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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变身皇太女-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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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佳节,皇上与民同庆。父皇和母后会上皇城楼,与民共赏明月烟花,体现皇恩浩荡。但他们知道我不爱这种场合,早找了和我身量相仿的绿珠易成我的容貌,陪他们上去演戏。
  反正皇城楼那么高,百姓隔那么远,谁也认不出来。
  大燕的京城没有宵禁,中秋节又是大节日,全国的衙门都放假一天,商铺倒是都开到半夜的,不放过这一年中顶顶赚钱的机会,所以街上一直很热闹,延续着第二天清晨。
  当地风俗,是戴面具和簪花。面具是自己买的,花嘛是青年男女互簪的,看谁的身段最风流,气质最出众,异性男女就可为其簪花。每个人都在手臂上绑一只竹篦,正是簪花用的。
  每年,都有簪花最多的青年男女,最后被发现是丑八怪,毕竟戴着面具,身材又不说明一切。气质嘛,那种飘乎的标准很容易伪装,真正的气质只有慧眼才看得清。
  不过,这种感觉像是成亲时的挑盖头,有赌博的因子在其中,年轻人都很爱玩的。其实选了丑八怪最好,清晨一掀面具吓一跳,反差剧烈,实在太刺激了。
  其实我是头回参加这种民间活动,大约因为我挨了板子的缘故,父皇对我比较纵容。他倒是担心我的安危,派了暗卫保护。但我是谁?淘气和不良少年榜双榜第一,完全可以用计甩开暗卫们。我觉得越是平民化才越安全,万一有点危险,就凭小武小小年纪就能勇冠三军的潜质来说,送我逃回宫是不成问题的。
  到了宫外后,我们选了三身很普通的衣服穿,又买了三张最普通的猪头面具。我可不想簪花,万一哪只手碰到我的玉体怎么办?我就想看热闹,所以越低调、越没有存在感越好,最好是能被人当成透明人。我想看热闹,却不想成为中心和焦点。长年受人瞩目,很累的。
  “小武,我要那个水晶糕。”我指着不远处一个挤满了人的小摊子。
  “还吃?”阿邦打掉我向前伸着的手,“仔细停了食。打从出来,你就一路零嘴不断,从街头吃到街尾。再吃下去,明天非得闹肠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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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有刺客!

  “平时不能出来这么肆意嘛。”我拍拍肚子表示无碍,“再说,我从昨天晚上就开始不吃东西,留着空间今天用。”
  “不行。”阿邦拿出管家婆的德行来。
  我抓住他的衣袖,轻轻摇了摇,因为戴着面具,看不到表情,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还是露出类似于小狗乞怜的神情。这一招百试百灵,阿邦是只狡猾的狐狸,皮厚得刀枪不入,可他最受不了我肉麻,一准儿起浑身鸡皮疙瘩,无力反抗。
  果然,他哆嗦了一下,跳出三尺远,愤慨的看着我,“不带这样的。”
  我哈哈大笑,小武得了暗示,立即就要去买水晶糕。他和我一样,极品吃货,而且从为不违背我的命令。
  可小武才走出两步,就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无意中拦住他,下一步,那人就站到了我面前,“纷纷,我就猜你会偷跑出来的。”
  公-羊-潇-洒!
  我咬牙切齿的暗中念着这四个天下间最讨厌的字。他怎么这么阴魂不散哪,我到哪儿都能碰上他。只他叫了我一声名字,我心情就全坏了。
  “我这样你也认得出?”我气愤,“警告你,别说我龙行虎步,有掩盖不掉的天子龙气啊。”
  公羊潇洒轻轻的笑,特么的,声音好听得让人浑身发麻。而且他也戴了猪头面具啊,为毛看起来还是贵气逼人,只有我才像个真正的猪头?
  他也穿着普通的粗布衫子,还是短打,套在他修长的身材上,应该是有些滑稽的。可问题是就是没有!为毛为毛为毛?他臂上的竹篦,已经插满了花。肯定是他偷偷露脸了,肯定是!
  我有一瞬间的沮丧,身为全大燕美少年排名为亚军的我,盖了脸,掩饰了身份就零落成泥了。这就是身材上的差距!反观公羊潇洒,仍然是一派**之态,招人的很,就连阿邦和小武也被簪了好多花。就我,一朵没有。我是不喜欢人家碰啦,但这样也太丢脸了吧。
  “你们三个天天在一处,纵然我不能确定是你,但有三个疑似分子站在一起,大约也推测得出来。”公羊潇洒摸摸我的头顶。
  我把头偏过去。
  我最恨他这样,把我当个小宠物似的,或者是变相说我个子矮。每回这样,我都想把他的手剁掉,奇怪的是,我每回不管多么小心也躲不开。
  “你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我冷哼,“你左耳那个骚包的红豆子耳钉,泄露了你的秘密。”
  “啊,真是的,还是我家纷纷有洞察力。”隔着面具,我似乎都能看到公羊潇洒眉眼弯弯。
  “谁是你家的,别套近乎,我说过好多回了,我不喜欢你!”我又哼了声。
  “水晶糕还买不买?”小武插嘴,也很不爽某人。
  “不吃了,气都气饱了。”我一甩袖子,故意借机扒拉掉公羊潇洒身上的那几朵刺眼的鲜花,转身就走。
  阿邦立即跟上,在我耳边低声说,“这次我倒感激那家伙,要不是他,你肯定今晚就吃撑了。真好啊,他跟从天上掉下来一样。”
  “从天上?怎么不摔死他!”我恶毒的诅咒。
  “走这边。”阿邦一拉我,往偏僻的道上走。
  “你这是干吗?”小武发现不对。
  “这是回宫的近路。”阿邦说。
  “我还没逛够,不回宫。”我停下脚步,“不能因为出现疑似可恶的人,就坏了本宫的兴致。”
  “纷纷,安全第一。”阿邦拉了我的手臂,不让我乱跑,“公羊潇洒能从我们三位一体,看出你是太子殿下,若有有心人,一样看得出。我们甩了暗卫,如果有人不怀好意就麻烦了。”
  我一愣,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
  “照你这么说,那公羊潇洒是提醒我们的?”小武抓了抓头发。
  无意的!他怎么会好心提醒?一定是无意的。
  我虽然胡闹,但并不是傻的,既然觉得阿邦说得对,倒也从善如流,恋恋不舍的随他穿过人群稀少的街道,快步回宫。到底我是太子,虽然不是一直关在深宫,但这种好玩的时候可以肆意游荡,也不是很多机会好不好?
  “你怎么走这边?”小武突然皱着眉问。
  我一抬头,发现竟然是大燕国都的品花一条街。说白了,就是娼寮之地。我是想出来看烟花的,不是逛烟花的。可我想阿邦这么做,一定是这条路最近也最合适,当下并不多言。
  中秋佳节,举家团圆,这种地方反而人烟稀少。姐儿们也自摆了宴席,自己乐呵一下。
  正想着,突然对面走来一个人。
  是个姑娘!
  我一眼就认了出来,虽然她穿的是男装,行为举止并不扭捏,可以说很男性化。但至于说我为什么能隔着皮看到瓤,那是因为我的本质,我有女性的本能,以及对同类的敏感。我还特别喜欢和少女们腻在一处玩,去年“**”了几名少女,结果被人说成年少而**。
  其实,我只是想和同龄的女孩子相处好不好?虽然男生的性格豪爽,搞怪又淘气,有时候还傻乎乎的逗人发笑,和他们在一起很开心,可我毕竟是女的呀,心理生理都正常,我需要闺蜜。可结果哩,我被惯以不好的名声,那帮子老学究思想太不纯洁了!他们不知道,被我**的少女,其实都还挺乐意的。
  就算我是个真男生,喜欢女生也很正常啊。那是荷尔蒙的作用,那是青春的作用!
  那姑娘大约和我差不多年纪,身段娇小,但并无弱柳扶风之态,鹅蛋脸,眉清目秀,皮肤微黑,两道长眉英气勃勃,但神色淡然,竟然是个冷美人。大节下的,连男人也穿着相对鲜艳的服色,她却一身玄青色窄袖长袍,黑色薄底快靴,周身利落,除了腰间一块白玉佩外,别无其他饰物,可她就这么缓缓地从灯火璀璨但孤凄寂静的深夜中走来,竟别有一番说不出的风采。
  “有刺客!”小武一下把我挡在身后。
  
  
  66有话要说
  非常对不起大家,我发错这章了,立即改下。现在这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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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野蛮女友

  “什么刺客啊,别那么夸张好不好?”我拉开小武,低声道,“那是个女的。”
  “女的?你确定?”阿邦纳闷,“你眼力也太好了。”说着,他眯了眯眼。我严重怀疑他是有些近视的,可每当他摆出这模样,都有几个女孩子会迷倒,嚷嚷说他这样最帅了。所以,脸好看就是先天最大的优势,帅哥做什么都是帅的。
  “你们也不看看,你们太子殿下我是什么人?”我借机吹嘘,“这两只小龙之眼,目光如炬。别说只是个女人,就是个妖精,在我眼里也现了形。”
  “就算是女人,难道女人不能当刺客?”小武不服气,一根筋得很,“元宵佳节,居然穿着夜行衣!本少爷一看,就有满满的问题!”
  小武不是也近视吧?不对啊,他在骑射场上百发百中,号称鹰眼。
  “黑色的衣服不一定就是夜行衣,而且就算穿的是夜行衣,也不都是刺客,她不是没蒙面吗?”这姑娘甚至连簪花节的面具也没戴。
  我拉掉小武挡在我面前的、肌肉贲起的手臂,继续向前走。
  大路很宽,又不是御道,凭什么我走得,别人就不能走这边躲清净?然而就在我们要擦肩而过时,那姑娘的身后又跑过来一个人,却是个如假包抱的男人。嗯,我能感觉得出。因为女人若长成这样的身高和宽肩长腿,在大燕基本上就嫁不出去了。
  这个男人脸上戴着个鬼脸面具,见到我和小武和阿邦时一愣,似乎觉得我们面熟,虽然我们都还戴着面具。但他转瞬就不再理会我们,而是和那姑娘低声说道,“师妹,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边没有看焰火的好地方呢。”可惜他声音虽然小,可他那边是上风口,声音以风传送,加上我们三个从小玩捉迷藏太多,耳力练习得超好,就全听到了。
  我冲阿邦和小武使了个眼色。看吧?是女的吧?你们的太子殿下,永远光荣伟大而正确!
  小武和阿邦做了个抱拳的手势,表示服了,可我却突然一激灵。
  这男人的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就算他刻意压低音量,捏着嗓子改变声线,我却还是感觉一阵阵的凉气脚底一直沿着后背窜到头顶。不是恐惧感,而愤怒。嗯嗯,还有些与敌人狭路相逢的兴奋。想来,最近让我气急败坏的人只有一个。
  “顾荒城!”我大叫一声。
  普通人如果没经过特殊训练,也没有心理建设,在别人呼喊自己的名字时,本能的就有反应。于是鬼脸面具男登时停住脚步,算他机警,硬生生僵住身子,没有回头。但,本宫还需要他有其他的反应吗?需要吗?需要吗?需要吗?
  阿邦和小武也吓了一跳,阿邦还好奇的问,“你能认出女人就算了,怎么连男人是谁也能猜出来?莫不是你的眼睛真有特殊能力?”
  呸!我有什么?我只有女性的第六感,超准的直觉。本太子爱记仇,姓顾的让我挨了五大板,这几天我没动作,就以为我忘记了?我天天晚上恨不得扎小人,对他日思夜想,他此刻就算化成灰,我也认为得。
  我慢慢向街对面踱去,猪头面具挡住了我的奸笑,但我吊儿郎当的步态,那提笼架鸟,带三五恶奴上街欺侮良民的姿态,却像足了顽劣的纨绔子弟。隔着鬼脸面具,我似乎都能看到顾荒城皱紧的眉。
  不过他没有下一步动作,估计还在考虑装不认识我。于是我善解人意的掀开面具,露出我笑意盈盈、人畜无害,掩藏着报复快感的脸。
  装!看你还装不装得下去!在国子监,师为大,我这东宫太子也得靠边站。可出了那个地方,我的地位无比崇高,别说区区一个从四品,就算一品大员,超品爵爷,也得给我乖乖行礼。
  果然,顾荒城没有办法,规规矩矩地微躬下身,“微臣见过太子殿下。”非正式场合,他倒也不用跪拜,但看到他对我低头,我心里很乐呵。这样虽然有点小孩子气,可我就是高兴,有什么办法?
  说起来,我从小到大,顾荒城是第一个顶撞我、惩罚我、让我吃瘪的人,这些日子我对他算是念念不忘的了。本宫长这么大,想谁也没有像想他一样。
  “免礼。”我挥挥手,眼睛叽哩骨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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