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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玫瑰劫 作者:一十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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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作品以经典电影《沉默的羔羊》中的女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为主角,由一十三改写,描写了特工史达琳侦破密西西比连环绑架案的经历,一十三加入了很多内容。完全改写了结尾,除了很多肉戏外,一十三还安排了史达琳被凌辱轮奸的情节,这可能与当时文章在情海连载时读者的呼吁有关。


玫瑰劫 (一)
  “川特治安官”
  巡逻车的警用电台叫了起来。县治安官保罗·川特正在南密西西比乡间的一条双车道高速公路上巡逻。差不多是午夜时分,四周一片寂静。这条高速公路很是偏僻,大白天也象前面的小镇一样没什么人。穿州越县的长途旅行者,大都选择那条紧贴海岸线的州际高速,从佛罗里达穿过阿拉巴马和密西西比,到达新奥尔良。除了本地人,没什么人走这条路。
  “请讲话,”警长拿起话筒,当他听出那是沃德·普赖斯的声音时,心跳不禁每秒加快了七下。沃德和老弟萨姆在几英里之外开了家加油站。普赖斯兄弟用警用频道找川特时,只意味着一件事:新鲜货送上门来了。
  “一个长相难看的家伙,开了辆蓝色旅行车,向东。”普赖斯的声音干巴巴的,毫无表情。他们总是使用简单的暗语,警用频道也不一定安全,凡事还是当点心好。普赖斯说“一个家伙”,那就是指一个姑娘。“长相难看”是说十分漂亮。“蓝色旅行车”?那是辆红色的跑车。
  “收到,谢谢。”在这样合作了十几次后,他们之间的配合已经天衣无缝。弟弟萨姆留在加油站照看生意,哥哥沃德则会在十分钟后开上一辆拖车,向东开过来,等着接车。
  川特把警车倒进了路旁的树丛后面,静候目标的出现。
  当那辆跑车飞驰过来时,川特一眼看出,时速至少八十英里,而这儿的最高限速不过五十五英里。他开上公路,拉响警笛,加速追赶前面的女孩子。
  一英里之后,女孩停到了路边。县治安官轻轻点了点头,那是一辆昂贵的奔驰跑车,挂着佛罗里达的牌照。杰克逊的那家地下工厂,少说也得为它出两万五千美元。他向跑车走去,用手电照着车里的金发女郎。
  “小姐,您知道我为什么拦下您吗?”
  那女孩真的非常漂亮,一条红黄相间的发带把浓密的金发束在脑后。川特站在车门边,恰好可以看到女孩黄色低胸吊带裙的前端。那对乳房既丰满又坚挺,轻薄的衣襟被高高顶起,乳头的形状清晰可辨。裙摆也只到大腿的一半,而那双大腿几乎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
  “那是因为除了骚扰老百姓你们就找不到别的事干!”衣着入时的大美人气乎乎地说。她又不耐烦地加了一句,“赶紧把该死的罚单给我,我还要赶路。”
  川特几乎被姑娘的无礼激怒了。然而,仅仅是几乎,他的声音依然很平静,“请出示您的驾照和牌照。”
  “他妈的上帝!”女孩嘴里嘀咕着,侧身在工具箱里翻找牌照。川特趁机迅速扫视了一遍车子。很好,没有车载电话。他总是很小心不碰那些有车载电话的女孩子。如果她刚打过电话,联邦调查局很容易就能查出通话时的大致位置,不把这一带翻个底儿朝天绝不罢休。
  川特在FBI干了二十年,退休前他接受了州长的邀请,成为了本县的治安官。他知道联邦特工们怎么查案子,他是真正的行家。
  “给你。”她把驾照和车照用力甩了过来。
  “小姐,马上就好。”说罢,川特走回警车。驾照上的名字是贝瑟妮·阿尔伯特,二十五岁,住址在佛州首府塔拉哈西。不过奔驰跑车属于一个住在坦帕的男人。川特等了整整两分钟,然后回到跑车旁。
  “小姐,请你下车。”他的声音低沉,一副命令的口吻。
  “他妈的什么?”女孩既惊讶又不满。
  “立即下车!”
  女孩不情愿地下车时,裙摆飘了起来,露出了大腿上的吊袜带。大美女在三英寸的高跟鞋里站稳后,转过身,正打算再刻薄警官几句,谁知警官突然大喊起来。
  “转过去!双手放在车上!两腿叉开!”
  金发美女的眼神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惊讶和迷惑。不过,她还是乖乖地服从了。
  站在她的背后,借着警车雪亮的前灯,川特给了自己两、三秒的时间,欣赏姑娘后背优美的曲线。吊带裙剪裁得极为合体,既突出了曲线,又没有胡乱暴露的艳俗。隆起的屁股,笔直的大腿,窈窕的腰身。川特老练的眼光几乎没有发现一丝赘肉。真比他想象的还要完美。他突然将姑娘一把按在了发动机罩上。
  “你他妈的从哪儿搞到这辆车的!臭女人!”他的双手迅速而专业地在她身上滑过。如他所料,这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大美人,在昂贵的丝质礼服下面,除了那条吊袜带和长袜外,好像什么也没有穿。光滑柔软的腰肢上,似乎连条最轻薄的丁字裤也没有。不,也许有。不过,有没有对于川特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狞笑着在心中问自己,“如今的性感小猫们怎么都不喜欢穿内裤?”
  “放开我!”她尖叫着,“这是非法的,你这个臭”
  “闭嘴!婊子!”他的语气充满了残忍。他抓过女孩的一只手,扭到背后,铐上手铐。然后是另一只手。冰冷的手铐把大美人的怒气吓了回去。她顺从地被带到警车旁边。川特猛然把她推向警车。毫无防备的女孩惨叫起来,柔软丰满的乳房狠狠撞在坚硬的车门上。
  川特一只手把女孩按在车身上,另一只手熟练地打开了车门。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毫不费力就把吓呆了的女孩推倒在后座上,然后“乒”的一声关上车门。
  警车调头向西开去。当他迎面遇上开着拖车的普赖斯时,县治安官闪了闪前灯。那是一切顺利的信号。普赖斯会把那辆奔驰装上拖车。不到天亮,那辆奔驰就会被送到杰克逊的一家地下工厂,或是改装后在黑市上卖掉,或是被拆成零件。总之,一切处理完毕时,这辆车也就彻底从地球上消失啦。
  川特开过了几条漆黑的乡间小路,最后到了汉兹农场。一路上他毫不理会缓过了气的大美女的质问、威胁、尖叫以及咒骂。
  漂亮女孩总以为她们拥有什么特权,可以到处乱发脾气,对任何人都颐指气使。这样的女孩川特见过太多。他知道怎么教训漂亮女孩子。怎样让她们为自己说错的每一个字后悔终身。而且,他非常喜欢看着原本不可一世的大美女,跪在他的脚前哭得死去活来。
  这是一座破落的农庄,汉兹一家早已远走他乡,只有这个名字保留下来。现在,这里唯一的永久居民叫汤姆·韦伯,一个五十上下的粗壮黑人,一张蠢脸加上一个大啤酒肚。汤姆照看房子和接收县治安官送来的新鲜“货物”,以前因为小偷小摸进过几次局子。两年前酒后开车撞死了人。这事儿成了落在川特手中的把柄。为了不进监狱,汤姆就得老老实实听川特吩咐。
  不过,老黑人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份油水十足、又没有太多活计的工作。真正让他舒坦到家的,还是照看“货物”时的那些额外好处。那可真是想想就让人发疯的好处呀。
  “我们在哪儿?到、到底怎么回事?”双手铐在背后的女孩,在后座上不安地扭动着、尖叫着,顾不上裙摆已经蹭上了大腿根儿。荒郊野外这个黑乎乎的地方着实把她吓坏啦。
  “闭上你的臭嘴,婊子!”川特从后视镜里欣赏着美女裸露出来光溜溜的屁股。
  川特下车时,老黑人汤姆早等在了门口,他殷勤地打了个招呼。
  “您又搞到一个,川特先生?”
  “没错,汤姆。我想你会喜欢这个妞儿。身材刮刮叫,就是嘴太臭,不懂得尊重警务人员。得给她点教训。”
  老黑人会意地咧开大嘴笑着。
  “没问题,先生,没问题。”
  “我会帮帮你,汤姆。让她知道有些话不能随便乱讲。”
  “这太好了,老板。”
  ************


玫瑰劫 (二)
  东部时间凌晨两点,联邦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还在自己的办公室加班。史达琳隶属FBI总部的行为科学部门,负责系列谋杀案。两年前她还在联邦调查局训练营集训的时候,就因为独自破获“野牛比尔”一案而名声大噪。有流言说好莱坞正在FBI上层活动,希望得到授权,把那个案子拍成电影。
  不过,史达琳根本就不关心好莱坞。当然,她并不是没有野心、对成名无动于衷,只是她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变成为一个电影明星。作为一个偏远矿山出来、历尽千辛万苦的年轻姑娘,她一直相信成功只能靠自己。即使不时被男人奉承为貌美如花,史达琳也很有自知之明:她见过真正漂亮性感的姑娘,和她们相比,自己不过不算丑罢了。
  “所以,我不是个花瓶。”克拉丽丝在回顾自己的成功时,总会这样小小得意一下。
  实际上,“野牛比尔”一案的意外成功,反而给她正式进入FBI后的工作带了巨大压力。初次和她合作的特工,通常都是一副吞了只苍蝇的表情,“哦,这不是那个上过《人物》、只会撞运气的傻丫头吗?”
  她总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向别人证明她不仅是个称职的联邦特工,而且还比大多数特工出色。女人破案并不一定全靠直觉。她实际上更精于拨茧抽丝般的推理。而且,她有股工作狂的吓人劲头、忙起来几乎可以三、四天不眠不休。
  在史达琳又成功参与了几个大案后,总局的头头开始象她的顶头上司杰克·克劳福德那样赏识她了。同事们也逐渐把她当做三四个正在冉冉升起的新一代明星特工之一。这颇让史达琳悄悄得意过几次。不过,她总是立即给自己设立了更高的目标,以及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压力。
  现在,她的全部心思都在手头这个案子上:一个在南阿肯色和北密西西比的系列奸杀案。两个月内发现了三个受害者。犯罪手法几乎完全一致。这三个姑娘生前都被残忍地强奸过,每人体内都发现了罪犯精液,而且她们都身中三枪:除了左右乳房各一枪外,罪犯还把枪管插进被害人的阴道,然后开枪。
  史达琳有一个不好的预感,如果FBI不能马上抓获那个罪犯,还会有新的受害者出现。她给自己的任务是尽早从犯罪细节发现罪犯的心理特质。曾经有个天才精神病学专家告诉过她,这样的连环案中,每一处犯罪细节都被精心策划,用来满足罪犯的某一个心理诉求。她坚信这会是破案的关键。
  那个精神病学专家,其实也是她一直追踪的一个罪犯。不过,绝大多数同僚早就对这个案子不报任何希望了。精神病专家汉尼拔·莱克特,一个绝顶聪明但又藐视一切道德法律的罪犯。在帮史达琳解决“野牛比尔”一案后,博士就从警方的层层关押中巧妙地逃脱了。还顺手切碎了两个看管他的警官。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每隔两个月,博士都会给她寄来一张明信片。FBI查验指纹、分析纸张、追踪邮戳,想尽办法但却毫无线索。
  史达琳知道他在嘲弄她,炫耀他超人一等的智慧和警方的蠢笨。这些明信片令她惴惴不安。当她回忆起自己在监狱里和他的会面时,总是不寒而栗。莱克特锐利的目光不断地出现在她的梦中,昭示着目光背后扭曲的智慧。他似乎知道她的一切。
  更要命的是,博士也似乎对她的一切都感兴趣,而且似乎从最初就自动充当了她的保护人。史达琳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住在博士隔壁的精神病,在她结束对博士的第一次访谈准备离开时,甩了她一脸的新鲜精液。
  有那么一两秒种她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下意识地在脸上摸了一把,指头上又粘又滑。直到那东西渗进嘴角,舌尖又腥又咸,她才明白那是刚出炉的精液。她刚刚吞下了一个她根本就不认识的,浑身散发着药水味儿的精神病的精液!
  一路上她脸上嘴中似乎都是精液的味道。刚走出医院,她就在停车场里放声大哭。回家后她一气洗了十遍脸,刷了二十遍牙。然后花了整整一夜的时间,琢磨如何亲手把那个精神病骟掉,虽然那家伙是全世界第一个刚见面,就把精液弄到她嘴里的男人。
  更让史达琳惊讶的是,博士立即就为她报了仇。当天晚上,可怜的精神病就被博士劝得吞掉舌头自杀了。这种报复比被陌生人甩一脸的精液更让史达琳毛骨悚然。
  她一直没有搞明白博士究竟兴趣何在?也搞不懂为什么偏偏选中了她?她的聪明?倔强的性格?还是仅仅因为她是唯一在监狱里拜访过他的年轻女性?后面的这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了,因为博士决非那种用下身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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