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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落跑妃子-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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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生长在这里的人们都知道,这个时候的雨,虽然不大,但是却总是那样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所以,当地人就把这种雨叫做“连日雨”,也就是地球上南方人总说的“梅雨”。

这不,这场雨,已经淅淅沥沥,下下停停的连续三天的时间了,可是看这个样子,却没有一点要停下来的势头。一些低洼的地方,早就已经蓄满了积水,偶尔有人经过,还会踩起一些水花,弄的鞋裤都脏脏的。

然而,就在这没有什么人的大街上,偶然出现的一个身影,却引来了很高的回眸率。所有经过他身边的人,均会不自觉的回头瞟上一眼那个人。

一个一身白衣的男子,手执一把油纸伞,那伞沿压得低低的,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

路上行人均行色匆匆,但是他却步履轻缓。仿佛是在游玩,似在观赏景色一样,丝毫没有因为雨水的原因,而感到焦急,走起路来,是那样的悠然自得。

但是。如果你真的以为。只是因为这个而引来了这么高的回眸率,那么你就踏错特错了。

众人对他好奇,既不是因为他的漫不经心,也不是因为他被挡住的外貌。而是因为他那一身白衣,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环境中。竟然丝毫没有被地上的泥水染脏。轻踏上泥水,但是泥水却没有漾起一点涟漪,没有一点飞溅。

男子一路缓行。终于在一家酒楼门前停了下来。雨伞缓缓的抬起,那张被掩在伞下面的容颜也终于展露在世人的眼中。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脸,并没有什么迷人桃花眼,或者是什么英挺剑眉,又的只是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脸。

如果,非要说出有什么特点的话,那么可能也就是他长得很白净。鼻子有些高挺。眸子中蕴含着淡淡的神色,仿佛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对什么都淡然视之。不过,仔细看去,却又能看到他眸中隐藏着的淡淡忧伤。

之所以说他普通,是因为如果将他扔到忙忙人海中,绝对不会被任何人注意。那些好奇他容貌的路人,因为看到这样的一张普通的容颜,都不觉有些失望,然后又恢复了匆匆离开的脚步,不再留恋。

原本以为,会有那样气质的人,定是一个身份高贵,不同寻常的人,当然,那容貌也一定不是倾城倾国,就是俊美非凡。可是…唉,总之,所有刚刚回头的人,都因为会是这样一张普通的脸,而感到失望不已。

白衣男子嘴唇轻轻的抿了抿,并不理会周围人对他的惋惜还有错愕。他抬头看了看酒楼上高高悬挂的牌匾,“迎宾酒楼”四个字,在雨水的冲刷下显得焕然一新。

抬足缓缓的迈了进去,收好油纸伞,走向了正趴在桌子上打盹的店小二。听到有脚步声,那店小二的眸子也变得有了亮色,马上露出了一张笑脸,站起身,朝着白衣男子走了过去。

献上殷勤而又谄媚的笑脸,他哈着腰,声音里都透着兴奋。好几天时间了,因为连日的阴雨,路上的行人变得少了,他们这酒楼的生意也不是很好,这不,刚刚就是在无聊的打盹,正好听到了有人的脚步声,他才抬眼看了看。

“客官,您是住店,还是在这吃饭?”店小二在白衣男子的身前引路,直到将男子引到了柜台的前边,才停下了脚步。

男子看了看店小二,眼中的神色没有任何的变化,轻轻的开口,声音中透着一点悠远,他说:“我要住店,最好的一间。”

“好嘞。”店小二高兴的将男子领上了二楼。踏上楼,一直走到了楼的尽头,打开房门,店小二转过头笑眯眯的说:“客官,这是我们店里最好的客房,既干净又舒适。”

“谢谢。”男子的声音还是淡淡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听着店小二的介绍,也抬头看了看房间的摆设,随后便满意的点点头。转头对店小二说:“小二哥,麻烦你准备一些店里的拿手好菜,送到我房间来。”

男子掏出一定银子,交给了店小二。“这些银子是这两天的房钱,还有饭钱,剩下的便给小二哥留下,作为酒钱吧。”

店小二接过银子,眼中已经绽放了光彩。放在手心的银子,拿起来沉甸甸的,看起来足足有五两重。哈哈,发了,发了。他心中高兴不已,眼前这位容貌并不是多出众的客官,竟然出手这么阔绰,真是让他开心死了。

“谢谢客官。”店小二将钱收好,然后朝着男子哈着腰说:“您放心,小的一定伺候您满意。”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容,眼中的光芒,让人一下子就能看出,他捡了一个大便宜。

男子看着他这样的表情,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挥挥手,让他赶紧去准备饭食。待店小二离开之后,男子无奈的摇摇头,嘴角却挂着满意的笑。

他又何尝不知道,自己的银两给多了。虽然很久没有闯荡江湖,或者是像现在这样住店,但是他也很清楚的知道,两天的花销绝对用不了五两银子。只是,他并不在意,也可以说,他就是想多给小二哥一点银子。

手里拿着别人的打赏,而且又是足足有二两的打赏,店小二当然开心不已,就是伺候起白衣男子来,也定然更加的尽心尽力,所以只是一会的时间,他便端着热腾腾的饭菜,送到了房内。

在房间用过了餐食,已经是午后。男子推开窗户,轻柔的微风吹了过来,也送来了雨中所特有的泥土气息。很清新,很好闻,让人可以莫名的放松。

男子深深的吸了一口,缓缓的闭上眼睛,感受着这样可以让人放松的时刻。他很喜欢这种味道。就好像小时候,在这样的天气,他总会蹲在地上,鼻中嗅着泥土的芬芳,然后将一双小手,伸向地面,残忍的抓起从泥土里爬出来透气的蚯蚓。

淡淡的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仿佛微风拂过湖面,只留下一点点的波纹,而在下一秒,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好像那只是错觉一样,根本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伸出一只白皙的手到窗外,接住天上滴落的雨滴在手心,感受着雨水敲打着手掌时的那种温柔。那是一种来自大自然的温柔,是和母亲抚摸着自己最宝贝的婴孩时的温柔一样的轻柔,让人心里不觉一暖。

男子一只手背向身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只玉箫,他微微的眯了眯眼睛,轻轻的动起了手指,只看到手指在那只玉箫上上来回的跳跃,一首悠远的歌曲便传出了窗外。

和笛曲不同,箫的声音婉转流畅,但是却又有些低沉,好像是带着丝丝的哀怨一般,总之,和笛子吹奏出来的那种欢愉、灵动完全的不同。

男子听着由自己的口中发出的呜呜的声音,不禁皱了皱眉头。最后还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那只雨潇拿在手中。

“果然,我还是不喜欢这个声音。”男子拧了拧眉头,最后叹息一声。看着手中的玉箫,他想起了此次临行前,那个送给自己玉箫的男子。

一身白衣胜雪,与自己不同,他的容貌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俊雅。温润的眸子,总是宠溺的看着自己。好像自己是他的亲人,又好像是一些自己没有办法回应与理解的感情。

他将玉箫交到自己的手上,温润的容颜上,带着淡淡的笑,只是那双美丽的凤眸中,却是蕴含着一丝丝忧伤。

他说:“这个送给你。”他看了看自己的表情,知道当时看见那只箫的时候,自己的脸色肯定不好看,可是他还是带着温润的笑颜说道:“已经五年了,你都没有碰过这个。但是我知道,你更喜欢的是它。”

没有说话,只是听着他说,他的话,说的那样的云淡风轻,好像这并不是什么事情,只是像说“今天的天气很好”这样无关紧要,无关痛痒的一句话。

但是,他明明知道,这样的一件东西,会弄痛自己。同样也会让他难受。那时,明明清楚的看见他眼中的眸色暗了暗。

久久的看着他手中的玉箫,自己的手,始终没有伸出去。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该以什么样的感情去接住这只玉箫。那一刻,多么的希望,可以逃开,远远的逃开。

看着他的坚持,最后自己还是妥协了,选择接过玉箫,而作为交换的礼物,将陪伴了自己五年的长笛,送给了他。

☆、第二百四十三章 相逢不相识(中)

小雨又淅淅沥沥的下了一整晚,到了第二天一早,天空竟然放晴了。躲避了好几日的太阳,今天终于舍得出来,向世人昭示她的威力,刚一大早上,就晒得人很温暖。这倒是让很多人都感到高兴。

吃过了早饭,白衣男子便走出了迎宾酒楼。时隔五年时间,再一次踏在久违的街道上,那种感觉,真的很复杂。有些高兴,有些怅惘,有些欣慰,同时还有一些沧桑。

五年前,景德镇便已经是天麓国中很发达的一个城市,而如今,就更不用说了。连日的阴雨天,已经让很多商贩,头痛万分,货物堆积在家中,没能卖出去。今天太阳终于露出来,他们也当然不会再憋在家里,自是到大街上贩卖,赚一些钱。

虽然曾经来过这里,可是经过了五年的发展,这里早已时过境迁,两侧的街道店铺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模样,想要找一些想要的东西,来到了记忆中的地方,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家店铺。

在大街上转了好一会,最后白衣男子终于放弃自己寻找,打算找一个当地的人来问问。

于是,白衣男子顺手拉过一个从自己身边经过的男子,很客气的问:“小哥,请问咱们这个镇子上,是不是有一个龙凤店?怎么,我没有看到?”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是在这里的,那条路他可是走过了很多遍的,怎么就没有了?

“哦,龙凤店啊。”那小哥顺手指了指另一个街道,“你看到那里没,人家龙凤店,早就已经搬迁到了对面那条更加繁华的新街了。”

顺着那小哥的手指方向望过去。果然看到一家很大的店铺,里面有很多衣着华贵的妇人,还有一些看起来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他们正在那里看着布料,试穿新衣。白衣男子穿过街上的人群,朝着那家店铺走去。“龙凤店”几个大字。便映入了自己的眼中。

站在门前,看着那几个字,白衣男子眼中闪过一些复杂的神色。五年多了,离开已经有五年多的时间了。没想到,这一次回来,竟然看到眼前这样的场景。他还以为。他还以为“龙凤店”可能已经经营不下去了,现在…。

男子的嘴角微微上挑,店里门庭若市。各种靓丽,各种款式的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穿在用木头制作出来的模特身上,那样子是那样的熟悉,就好像在家乡逛着商场时候一样。

没错,眼前的白衣男子。正是在世上消失了五年之久的诸葛明月,那个所有人都以为她真的已经死去的诸葛明月。她回来了。

明月原本已经平静的心。又漾起了一点点的涟漪,那淡淡的瞳眸中,终于有了往日的神采,只是在下一秒,就又被她隐藏的很好。仿佛刚刚眸中的那一抹激动,只是别人的错觉。

因为店里有人注意到了一直站在门口,似乎是想进去,可是又在犹豫着的男子,也就是此时的明月。于是,那个店里的伙计,脸上带着微笑的朝着门外走了出来,“公子是想买衣服吗?可以进来试一试,我们店里的衣服,可是整个天赐大陆上,款式最多,价格又最合理的。”

听到那伙计的话,明月点了点头,随着他走了进去。宽阔的大堂,到处都摆放着做好的衣服,有男装、女装,有适合老人穿的,还有适合小孩子穿的衣服,那衣服的款式,还真的很新鲜,有些是她熟悉,见过的,有些甚是连她也没有见过。想必应该是出自展萌之手。

伙计看了看此时一身白衣,男子打扮的明月,上下打量了一番她此时的衣着,心中已经了然,眼前的顾客,应该是一位有钱的江湖中人,看那一身纯丝线制作的衣服,再加上他身上的那气质,便可以看出,这个一身白衣的人,绝对不是凡人。

“客官,您往这边请。”伙计心中有数,自然会将明月引领到一个适合她的价位的成衣区。龙凤店的特点,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改变过,依然是按照明月建立之初定下的规矩,无论贫富,龙凤店都要让他们可以穿的起衣服,而且款式也绝对适合。

明月点了点头,跟上了那个伙计,转过一个摆放衣服的柜台,然后又绕过一些模特之后,便来到了一个男装区。就连明月这种见过世面的人,在来到这里之后,也不免有些吃惊。放眼望去,眼前的所有衣服款式,都是那样的新颖,最夸张的是,他们真的将西装的款式,做了出来。

明月记得,当年她在离开之前,曾经给展萌留下一封书信,那信中的内容是,她将龙凤店托付于展萌,并希望展萌可以好好打理。她还以玩笑的口吻说,她希望等到将来回来的时候,龙凤店的分店,可以遍布大江南北,让全天下的男女老少,都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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