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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潮声-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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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往椅子上一丢,就跑了过来,好像恨不得给振南一个拥抱似的,嘴里乱七八糟的嚷著:

“啊呀,原来是您啊,我早就知道您要来的,您怎么到现在才来呀?哎,绮珍,你看你怎么穿这样一件破衣服,头也没梳好,脸上也不抹点胭脂,这样子怎么见客人呀!”

“哦,妈妈,你这是怎么……”绮珍难堪的说,但,一转头,她发现振南以一种了解而同情的眼光看著她,不禁住了口,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振南也回报的对她笑了笑。忽然,她觉得振南变得非常的可爱了。

第二天晚上,当绮珍再度出现在赵家的客厅里时,她觉得那房间显得十分舒适;振南微笑的迎接著她,赵伯母依然亲热的拉著她问寒问暖,而且不断的给振南使眼色,下女们照样的探头探脑……但,这一切都使她感到说不出来的亲切和愉快了。当然,最得意的还是绮珍和振南的母亲,当夜风轻拂,年轻的一对依窗细语时,两位母亲已在热烈的计划婚礼和婴儿服装了。潮声32/50

深山里



我们在山上迷了路。所谓我们,是两男两女,男的是绍圣和宗淇,女的是浣云和我。说起这次迷路,无论如何,都应该浣云和绍圣负责。本来,我们一大群二十几个同学都走在一起的,海拔一千七百多公尺也没什么了不起,太阳很好,天气凉爽如秋,大家一路走走唱唱都很开心。路,早有前人走出来了,我们不过是踏著前人的足迹向前迈进。和上山前想像的要吊著绳子爬过岩石,拿著刀子砍树枝葛藤开路,在荒烟蔓草里摸索途径的情况大不相同。发起这次旅行的小朱,穿著特制的爬山鞋,一路上嘻嘻哈哈的拿我们这几个女同学取笑。事实上,山路一点儿也不难走,我们一共有六个女同学,没一个落在男同学的后面。浣云还时时刻刻冲得老远的站著,等那些男同学。或者,干脆在树底下一躺,把草帽拉下来盖在脸上,等别人走近了,她才推开草帽,故意打个哈欠,揉揉眼睛说:“怎么?你们才到呀?我已经睡了一大觉了。”

就因为浣云太淘气,我们才会和大队走散,而迷失在深山的丛林里。事情是这样,早上,大家从林场出发后(这已经是我们在山上的第二天,本来,山上有林场登山的蹦蹦车和缆车,但,我们存心爬山,所以并不乘山上的交通工具,而徒步上山。晚上,就在林场的招呼站投宿。)我们走到中午,吃了野餐,继续前进。由于小朱问了一句:

“小姐们吃得消吗?”浣云不大服气,昂著头,她大大的发起议论来,批评这条山路简直太好走了,又“不过瘾”,又“不够味儿”,那儿像爬山?和走柏油马路也差不了太远!她一个劲儿的穷发牢骚,信口开河的滥肆批评,图一时口舌之快,结果害我们吃了大苦头!当时,我们正走出一座小树林,眼前的路宽阔而整齐,是林场修的木柴运输道。在这条路的旁边,有一条窄窄的、陡陡的,坎坷不平的羊肠小径,深幽幽的通进一个树林里。也是小朱讨厌,不该指著那小径说:

“这是条上山的捷径,不过难走极了,许多地方路是断的,又陡又危险。我爬过五次这座山,有一次就走了这条路。浣云,你有种哦,别嘴巴上叫得凶,你要是敢从这条路上去,就算你伟大!”小朱和绍圣都参加过什么登山协会的,对这座山都早爬熟了。浣云被小朱一激,顿时跺跺脚,毫不考虑的说:

“谁不敢?不敢的人是孙子!我就走这条路上去,到林场招呼站等你们!”“别开玩笑!”小朱看出事态严重,他是领队,出了差错他得负责,立即换了口气,警告的说:“那条路不是你们小姐可以走的,摔死了没人收尸。”

小朱是个最不会措辞的人,一句话说得浣云火冒十八丈,大跳大叫的说:“我就走这条路给你看!我今天走这条路走定了!包管不要你收尸!”说著,她转头看看我,命令似的说:“润秋,你和我一起去,让他们这群自命不凡的窝囊废看看我们的本领!”我望望那条路,可没这份勇气跟著浣云冒险。但,浣云的牛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她愤愤的望著我说:

“怎么,你不去?好!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别以为我一个人就不敢走!”为了表示她的决心起见,她把大草帽的帽沿狠狠的向下拉了一下,把水壶的带子往肩膀上一甩,大踏步的就跨上那条小路。我正犹豫著要不要跟了过去,绍圣就挺身而出了。他嘻嘻哈哈的往浣云身边一站,满不在乎似的说:

“看情形,还是让我陪你走这一趟吧,我是识途老马,跟了我没错!”“谁要你陪?”浣云的下巴朝天挺了挺,轻轻的又加了一句:“阴魂不散!”宗淇绕到我身后来,碰了碰我,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知道他是不放心绍圣和浣云。他们之间的微妙和矛盾只有我和宗淇了解得最清楚,如果真让他们两个一路走的话,谁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些什么事,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又都孩子气十足,假如在路上动起武来,打破了头都不算稀奇。宗淇望著我,低低的问:“怎样?和他们一路走吧?”

我虽然不愿和大队走散,但,为了浣云,也由于宗淇,他显然很希望我能走那条小路,或者,他也有什么话要和我谈。于是,我点点头,向绍圣说:

“你真认得路?”“反正不会把你们带到印度去!”绍圣笑嘻嘻说:“走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别那么多顾忌!这座山,我闭著眼睛都摸得到那儿是那儿!你担什么心呢?”

真的,他们登山协会的人根本就不认为这座山有什么了不起,海拔两千二百多公尺,他们看来就像个小土坡一样。我是太信任绍圣的“经验”了。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离了群,走进了那原始的莽林和深山里。

一开始,我们穿过一座小森林,从林木的种类上看,这儿还没有进入针叶林带,树木多属于阔叶树。小路陡而峻峭,全是石块和大树凸出的树根,走来非常艰苦。比起林场修的路,真有天壤之别。但,树林内暗沉沉的,古木参天,而蝉声起伏,除了风声蝉声,和偶尔响起的一两声鸟鸣外,林内就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寂静,有股震慑人心的大力量,使人觉得自身出奇的渺小。浣云在一块大岩石上站住,双手叉腰,上下左右的看了看,高兴的叫著说:

“对呀!这才叫爬山嘛!真过瘾!”

林内的地上,积满了成年累月没有人清扫的落叶,在那儿自顾自的坠落和萎化。岩石上遍布青苔,证明了长久没有行人经过。宗淇在我耳边低声说:“这种滋味也很特别,好像和人的世界已经隔离了很远很远了。”真的,耳边听到的是风声树声,眼前看到的是绿叶青藤,我已经把城市忘得干干净净了。浣云拾了一根树枝,用来作拐杖,一面爬著山,还一面拿树枝击打著身边的树叶,或者往草丛里乱捅一阵。绍圣说:

“你这是干嘛?”“赶蛇!”“去你的!”绍圣说:“这山上根本没蛇,到了一千五百公尺以上,蛇都不来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林场修小铁道啦,伐木啦,早就把蛇祖宗、蛇姑奶奶都赶下山去了!”

“见你的鬼!”浣云不服气的喊:“你以为你懂得多是吧?山上没有蛇,什么地方有蛇?别在这儿混充内行,假如你给蛇咬了一口,我才开心呢!”

“你开心?”绍圣夸张的耸耸肩:“如果我给蛇咬死了,你嫁给谁去?”浣云回过头来,迅速的用手中的木棍,横著扫向绍圣的腿,绍圣没有防备,被打了个正著,痛得大叫了一声。立即,他跳了过去,抓住浣云手里的木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一般,往怀里一拉一带。浣云站不稳,差点扑倒在地下,幸好一株大树拦住她。她扶著树,站稳了,顿时大骂起来:

“混蛋!死不要脸!阴魂不散!我告诉你,你少招惹我!你这个三寸丁,小侏儒!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副什么德行!”浣云骂起人来,向来是一大串连一大串的,一点也不留余地,而且专拣别人最忌讳的来骂。刻薄起来比谁都刻薄,不过骂过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脾气发一阵就过去了。但,这几句话却把绍圣说得脸色发白。其实,绍圣并不丑,宽宽的额角,浓眉大眼,也颇有男儿气概。只可惜个子矮小了一点,和细高条的浣云站在一块儿,还矮上一截。个子矮是他的心病,也是他最伤心的一点,别人骂他什么他都不在乎,只要说他是小矮子,他就马上翻脸。浣云的一句“三寸丁”,又一句“小侏儒”,把他所有的火气都勾起来了。他冲到浣云面前,眼睛一翻,气呼呼的说:“你别神气,李浣云!你以为我在追求你是不是?你才该拿镜子照照呢,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你个子高,呸!瘦竹竿一条!屎磕螂戴花,臭美!天下没女人了,我也不会追求你!李浣云,劝你少自作多情吧!”

“混蛋!”浣云举起木棍来,就要打过去,绍圣也抡起手腕,准备招架。宗淇抢先一步,一把拉过绍圣来,嚷著说:

“这算干什么?绍圣?又不是三岁孩子,还打架!别丢人了!”我也走上前去,挽住气愤不已的浣云,拍拍她的肩膀,笑著说:“你老毛病又发了,何苦!幸好不是和那些同学们在一起,否则又要让他们来开玩笑了!来!赶快走吧,顶好赶在小朱他们前面到达,免得给他们笑!”

浣云跺跺脚,嘴里还在“混蛋、不要脸、阴魂不散……”的乱骂一通。一面跟著我往山上走。后面,宗淇也在劝著绍圣,绍圣像个漏了气的风箱,一个劲的从鼻子里大声的呼著气,就这样,我们穿出了森林,眼前陡然一亮,耀目的太阳光明朗的照射在岩石和青草上,疏落的树木一棵棵伸长了枝桠,点缀在苍绿的山崖上。

“噢!”浣云高兴的喊:“真美!真美!”

她把几分钟前的争执和不快已经完全抛到脑后去了。挥著木棍,她向前面连跑带跳的冲去,我也紧跟在后面。绕过一块大岩石,眼前是一片较平坦的山坡,长满了绿油油的草。我们从草丛中走过去,绍圣的气也逐渐平了。摘了一片树叶,他利用树叶来发声,嘬著嘴唇,做出各种不同的声音:鸟叫、鸡啼,甚至小喇叭的慕情主题曲都出来了,竟然惟妙惟肖。浣云好奇的望著他说:“你是怎么弄的?”“想学?”绍圣翻翻眼睛:“先缴学费,我教你作一个猫儿叫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浣云骂著,却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仍然走过去研究那片树叶。宗淇轻轻的拉了我一把,我放慢步子,和宗淇落在后面,让浣云和绍圣在前面两码远走著。宗淇望著我,笑笑,叹了口气。说:

“看他们两个,使我想起中国一句俗话。”

“什么话?”我问。“不是冤家不聚头!”他说,握住了我的手,深深的注视著我,轻声说:“润秋,我们也是!”

我心中一阵激荡,把眼睛望向山谷,和那一片浓郁的绿,我一声不响的抽出了自己的手。他又叹了口气,说:潮声33/50

“润秋,你还是没有谅解我。”“算了,”我说:“别谈那些,我们只管爬山吧,说起来好没意思。”“你总是这样,”他蹙蹙眉,“避而不谈,让误会永远存在那儿算什么道理?我告诉你几百遍了,那是我的表妹!……”“从香港到台湾来,香港保送她来进台大,她不愿住宿舍,要住在你们家里。”我打断他的话头,接著他说下去。

“不错,她刚来,对什么都好奇,我陪她逛逛街,看看电影,这是……”“义不容辞的!”我代他说。

“唔,润秋,”他哼了一声:“你想,我有什么办法?妈派给我的好差事,我又不能不去……”

“好了!好了!”我不耐的说:“别谈了好不好?你是迫不得已,是不是?我不想谈这件事,一点都不想谈,你陪你表妹去玩,关我什么事呢?你根本犯不著向我解释,我对这件事毫无兴趣!我告诉你,真的毫无兴趣!”

“你别这样说行不行?”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你的脾气我还会不了解?你这样跟我生气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你想,那是我表妹,仅仅是个表妹……”

“而且是从小有婚约的!”我冷冷的说。

他像受了针刺般直跳了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紧紧的盯著我说:“你听谁说的?”“那么紧张干什么?”我挣开他,淡淡的说:“你和你表妹的事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她在香港的中学里就是校花,对不对?你倒真是艳福不浅!”

“润秋!你存心呕我!”他涨红了脸:“别人不了解,你总该了解……”“算了算了!”我叫:“我不想谈,没意思!”摆脱了他,我向前面跑去,追上了绍圣和浣云。浣云正拿著一片叶子,放在嘴边猛吹,吹来吹去只像皮球泄气,而绍圣在一边笑弯了腰,浣云跺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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