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杀的王妃-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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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汝蓝愣了:“你刚不是问我了吗?”
办公室里的人齐齐爆笑。
颜丹萍已经被雷得风中凌乱了,她忍了好久才忍住那股要把赵汝蓝暴打一顿的冲动,但还是忍不住咬牙切齿的道,“我说的是,咱们下一期的征文是‘说出你的初恋故事’,你,听明白了吗?”
赵汝蓝尴尬的点头哈腰:“明白了,明白了!”
转过身,对着还幸灾乐祸偷笑不已的罗兰做了个咔嚓的杀头动作,杏眼圆瞪了一眼,悻悻的坐下来,末了还不忘朝对面的轻罗吐吐舌。
这家伙,年纪一大把了,偏还喜欢做一些小孩子的动作来显示自己还青春年少。
轻罗不禁摇头,打开了邮箱看读者发来的稿子。
一篇标题叫《如果那一天,你不曾对我说出那三个字那》的稿子吸引住了她的目光,这个作者是个新作者,所以标题取得很文艺范儿,但还是让人忍不住很好奇,那三个字,是哪三个字?
下意识的,她就把这个稿子的标题给念出来了。
赵汝蓝立马就回应,“三个字?当然是‘我爱你’啦!”
罗兰唱反调:“也许是‘我恨你’!”
颜丹萍抬起头:“有可能是‘分手吧’!”
很久没吭声的周雅丽突然道,“没准是‘去死吧’呢?”
胭脂井!(1)
众人愣住,然后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
罗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雅丽,真有你的!
你这思维,还真是与众不同啊,佩服!佩服!”
有人会‘去死吧’做主题写一篇文艺范儿的稿子?
周雅丽想想,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轻罗笑着去看稿子,原来是一篇征文稿,作者写了一个初恋故事,男主对女主说的那三个字,果然是“我爱你”。
她不禁摇了摇头,又是一个烂俗的故事
,没有新意,泛滥可陈。
但,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几个字上面:胭脂井,女主住的院子里,有一眼井,叫胭脂井!
胭脂井!
她心里一震,神思又开始恍惚了起来。
胭脂井!胭脂井!
她轰然间觉得眼前一片空白,颜丹萍,赵汝蓝,罗兰通通都不存在了,她的意识开始拉远,拉到了一个无穷无尽的地方,那里,有幽深的巷弄,有一家叫星烁的餐厅,还有飘香的金桂,有小小的天井,以及,那一口胭脂井!
耳边,依稀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疑惑的在问,“这井为什么叫胭脂井?”
然后,是那个温柔但略带忧郁的声音,“因为井凿好的时候,刚好天边飘过一朵胭脂霞,倒映在井底,非常的漂亮,所以这儿的人便叫它胭脂井!”
胭脂井,多美的名字啊!
她的初恋,是陈烨。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A城,离A大不远的紫竹亭的星烁餐馆。
那时她大一,刚到学校没几天,同学们都说,新来的应该到处走走,熟悉熟悉这个城市。
于是,她便经常和室友一起出去到处逛。
那一次,室友约她在紫竹亭见面,她找了很久,才找到紫竹亭。
室友骂她是猪,找了这么半天才到。
她争辩道,紫竹亭紫竹亭,顾名思义,应该是一座亭子,谁知道却是一条巷弄啊?
晚上再更!
胭脂井!(2)
室友捂嘴吃吃的笑,说紫竹亭历史很悠久,在A城很有名气,这儿的人都知道。
她笑道:“我又不是本地人。”
紫竹亭是一条幽深的巷弄,位于南河边,古朴,雅致,有着这个典型的南方小城里的灰瓦白墙。
紫竹亭很古老,地上铺着的方砖都碎了,缝隙里长出了青苔,唐风宋雨飘过,秦砖汉瓦依旧。
巷弄的尽头是小吃街,餐馆林立,小摊无数,每逢吃饭的点儿,各种菜香便绵长得可以穿过这条紫竹亭,一直飘到南河上,飘到南河边的A大上空去。
室友说,来A大上学,怎么可能错过紫竹亭的美食呢?
所以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大快朵颐。
于是,在星烁餐馆,她见到了陈烨。
那时,陈烨还在这儿做厨师。
她喜欢A城这个城市。
因为这儿的天气很好,四季如春。
空气里有潮湿的味道,不像北方的城市那样的干燥。
她更喜欢星烁餐馆,因为星烁餐馆不同于一般的餐馆,不但名字取得雅致,而且,吃饭的地方也雅致。
推开古朴的大门,要绕过一个天井,才到达吃饭的大堂。
天井里种了两株桂花树,是那种香气极为浓郁的金桂,花瓣金黄,芳香醉人,望一眼,便赏心悦目,闻一下,便心旷神怡。
隔着橱窗,客人们可以一边观赏着桂花树,一边在袭人的芳香里用餐,那感觉不知道有多惬意。
天井里还有一眼井,那便是胭脂井。
室友是本地人,经常来星烁餐馆吃饭。
带着她走过天井的时候,指着那口井,对她说,“喏,那就是胭脂井!”
她不解:“为什么叫胭脂井呢?”
“因为井凿好的时候,刚好天边飘过一朵胭脂霞,倒映在井底,非常的漂亮,所以这儿的人便叫它胭脂井!”
胭脂井!(3)
说话的不是室友,而是一个穿着厨师服,戴着厨师帽的青年,青年皮肤有些苍白,瘦瘦高高的,手里端着一盆子的食材,从她身边走过的时候,听到她的疑问,便淡淡的接了这么一句。
“陈烨!”她听到室友兴奋的叫。
青年转过头来,颔首对室友笑笑,道:“你们来了?”
然后,自顾的走开,算了回应了室友的招呼。
也就在他转头的那一刻,轻罗看到了一双幽深的眼睛,像是天空中的星星,深邃,悠远,还带着淡淡的忧郁,对了,像极了梁朝伟的那双眼睛,忧郁得几乎能迷死人。
眸光流转间,仿佛藏了千言万语,欲语,却还休。
这是一个眼里有故事的男孩子!
她顿时就觉得心里某个地方在柔柔的一动,一下子就湿润了。
很久以后,她在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因为一双忧郁的眸子,她爱上了这个白皙瘦高的青年,无法自拔。
“你认识他?”她好奇的问室友。
室友兀自兴奋着,“帅吧?
他叫陈烨,是这家餐馆的厨师。”
随即,她又换上了一副神秘的表情,“咱们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都喜欢来这儿吃饭,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轻罗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她还是摇摇头,道,“不知道!”
室友也不吊她的胃口,如实道,“一是这儿的环境优雅,显得有品位,二就是来看陈烨的。
他可是咱们A城最养眼的厨师,好多女生都为他动心呢!”
轻罗晒笑:“真的假的啊?”
室友捂着嘴窃笑,“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带你来干嘛?
就是为了来看帅哥的。”
“不是吧?”轻罗还是不相信,“真的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他可只是一个小小的厨子!”
说这话的时候,她也没有想到,日后,她竟然会成为这个厨子的女朋友。
胭脂井!(4)
“厨子怎么了?”室友不满的看她,“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厨子,人家不但长得帅,而且,还有一手好手艺,他会刻萝卜,在食材上雕玫瑰,刻白塔,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你会吗?”
轻罗顿时就目瞪口呆了,她惊叹道,“天啊天啊,你居然会用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这句诗了?
你不会也喜欢上他了吧?”
“去你的!”室友涨红了脸,“我只是欣赏他而已。欣赏,你懂吗?”
轻罗忍住笑,唯唯诺诺:“是,是!”
两个人嘻嘻哈哈的绕过天井去大堂吃饭。
那顿饭吃了什么她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出来的时候,她特意看了一眼后厨的方向。
后厨并不像大堂似的,玻璃都是透明的,所以她看不到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看到天井里的金桂在肆意的绽放,吐出浓郁的芳香,还有那口胭脂井,露出幽深的井口,引得人几欲一窥究竟。
后来,她就成了星烁的常客。
餐馆的工作人员也都认识了她,每次见到她,总喜欢笑着说一句:“来了?”
“嗯,来了!”
每次,她也笑着这么回一句。
再后来,她就成了陈烨的女朋友。
他们第一次真正接触,就是在那口胭脂井边。
当时大概是上午九点钟左右,因为不是饭点,所以餐馆里没人,经理和伙计们一个个都像是没有睡醒的样子,无精打采的,连厨师们都在打盹。
她挑了这个时候去,是因为店里没活,她找陈烨说话,老板不会干涉。
室友说他可以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她不信。
见到陈烨的时候,他坐在胭脂井边刻一朵红玫瑰。
她高兴的凑过去,惊叹着道:“好漂亮!”
他抬头,看到她,微微一笑,道:“送给你吧!”
胭脂井!(5)
“真的?”
她高兴极了,忙小心翼翼的捧起来。
结果,还是散了。
原来,居然是一长串西红柿的皮,他把它们圈在了一起,就变成了一朵玫瑰。
“好可惜!”她的神色无限惋惜。
他不以为然,“不过是一串西红柿的皮而已!”
她还是觉得可惜。
他说:“要不,我再给你刻一朵吧?”
“好啊好啊!”她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他也变得愉快起来,眸子里不再有那么浓的忧郁,而是盛满了淡淡的笑容。
他从厨房拿了一根白萝卜,然后熟练的抄起小刀,只轻轻的在萝卜上转了几下,一朵惟妙惟肖的玫瑰便诞生了。
“好神奇啊!”她瞪大了眸子。
听到她的赞叹,他似乎也很开心。
他说,“你等着。”
然后,他拿着萝卜跑进了厨房。
再出来时,刻在白萝卜上的玫瑰变成了鲜艳欲滴的颜色,红的花白的萝卜交相辉映,煞是好看。
原来,他竟然在玫瑰上涂上了番茄汁,这样看起来就更加好看了。
“真漂亮!”
她惊叹着,脸颊红扑扑的。
“送给你!”
他微微一笑,将白萝卜递给她。
“谢谢!”
她开心的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那一笑如春花绽放,灿烂得几乎要照亮整个天空,他愣愣的看着,忽然间就失了神。
后来,他们在一起后,她经常缠着他问,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的,他总是笑而不答,故作神秘。
其实第一眼看到她,他就动心了。
那样的一个清丽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裙子,裙边绣着一朵粉红的桃花,披散着如瀑布般的黑发,微笑着,从天井那边逶迤而来,身姿娉婷,楚腰细细,像一首清新亮丽的小诗,一下子就叩响了他的心扉。
胭脂井!(6)
所以,他才在她问出了那句“为什么叫胭脂井”时,接了下面那一句。
而真正爱上她,应该就是他送她那朵雕刻的玫瑰花时她那满足的一笑吧。
看多了现实社会里那些追名逐利,为了大把的玫瑰和钻石,然后投入到形形色色有钱人怀里的女子,这种连收到一朵雕刻在白萝卜上的玫瑰花都能高兴成这个样子的笑,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那样的笑,不掺杂半点杂质,不带任何虚伪的恭维,那样的纯澈,那样的让人心动。
这样的笑,足以让周围所有的一切都黯然失色,也就在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一笑倾城”这四个字的含义。
唐伯虎三笑点秋香,而她,仅仅只用了一笑,便完全的俘获住了他的心!
爱情,便这样款款的到来了。
在星烁餐厅的天井里,在这一口胭脂井旁。
再后来,恋爱的时候,他们都喜欢趴在井台上看井水里天上的胭脂云,有一次,她还差点栽进去了。
他笑她笨,她不依,缠着他给她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他羞赧的笑,说其实他并不会刻这个,是那些人瞎说的。
胭脂井!
这是一个美得多么令人销魂的名字啊!
多少年了,她没有再去过那个地方,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了?
如今,在这样一篇烂俗的爱情故事稿子里,她终于,又看到了这个名字。
其实她自己的初恋,又何尝不烂俗呢?
曾经那样美好的爱情,到最后,终究还是难以逃脱“分离”这样一个烂俗的结尾!
六年了,当年那个给她刻萝卜玫瑰花的男子,如今,又在何方呢?
六年前,她19岁,在A城上大一,遇到了她的初恋;
六年后,她25岁,在C城的《媚色》做文字编辑,良人却早已不见。
六年的光阴,不长不短,却写尽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
春心萌动!(1)
这六年,她已经习惯了孤独,习惯了等待。
她告诉自己,如果在26岁之前她还没有找到他,那么,她便把自己嫁出去,从此,与往事一刀两断。
父母见她年纪渐大,也逐渐的不安起来,在他们老家,25岁的女孩子早已经结婚生子,唯独她,还依然孑然一身。
父母不免着急,于是,想着法儿的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