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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总裁耍无赖-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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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真的把我当做朋友么?她在一年多以前就那样了,可是她几乎每天都和我在一起,但她却只字不提。哪里像我这么白痴的,这事情除了我妈意外,我第二个想告诉的就是她了!可是现在这是什么状况?

    小莎越想越生气,闷着头就跑回了家,不顾夏雨微这么叫自己。

    这是她们长达十多年的感情生涯中,闹得最凶的一次了。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后,小莎才搭理夏雨微。

    初三那年,学校新来了一个转校生,刚好来到小莎她们班。

    那个男生的到来,使这个被升学压力弄得死气沉沉的学校热闹了起来。他让无数女生的学习有了动力,让无数男生为了想要超越他以吸引心仪女孩而更加刻苦学习,就算是那种整日无所事事把来学校当做打算无聊青春时光的学生们,也因为他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那个男生明明就和他们同龄,但却有着一米八几的个头,那梁帅气得连电灯泡在他面前都要黑暗几分的脸在短短的时间就俘获了众多少女的心,他有种比同龄人少有的成熟,据说他是新上任的市长的儿子。有财有貌有身高也就算了,他还有才!在转学来后的第一次周考中,就拿下了全校第一的成绩,而且数学和英语是满分!!!

    这下子全校算是沸腾了!

    老师争相夸赞,这个人一定的上清华北大的料,再努力点外国名校都是小意思!所以连校长都发话了,一定要把这学生留住,留在本校的高中部!

    家长们却有点恨铁不成钢,恨自己家的孩子怎么这么没有出息,于是四处打听那厉害的孩子有没有上过什么培训班,只要听说他上过某某某培训班,不管消息真假,是否是空『穴』来风,都恨不得砸锅卖铁的把孩子送进去。

    同学间却成了两边倒,男生一边,女生一边。稍有素质和志气的男生决定要努力学习,别人家财万贯都那么拼,自己不努力那还真要注定落后了;某些不把学习当做人生第一要务的却说,读书有个什么用,还不如趁年轻时光多玩玩呢!女孩子大多是心悦的,她们觉得这才是完美男人的代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她们虽然还不经世事,但是都觉得能嫁给这样的男生,那人生一定的完整圆满的;少部分女生知道自己不能吃到这颗葡萄,所以干脆直接就说这葡萄酸,还给他扣上了花心、虚有其表等等帽子,不过这点留言毁灭不了大家对他的喜爱。

    这喜爱中,有的隐藏,有的外『露』,有的含蓄,但大多都只敢远望,不敢走近。宜凌是其中的异数。

    追求宜凌的人从本校的初中生到高中生加起来也不下百个,还有外校慕名前来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说追求过她的人几乎排起了长队,但她自诩自己的意中人还没有出现,一直用这个理由拒绝了n多人。

    但那个转校生的出现,使她的心第一次触了礁通了电,她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的就说这个男生。所以经过几天的酝酿,打听好他每晚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在某晚放学的时候,她终于行动了!

    她在最后一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给老师请了个假说肚子痛,然后就出去了,一走出学校区域,她快速的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半路劫持住他。

    她为了他,第一次翘了课,她知道夏雨微会帮自己拿书包回家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

    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自己从妈妈那里偷来的口红和粉底细细的扑了一层,借着路边店里的玻璃反光,看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模样。

    还不错!小莎觉得自己果然有化妆的天分,第一次就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再配上自己精心穿着的小洋装,真是可爱至极!虽然她知道自己不是可爱那路的,但男生大多都是喜欢这样的,所以做这么一点牺牲是必要的。

    在一条小巷等着他的小莎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慢,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放学,所以她可以放松的休息一下,但是她还是不自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来的方向,深怕自己不小心错过。那个表白的台词,早已烂熟于心。

第4卷 v175

    在一条小巷等着他的小莎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慢,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放学,所以她可以放松的休息一下,但是她还是不自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来的方向,深怕自己不小心错过。那个表白的台词,早已烂熟于心。

    她准备了很久很久,但是没有人知道她今天要做的事!她想,等他接受自己后再把这个消息告诉夏雨微,那样夏雨微一定会惊喜夏名。

    时间虽然很难熬,但终归是慢慢的过去了,5点45分的时候,他终于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范围。

    加油!必胜!小莎在心中把口号喊得响亮,深呼吸一口气后,她缓缓的踱步而出,喜笑盈盈。虽然没有镜子,但她也能想到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好看。街上的小混混都对她吹起了口哨。

    他骑着自行车,以一种优雅的稍微显慢的速度前行着,在离她还有五米的时候,小莎开口了。

    “季宇航,你好!”小莎特意压低了嗓音,声音很好听。

    季宇航一愣,好像是第一次见到她似的,虽然很疑『惑』,但终究还是停下来。他太高了,所以脚随意的往下一放,就能把车立柱。

    小莎的心加快了速度,一方面的被季宇航的帅气给震到,另一方面的季宇航的表情让她忐忑,我们都同班那么久了,难道他不认识我?

    这个想法多少让人有点沮丧,但并没有让她泄气,她走到季宇航身边,又温柔的表情不容反驳的语气说,“我有话对你说,能耽误一点你的时间么?”

    季宇航没有说话,只是眉头微微一皱,眼睛往前面看了一下才说,“你说。”他的语气是客气的,但是却给人一种很不友善的感觉。

    小莎有一瞬间的晃神,不过她还是按照预期的说了出来,“你好,我叫小莎,和你一个班的,不知道你人不认识我?”小莎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按照她的预期,当她说完这话的时候,季宇航应该的微笑着说“你好,我认识你的。你坐在我左方位的前面”,就算不能把位置说得那么详细,那至少也能说出他们是一个班的学生,但季宇航竟然做出沉思状,想了好久好久后,才用那正在变声后特别清亮的嗓音说,“不好意思,我不记得。”

    小莎几乎要被这个预期之外的答案弄得昏倒过去,不过她最终还是站稳了说,“不用不好意思!我们现在不就是认识了么?”

    但季宇航很显然的不想和他废话,他表情很和善但是却语气冷冷的说,“你还有什么事么?我要回家了。”

    时隔多年后已经改名叫宜凌的小莎总会时不时的想起这个事来,这几乎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如果那个时候的她不是那么自以为是,不是那么的分不清真伪那她一定会很潇洒的转身走开,或者说“我也没有想打扰你的意思,只是在路上遇到同学,打招呼那是最基本的礼貌,但我没有想到我遇到的竟然是个连基本礼仪都不懂的人”,像这样将一军再走也不错,但她那时候还没有那么潇洒,她站在一条人流很少的小巷,像一般的怀春少女一样缓缓吐出自己的心事。

    “我喜欢你,不仅喜欢你的外在,还喜欢你的内涵,我想和你做朋友。”小莎说到这里轻轻吐了一口气,“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如果说季宇航刚才的表情还是生分而客气的,那在小莎说出这话后就越发的显得疏离而鄙视了。他的嘴角往上一弯,『露』出一个很讽刺的无声的笑。如果小莎只是旁观者的话,那她一定会赞叹哪里来的优质男生,连笑容都是那么好看。可她偏偏就是那个该死的当事人,所以现在的她没有心情和精力去欣赏,而是一颗心七上八下,怎么弄都不能归于原位。

    小莎虽然一整颗心的揪在一起,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痛在心中渐渐膨胀,脸一阵比一阵还热,眼泪也好几次要滚出眼眶,但即使这般难过,她还是在想着要用什么样的言语接下面的话。但那个一直都文质彬彬气质出众的季宇航好像并不像平时那么有礼貌,他脚一蹬,就欲走。

    不能让他走!小莎几乎是在心里撕心裂肺的大喊出声,在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已经迅速的跑上前拦住季宇航。

    季宇航没有想到会是这样,虽然他自诩骑车技术不错,但还是差点就撞到那个花痴。对,就是个花痴!还爱他的内涵?她认识他才几天,就谈起了内涵?!

    “你不要命了是不是?”季宇航用很温和的话说出这么暴力的语句,有种不羁的帅气。但是小莎真的没有了继续欣赏的兴致,她知道自己表白失败了,自己的第一次就这样失败了。但她不难过这个,她难过的是她以为这个男生值得她喜欢,但现在**.『裸』的现实却让她看到了自己的有眼无珠。

    这种由失望、受伤进而转换为愤怒的情绪在小莎体内立即生成,她一直是个彪悍的姑娘,这彪悍不是说她力气大,而是说当别人伤害到她的时候,她就算拼尽全部,也要把这伤害还给别人。

    小莎脸上的难过迅速换成了轻蔑的笑容,那笑容比季宇航的要强烈得多,所以季宇航还是怔了一怔。

    “你还真把自己当做了不起的人物了是吧?”小莎挖苦起人来可是很会的,她笑了一下说,“全校女生现在几乎都以为你的个不错的人,以为你的内心会和行为举止一样完美,但是我就知道像你这种人是只会装的假货!所以我和同学打了个赌,如果我能揭穿你的面具,那我就能得到五块钱。五块钱虽然很少,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个价钱有点不配你的身份,因为你最多也就值五『毛』。不过托你的福,我还是赚到了那和你格格不配的五块钱。不过这点钱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我慧眼独具,在乎的是我排开众敌赢了。”

    季宇航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他张嘴想要说点什么的,但是小莎根本不给他机会。

第4卷 v176

    “再见!我们优雅的王子!”小莎用天底下最讽刺的把这话说出来,然后哼着歌曲转身就走,那歌声还很洪亮,传到对街,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她在众人的眼前视线内表现得像个美女而英勇的骑士,没有人知道在她唱着那听起来很欢快的歌事,心里是如何的死灰。

    小莎很想跑起来,很想离开这个小巷,离开所有知道她来过这里的人的视线,尤其是离开那个外表和内涵极度不符的季宇航的视线,但是她知道,竟然要演戏就应该演到底,所以就算每走一步心就要被刺痛一下,她还是保持着优雅而轻快的脚步。

    也许她的演技就是从此时培养起来的。从此刻起,她明白伪装能掩饰自己的伤口留给别人潇洒的背影。所以,她心心念念的萌生了要当演员的梦想。

    季宇航本来也是打算转身就走的,但是在小莎歌声的吸引下,他还是慢慢的转过身。

    一个人想要傲慢和骄傲,那也需要有资本。季宇航恰好是有这样资本的人。从小到大,他就被一群群人簇拥着,有的是想讨好他然后希望他爸爸能帮助他们弄到某个工程,有的是像请他传授学习好的秘籍,他觉得这没有什么秘籍可以传授,一个人的大脑早在出生的时候就定了型,如果先天不足后天还不努力,那就算爱因斯坦来当他的老师都没有用。除此之外,最让他反感的就是那连生命的意义都弄不懂就口口声声念叨着爱呀情呀的小女孩,她们好像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扮,像他妈妈最爱看的琼瑶剧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有爱情就不会饿似的。

    自从读幼儿园开始,对他表白的女生随着年纪的增长也呈现出递增的趋势,起初他还能耐心的解释,但逐渐的他明白,就算你怎么解释,说什么样的理由,那些女孩子的目的就是要和你在一起,在她提出要求而你拒绝后她们不管你的理由如何第一件事就是大哭一场如何继续哀求,少部分则会恼羞成怒。所以到初中的时候他已经用统一的一招来对付这些女孩子。

    只要有人说喜欢他,那他一定先是轻蔑的一笑,如何转身就走,再也听不见她们后面的话。就算听见,也是听而不闻。

    可是眼前这个唱着歌慢慢往前走去的女孩子好像是他见过的异类,她恼羞成怒也就算了,还说自己连五块钱都不值?也对,五块钱在这些小女孩的眼里已经够买一个星期的早餐了,有人情愿饿一个星期的肚子来打赌,他真不知道该不该高兴这个赌注下得有点大了。

    小莎没有看到,季宇航的嘴角渐渐的往上扬,一双冷漠的眼睛也突然『露』出了像看到猎物想捕获的光。

    小莎一步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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