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玩火-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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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方舟不是傻瓜,早就发现莫青媛对自己有不一样的心思。他从来都是冷漠以对,态度再明白不过。
从前他也不是没有动过让莫青媛离开的念头,不过是她自己坚持下来,公司又实在需要人罢了。
可他不知道一手造成他痛苦的人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
当真功不可没。
除了心痛还有懊恼。
公司创业初期,他忙得焦头烂额,莫青媛经常关心他的衣食住行,起初是真的没有心力顾及,等发现的时候,似乎已经有人开玩笑起哄他们在一起。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叶方舟有意识地疏远了莫青媛,没想到莫青媛却不肯放弃,甚到有意无意地对外暗示,叶方舟已与她在一起。
最后他干脆直接找到莫青媛,以公司正处创业初期,工作压力太大,并不适合女生为由,劝她离开公司,大概看出了叶方舟其中深意,莫青媛终于消停下来开始上心工作,当然,叶方舟也就没再赶她走。
作为公司起步时的第一批员工,叶方舟对跟随身边多年的莫青媛不可能没有了解,这个女人聪明、傲气,野心勃勃外还很会算计。
但他却是没有想到,原来她的算计早就用在他身上过。
其实在叶方舟的公司,莫青媛口碑并不好,不少下属都来跟叶方舟投诉,说莫经理不仅好权而且苛待下属,这也是为什么莫青媛身至今还只是一名部门经理。
但考虑到公司理念,叶方舟并不想让人觉得,公司现在蒸蒸日上,那班老臣就不被他放在眼里了,所以他只是削弱了莫青媛的权力,并没对她下狠手。
只是今天看来……叶方舟心里冷笑。
怀里的娇躯扭了扭,大概是他抱得太紧,叶方舟虽然感到略有抱歉,却并没打算放开章初晓。谁教叶方舟现在心里五味杂陈,既有狂喜,又有懊悔,更害怕如果松开怀抱,他的初初又要被自己弄丢了。
叶方舟继续陷入了自己的思绪,听了章初晓的描述,他才知道莫青媛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叶方舟也才记起,当年在器材室外同章初晓说话的,就是莫青媛。
她倒是矢志不改,从高中一直到现在,一个劲想把章初晓和叶荣凑作堆。
至于安得什么心……
叶方舟越发觉出来不对劲,以莫青媛这种极会算计的性格,她做任何事情都不会没有目的,那么当初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难道是……他叶方舟?
以莫青媛当年追求自己时使的手段,以及加入他的公司后,莫青媛的某些行径,叶方舟不能不生起疑心。
章初晓这时轻声地问了一声,“叶方舟,咱们该回去了吧?”
这黑灯瞎火的,章初晓担心老在学校里待着,说不定从哪蹦出个巡逻的校工,到时候被揪住当带坏小朋友的校外人士不就糗大了?
“我当初给你写的信,你后来扔哪儿去了?”叶方舟猛不丁问了一句。
章初晓想了半天,最后是一头雾水。
从小时候到现在,章初晓敢肯定,叶方舟从来没给她写过什么信,所以,她直接摇了摇头:“什么信?”
叶方舟又问,“真没看见?”
“想不起来了,”章初晓抓抓头发,“还以为你走了之后就记不得我了,原来你还写了信啊?或许半道上给丢了,大舟对不起,我还误会你从此不理我了。”
看来章初晓真的不知道,叶方舟临走之前,在她桌洞放了一封信,谁会拿走这封信?叶方舟觉真相其实简单的可笑。
叶方舟深吸一口气,不再追问。
章初晓觉得他心里似有一股狂风暴雨,于是乖巧地将头依偎在叶方舟胸前,轻声地道:“没关系啊,信上写什么,你现在告诉我。”
“你真想听?”叶方舟凑到章初晓耳边,近乎呢喃。
章初晓原本只是撒个娇转移下莫名的气氛,却没想到,叶方舟说了一句给她念信,就拉着她直接进了器材室。
一到里头,除了四周漆黑一片,还有到处一股霉味。
“走吧,这里闷死了。”章初晓嗔了一声,此地绝非谈情说爱的地方,而且连门都没锁,一副破败的样子。
而且章初晓怕黑。
可恨叶方舟一意孤行,打开手机电筒,找到角落铺在地上的一块厚厚的体操垫,拉着章初晓就坐到了上面。
在电筒光影的照耀下,章初晓清楚地看到一层浮灰在眼前飞了上去,却只能无奈地叹口气,叶方舟现在正将她抱坐在怀里,想走都走不了。
叶方舟贴近章初晓的耳边问,“我听你妈说,这些年你从来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是为了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方舟这话里竟似喊着点甜蜜。
章初晓垂下头去,还不是因为心里不明不白地装着某人,所以条件再好的男人,也进不到心里。只是,她不敢告诉他,怕叶方舟耻笑,章初晓觉得,在这件事上,谁笑她都无所谓,独独叶方舟不行。
感受到章初晓的心跳,叶方舟终于开怀地笑了起来,他知道,今天终于从这些年来的痛苦和压抑中解脱出来了。
多好啊,正如叶方舟从没有忘记过章初晓一样,章初晓也将叶方舟牢牢地放在心里。
所以在彼此重逢之时,他和她才会一眼认出对方;所以才会在叶方舟几近荒唐地,第一次见面就提出一块领结婚证时,这个傻丫头毫不迟疑地就答应了。
“初初,为什么会在桐城论坛发贴,寻找愿意同你形婚的人?”叶方舟心里充满了喜悦,却又忍不住想嘚瑟一下,要让章初晓亲口说,她这么做,只为了寻找到自己。
“嗯……是无意中发错的。”章初晓支吾一声,并不肯说出心里话,白白让叶方舟得意。
觉得后背好像越来越热,还有一双手开始抚到了她胸前,章初晓下意识地想挣一挣,却不料重心一倒,不知怎么就躺到了垫子上。
章初晓忍不住“呀”了一声,什么进来给她念信,都是叶方舟骗人的。
有温热的唇吻上了她的额头、眉间和唇角,有炙烤的手在章初晓的身上点起烈火,一瞬之间,充满浮尘和霉灰的器材室,似乎变成了叶方舟和章初晓的伊甸园。
叶方舟觉得自己大概醉了,章初晓就是那杯美酒,相别经年,念念不忘,而今,他要痛饮一场。
此时的章初晓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不,她知道,自己在叶方舟的怀中,享受了他的爱意,期盼着他的温柔,再多一点,再多一点……
“初初,从第一次遇见,我就觉得你很可爱。现在,我可以肯定我是喜欢上你了。男人对女人那种喜欢。
我的梦想,就是陪你一起长大,可是现在我要随妈妈离开桐城,或许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不能再见面。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回桐城来找你。初初,你也喜欢我对不对?收到信后到器材室来,我在这里等你。”
叶方舟一边亲吻着章初晓,伸手解了她的扣子,一边用极尽魅惑的声音,给她念起当初自己写的那封信,真是难以理解啊,十年过去,信上的内容,叶方舟记忆犹新。
那种青涩的表白,看一看都要牙酸,但现在这种时候念出来却像一支兴奋剂令两人都无法自拔。
章初晓似乎嘤咛了一声。
叶方舟咬了咬她的耳垂,低声轻笑了一下,“说什么呢?”
然而章初晓的回答并不重要,叶方舟又覆上了章初晓的唇。
良久之后,章初晓终于说了一句,“初初喜欢大舟。”
叶方舟的身子顿了一下,黑暗中,一双眸子如烛火股闪亮,“初初,我可以在这里要你吗?”
“嗯。”这便是章初晓唯一要给的回答。
☆、第29章 chapter29
就算在夜色下,章初晓也能瞧得出来,此刻的叶方舟脸色铁灰,太阳穴上也冒出青筋,连走路的姿态都变得非常僵硬,一看就知道,他的心情十分不好。
他这个反应把章初晓的忸怩都比下去了。
只是章初晓实在同情不起来,反而有些忍不住想笑。
好在章初晓还长了脑子,干脆侧过头去,尽量不让叶方舟看到她的表情。
谁教刚才那么关键的时候,外面会猛地传进来一声大吼,“谁在里面?”
当时章初晓明显地感觉到,她上面的叶方舟抖了一下,而且身体某处好像起了变化,当然是……不好的变化。
章初晓其实也吓得不轻,要知道,万一外面有人闯进来,瞧见自己身上的衣服零零挂挂,以后她也不知该怎么出去见人了。
两人都一动不动,接着又听到有人嘟哝一句,“又是野猫。”
也不知多久之后,似乎有脚步声开始远去,然后除了几声猫叫,四周再没有别的动静。
章初晓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只愣愣地看着黑乎乎的天花板。
后来叶方舟先爬了起来,悄悄到门口瞧了瞧,这才返过身来,先帮章初晓穿好衣服,又拉着她走回原路,依旧攀越矮墙,跳出到学校外面。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这一路上叶方舟都没说一个字,只下了死劲地拉着章初晓的手,倒像怕她半路脱逃一般,直至来到他们的车前。
奇怪的是,叶方舟并没有直接带章初晓上车,反而沿着桐城中学外的林荫道,继续走了起来。
章初晓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今夜因为有叶方舟在身边,做任何事情都令她无比愉悦,既便差点被人捉那什么在器材室,也让章初晓感受从未品尝过的刺激和……快乐。
叶方舟绝没有章初晓那么想得开,刚才被人在外头那么一吼,让他顿失雄风,到现在都提不起劲来,最主要的是,怎么能在初初面前,丢了他身为男人的脸!
叶方舟控制不住偷偷瞅了章初晓一眼,心里猜测,这傻丫头应该看不出什么来,否则现在还乐个什么劲!
“那个小操场还在!”章初晓猛不丁大叫起来,甩开叶方舟,跑到一个栅栏旁边,“大舟,我还记得刚上初中第一天,你就在小操场跟人打了一架。”
这个地方叶方舟自然熟悉得很,他何止在这里打过一架。
“你那时可厉害了,”章初晓扒在栅栏边,开心地回忆道:“我还记得,因为每一回不是我爷爷就是我奶奶来开家长会,他们有人就笑我没有爸爸妈妈,你还为我跟他们打架。”
那时候她只以为是叶方舟的朋友义气,她和他熟,自然不能让别人乱说她坏话。现在自然而然的说出来是了为她打架,心里有几分倒灌的甜蜜。
叶方舟哼了一声,觉得章初晓这不识好歹的毛病是治不好了,到现在都没闹明白,他哪一回打架不是为了她,就算小操场那一回,也是因为有个小子不怀好意,拽了章初晓的头发。
要知道当年叶方舟在桐城中学极有威名,谁不知道他治理人的本事最大,这可都是为了章初晓,反正直到他离开,也没人敢在他太岁爷头上动土,欺负章初晓了。
叶方舟慢慢地走到章初晓身后,像一个调皮的男生一样,揪了揪章初晓的马尾辫。
这小没良心的,从小到大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恶”,章初晓真还没记得几件。
大概是感到了疼,章初晓“呀”地叫起来,回头诧异地看着叶方舟。
叶方舟终于笑了起来,像个情窦初开的傻小子,在戏弄了自己心爱的姑娘后,心里充满了窃喜。
这之后,叶方舟带着章初晓在桐城整整停留了三天。
似乎这座城市的千变万化对叶方舟毫无影响,他能不费力气地找到他和章初晓当年吃过的所有小馆子和路边摊,即使人家换了店面或在别处重新开张,只要还在,都成了他们大快朵颐的去处。
路路通的叶方舟还能在繁杂林立的楼宇间,找到藏在紧深处,似乎被时间遗忘的旧时街巷,然后如数家珍地提醒章初晓,他们当年曾来过此地,曾做过些什么事。
此时,章初晓看着面前一条窄窄的小胡同,激动地对叶方舟道:“这是梨花巷,我还记得,里面有一位卖五香豆的老爷爷,那年冬天,雪积到膝盖,下课后我们两个从学校一直走到这儿,买到了老爷爷最后一包五香豆。”
叶方舟微笑地注视着一脸神采飞扬的章初晓。
有她在的日子总是这样充满色彩,在经历了十年遗失的岁月后,让他不药而愈。
其实,梨花巷是叶方舟回桐城创业时经常来的地方,每当工作遇到瓶颈,或者心情烦闷的时候,他都会到梨花巷,从已经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手上买上一包热腾腾的五香豆。
只可惜,那位卖五香豆的老爷爷去年作了古。
其实叶方舟并不在意五香豆好不好吃,他在乎的,是那熟悉的感觉,那种能瞬间让他回忆起章初晓点点滴滴的,温热香甜的滋味。
叶方舟感慨道:“老爷爷去世了,再没人在梨花巷卖五香豆。”
章初晓将头靠到子叶方舟肩上。
叶方舟一定不知道,当初章初晓总吵着要到梨花巷买五香豆,是因为有一个人会不厌其烦地陪着她寻着香味过来,又不厌其烦地和她一块手牵手回家,而这才是章初晓最喜欢的。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