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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遇见你,遇见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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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均池的手机发出一声短暂的提示音,是来自作者君的消息。
  作者君发了一张图片过来,何均池点开,慢慢的缓冲着,他的网络还是2G,很慢很慢,和他的生活一样。
  图片还未缓冲出来,作者君的消息已经又发来了:“有人在微博推荐你的小说,好厉害啊。”
  图片能够完全显示了,何均池看着,不是很明白,他有微博,但除了偶尔转发一点喜欢的东西什么都不做。
  “没有联系你吗?”作者君说。
  “没有啊,我一点都不知道。”大概意思是我写得还算能看?何均池有点开心。写小说比恋爱简单多了。
  【未完待续】
  

  ☆、05

  05有时,眼泪是因为庆祝
  何均池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偶然聊到每天早上出门散步或者安静的晒太阳半个小时,坚持至少一个月,有利于提高体内的血清素。
  而血清素浓度的提高能够让人感觉幸福。
  清晨的阳光柔柔地洒在街道上,何均池坐在小餐馆里吃早饭——三个小笼包和一碗蔬菜粥。
  他喜欢这家装修简单的小餐馆。
  来吃早饭的都是附近的老年人,一边吃一边聊。何均池喜欢默默的听他们聊天,老头老太太们具体说了什么何均池不太留意,只是沉浸在祥和的氛围中。
  沉浸在秋日暖和的阳光中,血清素肯定提高了不少吧,就这么安静呆着真幸福啊。
  吃过早饭,何均池还眷恋着温暖,沿着铺满阳光的小道往前走,一直走到公园才停下。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眯眼看着眼前缓缓流淌的河水,渐渐的竟然有了睡意。上下眼皮正在打架的时候,一位牵着泰迪犬的大妈坐到了他身边。
  何均池抖擞了一下精神,往旁边让了让,给大妈留出一大片位置,其实他一直都坐在长椅边沿,原本空出来的地方就很大,他的举动不过是出于礼貌。
  “年轻人,在看书啊?”大妈看了看何均池搁在腿上的书。
  何均池把书摊开给大妈看,是村上春树的杂文集《无比芜杂的心绪》。不好意思的笑笑,“没看书,在打瞌睡。”
  大妈的目光在书封面上只停留了一秒钟,然后目光炯炯的望着何均池。
  何均池心中咯噔一下,这不是他第一次看见这种眼神了。
  “年轻人,你谈恋爱了没有?”大妈开口了,随后连珠炮地询问了何均池的职业、年纪、家庭情况……
  何均池尴尬的笑笑,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借口该回家了一溜烟的逃跑了。
  现在的大妈怎么想的啊,公园里随便抓个人就介绍起对象来了,谁家的姑娘这么着急?饶了我吧……
  他一到家马上打开企鹅对作者君汇报刚才的遭遇,“刚才有位大妈要给我介绍对象。”
  “你怎么说的?”作者君回复。
  “跑了。”何均池心有余悸的回顾着刚才的遭遇,以前就有几次在大街上被人抓着介绍对象的经历,什么对方姑娘和他特别般配,姑娘不要彩礼,姑娘心地善良温柔大方……对方怎么样他都无所谓,因为根本就不认识,忽然被拉住强行介绍对象真的太尴尬了。他想着想着,忍不住摇了摇头,一串字从手指间流淌了出去,“我是同,你会介意吗?”
  发出去之后何均池才觉得这句话刺目得有些可怕。如果作者君介意怎么办?
  何均池从未想过刻意隐瞒自己的取向,但随着年岁的增长,他早已不再将这些事挂在嘴边,不是觉得隐瞒了更容易生存,而是觉得取向和食物偏好一样,是很自然的事情,没有人会把喜欢土豆挂在嘴边吧。
  他对作者君说出这句话,内心忽然忐忑起来,虽然从近期的交流中来看作者君是一个尊重他人的人,但他还是忍不住考虑到如果作者君反同该怎么办?
  等待回复的时间简直度秒如年,何均池既希望作者君马上回复,又希望别回复。因为他生怕回复是讨厌同之类的。
  他不是甜蜜耽美小说的主角,没有一群支持他到底的家人和朋友,相反,刺耳的风言风语却听得多了。
  风言风语来自别人他不会有太大的感触,但如果来自作者君,对他来说就相当沉重了。
  何均池内心经历过万水千山,终于等来三个字,他长舒了一口气。
  “不介意。”
  在何均池还年轻,至少他的心还年轻的时候,他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可以轻轻松松告诉每个人他的取向,真正的不介意别人的目光,也无所谓别人可能投来的暗箭。但现在,他知道向内的收敛,珍惜的人的看法他会认真的听从,珍惜的人的感受他会认真考虑。
  两人的对话在这段小插曲之后更加的深入。
  聊天继续下去往往不是因为对话的内容,而是氛围,此时的氛围让何均池感觉放松和安全,不经意间,他说起了四年前分开的前任。
  回忆像电影画面一般徐徐播放,何均池负责转换成文字说给作者君听——事无巨细,关于对方,也关于他自己。
  原本是一个长长的悲伤的故事,何均池讲完才发现已经不过如此了。时间会治愈一切,这话看起来像最无力的安慰,却是事实。
  “你这样的人不该得不到爱情。”作者君说。
  “没关系啊,我现在过得很好。”何均池说。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虽然一切都慢得仿佛静止,但他内心平静。
  只是,他不确定自己的心是真正的平静,还是他刻意压抑心底的渴望,制造出的假象。
  他想,应该是后者,否则不会还有对人倾诉几年前失败恋情的欲望。真正的过去了,不应该是风轻云淡的一笑而过吗。
  “你经历的这段感情太偏激了,应该有人教会你正常的爱。”作者君说。
  何均池看着这段文字,怔怔的。爱,还有其他样子?
  “我喜欢你。”作者君说,“你可能不相信,但此时此刻我握着手机的手都在颤抖。”
  何均池彻底怔住,他打字慢,现在心绪乱了,打字更慢。并且,他的手也一样在颤抖。和作者君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每字每句都一股脑回到了眼前,他终于确定自己是喜欢对方的了,但始终都在刻意躲避退让。他对自己,对爱情没有丝毫的信心。
  “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何均池说。他的真实姓名早就告诉对方了,对方没有主动说,他当时就没问,但现在,他想知道对方的名字。至少知道名字。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但你要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喜欢你,在乎你。”作者君说。
  何均池的手持续在发抖,一段时间的畅谈让他对作者君的性格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他相信作者君说的喜欢,因为他也有一样的感觉。虽然他和作者君都是成年人,早过了相信网恋的年纪,但感觉汹涌而来根本不管不顾,通过何种媒介完全不重要。而且,正因为没有掺杂任何物质、外貌、地位、性别的评判,纯粹精神的激烈撞击才让彼此感受到极度的愉悦。
  但此时何均池就是想知道对方的名字,“我还是想知道你的名字。”他不希望多年后想起这个带给他最深感受的人,在未来的日子仍然被称为“作者君”。
  “程峪。”
  程峪,是他的名字。
  令何均池意外的是,紧接着对方给了他全部想要的信息,年龄、在读的大学、专业、家庭情况,以及一张清晰自拍。
  程峪,活生生的程峪在何均池的眼前拼凑完整。
  嘭!
  何均池感觉他的世界爆炸了。没错,是爆炸,不是一颗小石子落入湖心这么简单。他的世界,他的情感,他压抑的心灵,一瞬间被程峪激活。
  “你和我在一起吗?”程峪问。
  “我配不上你。”何均池控制着快要把手机抖得掉地上的双手,费了很大力气才打出着五个字。
  “配不配得上我说了算,你只需要告诉我在不在一起。”
  何均池痛苦,程峪完全吃准了他的性格,他优柔寡断,他裹足不前。“我会拖累你。”
  “不要解释那么多。我只要答案。”
  “你不是弯的吧?”何均池直觉程峪和他不一样,所以那时说出取向才会担心不已。
  “我不是同性恋,我不关心同性恋的圈子,也不想关心,我只是喜欢你。”
  “走这条路会遇到很多的艰辛和困难,我不希望你来经历。”何均池眼眶发涨,他渴望爱情,想过生动的生活,想有一个人在他荒芜的内心点燃一星光明
  明明喜欢,不管不顾的去爱不行吗。
  何均池想和程峪在一起,竟然还要将对方推开。但是,他脑中仅存的一丝丝理智还在,他喜欢程峪,喜欢到希望程峪走寻常又轻松的道路。
  “我的选择我自己负责。”程峪毫不退步。
  何均池开始发挥唠叨的本性,劝解了起来,“我没有固定的职业,也不想找固定的工作,我只想一辈子写小说,但现在我连自己的饭钱都赚不到,和你在一起真的会拖累你。”
  “我就问你,和不和我在一起。”
  何均池捏着手机,立场极度动摇,他内心尘封的猛兽即将窜出将他刻意维持的冷静全部踩碎。
  程峪又一句不容辩驳的追问发过来时,何均池终于彻底缴械投降,“好。”
  何均池时常掉线的2G网都没有故意捣乱,一个“好”字咻一下就传送了出去,仿佛网络都希望他们在一起一般。
  终于走了出去,终于承认他不是甘愿活得像个迟暮的老人,他不是甘愿缓慢平淡,他不是真的无欲无求,他不是真的看破红尘远离世俗。他只是害怕,他只是狠狠跌倒了却没有一个再次站起来的契机。何均池感觉眼角湿湿的,暗骂自己一句“哭什么哭”泪水却更加汹涌了。
  他留着泪,却觉得解脱又欣喜,终于又感觉到了活着的欢喜。
  有时,眼泪是因为庆祝。
  【未完待续】
  

  ☆、06

  06一切来得太快,也消失得太快
  何均池恋爱一段时间了,但他完全在恋爱的状况之外。
  他仍旧坚持着会拖累程峪的想法,“我必须写小说,我从初中开始就没有考虑过其他的活法,我有一个对我特别好的老师,像对亲生孩子一样对我,她总说我能写好的,她去年去世了……”
  程峪打字非常快,何均池还准备絮絮叨叨的时候,程峪的一条信息打断了何均池,一句话直指问题核心:“写小说这件事你究竟是自己喜欢,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我希望你去工作。”
  何均池躺倒在沙发上,盯着这条信息,半响什么消息都回复不出。
  音响里传出Aria的《To my best…》,一首小提琴和三味线的合奏,非常好听,但何均池却充耳不闻。
  最初是为什么喜欢写作的呢?他和大部分写作的人不一样,很多人都是因为看了很多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不满足自己的设想而开始写作。而他何均池,一开始是因为作文和诗歌比同龄的孩子写得好,老师和同学都认为他会成为一个作家,而家人尊重他的爱好,他便开始写故事,一写就写了这么多年。他没有太大的野心,没有幻想过获奖,没有幻想成为一个大作家,他只是一直在写,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写手。
  写作是他一直坚持在走的道路,也是他唯一的方向。
  他的书桌最醒目的地方放着罗伯特麦基的《故事》,他奉斯蒂芬金的《论写作》为圣经。
  他痛恨自己不够聪明构思不出精巧的情节,设定不出鲜活的人物。他坚持每天无论如何写一点。他暗自给自己鼓劲只要写总有一天能够写出好看的故事。
  至于喜不喜欢,这还是第一次考虑。
  应该喜欢的吧,如果不喜欢不可能写得了这么多年。但如果真的喜欢就不应该感觉痛苦,他不只一次醒来时想到要开始写小说心情就沉重得如同上刑场,比起聊天喝茶,写作真是枯燥极了;如果真的喜欢就不应该厌烦,应该欣喜若狂,应该废寝忘食;如果真的喜欢就不会一直努力却完全没有成效;如果真的喜欢此时此刻就应该直接回答得出“喜欢”,而不是陷入思考。
  他早就隐约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总是刻意回避。这条路已经走了十多年,他的青春、他的经历、他的无数日日夜夜都与此相关。
  父母给他完全的自由,他却选择了一条逞强着走下去的路。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啊。
  “我还没看过你的全身照。”
  程峪的一条信息将何均池从情绪的漩涡中拉了出来。
  “我家没有全身镜。”何均池说的是实话,但他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是此时不想动罢了。
  “算了。”
  何均池感觉出程峪语气的低落,明明还是白底黑字的两个字,他就是感觉了出来,急忙解释并保证马上去拍。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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