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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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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等我们找到B楼的时候,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老何和那两个保镖原来也想跟着我上去,可哪里有人上门拜访还带着三尊门神的,有时候,任氏小少爷的名号,就是拿来唬自己人的。
  特别管用。呵呵。
  只不过,上了楼才发现更不好找。多半是没了门牌,要不就前方十号,走到后边又多出了三号。可能是旧楼,卫生工作并不是很好,走廊和楼梯口堆满了垃圾废物,一路走来,喧闹声不少,环境堪称糟糕。
  我对了对门号,确定是五零二,才呼了口气。眼睛睁得太久,又有些发疼,我也不敢抬手去揉,估计现在有些发红。
  我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听见一声“来了”,不是芯姐的声音。门霍地一声打开,一个男孩儿站在门边,上身只着了件背心,下身穿了件短裤,就到大腿处,脖子痕迹点点,以我的心智年龄而言,那痕迹着实、着实不陌生
  哈里路亚。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吧。”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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