四〕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战国策论一卷,汉京兆尹延笃撰。’”郝懿行曰:“延笃,见后汉书,其战国策音义,本传所无,存以俟考。”案:后汉书延笃传:“延笃,字叔坚,南阳犨人也。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旬日能讽之,典深敬焉。又从马融受业,博通经传及百家之言,能着文章,有名京师。……永康元年卒于家。乡里图其形于屈原之庙。笃论解经传,多所驳正,后儒服虔等以为折中。所着诗论铭书应讯表教令,凡二十篇云。”
〔五〕类说作“尸者鸡中之主,从者牛之子”。案:史记苏秦传索隐引战国策延笃注曰:尸,鸡中主也;从,谓牛子也。言宁为鸡中之主,不为牛之从后也。”文选阮元瑜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注引延叔坚战国策注曰:“尸,鸡中主也;从,牛子也。‘从’或为‘后’,非也。”张萱疑耀四:“苏秦说韩:‘宁为鸡口,无为牛后。’今本战国策、史记皆同,惟尔雅翼释豵篇:‘宁为鸡尸,无为牛从。尸,主也,一群之主,所以将众者。从,从物者也,随群而往,制不在我也。’此必有据,且于纵横事相合。今本‘口’字当是‘尸’字之误,‘后’字当是‘从’字之误也。”洪颐烜读书丛录十曰:“犍,从牛也。案:说文新附:‘犍,犗牛也。’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通俗文:‘以刀去阴曰犍。’淮南泛论训:‘禽兽可羁而从也。’凡牛已犗者即训从,故亦谓之从牛。颜氏家训书证篇引战国策‘宁为鸡尸,无为牛从’,延笃以为牛子,非是。”王念孙读书杂志战国策三,亦以“鸡尸”“牛从”为是,不悉录也。
〔六〕卢文弨曰:“案:口、后韵协。秦正以牛后鄙语激发韩王,安得如延笃所言乎?且鸡尸之语,别无他证,奈何信之。”梁玉绳史记志疑二九曰:“索隐及罗愿尔雅翼释豵、沈括笔谈并言之,然非也。余冬叙录云:‘口、后韵协,如“宁为秋霜,毋为槛羊”之类,古语自如此。’(案:闵元京湘烟录十六引弭子元说同。)”朱亦栋曰:“按:口与后协,与汉书‘宁为秋霜,无为槛羊’正同,若尸、从则不协矣。补正引正义云:‘鸡口虽小,乃啄食;牛后虽大,乃出粪。此盖以恶语侵韩,故昭侯怒而从之也。’最为得解。”李慈铭越缦堂日记丙集曰:“此说不可从。尸字之义,不见所据。况口、后协韵,古语如是;牛子为从,尤所未闻。”器案:佩觿上:“鸡尸虎穴之议。”原注:“太史公记曰:‘宁为鸡口。’战国策音义曰:‘尸,鸡之主。’则‘口’当为‘尸’。”即本之推此文。七修类稿二0亦谓史记口、后为是,亦不悉录也。
应劭风俗通〔一〕云:“太史公记〔二〕:‘高渐离变名易姓,为人庸保〔三〕,匿作于宋子〔四〕,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有客击筑〔五〕,伎痒〔六〕,不能无出言。’”案:伎痒者,怀其伎而腹痒也。是以潘岳射雉赋亦云:“徒心烦而伎痒〔七〕。”今史记并作“徘徊〔八〕”,或作“彷徨〔九〕不能无出言”,是为俗传写误耳〔一0〕。
〔一〕宋本“劭”作“邵”。案:古劭、邵多混,如晋书陈邵有传,隋书经籍志礼类作陈劭,即其证。应劭,后汉书有传,字仲远,汝南南顿人。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风俗通义三十一卷,录一卷,应劭撰,梁三十卷。’案:今止存十卷。”器案:此所引见声音篇。
〔二〕见史记刺客荆轲传。
〔三〕史记刺客荆轲传索隐:“栾布传曰:‘卖庸于齐,为酒家人。’汉书作‘酒家保’。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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