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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剪刀--appetence 本能no3 尘封往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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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艾伦之性格就讯问时看属高傲自恋之人,看不出有暴力倾向,他具有很强的控制他人情绪与言词的能力,说话时常无边际可寻,如果他不是一个绝对单纯之人便是狡猾到可怕之人。他拒绝和埃文见面,声称这是他自白的原因之一,为了减少面对亲人的痛苦感。他自己表述是一个享乐为上、自我意识强烈的人,但却在不经意间表现出很强的道德感,这种道德感和他的言行产生极大的不协调感。到讯问的最后,他似乎又突然意识到自己所做之事,总之给人十分自我矛盾、思想混乱的感觉。 

5、对于枪支的数量,在未提醒之前,他一直使用单数,按他的说法,枪支为他事后所扔地点他强调自己太过慌乱而不记得是扔在哪条河里了按他的形容,警方在搜寻之后一无所获,当时他的神智已恢复正常,理应清楚枪支数量,此为一极大疑点,且在提及是否有他人在场时,情绪明显过于激动。 

6、埃文声称案发时,他下楼未见到除妻子以外的任何人,他也的确是在厨房遭枪击,但是埃文家中的一道明显是射往楼梯上方的弹痕在此情况下无法解释。 

7、第一次案发现场有破窗痕迹,却无强行闯入之迹象如同有人刻意引导警方往入室抢劫方面想,却又无财产丢失。按埃文所称,案发前玻璃均为完好,实属奇怪。 

8、艾伦自称用500万现金支付房费,但扣除他所居天数之房费外,剩余近100万美元,他无法准确说明去向。 

9、艾伦被捕时所展现的奇特姿式,他自称为自己特意所为,但是却无法解释如何能将自己的手脚同时绑缚于床的四角。此外,对于床所在房间的位置,如果如艾伦所说,他在这段日子里未接触过任何人,经过警方的力量测试,他并无能力一人挪动木雕大床。 

10、艾伦被捕时,脸上所戴毒舌勾之用处未明,只知为艾伦父亲之物。埃文在见到毒舌勾的照片时反应过度恐惧,实在令人起疑。 

11、艾伦母亲声称艾伦“恨”埃文,艾伦用了“不爱”这一词,布兰特则咬定艾伦很“爱”埃文,此处三人说辞相互冲突。 

12、艾伦声称他的母亲很爱他们,并无虐待行为。但依埃文所言,母亲并不爱他们,而依布兰特说辞,艾伦的父亲或母亲确有虐待孩子的迹象。 

13、艾伦母亲对于其子犯案并不惊讶,但埃文和布兰特却强烈否认凶手为艾伦的可能性。 

14、布兰特自身的不在场证明为假,并认为本森·霍夫曼为凶手,本森有不在场证明,埃文却暗示母亲在这点上作假证。 

15、布兰特和埃文都声称艾伦撒谎成性,艾伦自身却认为自己诚实坦白。 

16、川普大厦及两次案发现场(除了在埃文家找到的一组属于艾伦的指纹外)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痕迹,既不像有人生活了近两个月的样子,也令人生疑,这是百密一疏还是故弄玄虚? 

◆艾伦犯此案的证据如下: 

1、第一次案发现场的一组指纹,鉴定结果属艾伦·李。 

2、两次犯案DNA鉴定的结论与艾伦·李匹配。 

3、精神鉴定艾伦·李精神正常,有能力自认有罪 

4、艾伦·李在确实明知自己所拥用的各项法律权利并应用之后,对警方俯首认罪,做出自白书。 

◆埃文与布兰特关系恶劣,布兰特从一开始就反对埃文和自己女儿的结合,在谈话中发现他偏向于将女儿嫁给艾伦,即使他是个瘾君子(原因不明),布兰特在他们婚后实质上与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直到她死后才让她回到家族墓地。埃文的朋友说埃文虽然爱南希却厌恶这个老丈人,拒绝为她与丈人做出任何妥协,为此,南希常和埃文发生口角。但即使如此,也很难找出可能是布兰特犯案的迹象,因为死去的是他的女儿,活下来的却是他厌恶的女婿。但是他在不在场证明上的做假仍令人怀疑。 

◆已调查埃文强暴谋杀案发生前数月的行迹,他虽然拥有一些同性恋朋友,但关系十分单纯,可以确定埃文本人不是同性恋者,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遭遇同性纠缠。因此“同性恋”情杀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埃文夫妇双方案发前数月行迹进行的追踪,双方都未有婚外情的迹象虽然艾伦指称本森与南希通奸却无实证,情杀的可能性极低。 

◆据各方面的调查,埃文与妻子南希相处极好,南希比他小15岁,埃文虽然在家时日不多,却极为爱护她,除去一些口角,他们的朋友一致认为两人的感情还是很好的,只是南希有一定的抑郁症,同时寻找了双方买凶杀害对方的证据,却一无所获。必须说明的是,找不到南希或埃文要杀掉彼此的动机,因而这种可能性暂时不存在。 

◆调查其经济与人际关系后发现,大多人对于埃文一家人的评价是冷淡却不招人厌恶,绝不招惹麻烦,因而也无仇杀可能。 

◆在第一次案发时,埃文家中财物并无丢失,所以盗窃和抢劫的可能性不大。第二次案发则是明显的绑架勒索。 

◆艾伦他们的父亲在他们家似乎是一个禁忌,对于他只知道是一名失意画家,于三十年前失踪,布兰特拥有其所有画作,对其评价颇高。其它信息付之阙如。唯一能确定的是在提及他时,这一家人反应古怪。 

◆小托尼下落不明,艾伦声称未将其带离现场,故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艾伦说谎;二是当时有第二人在案发现场,但现场并无任何外来痕迹,更为重要的是,埃文好象对自己儿子下落并不担心,与之前行为相比反差极大。 

结论,虽然艾伦·李身上疑点众多,但就目前而言,他仍是最首要的嫌疑犯,本案在没有任何其它目击者或证人情况下,很难再继续调查,只能以谋杀、强暴罪起诉艾伦·李,对于小托尼的绑架案还需继续,但寻获的机率相当渺茫。 





第二十一章 

数字1是砖红色,数字2是黄色,数字3是水蓝色,数字4是灰色,数字5是四角形,数字6是圆形。 

在我眼中的世界五彩缤纷却无人分享,我将世界看成无人岛,每天每夜等着有人来解救我,可是却只盼来从失望到绝望 

我哼着小曲,却无人听懂,我说着语言,却无人沟通,我画着图画,却无人欣赏。是我疯了还是世人疯了? 

 

一十四号病房的把手轻轻转动,门被稍稍推开,从门缝泄露出一线光亮,一名漂亮的年青女护士探头向漆黑的室内观望。 

她刚才好象有听到什么声响,她带着一丝警觉地往墙上的电灯开关摸去,“埃文·李先生,你还好吗?” 

灯光倏然洒满室内,她往床上瞥了一眼,埃文·李裹严严实实地裹在被单下,缩成一团,在灯亮的一瞬好象才被惊醒地缓缓睁开了眼睛,“有什么事么?” 

“啊,对不起,李先生,我听到一些声响,所以过来看看,”女护士尴尬地不敢看向他一脸被吵醒的不悦神情,将眼向一旁瞥去,却看见落地窗的玻璃竟然大敞着,窗帘被风吹得扑扑作响 

“呀,原来我听到的是风声,对不起,我马上帮您关上。”她冲上前关上窗户并锁好,心里纳闷着,自己傍晚过来查房的时候不是关得好好的么?难道自己记错了?也许吧,最近自己太累了,家里的事太烦心了。“那我出去了,有事您再叫我。”她伸手关上灯,黑暗再次笼罩了整个病房。 

在听到声响消失的那一刻,埃文像被电击一般从床上直直弹坐起来,骇人地瞪大双眼 

血,到处都是血他用力的掰开嘴巴,将手指向喉咙的伸处挖去上帝啊,是血,他快窒息了 

他猛然从床上跳起来,冲向病房的独立卫生间,用力将胃里的所有东西倾吐出来,他颓然地滑坐在地上,双手紧紧地将自己抱成一团,自始至终,他没有换下身上的外出服。 

 

阿曼达读着刚传真到的资料,接着拨打了莫里斯的电话号码。 

“阿曼达么?”莫里斯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你看过资料了么?” 

“是的,我看过了,而且觉得有必要现在就打给你,”阿曼达想着那些分析数据,皱紧了眉,“这家人就像是一块腐烂中的牛肉,发出阵阵腥臭,我希望你放弃这个案子,不要做一只发晕的苍蝇,理智一点,去别的地方找你的食物,别再把精力投在这一家人身上。” 

“为什么?”苍蝇?他不喜欢这种形容方式。 

“读完整个报告,我觉得用双面夏娃来形容这一家人颇为合适,这一家人都被笼罩在一个个秘密当中,深陷黑暗而不可自拔。 

我能从中嗅出一种强烈的不正常感。”而且觉得再调查下去,你也会被拖下水,当然这话,阿曼达放在心里没说,而是继续劝解道,“相信我,你给我的材料是一堆混乱的字母,每当我试图从中找到关键所在时,就会跳出另一个模糊焦点的信息,这种状况很不好。 

如果不是这一家人知道别人会分析他们,早做好了一切准备,用各种毫无边际而相互矛盾的话来迷惑别人,就是这家人真正的是各个都疯了。 

既然当事人都没有强烈将罪犯绳之于法的愿望,我想你就不用再费心了。早点从泥潭口边上离开,小心哪天不小心就掉下去了。” 

“我自有分寸,但是我想问你埃文有没有失忆的可能性?” 

“如果按你给我的资料,我觉得可能性极大,因为案发现场,我也同意不是在厨房,我想可能是在什么楼梯口之类的地方。” 

这点倒和他想的一样,但是,“我还想知道有没有可能一个人失忆了,却检测不出来。” 

“当然可能,暂时性失忆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大脑受到外界的剧烈碰撞,造成脑积血,血块压住部分记忆神经导致失忆。等到手术后放出血后,就会恢复记忆。这种失忆能很直接地检测出来。 

而一般有可能检测不出来的是另外一种心因性失忆症。这种失忆通常是由于病人遭受到重度社会心理压力或变故之时;经由个人意识、认同或行为协调突然地暂时性地改变;容易造成身心崩溃;如果是意识发生改变;则记不起来重要的个人事件或是案发时的情景,像事故后的一些创伤性失忆。 

当然心因性失忆有时还具有选择性,称为选择性遗忘或创伤情境性遗忘,这时患者会遗忘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或人或物。这叫人很费解。 

如果问患者,他会极力否认曾有过那些令他不愿想起的事或人或物。 

这种失忆症的产生是由于大脑皮层功能暂时受到抑制所致,并没有器质性损害。我觉得埃文·李很有可能是后一种情况。 

这种失忆症的恢复时间就看个人了,一般经过一些常规的催眠暗示等心理治疗就会痊愈。 

不过人脑的构造极为复杂,有很多的功能现在医学上还是无法弄清楚,因此还存在着一种极特殊的失忆者,这一类人自己并不认为自己失忆了,他篡改了旧的记忆,以自己创造出的新记忆填补了失去的记忆,但这种这种失忆很少见,我在临床上只遇见过一例而已。 

这种记忆恢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失忆的人本身已经篡改了这部分在头脑中遭受损害的记忆。 

事实上任何事物只要经过人脑都会在人脑中留下痕迹,但不代表所有这些痕迹人都想得起来,否则人人都过目不忘了。 

如果要恢复这部分记忆并将其修正为之前正确的内容,一定要有特定的刺激体,很强烈的刺激到这部分记忆神经。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电话那头没了声音,阿曼达轻叹口气,“好吧,我不问了,不过我大概猜得到,我可以告诉你,埃文·李自己就是最好的医生之一,所以他对于自己的情况应当比谁都更清楚,如果连他都没意识到的话,有三种可能: 

一是他患了心因性失忆症,完全想不起自己喝咖啡之后的事。 

第二种可能就是他篡改了自己的记忆,像写字一样,他将大脑中原本的字迹拿纸糊上,在上面写上了新的内容。我记得埃文·李的硕士毕业论文题目就是《人的潜意识对记忆之影响与操控》这个题目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哄动。你可以去看一看。 

最后一种可能性就是他在装傻,也就是他没有失忆,只是在欺骗所有的人。 

不过我建议你最好抽空去读读他的那篇论文,篡改记忆这一点在文章里面都有很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写得很好,很生动,我当时读后震动很大,第一次觉得人的意识是相当可怕的一件武器。 

文章里面还写到了关于自我控制记忆的内容,他指出人类在一定情况下是能选择性地拋弃或篡改已有记忆的,但是这一点我觉得更像是一种催眠术。 

我敢保证他绝对有过这方面的亲身经历的,否则不可能写得这么入木三分,这么给人以撼动力,他是个天才如果他的理论真的有在他自己身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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