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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颜氏家训-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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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家人用俚俗法,筛细灰于灶前,覆以甑,欲验死者所趋。”盖古代迷信传说,惟昔而然矣。
〔七〕刘盼遂曰:“周岂明茶话乙第七则云:‘英国茀来则博士普许默之工作第五章云:“野蛮人送葬归,惧鬼魂复返,多设计以阻之,通古斯人以雪或木塞路,缅甸之清族则以竹竿横放路上,纳巴耳之曼伽族葬后,一人先返,集棘刺堆积中途,设为障碍,上置大石立其一,以手持香炉,送葬者从石上香烟中过,云鬼闻香逗留,不至乘生人肩上越棘刺云云。”今绍兴回丧,于门外焚谷壳,送葬者跨烟而过,始各返其家,其用意正同,即防鬼魂之附着也。’(录自语丝。)盼遂案:此亦家训‘作诸厌胜,祓送家鬼’之俗也。知其流远矣。”
〔八〕“章断注连”,倭名类聚钞引作“注连章断”,又引日本纪私记云:“端出之绳。”刘盼遂曰:“周岂明汉译古事记神代卷第二十九节之‘布刀玉命急忙将注连挂在后面’一语自注云:‘注连系采用颜氏家训语。亦作标绳,用稻草左绹,约间隔八寸,散垂稻草七,次五,次三根,故又写作左绳,又名七五三绳,用作禁出入的标当,挂在神社入口;今正月人家门户亦犹用之,盖以辟不祥也。’盼遂案:以稻草之标绳为注连,当有所出,姑志以俟知者。”器案:古事记上云:“即布刀玉命,以尻久米绳,控度其御后方。白言从此以内,不得还入。”次田润注云:“尻久米绳者,书纪有‘端出之绳’,乃尻笼绳之义,即今之注连绳。”日本此种辟不祥的端出之绳,虽名曰注连,恐与颜氏所说者,亦鼠腊名璞之比耳。寻道藏洞玄部表奏类“岂”下,赤松子章历卷一目有断亡人复连章、断子注章、夫妻离别断注消怪章、虚耗光怪断绝殃注章、官私咎谪死病相连断五墓殃注章、数梦亡人混涉消墓注章、新亡迁达开通道路收除上殃断绝复连章、新亡洒宅逐注却杀章。其卷四载断亡人复连章云:“具法位上言,臣谨按仙科,今据某云:‘即日叩头列状,素以胎生下官子孙,千载幸遇,得奉大道,诚实欣慰;某信向违科,致有灾厄。某今月某日,染病困重,梦想纷纭,所向非善;寻求算术云,亡某为祸,更相复连,致令此病,连绵不止。恐死亡不绝,注复不断,阖家惶怖,恐不生全。’即日词情恳切,向臣求乞生理;辄为拜章一通,上闻天曹。伏乞太上老君、太上丈人、天师君门下主者,赐为分别,上请本命君十万人,为某解除亡人复连之气,愿令断绝生人魂神属生始,一元一始,相去万万九十余里,生人上属皇天,死人下属黄泉,生死异路,不得扰乱某身。又恐亡某生犯莫大之罪,死有不赦之,系闭在于诸狱,时在河伯之狱,时在女青之狱,时在城隍社庙之中,不知亡人某魂魄在何处,并乞迁达,令得安稳,上升天堂,衣食自然,逍遥无为,坟墓安稳,注讼消■。某身中疾病,即蒙除愈,复连断绝,元元如愿,以为效信。恩惟太上众真,分别求哀。臣为某上请天官断绝亡人复连章一通,上诣太上曹治。”据此,则章断注连者,谓上章以求断绝亡人之殃注复连也。太平广记三二0引幽明录:“谢玄在彭城,将有齐郡司马隆,弟进,及安东王箱等,共取坏棺,分以作车。少时,三人悉见患,更相注连,凶祸不已。”注连之义,与颜氏所说正同:持以较日本之所谓注连,其事各别。抱朴子内篇仙药:“上党有赵瞿者,病癞历年,众治之不愈,垂死,或云:‘不及活流弃之,后子孙转相注易。’”注易即注连也。释名释疾病:“注病,一人死,一人复得,气相灌注也。”注病即今之传染病。
〔九〕少仪外传引“比”作“者”,“有”作“人”。
〔一0〕孔安国尚书序:“旁求儒雅。”汉书王章传:“缘饰儒雅,刑罚必行。”文心雕龙史传篇:“儒雅彬彬。”
〔一一〕弹,谓弹劾,文选有弹事体。
己孤〔一〕,而履岁〔二〕及长至〔三〕之节,无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则皆泣
〔四〕;无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一〕“己孤”,朱本作“若孤”。
〔二〕卢文弨曰:“‘履岁’下疑当有‘朝’字。”器案:履岁,当是履端岁首之意,即指元旦。左传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御览二九引臧荣绪晋书:“熊远议曰:‘履端元日。’”又引庾阐扬都赋:“岁惟元辰,阴阳代纪,履端归余,三朝告始。”
〔三〕长至,冬至。御览二八引崔浩女仪:“近古妇人,常以冬至日上履袜于舅姑,履长至之义也。”
〔四〕卢文弨曰:“说文:‘泣,无声出涕也。’”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一〕,朝见二宫〔二〕,皆当泣涕〔三〕;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四〕,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五〕。裴政
〔六〕出服,问讯〔七〕武帝,贬瘦枯槁,〔八〕涕泗滂沱〔九〕,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一0〕不死也。”
〔一〕释服,与下文出服义同,言丧期届满,除去丧服。
〔二〕卢文弨曰:“二宫,帝与太子也。”器案:文选集注残本王仲宝褚渊碑文:“升降两宫。”钞曰:“两宫,谓上台及东宫也。”李周翰曰:“两宫,谓天子太子。”
〔三〕“泣涕”,少仪外传下作“涕泣”。
〔四〕离骚注:“泽,质之润也。”
〔五〕抑退,抑止斥退。三国志魏书武纪:“纤毫之恶,靡不抑退。”
〔六〕赵曦明曰:“北史裴政传:‘政字德表,仕隋为襄阳总管,令行禁止,称为神明。着承圣实录一卷。’”
〔七〕僧史略上:“如比丘相见,曲躬合掌,口曰不审者何,此三业归仰也,谓之问讯。”盖梁武信佛,故裴政以僧礼相见也。
〔八〕文选西征赋注:“贬,损也。”楚辞渔父:“形容枯槁。”注:“■瘦瘠也。”
〔九〕诗经陈风泽陂:“涕泗滂沱。”毛传:“自目曰涕,自鼻曰泗。”
〔一0〕赵曦明曰:“南史裴邃传:‘子之礼,字子义。母忧居丧,惟食麦饭。邃庙在光宅寺西,堂宇弘敞,松柏郁茂;范云庙在三桥,蓬蒿不翦。梁武帝南郊,道经二庙,顾而叹曰:“范为己死,裴为更生。”之礼卒于少府卿,谥曰壮。子政,承圣中位给事黄门侍郎,魏克江陵,随例入长安。’”
二亲既没,所居斋寝〔一〕,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二〕李构〔三〕,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四〕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刺史〔五〕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为扬州刺史,镇寿春〔六〕,遇害。构尝与王松年〔七〕、祖孝征数人同集〔八〕谈燕。孝征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九〕吴郡陆襄,父闲被刑〔一0〕,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一一〕,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一二〕摘供厨。江宁姚子笃,〔一三〕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噉炙〔一四〕。豫章〔一五〕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一六〕。
〔一〕斋寝,斋戒时所居之旁屋。
〔二〕赵曦明曰:“宋书州郡志:‘顿邱,二汉属东郡,魏属阳平,(晋)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阳置顿邱郡,县属焉。’”
〔三〕卢文弨曰:“北史李崇传:‘崇从弟平,平子奖,字遵穆,容貌魁伟,有当世才度。元颢入洛,以奖兼尚书左仆射,慰劳徐州羽林,及城,人不承颢旨,害奖,传首洛阳。孝武帝初,诏赠冀州刺史。子构,字祖基,少以方正见称,袭爵武邑郡公,齐初,降爵为县侯,位终太府卿。构常以雅道自居,甚为名流所重。’”
〔四〕卢文弨曰:“锁,说文作锁。”
〔五〕赵曦明曰:“宋书州郡志:‘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
〔六〕赵曦明曰:“宋书州郡志:‘扬州刺史,前汉未有治所,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
〔七〕卢文弨曰:“北齐书王松年传:‘少知名,文襄临幷州,辟为主簿,孝昭擢拜给事黄门侍郎。孝昭崩,护梓宫还邺,哭甚流涕;武成虽忿松年恋旧情切,亦雅重之,以本官加散骑常侍,食高邑县侯。’”
〔八〕“集”,抱经堂本误作“席”,宋本以下诸本俱作“集”,今据改正。
〔九〕罗本、颜本、朱本分段。
〔一0〕吴郡志二一引“刑”作“害”。卢文弨曰:“南史陆慧晓传:‘闲字遐业,慧晓兄子也。有风概,与人交,不苟合,仕至扬州别驾。永元末,刺史始安王遥光据东府作乱,闲以纲佐被收,尚书令徐孝嗣启闲不预逆谋,未及报,徐世标命杀之。四子:厥,绛,完,襄也。襄本名衰,字赵卿,有奏事者误字为襄,梁武帝乃改为襄,字师卿。太清元年为度支尚书。襄弱冠遭家祸,释服,犹若居忧,终身蔬食布衣,不听音乐,口不言杀害。’”器案:文苑英华八四二引江总梁故度支尚书陆君诔:“君讳襄,字师卿,吴人也。……父闲,扬州别驾,齐永元绍历,萧遥光谋反伏诛,闲以州职见害。子绛,其日幷命。忠孝之道,萃此一门。襄时年十四,号毁殆灭,布衣蔬食,终于身世。”
〔一一〕吴郡志“割”下有“者”字。
〔一二〕颜本原注:“掐,音恰。”卢文弨曰:“玉篇:‘爪按曰掐。’”
〔一三〕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黄本、鲍本、汗青簃本及类说、合璧事类前二四、群书类编故事六“江宁”作“江陵”。类说“笃”作“为”,形近之误。
〔一四〕卢文弨曰:“噉,徒滥切,与啖、啖并同,食也。炙,之夜切。”
〔一五〕卢文弨曰:“晋书地理志:‘豫章郡属扬州。’”
〔一六〕宋本原注:“一本无‘当’字,有‘也’字;一本有‘当’字,无‘也’字。”案: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黄本及类说无“也”字;合璧事类、群书类编故事无“当”字。郝懿行曰:“情至者,未便可非,颜君此论,理未为通也。”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一〕。政为常所讲习,雠校缮写〔二〕,及偏加服用〔三〕,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四〕,为生什物〔五〕,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六〕,惟当缄保〔七〕,以留后世耳。
〔一〕卢文弨曰:“礼记玉藻:‘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郑注:‘圈,屈木所为,谓卮匜之属。’释文:‘圈,起权切。’案:亦作桊。”
〔二〕卢文弨曰:“左太冲魏都赋:‘雠校篆籀。’案:雠谓一人持本,一人读之,若怨家相对,有误必举,不肯少恕也。汉刘向校中秘书,凡一书竟,奏上,每云皆定,以杀青,可缮写。后汉书卢植传:‘臣前以周礼诸经为之解诂,无力供缮写上。’章怀注:‘缮,善也。’”
〔三〕器案:服用即用也,古代谓用曰服。易系辞:“服牛乘马。”诗郑风叔于田:“巷无服马。”吕氏春秋顺民篇:“服剑臂刃。”史记李斯传:“服太阿之剑。”大戴礼记武王践阼篇剑铭曰:“带之以为服。”盐铁论殊路篇:“于越之铤……工人施巧,人主服而朝也。”服皆作用字用。太平御览有服用部二十一卷,所载什物,自帐幔幌帱以下,至于燕脂花胜之属,凡八十种。
〔四〕卢文弨曰:“孔安国尚书序:‘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器案:坟典,一般用为书籍之意。南史丘巨源传:“少好学,居贫,屋漏,恐湿坟典,乃舒被覆书,书获全而被大湿。”
〔五〕卢文弨曰:“史记五帝本纪:‘舜作什器于寿邱。’索隐:‘什,数也,盖人家常用之器非一,故以十为数,犹今云什物也。’”案史记正义:“颜师古曰:‘军法: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则共器物。故谓生生之具为什器,亦犹从军及作役者,十人为火,共畜调度也。’”
〔六〕散逸,谓散失亡逸。本书杂艺篇:“梁氏秘阁,散逸以来。”南史何宪传:“博涉该通,群籍毕览,天阁秘宝,人间散逸,无遗漏焉。”
〔七〕卢文弨曰:“缄,古咸切,封也。”案:文选谢惠连杂诗注:“缄,束箧也。”
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一〕,有第五妹,三岁丧母。灵床〔二〕上屏风,平生旧物,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女子一见,伏床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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