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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技斗天下-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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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虽然那不是龙,但我们已经接了任务,就算是凶暴的龙,为了信誉就必须将它干掉,要说那次打的真是惨烈,所有队员都受了很重的伤,可我野兽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就在大家以为就要被野兽解决的时候,雅赫兄弟出现了,也就是你见过的狂战士和祭祀,哥哥雅赫就是那个狂战士,弟弟就是祭祀是雅卜,他们出现以后,一个帮着和野兽战斗,一个帮着恢复伤势,有了后背力量我们最终将野兽解决了,后来他们就加入了龙爱佣兵团,成为我们信赖的伙伴。”

“哈哈,果然都是狠人,你们佣兵团没准会成长为大陆上最强的佣兵团的。”随风毫无掩饰的赞赏道。

彭魄哈哈大笑:“大陆最强?不用了,只要大伙平平安安,有酒喝,有女人玩就行了。”

随风浅笑一声:“我去看看贵人吃好了没,准备启程吧。”

“好。”应了一声,彭魄转身去招呼同伴。

看着彭魄的背影,随风想到了前世的自己,追求也是这样简单,只要能有吃、有喝,有地方睡就行,可是现在那?有了好吃好喝,好地方睡,却还在追求着,到底在追求什么那?大陆最强吗?就算成为强者了又如何那?“人类还真是不知足啊!”随风轻叹一声走进了帐篷。

“你怎么不吃那?”随风看着地上一口未动的早饭问道。

见是随风进来,凌霜将罩起来的斗篷放下:“这都是什么啊?难闻死了,我不要吃。”

随风拿起早饭闻了闻,又尝了一口:“味道挺不错的,我也吃的这些,没什么问题啊!”

“我不要。”凌霜倔强的回道:“我不吃,我要吃好吃的,至少也是你烤的野兽。”

“姑奶奶,我们不是在郊游,你就将就下吧,哪能这么挑剔。”随风揉着额头回道:“吃不吃随你了,估计以后一个月都要吃这些了,你不吃就只能饿肚子了,准备准备,我们要出发了。”

“哼。”凌霜不理会随风,将斗篷重新罩上走出了帐篷。随风无奈的摇摇头跟了出去。

佣兵团不是旅游团没有马车,凌霜也像其他人一样坐在马上,因为她是任务的重点,所以周围时刻跟着几名佣兵,走成一个小阵型,将她围在中间。彭魄先派出两名的盗贼探路,队伍缓缓在后前行。

彭魄牵动马匹来到随风身边说道:“我知道这个不应该问,只是我想知道你们此去蒂娜城是做什么,我好在路上做一些安排。”

随风想了想回道:“你就当我们是去旅游吧,只要将我们安全护送到就可以,到了蒂娜城以后,我们游玩结束再将我们护送回来,佣金不会少的,还有一路上我足可以自保,关键是这位贵人的安全。”彭魄点点头表示明白,又派了几名佣兵走在凌霜身边,就连狂战士也被派过去跟在身后。

十多天后一行人总算遇见一座村庄,随风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再走,正好凌霜说好几天没洗澡了,要好好的洗洗澡澡。一路上走过来,凌霜也渐渐习惯了佣兵们做的饭,其实佣兵们做的饭没什么,只是吃惯了王宫御膳,一时间还不能适应罢了。

吃过饭,随风在租来的房子里给凌霜烧好水,将窗户关好,就走出去为她把风了。安排好一切的彭魄走了过来说道:“随风,已经在村子里查了一圈,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周围也没有什么山贼,这里很安全,但我还是让兄弟们提高警惕,提防意外事情发生。”

随风很满意彭魄的办事效率,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对彭魄很了解,这就是一个外表粗狂,内心却很仔细的男人,作为团长就像亲人一样照顾手下,作为雇佣关系,他尽职尽责做他该做的一切。

随风点点头回道:“既然这里挺安全,那么晚上就叫兄弟们喝点酒吧,好好的放松一下,精神别绷得的太紧了。”

“喝酒就算了。”彭魄坚决的拒绝:“轮番休息到可以,喝酒是万万不可以的,佣兵虽然懒散,但我们龙爱佣兵团这点规矩还是懂的,不到任务结束,绝不碰酒。”

“随你吧,你是团长,你的人听你的。”随风见彭魄这么认真也只好随着他了。

“啊!”彭魄刚要再说点什么,屋子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嚎,随风拦住要冲进去的彭魄,一个人冲了进去。

第十二章 春光乍现(下)

“怎么了?”随风冲进去以后,就看见凌霜惊恐的站在澡盆里。

“有。。。。老鼠,有。。。老鼠。”凌霜害怕的指着房子的角落喊道:“快赶走它,我最怕老鼠啦。”

“居然还有能让你害怕的。”随风好笑的抓起老鼠走到凌霜面前:“你怕它干嘛,它见你躲还来不及那,应该是它怕你才。。。。。”

随风说一半就说不下去了,他情急之下冲进来,忘了凌霜还在洗澡,此时面对着她说话,才发现她还赤裸着的身体。湿漉漉的秀发贴在莹白如玉的脖颈上,柔弱无骨的娇躯还在颤抖着,高耸的胸脯随着呼吸上下起伏,顺着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腹往下,就是那女人就神秘的所在,随风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出浴的美女,喉咙咕噜一声,不知觉的咽了一口吐沫,小腹热度急速上升,一股血液正在向着鼻孔运动,就要破鼻而出。

“啊!”又是一声凄厉的喊叫,凌霜急忙护住自己的要害:“色狼,还看,快出去。”

随风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仿佛没有听见凌霜的喊叫,就连老鼠从他手上跑掉都没察觉。

“出去。”凌霜情急之下,用力将澡盆里的水破向随风,这才将他炙热的欲火浇灭,随风尴尬的红着脸跑出房子。

外边彭魄见随风半天没有出来,已经将手下聚集起来,就等情况不妙就冲进去,刚刚凌霜第二声惨嚎响起时,他就打算冲进去了,还好随风及时跑了出来,要不这美女出浴图就不知道要多少人欣赏了。

“怎么了?没事吧?”趁着随风出来的刹那,彭魄向里扫了一眼,但什么都没看见,只能问随风。

随风甩甩湿透的头发,悻悻的回道:“叫大家都散了吧,没事,让大家担心了。”

彭魄叫手下散了,自己却留了下来,问愣在那里的随风:“刚刚我听那喊叫声好像是女人发出的?”

满脑子还是凌霜赤裸身体的随风,根本没有听进去彭魄的问话,下意识的回道:“是是,啊?你说什么?”

彭魄摇摇头回道:“我是问你,刚刚那喊叫声是女人发出来的吧?你怎么出来以后魂不守舍的。”

“没,没。”就像被人窥伺到秘密一样,随风尴尬的笑了笑:“那位贵人确实侍女的,但这个最好别声张,大家知道就好,因为她的安全非常重要。”

彭魄点点头:“从一开始我感觉就像,现在确认了,我也好告诉兄弟们注意点,别冒犯了她。”

彭魄走了以后,随风继续守在门口,现在他看一眼门口都不敢,心里在猜想着各种凌霜报复她的方法,直到罩在斗篷里的凌霜自己走出来,随风才回过头。凌霜看了他一眼就向佣兵们聚集的地方走去,现在该到吃法的时间了。随风虽然看不清凌霜的表情,但他能猜到她现在一定还很愤怒,看向自己的眼神一定充满了怒火。

“哎。”随风纠结的叹了一口气:“也就是在这,如果在前世哪个女的洗澡时,冲进来一个人,没准会主动让看个够那,希望凌霜不要怨恨我,要不我可就完了。”

晚饭吃的很沉闷,因为凌霜弄的很神秘,平时很少有佣兵理会她,现在又发生了被窥伺全身的事情,随风又不敢过去,只敢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她。吃过饭凌霜就回去睡觉了,随风不确定她是否消气了,只得留下来和守夜的佣兵闲聊扯淡。

圆月悄悄爬到了夜空的中心,闪烁的星星被一片飘过的云彩遮蔽起来,已经是午夜时分了。随风已经和佣兵扯的没有话说了,伸了一个懒腰,他想回去睡觉了,这十多天他一直是坐着睡觉,早就累得不行了,好不容能睡一次床了,又出了这事。

随风揉着酸酸的眼睛,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他已经困得不行了,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个舒服大床,美美的睡上一觉。“不管了,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床上。”随风咬咬牙,向着凌霜所在的房子走去。

因为两人都是雇主,所以两人都被安排在一间房子内,随风想过换个房子住,可是他又不好意思和彭魄说明白其中的原因,只得硬着头皮走向那属于自己的房子。

和在周围巡逻的佣兵打了声招呼,随风轻轻的推开了房门。“呼,看来她已经消气了。”走进房间随风心里放下不少,至少凌霜给他留门了,要不他还真不知道今晚要怎么度过那。屋子里黑黑的,随风借着射进来的月光看见凌霜背对着她躺在床上,不知道她是否睡着了。

“你睡了嘛?”随风捻手捻脚的走到凌霜身后轻声问道。

没有说话,没有动作,回答随风的只有略微变粗的呼吸,可以想象那是正在压抑着心中的怒火而发出的。

随风向后退了几步,方便一会凌霜发飙了好逃跑。随风轻咳一声小声说道:“白天的事我向你道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我听见你的喊叫声,太着急了所以才什么也没想的冲了进来,我只是太担心你了。”

依旧没有回话,没有动作,还是那么急促的回话。随风叹口气继续道:“你不要生气了,气坏身体就不好了,如果你想出气的话,想怎么样都可以,我绝无怨言,只希望你能原谅我的鲁莽,有什么怒气就现在发出来,不要等蒂娜城的时候发作就好。”

随风说完这些,凌霜的呼吸反而平复下来,变得均匀起来。等了半天除了均匀的呼吸声,凌霜依旧没有回话,瞌睡虫已经不只一次来光顾随风了,他实在等不下去了,连衣服都没脱就扑到了属于他的床上,没过一会就睡着了。

随风觉得这一觉是这辈子最香的一晚,在梦里他看见了自己和凌霜的婚礼,洞房花烛夜自己搂着娇艳的凌霜,为她宽衣解带,为她除去身上负赘,看着赤裸的冰肌玉肤,随风恨不得日夜守在她身边,就在他要进一步的时候,凌霜突然推开他神色愠怒的骂道:“臭小子。”

“臭小子?”随风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赤裸娇娘,突然哈哈一笑回道:“你应该叫我老公才对。”

“臭小子。”凌霜不理会随风继续骂道。

随风不但听清晰的听见了骂声,还清晰的感觉到有人在推自己,但绝不是眼前的凌霜。连续的推摇让随风一瞬间想到是真有人在推自己的,他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怎么啦?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要出发了,你还真能睡啊。”彭魄无奈的摇摇头:“摇了你半天都不醒,就看你淫荡的傻笑了,嘴上嘀嘀咕咕的,真恨不得当上给你一脑勺,擦擦嘴上的口水快起来吧,昨晚一定没做好梦,肯定是春梦。”

“没有,没有。”随风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罩在斗篷里的凌霜,尴尬的擦掉口水,他可不敢承认,他怕凌霜误会了。

就算随风不承认,凌霜还是误会了,斗篷里的俏脸红的发烫,用力的跺了一脚,转身出去了,只留下疑惑的彭魄和暴汗的随风。

第十三章 他乡遇故知

再次启程凌霜依旧没有和随风说一句话,不过晚上睡觉时,凌霜会将床铺分开,让随风也躺着睡觉。这样随风开心不少,他想可能凌霜现在还抹不开面子吧,过几天就好了。他决定再宿营的时候给凌霜打点野兽,做顿烧烤。这天傍晚来到一片森林边缘,彭魄决定在这里宿营,第二天再进森林,随风找到彭魄说名要去打猎。

彭魄叫来一年轻人,此人头带绿色帽子,帽檐将半边脸都遮挡住。彭魄搂着他肩膀说道:“这是英哲,是一名弓箭手,实力已经达到狙击弓箭手的水平,让他跟你去一起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随风推脱道,他对自己的弓射水平还是很自信的。

彭魄凑近随风装着神秘的说道:“你可不要小看他哦,他可是精灵族哦。”

“不会吧?。”随风惊讶的看着英哲,支吾了半天才蹦出一句话:“精灵都是高贵的种族,就算半精灵也是留着精灵的血统,你这个团长是怎么讲将他拐进佣兵团的?”

彭魄翻着白眼回道:“什么叫拐进佣兵团的,我又不是人贩子,是他自己主动加入的。”

英哲脱下帽子,露出单纯的笑容,冲着随风礼貌的说道:“随队长你好,我不是纯正的精灵族,我是混血儿,属于半个精灵,只不过我遗传了精灵族的弓射天赋罢了。”

“怪不得。”随风仔细打量起英哲,头发是草绿色,估计是特意染的,略尖的耳朵,也就比人类大一点,鼻子到时挺翘的挺高,身后背着的弓也是雕刻的非常精致,看长相和飞扬稍稍有些连相,随风心里坏坏的想:这不会师傅的私生子吧。

彭魄笑着拍了拍英哲的肩膀:“英哲也是可以信赖的同伴,让他陪你去就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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