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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嫖 客不寻欢gl-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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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浮灯掠影。犹记得那一回赵臻是把脚扭了的,只是一整晚都只字未提,眼里含着泪,只说是因为开心。
  月光太深,和着滚烫的记忆烙印在心上。林逸人起身,拿着钥匙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过去的事情间接插入吧。
就大纲来说,这篇文章的人物缺点挺重的。
但我唯独很喜欢赵臻这个人物;甚至想给她单独写一卷。
当然这不三人行,她的戏份暂时不能太多……

  ☆、第七章

  
  七
  是了,想起来了。
  归兰。
  抬手看表,已经十点有余。林逸人没有失约的习惯,锁上办公室的门,脑袋里乱成一团扯不开的线,却还需得去应付自找的聒噪。
  其实归兰看起来还挺顺眼,五官都精致细腻,小巧的脸型,像放大了看的精巧微雕,感叹造物主的匠心也不为过。虽画着浓妆,但是眼神却清澈,一眼望得到底,好奇、气愤、诱惑,都清透流畅,没有老谋深算,没有绵里藏道,没有九曲十八弯的弯弯肠子。
  不过一张嘴确实吵了些,这九月份的天,被她的热烈烘得回到盛夏似的。
  打开门的时候,原以为扑面而来的是归兰的怒气冲冲,至少是明亮的。却触到一片黑。
  打开灯,林逸人有些错愕。
  归兰睡得很沉。侧着身子,长长的黑发铺散,一边的吊带滑下肩膀,白得晃眼的腿随意蜷曲。一副活色生香。
  胸口缓缓起伏,轻盈的睫毛覆着眼,像是永远也唤不醒似的。
  也确实如此。
  林逸人踢了踢床柜,不醒。
  又加重力气踢了踢床,归兰翻动了身子。
  林逸人眼尖,立刻发现归兰身下压着一本书,是她最近在看的《论法的精神》,一道深深的褶皱已经刻在了孟德斯鸠的脸上。
  林逸人的脸沉下来,像蒙了层阴影似的,明晃晃的灯光也盖不去,咬着牙一字一字说:“给,我,起,来。”
  归兰在梦里打了个哆嗦,脊背发寒,醒了。先偷偷瞧了一眼,像是确认形势安全之后才敢探出脑袋,然后一脸不满地慢悠悠坐起来:“干嘛啊。”
  说着,看了眼钟,立刻跳起来了,像打足了气似的嚷嚷:“什么嘛,你也太迟了!混蛋!”
  林逸人对这个称谓没做任何表示,只环着胳膊居高临下地睨着她:“不是说桌上的东西别动么?”
  归兰把头发揉得乱糟糟的,随意地瞥了一眼身边的书,心虚又理直气壮:“给你放回去不就行了。小气。”
  “不必了。”一脸冷清和嫌弃。
  归兰气得恨不得一拳砸伤那张臭得不能再臭的脸,有这么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地嫌弃人的么?!还没等她来得及付诸行动,忽然听见那依旧平淡的调子:“这两天不用再来了。”
  轻描淡写。像是比掸灰尘还鸡毛蒜皮的小事。
  足够委婉。至少林逸人这么认为。林逸人弯下腰从归兰身边拾起书,掠过她身侧时,却转眼见到她脸上的愕然和失措。
  林逸人有些不解。
  林逸人觉得话已经说得足够清楚明白,可归兰偏偏撞枪口似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这女人绝对是胸大无脑的最佳诠释。林逸人只有这一个想法,别开脸。
  归兰直直地盯着林逸人,莫名地倔强起来,挺起胸膛像是一个斗士。
  好在还存了那么两分恻隐之心,林逸人随口拎了“出差”两字作答,脸上自然是没什么表情的,一贯的作风。
  “我记得你告诉我你是无业游民。”归兰笑得惨淡,戳穿她的自相矛盾,不依不饶,好像偏要撞上南墙,逼出一些话似的。
  可恶,从头到尾都在敷衍,都是嫌弃。既然不再见面,受的气总要讨回来。
  可林逸人这面墙不是那么好撞的,她轻描淡写地点头:“嗯,是。”
  眼看着林逸人在自己的追问下神情变得冷峻起来,归兰难受。赌气似的把唇一抿,学起了林逸人惯用的伎俩——沉默。
  “你休息,我走了。”
  归兰狠狠地瞪她,狠狠地,气得恨不得冲上去掐住她的脖子:“你就来告诉我一声?”
  没有回答。
  归兰坐在床边,看着林逸人径直走出去。
  然后直直倒在柔软得像要陷进去的床上,用枕头捂住脸,大口喘气。
  太闷了,太闷了。
  原以为刀锋剑影的周会,只开了十分钟。
  所有人屏气凝声,等着林逸人开口说出第一句话。偶有人翻页,声音细微心虚。
  十分钟后,林逸人第一句话是延长刘明实习考察期,如果不愿意可以直接走人不用请辞。
  第二句话是让米白写份检讨。
  第三句话是有事上报无事散会。
  绝对不是林逸人的处理风格。所有人面面相觑,却不敢出声。
  林逸人是个没脾气的人,这话并非夸她脾气好,而是不管好的坏的,只要不影响案子,她通常都是点点头,脸上淡淡的,像是别人如何都无关紧要,只有自己的事情是唯一值得烦心的。这仅限于她心情好和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
  然而谁都知道林逸人的性子,话越少心情越差,如果平时只是揣着把枪,那么这回简直就是已经把枪上了膛,谁撞谁傻。
  只有司晓乐了。
  散了会,林逸人快步匆匆,一只爪子突然搭上了肩,滑头的声音游过来:“老闷骚。会帮忙早说呀,我就不用提心吊胆了。米小白好面子,我真怕你罚重了。不过这样,你就毁了我安慰美人儿的机会。快说,你怎么补偿我!”
  林逸人捏起司晓放在自己肩上的爪子:“注意影响。”
  开会时,不过肃静了五分钟时,林逸人就看到司晓笑着偷偷做了个鬼脸。
  人人都知道沉默的林逸人不好惹,所以沉默就成了最好的工具,这套路也就只有司晓了解了。
  司晓笑得春风荡漾,眼睛眯成弯月,真心赞美道:“老朋友,你真比葛朗台还能算计,这一招绝对比葛朗台装结巴还恶毒,令人闻无声而丧胆,佩服佩服。”
  “谢谢你的欣赏,不过我还是消受不起了。还有,你笑得真难看。”
  司晓呲牙作鬼脸:“动心了?”
  林逸人认真端详了一会儿,点头道:“吓停了。”
  “那我岂不是为民除害了?”
  “晚上七点,C Max酒吧。你也来。”
  “感谢我?”林逸人抬眼。
  “以身相许如何?”
  “我去和米白商量一下。”
  送神容易送司晓难。司晓充分发挥了对案子坚韧不拔敢于攻克的精神。
  林逸人扶额,打了个电话回家,没人接,便点头同意。
  司晓没有过问刘明的处分,那只笑面狐狸恐怕早已猜到了。
  林逸人翻了刘明以前分析的案子,没什么问题,单简历来说,也是符合招收标准的。大概是看出了证据里的端倪,或者被被告家属交代了什么,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怕事儿,不知道怎么圆滑地应对,避开了存疑证据,捅了篓子,丢开麻烦。
  一件事背后的错综复杂,往往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律师这一行。
  林逸人觉得头有点疼。这年头,已经真的没有人可以完全信赖了啊。
  说起来,司晓和林逸人的年纪差不多,可偏偏比二十来岁的小年轻还招人,笑起来坏坏的,一看就知道都是坏心眼。林逸人亲切地称之为“老不正经”。可是年轻小姑娘偏偏吃这一套,被司晓的浪荡不羁迷得七荤八素,司晓走到哪都不乏青睐。
  可司晓哪里只是外表浪荡,内心简直是一江春水,放荡得没边儿了。
  还好出现了米白。
  林逸人远远地看见司晓在酒吧门口搔首弄姿,顿时就想掉头就走了。
  司晓眉开眼笑地迎过来,林逸人说:“衬衫扣子扣好,快开到肚脐眼了。”
  林逸人被推进了酒吧。C MAX,群魔乱舞,往中间塞进“li”大概就窥得一二。
  林逸人皱眉:“你就这么带坏米白?”
  司晓可怜巴巴地哭丧着脸:“我已经很久没来了。我没想带坏她,我求了半天,她才同意,但是偏说要看着我。小娴儿,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
  林逸人起了些鸡皮疙瘩,挪了挪位置坐得离她远些。
  米白还没来。司晓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打听到了林逸人招妓的事情,林逸人把头一偏,不想回答。
  “老闷骚,看不出来啊。”司晓笑着把林逸人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凑上头鬼鬼祟祟地在林逸人耳边问,“爽吗?”
  林逸人懒懒看了一眼,说:“米白来了。”
  司晓立刻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晃回身子,端正坐着,双手安稳地放在身前,恨不得甜甜一笑说一句:“我是好孩子。”
  林逸人端着酒杯含笑。
  司晓反应回来,气得牙痒痒,扑上去把林逸人压在身下:“你不厚道!就知道欺负我!”
  “妻管严。”林逸人笑着,毫不留情地说。
  司晓的表情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林逸人被压着,手上举的杯子一点没洒。把杯子放在桌上,林逸人拍拍司晓的气得涨红的脸:“其实,你比以前可爱多了。”说着,推开了司晓。
  司晓认真笑了:“我就知道你这回肯定卖我面子,我家小娴儿最好了。不如我代米白儿给你个香吻。”
  林逸人嫌弃:“米白的事儿,我给你开的后门还少么?输了案子这么大的事儿都不计较了,她的录用还是我亲自批的。”
  司晓揉揉鼻子:“我家米白儿不是学法律出身,虽然学历这块凑活点,没符合招收标准,但经过我的指导,简直就是专业中的专业啊。给你打工你不亏!”说罢,又神气活现起来了,“再说,你这老狐狸,什么时候做亏本生意了?”
  林逸人不说话,拿着杯子碰一下司晓的,抵到唇边。
  司晓问:“要不要把赵臻叫来?”
  林逸人摇头。
  司晓叹了口气,靠过去:“你可是越来越不可爱了。你以前没这么闷的。”
  “我看,你找小姐也是为了气她吧。”司晓顿了顿,伸出手臂围过林逸人的肩,下了决心似的,“不是我多事,有些事该放就得放了。她不是朝前看的人,你别陪着她闹。”
  司晓哀声叹气,林逸人却依旧没什么表情,好像司晓说的不是她的事似的,安安稳稳地举着杯子,啜饮。
  司晓给米白发了条短信。米白说快到了。本来心心念念着想来的地方,原来米白不在也无什么意思。司晓闷闷不乐地喝酒,觉得自己被吃死了。
  林逸人忽然眯起了眼,凝起的目光泠冽如寒泉,直直地盯着一处看,眼中闪烁幽冷的光。
  归兰?
  

  ☆、第八章

  
  八
  是她。
  穿着淡黄色褶裙,双手捧着一个高脚杯,左顾右盼,穿梭在酒吧里的各色光束都落进乌溜溜的双眸。
  像等着什么人似的。
  司晓抓住了林逸人表情的细微变化,顺着望过去,指着她道:“是她?”
  林逸人无奈地摇摇头,轻声说:“不是冤家不聚首。”
  司晓笑得邪里邪气,挤眉弄眼地:“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林逸人转头,当做没有听到,像躲着什么似的。
  司晓兴致盎然,探着脖子瞧。突然诧异地“咦”了一声,用胳膊撞撞林逸人的肩:“喂,你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
  归兰坐在吧台前,头顶上的灯时明时灭,不安分地变换着各种颜色,照得她很是心烦,杯子里的酒味道不纯,难以入口,四围被异样的氛围烘得热热的,她有种无处发泄的烦躁,好像随时有砸掉酒杯离开这里的冲动。
  忽然,肩膀上落了一只手。那只手循着她的肩摸过来,一点一点,像一条皮糙肉厚的蛇。她身子立刻紧绷起来,寒毛直竖。
  转头见一个黑皮背心的小年轻,一身铆钉,从胸口到鞋,还有反射着光的一个个金属片。铆钉举着酒杯笑嘻嘻地,归兰硬着头皮问:“你姓陆?”
  小年轻嬉皮笑脸地答:“什么姓陆?我姓马,上马的马。”说着,身体靠近,指尖攀附而上,挑起归兰的肩带,笑得暧昧不明。
  归兰明白了,干脆利落地拍掉铆钉小年轻的手,虎虎生威地瞪他一眼,走开换了一张位置。
  小年轻黏过去,晃了晃酒杯抵到归兰嘴边,凑过头轻声说:“小美女,我一眼就看中你了。卖给谁不是卖啊,对不?”
  “是么?”归兰冷笑两声,突然眼波一转,就着酒杯抿了一口,媚笑着把喝过的地方转向铆钉小年轻,柔媚的灯光笼着神秘莫测的笑容。
  小年轻直勾勾地盯着归兰的脸,满脸笑意地颔首,凑向带着唇印的杯沿。
  变化就在一瞬之间,大概是射光灯掠过一眯眼的功夫,归兰笑得更明媚了,杯子微微一倾,液体缓缓流出来,胸口的铆钉立刻被水润得更亮了。
  亮瞎了。归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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