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魂-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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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似乎很想和我聊天,他的微笑极为得体,他说:“秋先生,也许你还没觉醒,不过也许你可以记下我今天和你说的话:黑暗议会在三千年里成功培养了两位上位血神,结果是两个上位血神都站到了黑暗议会的对立面。呵呵,日后你想起来,会觉得是件有趣的事。”
“离开她。”我压根不理会他在说什么,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句话。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两千多年来,玉真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我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包括我家族在三千年里积累的一切财富”他脸上的表情,神圣得几乎可比拟神职人员了,“甚至我的生命。请注意,经历危险时,我时刻在她身边,而秋先生,你在哪里?你凭什么让我离开?”
“离开她。”我嘶哑地重复了一次,对着他高贵的笑脸,我斩钉截铁地说,“或者,我杀了你。”
他听了,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微微地欠了欠身说:“秋先生,我是否可以把这当成决斗的邀请?如果是那样的话,您随时可以扔下手套,我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我打了个激灵,他是谁?千年前就存在的怪物——蝙蝠侠。和他决斗,就凭他多活我一两千年,我能讨到什么好处?哪怕核爆以前,我完好的身体在他那健壮的躯体面前也是渣,更别提现在只有一个骨架子,怎么打?
“嘿,好自为之。”我扔下一句场面话,黯然地离开。
玉真和老萧聊了两句,就去睡觉了,和平时一样,通常她半夜才醒来。韦恩倒也识趣,知道我不欢迎他,很优雅地告辞了。
“很郁闷啊?”老萧陪我坐在泳池边,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能不郁闷么?论外形,别说英俊如韦恩,随便找个人,都比我这骨架子帅吧?更何况韦恩阳光的笑容,愈让我显得阴森可怖,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说玉真。
论打?韦恩光在银幕上都折腾千年了,我即使见山洞就跳,一跳就能找到可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灵丹妙药,也得跳个二三十次,才能和人家扯平,怎么打?
要论口才,我连说话都有时说得出,有时说不出的我不郁闷,谁郁闷?
“只有一个方法。”老萧吐了个烟圈,幽幽地说,“成为主角。秋儿,只有这个方法,主角,他是不败的。除非你成为主角,否则,你没其他法子了。”
我恨不得扑上去咬他一口!这时候还来逗我玩儿,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就扯吧,我也想啊,还主角呢,你以为是拍电影写小说啊?我宣布我是主角,然后我就不败了?”
“那你怎么解释哥能在海伦纳面前撑下来?”老萧居然振振有辞地盯着我这么说,“千多年前,有支军队,当然,不喜欢它的人,叫它流寇,在对手倾国之力的后追前堵下,硬是走了二万五千里,一路上,还从不搞烧杀抢掠的事,这总是真人真事吧?人类历史上,找不出第二桩吧?为啥他们能做到?说好听点是出于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说白了,就是把自己当主角!”
“你如果相信自己是主角,你就是主角。”
“你是主角,就没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反正你也没有法子,何不一试?就把自己当主角。”
我都被他绕昏了,不过他说得也是,我实在也是没法子,我说:“行行,我得怎么做?”
“主角不用去想怎么做的,主角只需要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可以了。他是主角,他最后一定会得到的。”老萧说着,捡起池边的吉他,娴熟地拨弄起来。他弹着一首老歌,很老的歌,我当年在老萧那里听过这首歌,在一种很古老的载体——DVD上,一个很肥,头发很长的歌手唱的,老萧当然没有那歌手的嗓子。
但他就这么哼唱着,时不时还走个音,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沧桑感,很有感染力:“心若在,梦就在不过是重头再来”
他不知是在唱给我听,还是在唱给自己听,我想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我不是主角,我知道,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不是老萧,真的,他或韦恩,似乎天生就是主角,不论去到哪,总能成为注意的焦点,我不是,我只是肥秋。
但肥秋,哪怕是成了骨架子的肥秋,也不见得就要束手就擒,狗急还跳墙呢。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老萧已沉溺在他自己的乐章里,我咬着牙向别墅里走去,我要按自己的方法,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但我不想和老萧讨论我将要去做的事,因为在核爆以前,他就曾无数次肆意嘲笑我这个方法,他说只有笨蛋才会想出这样的方法,他说靠一个眼神,半杯酒,就足够了。
但我想,这个被老萧多次嘲讽的方法,也许才是最适合我的,那就是,告白。
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老土,感觉似乎在排练幼稚可笑的青春剧,但事实上我只对这个方法有把握。真的,告白,我要去对玉真告白,哪怕被拒绝,起码我会清楚地知道,我被拒绝了。
我走在通往别墅房子的小径上,我想,只要她能接受我,那只臭蝙蝠,根本不值一提。当我走到房子的门口,泳池边还传来老萧的沧桑弹唱,我觉得,我比他高尚。
在这一瞬间我顿悟了。以前为何老萧花那么大力气都教不会我泡妞?只因我希冀的,不是哄一个女孩去开房,而是爱情。在这一刻,我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高大。我想,每个浪子,都是可耻的,如果抛开了爱情,用一种原始的本能去勾引异性,谁不会?只是因为我心中,有着一分天生的高尚,我寻求的,是一份纯纯的爱。
嘲笑我吧,我不怕!就这么挺直了脊椎,我昂着头骨走到玉真的门前,叩响了她的房门。
门开了一道缝,她半闭着惺忪的睡眼,从门后闪出半截雪白的肩,那种朦胧的睡态极可爱,是少女的清纯。在此之前,无论是日间洒脱的她,还是醉后伤感的她,都不曾流露出这种美态,让人一下想轻拥入怀,捏她脸蛋的可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原本准备充分的说辞一时间竟被抛到九霄云外。我望着她,只是傻笑着,摸着自己的头骨,咧开下颔骨发呆,直到她问我有什么事吗,不能让她睡完觉再说吗?我才想起,自己来找她的目的。
我突然觉得很尴尬,不知怎么说才好,但我想我得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下次,我怀疑自己是否能鼓起勇气。对,我得告白,向她告白,在内心极度的挣扎里,我终于开口,在极迷糊的心态下,用我沙哑的声音对她说了一句话。
话一出口,我突然从头到脚生出一股寒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玉真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清秀的脸如笼罩上冰霜一样,然后门一下子被她拉开,我见到了穿着吊带睡衣的她,还没等我感叹这睡衣为什么不是透明的,她抬起脚,好白的脚啊!一脚就把我踹飞了。
我远远地飞起,重重地撞到墙上,门已被大力地关上。
第十三章 光明与黑暗
刚才我说了什么?我只能在心里苦笑了,如果我没记错,我刚才说的是:“玉真,你还是不是处女啊?”被她踹一脚,也算我自找的。
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已没空去想这个问题了,因为门再一次打开,玉真裹着那件黑色大风衣,赤足站在门口,天啊,她还提着把刀!只听她火气十足地骂道:“再怎么兄弟,也有个度吧?肥小秋,你有种别跑!”
我当然有种了,所以我跑得很快,因为我看得出,她真的火了。她学道的,天知道一刀下去会不会劈掉我一块骨头?还好我只有骨头了,足够轻,所以我还是跑得很快,尽管很狼狈,但我心里一点也不怨她,好人家的女孩,任谁被人这么问,不火才怪。
从楼下跑到三楼,又从另一侧再跑下楼,我除了被旺财拦住时又被她踹了一脚,倒也没给她揪住。但跑得急了,我不小心一下跑到天台上,她守在天台出口,冷笑地望着我说,肥小秋,你倒是给我跑啊。
我连忙对她说:“我,我刚才一时口误,我不是有心的,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过来!要不我往下跳了,你要相信我,都什么年代了,我哪会在乎这种事?”
谁知不解释还好,我越说她似乎越怒了,我也不是傻瓜,虽然不知道又说错了什么,但我知道再说下去指不定她能把我浇上汽油点了,只好往地上一坐说:“得了,你打个够吧,是我不对,的确不该问你这个哎哟!”
玉真一巴掌打得我的头骨发痛,然后一只手臂伸到我眼前,只听她咬牙切齿地说:“死肥秋,今个儿让你死得明白!”说着她一把将风衣的袖子撸到臂弯,一只雪白藕臂就这么在我眼前,一点朱红,红得娇艳欲滴。
我愣了三四秒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问:“这,这玩意就是传说中的守宫砂?不是吧?这年头还有人哎哟!”多说多错,还好我的骨头扛得住,她也没真的用刀子砍,但她打了四五下,却停下手来,我连忙爬起来,却见她一脸出神地望着东南方。
“快!下去准备武器!敌袭!”她冲天台入口奔过去,到了楼梯口,又回头对我恶狠狠地说,“死肥秋,我告诉你,这事还没完!”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咧开颔骨,摸着自己的头骨发呆。等我清醒过来,一回味,倒希望她和我永远没完下去。
很罗曼蒂克,不是吗?用我家乡的俚语说:打是亲,骂是爱。这让我感觉到很幸福。
这时,我也听到东南方直升飞机的声音了。很显然这螺旋桨声音和玉真平时搭乘的直升机不同,但为什么是敌袭?我不明白,也许她需要一个放过我的理由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开心。
但随着直升机的声音越来越近,已渐渐可见的天际的小黑点把我扯回现实。从我的天台往下望,一望无际的残破废墟,断垣残壁如汪洋一般,这个别墅,稍有点生机,也不过是废墟汪洋里的一块礁石。
而我,真的有资格去爱她么?望着自己白骨森森的十指,我抱住了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爱一个人,才会去想,怎么样才是对她好的,而不是简单地占有。但我实在想不出,我能给她什么?
我这么一个骨架子,也许,真的爱她,就该把她当兄弟,祝福她找到真心喜欢的人?
我做不到!
核爆后刚觉醒时的愿望,再一次被记起。找回我的身体,对,我做不到不去爱她,那么就必定要找回身体,起码正常一点。我深信,各大国的政府不会放任残墟就这么荒芜下去,而我,一个可以在这废墟里生存这么久的人,一定对他们有用。弄点钱,或是弄点权,然后和她一起,生一堆小孩——这年头,我想得鼓励多生育了吧?和她一起慢慢老去那实在太写意了!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对,只要找回我的身体,我就可以放任自己的情感,不用避讳什么。当直升机离我不到两千米,已经可以辨认出它的型号时,我重新捡回了刚醒来时的斗志。
这时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直升机上搭乘的不是人,他们的味道我很熟悉,吸血鬼,是吸血鬼,很强的吸血鬼,起码,这几个吸血鬼比我以前遇到的都要强一些。我仰起下颔骨望着直升机,却在心里生出一丝疑惑。
他们明明会飞的,为什么要坐直升机来?
直升机很快就到了天台上空,螺旋桨卷起强劲的风,我要很用劲、很努力才能挺直腰。三个穿着西装的男子从直升机上下来,他们每一个都英俊高大,温文尔雅得如同出席高级酒会。他们让直升机离开,然后带着友善的笑意,缓缓走到我面前,似乎多年不见的老友。领头的那个吸血鬼,在离我七步远时停了下来,他用纯正的华语说:“秋先生,请相信,我们对你有足够的尊重。”
他很会说话,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第一句话,已让我心中的怒意淡了许多。而他的第二句话,便已让我找不出对他动手的借口了,他说:“所以我们坐直升机来。”
不擅言谈的人,总是话很多,并且往往长篇大论以后,仍是辞不达意;会说话的人,说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只说了一句坐直升机来,就已经够了——为了怕变成蝙蝠惹我反感,所以,明明会飞,却仍是坐直升机。
“伊丽莎白需要您的帮助,秋先生。”他虽然对我用了敬语,但气势上却没有一点低下,如友人一样的亲切。那成熟男人的亲和力,让他那过分英俊的脸看起来不是太过可恶。是,我讨厌帅哥,极度讨厌明星脸的男人,我总是下意识地觉得,这种男人除了外表便一无是处,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偏激。
但尽管他已不让我反感,可我想了半天,仍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来告诉我,那个什么伊丽莎白,要我帮忙?伊丽莎白是谁?我记得不列颠的女王似乎就叫这名字,但我和英格兰的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