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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妖后撞上穿越女-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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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姐手头,城东那三个铺子,地段真是上佳,我最近呢,正寻思着开几个高级点心坊”司马道福说完,便一脸贪婪地看着南康公主。

    这些条件其实都是附加品,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取信于南康公主,叫她相信自己手中线索的真实性而已。人就是如此,只有花大价钱的东西,才会好好使用。

    京师这寸土寸金的地头,她那几个铺子又正处在繁华地段,可说随便一个都价值百万钱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南康公主一咬牙,道:“好!全给了你!”当下就去叫人拿店铺契书。

    司马道福接过契书,脸上露出些满意的神色,又道:“往后不许再为难我!”

    南康公主也都应了。她这才道:“不知大姐姐可曾察觉,三郎君对七妹妹可说相当不一般呢!”

    桓歆对桓姚关爱有加,都是明摆着的事情,当初整个桓府,谁人不知。司马道福这完全就是废话。“你就用这个,换我三个铺子?”

    “大姐姐你别着急啊,我话还没说完呢。”司马道福慢悠悠道:“上次去江州,有幸见识了七妹妹的居所,听闻是前头刺史夫人的院子。里头的装潢,可连大姐姐你这里都赶不上。哪个兄长舍得在妹子身上下这么大手笔?哪个兄长又会让自己的妹子住本应属于正妻的主院?”

    南康公主疑惑地皱起了眉头,已经有些明白了司马道福的意有所指,“他府上本就没有正房夫人,依身份,桓姚那小贱|人也不是住不得”

    司马道福见她不信,下了猛料道:“当初,我可是亲眼撞见两人在花园里头搂抱在一处的。整个江州都是三郎君的地盘,他什么不能做,两人在刺史府上的行为何其放肆,简直说出来都脏了我的口!”说到最后,一副因嫌恶之极而不愿提起的样子。

    虽然她并未真的撞见过两人的亲密行为,但不管是从史书记载,还是桓歆的表现来看,两人到如今,绝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生过。就算桓歆谨守礼节,但他心恋桓姚总是事实的。因此,这话也不算是完全瞎编。

    “此事当真!”南康公主蹭地一下站起来,满脸的难以置信。

    “我骗你作甚。”司马道福斩钉截铁地道:“你道为何三郎君在东豫州待的好好的,连说都没说一声就赶回建康。不就是怕父亲将七妹妹许了别人!要是我所料不错,他们两个,昨晚应该都是歇在一处的。不然,七妹妹为何好端端的,突然就'病了'?要知道,以三郎君对她的重视,在江州时一向是有个头疼脑热都闹得人仰马翻,今日怎么会听闻她身子不爽,连是什么症状都没问一句?”

    这么多的明示暗示,已经足够了。

    看着南康公主不断变换的脸色,和若有所思的神情,司马道福嘴角露出一抹有些得意的笑。这只是她的第一步而已。

    按照南康公主的性子,和对桓歆桓姚两人的恨之入骨,这事,过不了多久就会传到桓温耳中了。到时候,她可不信这桓氏父子还能继续你好我好下去。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挑起桓氏父子不可逆转的矛盾,还倒赚一笔,古今往来,也只有她司马道福能做到了。

    

    桓姚从丫鬟处了解到桓歆已经叫人去给自己找好了借口,告了假,顿时放心下来。拖着酸痛不已的身体,好好地沐浴了一番,正让侍人给她擦着头发,便听说李氏来看她来了。

    桓姚让人将她拦在门外,赶紧让知春看自己身上,是否有洗浴后还未消退的痕迹。

    知春熟练地拿起水粉在她脖子上涂抹着,将还很明显的瘀斑遮盖下去。桓姚自己也在还有些红肿的嘴上涂上了胭脂,觉得一切收拾妥当了,这才让人叫李氏进来。

    李氏看着桓姚的打扮,心中有些奇怪,明明刚才侍人跟她说,她还在沐浴,这会儿功夫,怎么就已经穿得整整齐齐?头发都还没擦好,外衣就全部上身了,这实在不像她往日的习惯。更何况,怎么还刚刚沐浴完就涂上了口脂?

    “怎地才一起来就沐浴?腹痛正是该好生捂一捂,祛一祛寒气。觉得身上可好些了?”在东苑用了早膳回来她也来看过桓姚一次,那时据丫鬟说桓姚痛了很久好不容易才睡下,进去可能会把她吵醒,便没进来。

    桓姚笑着道:“姨娘别担心,已经不痛了。正是捂得一身汗,才洗一洗的。”

    “你呀!”李氏点了点她的额头,宠溺地道:“还没用过饭食吧?我给你熬了枣泥姜汁羹,快趁热吃些。”她原是担心桓姚,要给她请大夫的,奈何桓姚的丫鬟说,七娘子自己便是大夫,知道自己无大碍,就是女儿家的毛病,不好闹得兴师动众。她便只得熬了些驱寒补血的粥品。

    李氏见知春在桓姚身后给她擦头发,便亲自舀起一勺粥,喂到桓姚嘴边。这大夏天的,桓姚实在不想吃这等生血又燥热的东西,但看着李氏的一番心意,还是张口吃了几口。

    毕竟别人喂的,不及自己吃的时候掌控精确,尽管桓姚已经很小心,还是沾到了嘴上,“看看你,这么大个人了,还吃到嘴边都是。”李氏拿起帕子要给她擦。

    桓姚生怕嘴上的口脂被她擦掉,赶紧阻止,“姨娘,不用了!”

    不想,这一推拒,竟是直接碰掉了李氏左手碗中的勺子,带出的黏腻粥品掉得桓姚锁骨上,领口,前襟到处都是,“哎呀!”李氏赶紧放下碗,拿手帕给她擦,一边吩咐侍人:“快去给七娘子拿衣裳来换!”

    刚擦了一两下,桓姚便赶忙推开她,“姨娘,让知春她们来就是了!你回去歇着吧,我已经好了,你不用忧心!”

    李氏的目光落在桓姚锁骨上露出的两块红斑上,有些着急:“这是怎么了?可是方才烫出来的?”明明那粥都已经放温了的。

    只见知春迅速走到两人之间,遮住桓姚,对李氏道:“五姨娘不必忧虑,那是蚊虫叮咬出来的,已经擦过药了,没有大碍的。”说着,以桓姚要更衣为借口,将李氏送了出来。

    见李氏出去,桓姚惊魂甫定,这才长出了口气。

    不料李氏在路上,心头越想越是不解,若说蚊虫叮咬,她却明明记得一开始的没有看到的。拿出方才给桓姚擦拭的淡蓝色手帕,细一看,上头除了粥品的污渍,竟还有些白色的粉状物。一闻,竟是江州那边一家极品水粉的味道。这是哪里来的桓姚喜洁,她方才是特意拿了块全新的手帕给她擦的。

    她突然意识到,这东西,就是桓姚身上擦下来的,刚才那红斑,也正是用水粉遮住了,她一开始才没看见。蚊虫叮咬出了红斑,为何不擦药反而一洗浴完就赶忙用水粉来遮盖?再结合桓姚唇上那不合时宜的口脂,联想到的事实,让她心中顿时发慌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卡得*,总算是写好了。

 第83章 东窗事发(下)

    桓歆因为是从驻地私自来的建康;倒不用去上朝。没被人揭露出来之前;他甚至都不会自爆其短给朝廷上陈表。因此;桓温出去上朝以后,他便乔装了一番,到外头属于自己名下的一家酒楼,召集了手下商行的所有负责人;了解他们最近的经营状况。

    看起来像是巡视产业,但实际上;他却在筹谋着利用商行的人手做掩护,想个法子将桓姚带到东豫州去。

    东豫州如今虽然还不完全平定,却总是在他身边的;再有个什么变故;也有他来担着;而不用再像前次一样,让桓姚一个人面对这些事。

    只是,要如何将桓姚和李氏带到豫州,实在是件很难办的事情。是的,李氏也必须一并带走。父亲有何打算他很清楚,李氏一直是桓姚的软肋,若留在建康,她必然再次收到父亲的胁迫。如今,他还没有盲目自信到要和李氏比较在桓姚心中的地位。

    时间紧迫,他身为将官私自回京,若被人发觉,必然又是一场风浪,虽然如今的朝廷已经不足为惧,但他毕竟单枪匹马,建康除了这几年发展出来的商行,并没有其他势力,不得不小心行事。

    要同时带走李氏,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他安排来接应的人手,最近的,也只能从谯郡走到沥阳边界上,沥阳到建康的几百里路程,他就必须靠着从东豫州带来的十几个人与建康的商行硬撑过去。

    更糟糕的是,去东豫州,中途还要经过属于父亲势力范围且有大量屯兵的合肥。这一路,要面对太多围追堵截了,硬碰硬根本是行不通的。

    想好了偷梁换柱的计策,便吩咐手下商行的人去打点各处关节和准备船只。回到府上时,桓温也下朝回来了,把桓歆召到书房,两父子谈了些军务朝政方面的事情。

    桓歆的见解总是犀利独到,很多时候都有种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觉。因此,虽然桓温自认三儿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却也真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此,他大为赞赏。

    “此次回建康,可是这边有何要紧事?”桓温终于将话题转到这个让他疑惑得有些抓心挠肺的事情上来。

    “父亲不必忧心,不过是商行里头有些异动,算不得大事。但毕竟商行和江州财务牵连深重,不得不亲自走一趟。”桓歆淡淡道,并不愿深谈。

    这不过是他早就想好的借口。建康的商行,确实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并非急在一时的紧急事项。

    桓温对他的收入并不太清楚,只知道,每年公中的份例和送到荆州孝敬长辈的礼物,他出手总是最阔绰的。隐约了解到,三儿手头经营着大量的生意,前些年在儿媳司马道福开始捣腾时,他也才来了兴趣,把荆州那边的生意经营起来。

    他对生意不懂,也插不上嘴,只怕桓歆一时糊涂走了歪路,遂劝诫道:“阿式,商行毕竟是旁门左道的玩意儿,如今你把握好东豫州军政才是正途。你手头有了权势,要多少金银没有?”

    “儿受教。”桓歆的态度倒很是谦逊,这让桓温颇觉欣慰。这几年,三儿的性子倒是渐渐软和些了,懂得收敛自身脾性,这才是真正的稳重了。

    “以后若再有此类事,派个心腹走一趟便是,哪里需得你亲自动身。”桓温又道。

    “父亲说的是。”桓歆恭敬地应道,语气一转,“不过,此行倒也并非全为商事。几年不见父亲了,来建康也能小聚几天。”

    桓歆虽然说得很是稀疏平常,却简直让桓温受宠若惊。自小性子冷淡的三儿,那脾气,简直是块又臭又硬的石头,除了还是个三四岁的稚童时,何曾对他表现出过半点孺慕之情。

    遂,不禁笑容满面,“这倒也极是。咱们父子两个,多少年没好生聚一聚了!也就只有你小时候,才成天跟在为父身边”

    说着,倒是缅怀似的,提起些桓歆小时候的事情了。

    “还记得那时,有回为父派人打了那何令史,你这小儿,倒是当着府里众人评说,板子上拂过云彩,下掠过地面”

    想起当年桓歆的童言稚语,倒是莞尔。

    桓歆静静听着,不时一两个字附和。若是早些年听见父亲说这样的话,心中可能还会有所动容。如今,时过境迁那么多年了,对父亲的孺慕之情早已经冷却了。

    他历来比别的小儿早慧,一岁多就记事了。那时候,父亲身边只有他一个儿郎,又见他天资聪颖,是极为喜爱他的,偶尔兴起,还会手把手地教他写字,背兵书。在极年幼的时候,他也曾和许多小儿一般,崇拜濡慕着自己的父亲。

    但自从五岁那年,大哥桓熙来荆州以后,这一切就都变了。在一干嫡出小儿的嘲笑中,他第一次意识到了嫡庶尊卑。他是庶子,将来只能做大哥的奴仆,大哥是嫡子,是父亲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这就是世情。

    那时候,他才渐渐明白,生母习氏对他的要求虽然严苛不近人情,有些话却是对的。并非是要给生母争那一口气,而是他那时就已经想清楚了,他不愿一直仰人鼻息,不论是父亲还是大哥。

    不久便有了那番奇遇,再加之这些年一直不断的艰辛努力,这才有了今日。

    桓姚就像是他几十年荒漠般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棵绿色小树,似乎一落入这片土壤,便让他不由自主被吸引。她是那般美好,又是那么柔弱,让他心甘情愿地凝聚了自己所有的阳光、雨露去浇灌。时间越久,她在他心上扎根得就越广越深。

    他不会容许任何人夺走她。

    说到后头,桓温又再次提起了桓歆的婚事,“都二十三四了,还是没找到中意的?”

    随着三儿如今战功显赫,那些大世家,可早就转换了态度。他这一回到建康,不知多少人或直接或委婉朝他打听三郎的婚事。

    “此事随缘,强求不得。”桓歆只拿了此话来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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