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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武侠世界逍遥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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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咔,咔,金黄色指针终于停下——“书剑与飞狐”。
嗯,也不错。书剑恩仇录与雪山飞狐混杂的武侠位面,虽然仍算低武位面,但自己刚得到混元功,还未修炼,纯当这是一次历练好了。
叶锋立刻转变想法,如此想到。
心态之好,令人咋舌。
前文也说过,此人生性乐观、积极,既已成为事实,不可改变的,他心态甚是积极,总是往好的方面思考。当然,说难听点儿,就是大大咧咧,不知死活。
【名称:书剑与飞狐——是的,系统没有出错,你那24k钛合金狗眼同样没有看错。】
【时间:两个月。】
【难度:适中。】
【属性:容易——有了第一次位面之旅,依旧是低武世界,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切入点:未知。】
【身份:这依旧是不能说的秘密。】
【任务:无。】
【惩罚:无。】
【奖励:无。】
叶锋吐了口气,哈……正常了。
这蔑视,这吐槽,这才是他记忆中的傲娇范儿嘛。
哎……不对不对,不能这么想,绝对不能这样想,太他娘犯贱了。
叶锋拍了拍脑袋。
【备注1:如你所见,这是一个混杂了书剑恩仇录与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的武侠位面。切入点是佛山镇。书剑恩仇录开启时间往后推移,亦自此处开始,剧情大体没有改变,局部略微改动。】
【备注2:下面没有了。】
次奥,又被调i戏了。
叶锋无语,“切”了一声,连吐槽都懒得吐槽了。
既然穿到这个混杂位面,叶锋开始思考起来。
毫无疑问,想在这个位面获得什么绝世武学,那是相当扯淡的,只能纯当历练了。以自己的水平,放在此位面,已经是最顶尖的几人了。
既如此,那就历练的同时,且让自己爽快了先,把早年看得不爽之处,全给捋平!
先说书剑。
红花会高手如云,但大反派就“火手判官”张召重一人,搞到最后才搞死人家。反清更是无稽之谈,好笑得紧。至于最后陈家洛为了匡扶汉室,被乾隆欺骗,竟将香香公主拱手让人……叶锋就呵呵了。
一个字:毒。两个字:剧毒。
每每思及此处,叶锋都是痛心疾首,恨不得一刀杀了陈家洛,乾隆那虚伪色胚子也龌蹉之极,一并杀了就是。
书剑那些所谓英雄好汉,个人操守是没问题,但偏偏要搞恐怖组织,搞也没啥,顶多算是个人追求不同,可问题是……丫屁事没干成,还自我感觉良好,政治主张更是天真得紧,向来为叶锋不喜。
再说飞狐。
飞狐一书,最让叶锋倾心的,毫无疑问是极具唐朝传奇式人物的胡一刀夫妇。胡斐跟他老子相比,差远了。胡夫人豪迈之气,不逊男儿。放在前世,妥妥儿的女汉子一枚啊。
最令他扼腕的,自然就是程灵素程mm了。
最令他反感的,首推袁紫衣那妞儿。
明明是尼姑,却不提前说破,等到胡斐情根深种,才来一句“我头上装的是假发,饮食不沾荤腥,想是你没瞧出来。”,尼玛,谁瞧得出来?什么,为了方便行走江湖?那你告诉人胡斐啊,刚开始就断了他念想,岂不更好?
明明自己动了凡心,清根未尽,还偏要自欺欺人,真真是害人又害己。
至于胡斐,叶锋不得不吐槽了,虽颇有豪迈气,大事上鲜有瑕疵,但私德方面,就爱美女,前有袁紫衣,后有苗若兰,程mm一片痴情,硬装瞎子,就当没瞧见。
原因无他,大半是因为程mm太聪明,跟她相处,胡斐太有压力,小半是男人的通病,爱美女啊——这就不吐槽了,叶锋自问,他也是如此。
便在叶锋思索的当儿,金光渐渐暗淡下去,周遭陷入黑暗之中。

第21章 神棍是怎么练成的
叶锋降临书剑与飞狐位面,却不知剧情从何处发展,兼之他又新得华山混元功。是以,他没有刻意寻找剧情的切入点,反而专心修炼起混元功来。
匆匆又是一个多月,叶锋本身领悟力超然,又自带主角光环,这混元功修炼起来,何止事半功倍,简直是火箭般蹿升。
短短时日,他内功已然小成,真气充沛,脸色莹润,但有人见到,都要赞一声“好一个浊世翩公子”。
金大师十四部武侠长中篇,武术到了明末,已经式微,再到书剑与飞狐,更是式微的没边。武人争斗,凭仗的不是利器,就是招式。名气大些的内功秘籍,是一部也没有。混元功放在明末已是最顶尖的内功秘籍,当下更是不必说。
叶锋混元功已成七分,就算再跟夏雪宜对位,不出百招,也能胜出。放在这个时代,堪做他百招之敌的,怕也不出三人。
武功更上一层楼,叶锋也不再强求。
勤奋虽好,但也不要不懂得享受啊,话说,来到古代,咱还没好好**一把呢。
不行,不能再推卸责任,今日必须拯救那些陷入红尘女孩的灵魂……就从照顾她们生意开始!
打定主意,叶锋打马西行,不一日,便到了佛山镇。
这佛山镇,自古以来就与朱仙、景德、汉口并称天下四大镇,端的是民丰物阜,市廛繁华。
腹中饥饿,叶锋在一座三开间门面的精致酒楼前停下,门匾上“英雄楼”三个大字,金光闪闪。
叶锋眉角一动,回忆起飞狐外传的剧情,嗯,是了,小胡斐长大,露面便是这佛山英雄楼,他跟袁紫衣的冤孽,也打此处开始。
嘿……既如此,那咱就来一出棒打鸳鸯,把这孽缘扼杀在摇篮之中!
念及此处,叶锋轻笑一声,挺身走进了英雄楼。
练就混元功,叶锋气质为之一变,整个人看上去朝气异常。
此刻,他一身衣物俱是上等苏州缎子,戴着帝王绿翡翠戒指,手拿一把鎏金折扇,尊贵气息,甚是逼人。
钱从何处来?
来到武侠位面,叶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贪官污吏、恶霸强绅,自己武艺高强,兼之又喜劫富济贫,这钱还不是唾手可得?当然,劫富是真的,济贫也是真的,不过是济他叶锋自己的贫罢了。
进了英雄楼,立刻有一个店小二屁颠屁颠过来招呼:“客官您好,客官您里边请!”
叶锋淡淡嗯了一声,随着店小二上了二楼雅间。
店小二脸上都快笑出一朵花儿了,一边引着叶锋上楼,一边热情介绍本店的招牌菜,顺带着还将本地最娱乐的几个地儿,一股脑儿跟叶锋说了。
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呐,叶锋感叹。
刚上二楼,叶锋往窗户边瞧了一眼,只见那张酒桌上坐了三人,中间一人衣衫破旧,相貌粗犷,旁边两人,一胖一瘦,服饰却不一般,非富即贵。
胡斐!
叶锋嘴角露出一抹会心的微笑。
前边引路的店小二见叶锋忽然顿住,笑道:“客官请往厢房走,这里太闹,配不上大爷您的身份!”
嘿,这话咱爱听,做有钱人的感觉就是爽啊。
叶锋随手扔给店小二一个五两重的大元宝,道:“瞧你小子够机灵,赏你的,里边就不去了,碰到几个熟人,我去那桌。”说罢,直接往胡斐那桌走去。
双手捧着大元宝,店小二眼睛蓦地瞪大,兀自没反应过来,等到叶锋走远,早已热泪盈眶,欣喜若狂又是磕头,又是感激,嘴里大声喊道:“谢谢大爷赏赐,谢谢大爷赏赐!”
随手就是一锭大元宝,这也太视金钱如粪土了吧?
英雄楼上的吃客们,全都看傻眼了,尽在心中感慨:乖乖,也不知是哪家公子哥儿,竟这般挥霍。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叶锋问了一句,不等胡斐和胖瘦商人回答,却自顾自坐了下去。
胡斐眼中生出一丝警惕,问道:“这位兄台,不知我们是否相识?”
叶锋摇头道:“不认识啊。”
胡斐道:“那兄台为何别处不坐,偏偏要坐在这里?”
叶锋折扇依次指了指胖、瘦两个商人,反问道:“你跟他二人也不相识,为何你别处不坐,偏偏要坐在这里?”
胡斐浓眉大眼猛地一紧。
叶锋又道:“既然你能坐在这里,为何我不能坐?胡斐,胡大侠?”似想起什么,叶锋拿折扇打了打自己脑袋,“啊不对,此时我应当叫你‘拔凤毛’,拔大侠才是。”
胡斐蓦地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瞧着叶锋,心下又是骇然,又是惊悚。
倘若只有前面一句,胡斐只当自己缺少江湖经验,被有心人惦记上了。但偏偏又有那“拔凤毛”三字,要知,那可是他适才听说五虎门掌门凤天南蛮横想占人菜园,害了他人性命,就欲出手,管这不平事,等他人问起自己姓名,心中所想正是那拔凤毛。
自己还没说,心思已被人看破,他如何不震撼,又如何不感觉毛骨悚然?!
瞧着胡斐的反应,叶锋心下大乐。
神棍,尤其是一名出色的神棍,要的便是先声夺人,骇人魂魄。古往今来,且不说昔日春秋战国之际,纵横之徒都是这种调调,哪怕在后世搞营销推销的,也是如此。
胡斐额头沁出豆大的汗滴,心中虽然畏惧,但豪气仍然不减,喝道:“你到底是谁?”
叶锋折扇轻摇,微微一笑道:“在下窦倪万,江湖一术士,尤其擅长推算未来之事,顺便定人灾祸。自出师以来,从未出过错。平日里,熟悉的朋友都叫我‘上天下地神鬼莫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窦倪万’……嗯,我瞧你面善,很对我的胃口,你以后也这么叫我吧。”
那胖瘦两个商人差点喷饭,若不是叶锋打扮潇洒,真怀疑他是神经病。
胡斐嘴角抽搐,暗道:这人神经兮兮的,莫非是个神经病?是了,适才他一言说出自己的想法,肯定也是信口胡猜的。
叶锋笑道:“小胡斐,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的话?也罢,既然你不相信,那我就证明给你看。”
说着话,叶锋手指往街上一指,道:“就在今日,就在此街。不久之后,钟小二会被几条狗追赶到此处,他会唤一句‘妈妈’,那钟四嫂虽然疯癫,但听到儿子的呼唤,依旧会扑上去,护着钟小二。几条狗则是南霸天凤天南的家丁带来的。”
汗,原本想限定下时间的,但谁晓得啥时候发生?
保险起见,话到嘴边,叶锋还是加了一句“就在今日”。
可不能堕了咱神算的威名!

第22章 狗仗人势
胡斐嗤笑一声:“哼,区区江湖术士,学点偷鸡摸狗的手艺就来故弄玄虚……你以为你信口胡说一番,我就会信你?说!你究竟是谁,为何盯上我胡某?!”
次奥,细节描述都如此详细了,还不相信?
叶锋无语。
跟广大先知同仁相比,自己这神棍做的,就俩字——扑街!
不过也可以理解,自己上来就吓了他一跳,很明显,胡斐又不信仰鬼神之说,加之他童年在商家堡被算计,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难免会猜测自己居心叵测。
念及此处,叶锋喝了一杯酒,轻笑道:“我是不是信口胡说,待会儿自会见分晓。”
胡斐道:“好,我胡斐倒要看看你这装神弄鬼之人,能做什么!”
说话间,汪汪汪几声犬吠传来,一个十二三岁,衣衫褴褛的男孩,惊恐往这边跑来。跑到英雄楼下,一个不慎,被东西绊倒,摔在地上。几条恶犬立刻就要扑上去,钟小二惊恐地喊了一声:“妈妈!”
钟四嫂亲手剖了自己小儿子,人已变得疯疯癫癫,不久前还指着“英雄楼”拍手大笑,嚷道:“凤老爷,你长命百岁,富贵双全啊,我老婆子给你磕头,叫老天爷生眼睛保佑你啊。”
此刻她突然听到钟小二的呼唤,终究还认得自己儿子,立刻跑过去,犹如护崽的母鸡般,挡在钟小二身前。那几条恶犬极通人性,见到钟四嫂摆出不要命的架势,竟不敢上前咬人。
胡斐登时瞪大了眼睛,又是惊奇,又是难以置信地瞧着叶锋。
那桌胖瘦两商人,皆傻在那儿。再看向叶锋的眼神,已满是敬畏,犹如见到了神明。
叶锋微微一笑,又抿了一口酒。
当年夜读金老爷子这部飞狐,每每读及此处,总是愤怒难平。
年纪小时看书,只恼恨凤天南一家,待到胡斐出手相助,甚至还为他喝彩。但后来年纪大时再读,非但恼怒南霸天凤天南,看胡斐也不爽了。
这凤天南原本就是佛山一霸,跟巡检衙门沆瀣一气,无人敢惹。他新娶一房七姨太,嫌原来居所不够大,想要扩展庭院,恰巧后院正是钟阿四的菜园。
可钟阿四是一老实巴交的农民,就靠这一点儿土地生存,怎肯卖?
凤天南一气之下,谎称自家几只鹅丢了,恰巧又在钟阿四家菜园发现了鹅毛,就诬陷钟阿四一家偷了鹅。钟小三才五岁,吐词不清,把“吃螺”说成了“吃鹅”,凤天南勾结佛山巡抚衙门,立即抓了钟阿四,严刑拷打。
钟四嫂想不出救丈夫的办法,一气之下,竟在北帝庙前,生生剖开小儿子的肚子,里面全是螺肉。钟小三立刻死去,钟四嫂本人也疯了。
可凤天南还不摆手,又说不是钟小三吃的,定是钟小二吃的,竟要生生逼死钟阿四一家,不得到菜园誓不罢休!
胡斐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狠狠教训了凤天南一顿,却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钟阿四一家被乱刀砍死。没帮到忙,反而害了钟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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