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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荒原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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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身告辞,他却到了深夜才回家。他的脚步跟往常一样,而且也没有立即上床睡觉(我住在他隔壁,听得清清楚楚),他在客厅里点了灯,大约又呆了一个钟头。

还有一个晚上我也没有忘记。那天姑母出去了,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大门上的铃响了,我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子,她要找哈勒尔先生。我一看,原来是他房间里照片_L的那一位。我向她指指他的门就回房了,她在里面呆了一会儿,接着我就听见他们一起走下楼梯,两人谈笑风生,十分高兴地走了出去。这位隐居的单身汉居然有一位情人,而且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这么时髦,我感到非常惊讶。我对他,对他的生活本来有种种推测,现在我又觉得这些推测没有多少把握了。但是,不到一个小时,他又一个人回来了。他愁容满面,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如同笼子里的狼来回走动那样,在客厅里轻轻地来回踱步,走了好几个小时,他房间里的灯彻夜未熄。

关于他们的关系,我一无所知,我只想补充一点:后来我在街上又看到过一次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他们手挽手走着,他显得很幸福,我又一次觉得十分惊讶,他那张孤苦的脸有时也会多么的可爱、天真啊!我了解那个女人了,我也了解我姑母为什么对他那样同情关心了。但是那天晚上,他回家时心情也是那样悲伤痛苦。我和他在门口相遇,见他腋下夹着一瓶意人利葡萄酒。结果他在楼L荒凉的屋子里喝了半宿,这种情况以往已经有过几次。我真为他难过,他过的是什么生活哟,毫无慰藉,毫无希望,毫无抵御能力!

好,闲话少说。上述介绍足以说明,荒原狼过的是自杀生活,这无须花费更多笔墨了。但是我并不相信,他离开我们时真的自杀了。当时有一天,他结帐以后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了我们的城市。从此,他就沓无消息,他走后收到的几封信一直由我们保管着。除了一份文稿,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份稿不是他在我们这里住时写成的,他留下几句话,说文稿给我,由我全权处理。

哈勒尔文稿中讲述的种种经历是否确有其事,我无法调查。我并不怀疑,这些事大部分是虚构的,这里的所谓虚构并不是随意杜撰的意思,而是一种探索,一种企图借助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件作为外衣来描述心底深处经历过的内心活动。哈勒尔作品中这些半梦幻式的内心活动估计发生在他住在我们这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我相信,他描写的内心活动也是以他确实经历过的一段生活为基础的。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房客外貌举动都与以往不同,常常外出,有时整夜整夜地不回家,很长时间连那些书也没有摸过。那时我遇见他的次数不多,有几次他显得非常活泼,好像变年轻了,有几次可以说非常高兴。可是打那不久,他的情绪又一落千丈,整天整天地躺在床上,不思饮食;这当儿,他的情人又来看过他,他们俩发疯似地大吵了一顿,闹得四邻也很不安。第二天,哈勒尔为此还向我姑母表示了歉意。

我坚信,他没有自杀。他还活着,住在什么地方,在哪幢楼里,拖着疲惫的脚步上下楼梯;在什么地方,两眼无神地凝视着擦得体亮的地板和被人精心料理的南洋杉;白天他坐在图书馆里,晚L他在酒馆消磨时光,或者躺在租来的沙发L,在窗户后面倾听着世界和他人怎样生活;他知道自己孓然一身,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是他不会自杀,因为他残留的一点信仰告诉他,他必须把这种苦难,心中邪恶的苦难,忍受到生命终结,他只能受苦而死。我常常想念他,他没有使我的生活变得更轻松一些,他没有那种才能促进我发挥我性格中坚强快乐的一面,恰恰相反!但我不是他,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方式,我过的是平平常常、规规矩矩,然而又是有保障的、充满义务的生活。所以,我们我和姑母可以怀着一种平静友好的心情怀念他,我姑母知道他的事情比我多,但是她把它深深地埋在地善良的心里,没有向我透露。

关于哈勒尔的自传,我在这里要说几句。他描写的东西是些非常奇异的幻想,有的是病态的,有的是优美的和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如果这些文稿偶然落入我的手中,我也不认识作者。那么我肯定会怒气冲冲地把它扔掉。但是我认识哈勒尔,因此他写的东西我能看懂一些,可以说能表示赞同。如果我把他的自述只看作是某个可怜的孤立的精神病患者的病态幻觉,要么我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公之于众。然而,我看到了更多的东西,这是一个时代的记录,我今天才明白,哈勒尔心灵上的疾病并不是个别人的怪病,而是时代本身的弊病,是哈勒尔孤整整一代人的精神病,染上这种毛病的远非只是那些软弱的、微不足道的人,而是那些坚强的、最聪明最有天赋的人,他们反而首当其冲。

不管哈勒尔的自传以多少实际经历为依据,它总是一种尝试,一种企图不用回避和美化的方法去克服时代病疾,而是把这种疾病作为描写对象的尝试。记载自传真可说是一次地狱之行,作者时而惧怕、时而勇敢地穿越混乱阴暗的心灵世界,他立志要力排混乱,横越地狱,奉陪邪恶到底。

哈勒尔的一段话给我启发,使我懂得了这一点。有一次我们谈了所谓中世纪的种种残暴现象之后,他对我说:“这些残暴行为实际L并不残酷。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世纪的人会非常厌恶,会感到比残酷、可怕、野蛮还更难忍受!每个时代,每种文化,每个习俗,每项传统都有自己的风格,都各有温柔与严峻,甜美与残暴两个方面,各自都认为某些苦难是理所当然的事,各自都容忍某些恶习。只有在两个时代交替,两种文化、两种宗教交错的时期,生活才真正成了苦难,成了地狱。如果一个古希腊罗马人不得不在中世纪生活,那他就会痛苦地憋死;同样,一个野蛮人生活在文明时代,也肯定会窒息而死。历史上有这样的时期,整整一代人陷入截然不同的两个时代、两种生活方式之中,对他们来说,任何天然之理,任何道德,任何安全清白感都丧失殆尽。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尼采这样的天才早在三十年前就不得不忍受今天的痛苦一他当时孤零零一个人忍受着苦痛而不被人理解,今天已有成千上万人在忍受这种苦痛。”

我在阅读哈勒尔的自传时,时常想起这一段话。哈勒尔就是那种正处于两种时代交替时期的人,他们失去了安全感,不再感到清白无辜,他们的命运就是怀疑人生,把人生是否还有意义这个问题作为个人的痛苦和劫数加以体验。

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自传可能具有的对我们大家的启发。所以我决定将它公之于世。顺便提一句,我对这份自述既不袒护也不指摘,任凭读者根据自己的良心褒贬。

哈里·哈勒尔自传(1)

为狂人而作

日子如流水,一天又过去了。我浑浑噩噩度过了一天,以我那种特有的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详地度过了一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那样疼痛了两个小时,我吃了药,把疼痛给蒙骗了,我很高兴2我洗了个热水澡,躺在热水中非常舒服;我收到三个邮件,浏览了一遍这些多余的信件和印刷品,然后做了运气练习,但今天贪图舒服,就免了思维操练,随后我散步一小时,发现薄纱似的云彩绚丽多彩,像珍贵的绘画柔和地画在天幕上。这真是太美了,如同阅读古书,in同躺在热水中洗澡一样。但是总的来说,这一天并不迷人,并不灿烂,不是什么欢乐幸福的日子,对我来说,这是平平常常、早已过惯了的日子:一位上了年纪而对生活又不满意的人过的不好不坏、不冷不热、尚能忍受和凑合的日子,没有特别的病痛,没有特殊的忧虑,没有实在的苦恼,没有绝望,在这些日子里我既不激动,也不惧怕,只是心境平静地考虑下述问题:是否时辰已到,该学习阿达贝尔特·斯蒂夫脱的榜样,用刮脸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准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这些日子里,在被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干的地球上,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在那虚伪、卑鄙、喧闹、变幻交错的光彩中,像一个小丑似的向你狞笑,寸步不离地跟着你,盯着你,在有病的自“我”中把我们弄得无法继续忍受——谁如果尝过这种地狱似的生活,那么他对今天这样普普通通、好坏参半的日子就会相当满意,就会非常感激地坐在暖洋洋的火炉旁,阅读晨报,非常感激地断定,今天又没有爆发战争,没有建立新的独裁政权,政界和经济界都没有揭发出什么大丑闻,他会拿起落满灰尘的七弦琴,激动地弹起一首感谢上帝的赞美诗,曲子感情适度,稍带愉快喜悦,他用这首曲子让他那安静温和、略带麻醉、百事如意、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感到无聊,在这令人满足而又无聊沉闷的空气中,在这非常有益的无病状态中,他们两个——空虚的、频频点头的、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和鬓发斑白的、唱着低沉的赞美诗的庸人——像孪生兄弟一样相像。

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这可是件美好的事情;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跟着脚尖走路。可惜我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满足我不太能够忍受,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的感受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逃向痛苦的途径。当我既无喜悦也无痛苦地度过了片刻的时光,在那所谓好R子的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呼吸时,我幼稚的心灵就感到非常痛苦和难受,以致我把部生锈的、奏出单调的表示感谢歌声的七弦琴对准困倦的满足之神的满意的脸扔过去,我不喜欢这不冷不热的室温,宁可让那天大的痛苦烧灼我的心。不一会儿,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去砸商店,随教堂,甚至把自己打个脸肿鼻青。我很想去胡闹一番,摘下受人膜拜的偶像上的假发,送几张去汉堡的火车票给几个不听话的小学生,这是他们渴望已久的事,去引诱一个小姑娘,或者去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因为我最痛恨,最厌恶的首先正是这些:市民的满足,健康、舒适、精心培养的乐观态度,悉心培育的、平庸不堪的会公众生的活动。

傍晚,我怀着这种心情结束了这碌碌无为、极其平常的一大。但是,我没有像一个身患病痛的人那样舒舒服服地钻进铺好的、放着热水袋的被窝,我对白天所做的那一点儿事感到很不满足,很厌恶,我闷闷不乐地穿上鞋,裹上大衣,在黑暗的夜雾中向城里走去,想到钢盔饭馆喝一杯通常被贪杯的人按照老习惯称之为“酒”的东西。

我住的公寓非常体面,住着三家人。我的住所在顶楼上。楼梯非常普通,但干净而又雅致。我从顶楼走下,就觉得这异乡的楼梯难以攀登。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这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小市民阶层的孤独的憎恨者,却始终住在名副其实的小市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种感伤的老话了。我住的既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也不是贫民窟,我一直都住在小市民的安乐窝中,他们的安乐窝非常体面,又极端无聊,收拾得倒也干干净净,散发着极节油的香味和肥皂味。若有谁把门关得山响或穿着肮脏的鞋走进房子,人们就会大吃一惊,我喜欢这种环境,这无疑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我藏在心底的诸如对故乡之类的怀念,一再引导我走上这愚蠢的老路,这点我无法抗拒。我是一个孤独、冷酷、忙忙碌碌、不修边幅的人,我生活在家庭中,生活在小市民的环境中;是的,我喜欢这样,喜欢在楼梯上呼吸那种安静、井然、干净的气息,喜欢人与人之间有礼貌,温顺的气氛,我虽然憎恨小市民,但他们那种气质却有使我感动的成分,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进入我的住房,因为这里与楼梯上的情形大相径庭,书籍、酒瓶杂乱无间,烟蒂狼藉满地,屋子里乱七八糟,肮脏不堪,书籍、文稿、思想,一切的一切都浸透了孤独人的苦痛和人生的坎坷,充满了想要赋予人生以新意的渴望;人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接着,我从南洋杉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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