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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孤独天涯行-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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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只有寥寥数语,但他完全能体会到这份军报里的沉重。战局如棋,在自己虚弱遇险的时候,反而要虚张声势,大开大片, 让对方慑于声势,不敢抢攻,才能望在以攻代守之中,喘得一口气。而现下匈奴的反常举措却绝非虚张声势这么简单。。。。。。

匈奴军队被逼退到边境北隅,那里是他们在王朝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后方,也是他们在王朝土地上最大的一个后方。相信这次动兵将会是一个不死不休的结局,对匈奴来说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反击,对王朝来说能将他们全部歼灭在那里才是真正的胜利。因为茫茫无际的草原、戈壁、荒漠才是匈奴真正的大后方,他们逃到了那里,王朝的军队就只能望洋心叹,束手无策,还要时时提防着他们卷土重袭,国将永无宁日。如若开战,这将是关键的一战。也许,亦会是最后一战!张世陷入了沉思。。。。

这时忽然闻到一丝肉香从帐外传来,抬头一看,见帐帘挑起,莲步轻摇,霖铃端着一大盘烤肉走进帐里。张世又低头看起了军报,直到那盘烤肉放到了桌前,才装做刚刚看见她一样,不自然的对她一笑。

发生了那件事后,张世对霖铃的内疚愈甚。而霖铃却如往日一样,料理,缝衣,对他温暖如昔。虽然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却总不敢正视霖铃的双眼。他忘不了那晚,霖铃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里的炽热,脸上的如若无事的淡然。。。。。。

   “看来今日又能大快朵颐霖铃的美食了。”站张世旁边的那名紫膛方脸侍卫说道,脸上满是笑意。

霖铃怒目瞪了他一眼,张世望着两人笑了,忙道:“还废什么话,来吃啊。”

那侍卫听到这话向霖铃挑衅的还了一眼,言下之意好像在说:“呶,可是他叫我吃的。”

看着霖铃气鼓鼓的走出了大帐,这下张世和那侍卫看着彼此,放声笑了起来。

这名侍卫正是阿天,这半年他一直留在张世身边,鞍前马后。应该说霖铃照顾了张世帐内的饮食起居,他则为张世负责了帐外的一应琐事。也真是多亏了他们两个,张世做起事来才更加得心应手。

张世以前就认定阿天是能独当一面的人才,一直有心放他出去在军中创出一番事业,而阿天却只愿甘心留他身边。后来放他出去的话就再也没有提过,因为张世也越来越不想放开他了。现在觉得要是没有他的得力襄助,那些繁文缛节的琐事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阿天也从来在人前对张世恭恭敬敬,人后他们相互之间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海侃漫扯,如和在厢军的时候一般无二。张世待阿天如胜似手足,阿天视张世重过兄弟。

自草原回来后,霖铃就恢复了女儿身,一直照顾张世的饮食起居。霖铃曾是铃铛的身份,没有对他人说起。霖铃不对人说,张世也不会对别人说,包括阿天。他不知道阿天是否早已看出霖铃就是昔日的铃铛,他亦从未向张世问起。阿天就是如此,张世不说的事,他永远都不会问,更不会向别人打听;张世交代的事,他一向都做的妥妥帖帖。所以他很自然的就接受了张世身边多了一个女人的事实,没有一点不习惯。

正因如此,阿天方才对霖铃谈笑无忌,自然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张世对霖铃如何,他可以装做不知;但霖铃待张世如何,是个长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何况精明干练的阿天。有霖铃在场的时候阿天也从不忌讳他和张世之间的身份差距,依旧放浪形骸。也许阿天也早将霖铃当成了自己人吧?

阿天和霖铃之间的斗嘴也是张世喜闻乐见的常事。看着霖铃气鼓鼓的走出大帐,阿天已不待张世招呼,伸手向盘子里的烤肉招呼起来。

凭心而论,霖铃的手艺和半年前比起真有天壤之别。现在的无论多么粗糙,难以下咽的东西经她素手调浇出来都称的上是珍馐美味。今天的这盘烤肉,外酥内黄,色、味具佳,堪称精品。

阿天浑身上下,唯有一处张世不敢同他比拟,就是他的食量,足足是自己的三倍。以前在厢军就是如此,现在依然。张世都停箸半天了,阿天还在满嘴流油,意犹未尽的奋战。。。。。

张世看着阿天如饕餮般的吃相,笑着说,“你小子也不怕吃多了打仗的时候跑不动,匈奴的马可是快的很哦。”

阿天没有理会他,等啃完盘里最后一块烤肉才张舞着油腻的双手,理直气壮的说:“怕什么,我有给你拖过后腿吗?”

张世闻之微微一笑,这倒是真的。阿天的功夫在张世的调教加上他自己的努力,已经能算的上是除金三和张世,还有那些数的上名的大将外一流的好手了。战场就是如此,多一分本事,就多一分存活下来的希望。张世教的用心,阿天学的买力,他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已足以啸傲沙场了。

现在的阿天正悠闲的将上半身斜躺在虎皮椅里,两脚担在几案上,剔牙缝里的肉丝,边剔边说道:“再说了,胖有什么,瘦。。。。”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不说了,张世的面色也是一黯,知道他后面要说什么,看着阿天长长的“哎。。。。。。”了一声。阿天不再剔牙,转过头来看着张世,两人的眼中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影子。那个肥肥胖胖,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瘦哥。

其实瘦哥的能力是在骠营当都头的时候才慢慢被人所知的,包括张世在内。也许瘦哥的光芒是被他臃肿的身体掩盖了,大家也被那臃肿的身体和慈眉善目的表情所迷惑了。在张世成为五都指挥使的时候,将让他和阿天收揽为左右手,是因为他们都是和自己一起从厢军出来的,彼此很熟悉,对他们足够信任,毕竟手下多一个猛将不如多一个可用又足够信任的人。虽然他察觉到瘦哥的身份隐秘,并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但秉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态度还是将他们一并招揽到麾下。

也是从那时起,瘦哥的光芒才逐渐显现了出来。也许他本来就是个人才,只需要一个舞台,而骠营给了他这个舞台。匈奴用兵一向以狡诈著称,而瘦哥用兵却多以诡奇闻名。当时骠营打的几场漂亮仗,瘦哥的奇袭与诡异的战术居功甚伟。实在很难想象在那慈眉善目的表情下,肚子里竟有那么多如诡计奇谋。当张世走出骠营的时候,他接任了骠营指挥使。

张世看的出来,他和阿天不一样。也许以前每个人都可以忘记他,淡漠他,而他就象一把外表普通的宝剑,平时似乎淡淡无奇,一旦出鞘势必会光芒万丈,绝不空回。

当时金三说他们这些从厢军出来兵勇,各个如狼似虎。瘦哥的表现更是得到了金三的亲自嘉奖,张世当时就想骠营这个舞台对瘦哥还是太小了,以后他会有更大的舞台。

瘦哥果然也没辜负他和金三的期望,在胖子带领下的骠营简直成了匈奴人的噩梦。匈奴人领教过银枪和怒斩的恐惧,那是身体上的。而那个胖子的笑容就像在你脖颈上吹来的凉气,是心理上的恐惧。一时之间匈奴人视瘦哥和骠营为眼中钉肉中刺!

良晔城。

不同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以众凌寡的战事,又一次重演。不同的是,瘦哥并没有做出同当日金三一样的安排,他集中所有兵力突围。同样的是,血流成河。。。。。。

当张世率部赶来救援时,瘦哥已前胸中箭,脸似金纸,离日幕西山不远。他在张世耳边说了最后几句话,悄然离去,最后留给世人的仍是一张慈眉善目的脸。

当日,张世斩下了一千颗胡虏的人头为他陪葬;金三亲携一坛“一声雷”为他祭奠。。。。。

想想如今一起从肃州厢军出来的,就剩下自己身边的阿天和铃铛了。

 '第九十九章'破虏

边境北隅。

乃是匈奴人大军入侵我朝打开的第一道门户。位于黄河中上游,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有山有川,有林有牧。以兰山为界,山阴多森林灌木,产中草药和蘑菇;山中多野羊野鹿,是大好牧场;山西是无际的沙漠。兰山绵延数百里,南北走势,如一面天生的屏障,挡住了沙漠的风沙。此地大异于其他边塞苦寒,有塞上江南,域内明珠的美誉。

建朝初,与匈奴定下盟约,互不侵犯。北隅一带早有两族通婚的先例,此地居民有三分之一是胡人。从王朝的刑文就不难看出端藐:【异族男女,凡与我朝男子婚生子女可获我朝籍,与我朝女子婚生子女不属我朝籍,但可享受一定限制权利。】这条刑文就是对此地的情况所订立的。

对匈奴人,王朝第一任内史马迁做了如下记载: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

马迁说的好,尤其一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这次无视盟誓,大兵侵下的举动岂不正应了那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而这些已早不是张世想的,他想的这是这一仗。

兵法有云: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夫以实击虚,以逸待劳,观动而制乎变,险中求胜。

昨天与金三商议,达成了一个共识,在敌意未明之时,大军压境,让这里成为匈奴的埋骨之地,绝不能放虎归山。两人没有说别的,却都能想到这将是艰难的一战。其他毋论,单是多少年来,两族通婚往来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如何处置。那里有王朝三分之二子民不假,谁又能保证那剩下的就是真心归顺王朝的?

当时匈奴入侵的时候为什么这里的蕃兵那么容易落败,就是因为骁勇的蕃兵里有不少就是匈奴的母性后裔。既然匈奴能把这里当做是在王朝最大的一个后方,不只因为这里有龙虎第一关,肯定还有其他道理的。这一战定会让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明珠蒙尘,张世已经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这一战,已在眉睫。

猎风破空而来,乘风破浪,披云斩涛,大有凌波欲飞之势。日出东山,万丈光芒铺撒在校兵场上。

骑兵排着整齐阵势,除了身上背负的长枪外,马上左右两侧配备着两把锋利长刀,众人胸前坚硬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光芒,沉重锐利的长枪等待痛饮敌人鲜血,每个人头顶都戴着铁甲战盔,不见面目长相,只见众兄弟眼中射出的精光闪烁目光,显示着他们那让敌军胆寒的强大冲击力。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眼中洋溢着坚定的目光,战场上他们的弓弦崩落之声将会是敌人耳边的炸雷,飞蝗般的利箭将会是遮住骄阳的乌云。

步兵摆成整齐的方阵,长刀出鞘散发出逼人的光芒,狰狞森寒的芒光猛烈闪烁,让人胆寒,宣泄着王朝儿郎的热血激情。

金三站在点将台上,腥红的披风衬着飘逸飞舞的黑色长发,恍如战神临世。张世率五千骑兵为破虏先锋,他明白打这一阵,责任之大。胜固会鼓舞士气,败亦会动摇军心。此情此景下,他胸中只燃烧着满腔的热血和血色的激情。

一时间,全军将士眼中只有那一红一黑的披风,多少战以来,那红色和黑色的披风已成为他们坚定的信心,不倒的旌旗。跟着这两面旌旗定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利。

金三深深吸气,高呼一声:开拔!各部接到命令,开始迅速而有序的行动。张世率五千骑兵飞速挺进,骏马四蹄翻飞,宛若万鼓齐鸣,声震天地,气势震人心魄。金三的策略是引蛇出洞,歼其精锐,再突破关。

牛角号声鸣响,已经不用引蛇出洞了。数千半披皮甲,半裸上身的匈奴刀斧手队在广原上严阵以待,并未有丝毫慌乱。
匈奴的种种不明迹象现在已经不攻自显了,他们存着同样的想法。金三谋的引蛇出洞,而匈奴竟以身做饵。两军相逢勇者胜,张世与五千铁骑将用无谓的勇气踏碎这第一道勾栏,即使布满荆棘。。。。。

他将怒斩长指向天 ,浓烈的杀气在刀锋上聚集,喊了一声:杀

五千铁骑手中的长枪齐刷刷的向刀斧丛中冲去!前面的匈奴刀斧手队冷静朝两旁闪开,挥舞着手中锋利战斧长刀朝数千铁骑刺来。。。。。。

那是刀丛中的一曲长歌,由鲜血写就。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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