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拐妖美王爷-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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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小天也不烦他了,就这样,人家还比她早完成。足见现代人和古人就是不能比的,尤其是在写毛笔字上。
“吴公子,你先看着店,我去贴传单了。”
“好的,你去吧。”
吴琼玖看她穿着自己少年时的短打衣裤,头上随意绑了头巾,脸上还故意抹了两块灰,看着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只是身子显得单薄了点,却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又看她一手抱着一摞告示,一手提着早先打好的一小木桶浆糊,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小心一点啊。”
“没事,这算什么啊。”
祝小天走了,内心充满干劲。她可是跟吴琼玖说好了,若是这个法子有效,能在后边的半个月里赚到十两银子,吴琼玖便分给她一两。如果以后书店每个月都能赚到十五两银子,她每个月除了一钱银子的月钱,还能再拿一两五钱。
这样算起来,她就可以攒银子出城了。她得跑啊,这个京城可不是好呆的地方。虽然她觉得作为一个小小的丫头,那个妖孽王爷应该很快就会忘记自己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斗志昂扬的祝小天,提着小木桶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个热闹的街道。这两日她负责买菜,好好的把这一片儿转了一下,发现这里是个集市,是每天来往人数最多的地方。找了显眼的地方,将宣传单贴了。很快走完了这条街,手里已经贴出去了二十多张传单。
嗯,不能光往集市上贴,也得上街巷里去贴,那样苦读的学子们才能看到不是。最好找几家私塾,在那附近贴了,指定有用。
她开开心心的哼着歌儿走着,完全没有发现身后有人正若即若离的跟着她。
忙乎了整个上午,她终于将一百份传单都贴了出去。没有直接回书店,她转到了市场上,捡那些便宜的菜买了一点。转了转,定了定心,她拐进了一家当铺。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人,看她进了当铺,急忙快步离去,进了只隔一条街,却是相当豪华的一家酒楼。
“主子,她去了顺源当铺。”
“哦,忍了十几日才进当铺,挺有耐心的嘛。去把她当的簪子赎回来。”
“是,主子。”
转眼,夜又消失了。
陈子旭品着杯中香茗,嘴角勾起,眼里闪现出喜悦的光彩。三月初三那晚,利用她,他找到了刺杀他的元凶,不过他不会让那人这么容易就完蛋。他还得好好的玩呢,好不容易找到的乐子不是?至于她吗……他觉得自己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她给他带来的快乐,比当时的暮还多啊……这才多久,不过一个多月而已。如此有活力的生命,还是个女人,让他怎能不喜爱?
当铺的掌柜的看到店里来了个布衣少年,知道是穷苦人家来当东西换钱求生存的,便失了几分兴致。这样的人家,多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小兄弟要当什么啊?”
“掌柜的,这是我上工的时候捡到的玉簪,您看能值多少银子啊?”
祝小天笑得灿烂的道,争取自己能像那些餐馆里的店小二似的,笑得那么讨喜。那样的话,或许能给自己多挣点银子呢。
掌柜的看她笑得讨喜,果然脸上缓了三分。
“拿来我看看吧。”
“那掌柜的您可小心点,我看着这玉簪真的很好呢,要不是家里缺钱,我真想留着以后娶媳妇呢。”
这回老板笑了,他接过了玉簪,看了一下。簪子样式简单大方,玉质也算上品,或许是哪家小姐平日里戴的东西吧。
“莫不是你偷来的吧?”
掌柜的打趣着,将玉簪放回他手里,心里知道该给个什么价了。
“哪能啊?我可是老实人,掌柜的可不能这么说我。不然的话,我可不在您这儿当了。这个簪子,真是我在集市上捡的。我是前面那条街上李氏书店的伙计,今天东家要我出来贴告示的时候捡的。”
祝小天的小嘴巴拉拉的,说的那叫一个顺溜。不过她此时可以压着嗓子,很像是将要变声的小少年,却不是那么清脆好听。
“好好好,我信你。活当还是死当啊?你要当多少银子啊?”
“死当,您看着给呗。”
第十七章 书生之情(修改)
祝小天知道,既然要死当,肯定就要折价不少。这个簪子说起来玉质真不错,润白的玉面里,还带着些绿色的翡翠,形成如流云般好看的图案。在现代,这么好的玉,没个几千块,指定买不到。
“那我给一两银子。”
“那可不成。集市上的张大爷,那簪子还没这个大,没这个好呢,都卖五两银子呢。”
说着,祝小天将簪子又攥回了手中。
“那给你二两吧,既是来当,那东西肯定是要折价的。”
“嘿嘿,掌柜的,你莫要欺我不识货。我可是知道这簪子是好东西,去咱店里买书的小姐们,还没见几个带着比这好的簪子呢。你要是不给实诚价,那我也不当了,以后就留着娶媳妇吧,是个好彩礼呢。”
祝小天嘿嘿笑着,就往外走。
“哎哎哎,小兄弟,别走啊。那你说你要几两银子啊?”
“十两!少一文我也不当了。”
掌柜的笑了,拍了拍她头,问道:“小兄弟,你可真厉害,这一下就给我涨了五倍啊。”
“我觉得值呢。这个是好东西,肯定不止十两银子的!”
“成,那给你十两吧。”
祝小天呆呆的望着他,问道:“真的?”
“自然是真的。”
“哎呀,亏了!”
掌柜的笑呵呵的望着她,拿过了她手中的簪子,开始写当票。
“这是你自己说的价,亏了也得当。小兄弟,你是不是缺钱啊?要价这么狠?”
“自然是缺钱的,饭都快吃不上了呢,不然能当吗?当娶媳妇的彩礼多好……”
“好了,别惦记你的媳妇了。拿着吧,这是当票,这是银子。”
说着,那掌柜的给了她一张写好的当票,和五个称好的银裸子。每个二两,正好十两。
出了当铺,祝小天一路哼着小曲儿回了书店。
在这个商贸还不算发达的时代,祝小天的法子起了作用。不用半个月,仅仅七天之后,他们就赚到了十两银子。这个时代若要真正的出人头地,科举是唯一的捷径。所以,家里稍微宽裕的富户,都会让自家儿子用功苦读,以期能够有朝一日拔得头筹,考取功名。
所以,书店的书之所以好卖了,是因为吴琼玖写的东西真的很有用,在一众学子之中很受欢迎。
转眼便到了春闱的日子。吴琼玖用过早饭,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停当了,看了看天色还早,便没有立即出发。
“小天,你是真的无家可归吗?”
祝小天帮他抱着装有文房四宝的盒子,头前走进了院前的书店。将东西放到柜台上,开了店门,才回道:“是啊,我爹娘俱已去逝。我是将家中田宅变卖了,安葬了二老之后,拿着剩下的银子来投亲的。可是,谁知道姨妈家已经搬走了,唉。”
这段日子,她应经将自己的身世编的的很完美,在刻意的自我催眠下,连她自己都快相信她就是一个投亲失败的小孤女了。
“那……你还要去找你的姨妈么?”
“自然是要去的,等赚够了盘缠,我就去寻她。我打听过了,她家好像搬到临近的苏城了,离这里并不算远呢。”
吴琼玖沉默了,他看了看她忙碌的娇小身影,心头一阵发酸。她终究是要走的啊……
“小天,你可以……不用那么急着走的。那个,我是说,你可以……一直留在这里的……”
“啊?吴公子说笑了,春闱过后,你若能考得进士,便要入朝为官了。即便考不上,朝廷也会为你这个举人安排差事的。到时候,这家书店可就不能开了啊,我当了一点东西,再加上你给我的月钱,足够我去苏城的了。你不用担心……”
吴琼玖看她说的认真,一副急着要走的样子,心中恼怒顿起,不愿再听她说下去。一把拉过她的身子,直接抱进了怀里。不过,他也就只敢做到这个程度了,终究男女有别,只因这个时候并无人来,所以他才敢让自己有少许的放纵。
“我是说,你可以留下来。不对,是我希望你永远留下来。即便不开书店,我也会努力养活你的!”
哎哎哎?这是什么情况?祝小天呆滞的任他抱着自己,不知该作何反应。他是在求婚吗?是对她这个只相处了一个月的陌生人求婚吗?他都还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不是么?怎么就敢扬言要娶她?
“吴、吴、吴公子,你……”
“小天,你……可愿意啊?”
吴琼玖紧紧抱着她,胸腔里砰砰的心跳声大的两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此时的他从脖子到耳朵都红得要滴血,可却仍觉不够。他是想吻她的,每当看着她红润的小嘴说出一串串清脆好听的句子,他就想要吻她。但是,他可不能唐突了她,这是他想要明媒正娶的姑娘呢。
“吴公子……你快到时间了……”
祝小天看到了柜台上的文具盒,她终于想到了法子来解觉眼前的尴尬。这位吴公子是很好,人品好、才学好、有上进心、有责任心、长相也很不错,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五好青年了。
可是,她不能留在京城啊。她对这具身子越来越熟悉,对体内那股内力的使用也有了一定了解。于是她发现,只要她足够专注,她的五感可以达到很恐怖的灵敏程度。而这段时间,她渐渐发现,每次她出去都有人在跟踪她!所以,她打心底里觉得南京是个不能久待的地方。
她得跑啊,那个妖孽王爷给她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她不认为自己如果留在京城的话,能够一直躲过他的耳目。谁知道自己这具身子的前任,在那次刺杀事件里扮演了啥样的角色啊。
轻轻放开了她,吴琼玖深深的看着她的双眼,目光里的柔情都快将她融化了,让她觉得拒绝他简直就是不人道的……
“那我走了,你现在可以不用回答,等我考完回来之后再给我答案也可以。”
“嗯,那你快去吧。你可要好好考啊,毕竟十年苦读不易,别因为别的事耽误了考试。”
“好,我一定会考得进士来送给你的。”
祝小天被他看得低了头,心里吐槽,你考不考的上,关我什么事啊。不过,她不能这么说,毕竟眼前这位算是她穿过来之后对她最好的人了,她打心眼里希望他能考上。
“嗯,那你快去吧,我等着看你能金榜题名。”
“好,那我去了。”
忍了又忍,吴琼玖才没有再抱她,他怕自己再抱一下,就更舍不得走了。她说会等着自己,是不是就是答应自己了?是不是怕会影响他考试所以才没有直接答应他的?肯定是这样的!吴琼玖自己给了自己满意的答案,阔步昂扬的直奔考场而去了。
第十八章 再一次逃(修改)
吴琼玖走了,祝小天郁闷了。他没事求的哪门子婚?她还以为可以在这里待到书店关门那一天呢。她知道,一旦被朝廷安了差事,吴琼玖便不能再开店了。自古官不得与民争利,所以就算是芝麻小官也是不能经商的。当
然,这其实是明面上的东西。那些大官贵族们在暗地里多多少少都有商事上的经营,否则那么一大家子,光靠俸禄早饿死了。不过,贵族可以,不代表小官也可以。没有后台的小官,必须要老老实实的遵从国家的律法。
所以,祝小天知道,等到放榜以后,她便只能走了。可是现在,她连放榜的日子都不能等了。怎么会只有一个月便让他喜欢上自己了呢?她觉得自己表现实在平平啊,除了长的讨喜可爱点,但她每天为了扮男的,都往脸上图两块灰啊。怎么就看上她了呢?
唉,想这些也没用,赶紧收拾东西,开溜吧。
祝小天关了店门,跑到了后院。现在她住在东厢房,其实也就是厨房隔出来的小间。收拾了一下自己的细软,嗯,上次当了一个玉簪,一共十两银子,昨天吴琼玖刚给她发了月钱,多发了她一两,一共一两二钱银子,还有平日她买菜的时候尽量节省了一钱银子。这个是她偷偷攒下的,估计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生也不知道,所以她就很开心的贪墨了……这样算起来,她手里总共应该有十一两三钱银子了。
不过,她昨日买菜的时候,花了一钱银子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一套布衣长衫,和两套轻薄点的中衣,现在春天都过了,要开始换单衣了。没想到这么快就用到了,她要走,身上这些吴琼玖的旧衣自然不能带。
也就是说,她手里还有十一两二钱银子。她问过了,如果去苏城,顾马车的话,需要二两银子,这样在路上她还有九两二钱银子可以花销。再仔细查看了一下她的小包袱,里面有她从王府里带过来的那套华美衣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