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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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半死,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