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穿越之毁灭三观 >

第6章

穿越之毁灭三观-第6章

小说: 穿越之毁灭三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摆摆手,不以为意地说:“我都跟我爹说了你会识字写字了,要是让他知道我骗他怎么办,所以我们要在东窗事发之前弥补回来。”
  “你知道我不会识字写字?”
  “你会么?”
  呃,好像我还真不会,不由得又只有把脑袋耸搭起来。
  他伸出手指弹了一下我脑袋。“哦!好痛,你下次行动前先跟我说一下好不!”
  “嗯,我以后都跟你先说好。那现在,我们开始学习吧。”他把我按到板凳上坐着,半蹲下来温柔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这个标题邪恶了。。。反正我就是个邪恶的人
  还是赶回来更第二下了,不过我刚刚怎么都刷不出来!……


☆、我好看么

    我觉得我这书童当得可真够味的。少爷添水,少爷磨墨。然后少爷教我识字,少爷教我写字,累了有少爷帮忙按摩,饿了有少爷端来点心。
  其实上天你就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是吧,我当时是穿错了吧,我怎么觉得我这样挺适应的呢!都不需要缓冲期的。果然我应该是少爷命。不过我以前在家也没接受过这样的服侍,就连高三那年我妈都是让我自生自灭。
  “再把这个字给练习一遍吧。”他眉毛都懒得抬一下了。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其实在他刚把笔递给我的时候,发现,我竟然还是会拿笔的,瞬间对我刮目相看,然后嘛,我每写一个字都得让他眉毛抽一下——写得太烂了。
  呵,让我写简体钢笔字不见得会比你写得差,妈的这繁体也太难写了吧,而且这手光拿着毛笔的时候都没什么,一写字就哆嗦。
  不过今天我也又纠正了几个读音,叶世开教和在“大澡堂”学是不一样的,很有针对性,我问他怎么知道这些字我发不准,他说每次和我对话都有不是很清楚的部分,他都要想一下,然后记住,我的哪些字是发不对的。
  “你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么?”
  我点点头,“钟离”两个字其实字形没多大变化,让我认我也能认出,就是那个弯弯曲曲的写法我不是很会而已。
  “那,我的名字呢?”歪着头看着我,深色的眸子看起来很漂亮。
  我没有用语言回答他,我直接用行动来证明。
  拿起笔,一点一点的写出那三个字,然后对他笑了笑。他也对我笑笑,拿起另一支笔,在旁边写下了我的名字。
  叶世开钟离,五个字就静静躺在那里,我不是傻瓜,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钟离,你也取个字吧,以后,我就叫你的字。”
  “你看哪家书童还有字的?”我笑着问他。我知道他是没把我当书童,都快把我当祖宗了,可是别人呢。
  “别人家没有,我们家就不可以有了么?我们一定要跟随别人么。”他的风格,他的做法,怎么老是与我所知道的有出入。
  我思索了下:“呃,你家是不是有位亲戚叫阮籍啊?”
  “什么?”他愣了下,然后笑了,摸摸我的头,“阮籍那样的亲戚我倒是没有,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去效仿啊。”
  “别扯上我啊。”我才不去呢,虽然很潇洒,那也是建立在人家其实家境确实很不错,有够人家猖狂的资本,我要那样做,假使出名了,那也是“疯子”之名。
  “嗯,我也不想,要走就走一条自己的路,何必学他
  呢。”难…难道你是嫌阮籍还不够出位?你还想进一步、更深层次地去猖狂一下么。
  见我一直盯着他,他也一直盯着我,相顾无言。不对,其实我是对他无语。
  “少爷,老爷回来了,让晚饭过去。”一个小厮跑进来急冲冲地对叶世开说。这小厮我认识,是睡我隔壁床的,我们唤作小四,不过他和四娘长得是一点不像。
  “哦,什么时候回来的?”叶世开的关注点和我有些不一样。
  “就刚才。”
  “脸色如何?”
  “回禀少爷,不太好。”小四做苦瓜脸状。他那又短又粗的眉毛拧在一起,我觉得好滑稽。
  “噗……”这种关键时候我再次当机,怎么又笑出来啦!
  叶世开听到声音,回头看我,本来不怎么好的脸色也笑了:“唉,我发现你真会找乐子。怎么,听到我父亲不开心你很开心?”眉毛一挑,就等着我出错呢。
  “没有。我怎么敢呢。”你是少爷你厉害,我不和你斗。
  “嗯,我知道了,你就先下去吧。”叶世开对小四说。小四随即瞪了我一眼便走了,我对他歉意地一笑。
  “唉,怎么办?”叶世开坐在凳子上伸了伸手臂。
  “怎么了?”我很好奇,叶父脸色不好会把气出到自己儿子身上么。
  “没什么。待会儿你就别过去了。”
  “嗯?”什么别过去啊。
  “我是说吃饭的时候,你就随便找个地儿拿点吃的,别和我一起去。”
  “为什么,我见不得你父母么?”我还挺生气的,虽然我知道这里并不是人人平等,但我内心渴求!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揉了揉眉心,“我是说,待会儿过去,你肯定上不了饭桌,只能在下面伺候着,连饭都吃不成。让你只能看不能吃还要看着别人吃,你愿意么。”
  不愿意,深深地不愿意!我摇摇头。
  “那就对了嘛。”说罢又摸摸头,我觉得他今天是当我是小狗了吧,老摸我头。我摆着头甩开。他还锲而不舍了!
  晚上我和小四抱着碗,蹲在台阶上。
  “唔,你今天…什么时候走的啊…”小四一边往嘴里塞饭一边说。我觉得小四这个真不能说是在吃饭,说倒饭又夸张了些,用塞形容恰好。
  “早上啊,很早啊。”相比于他我自然是斯文人喽。
  “你怎么没…告诉我呢,今天早上老爷夫人…出门的”塞了口饭咽下去,“时候,还问我了呢。”
  老爷夫人出门问我?问我干嘛。
  “怎么了,为什
  么会问到我啊?”
  “没什么,就问你起来没,习不习惯这里。”擦擦嘴,“结果早上我都没看见你。”
  原来这样,看来叶家对仆人确实是挺好的。
  “不过啊,你是自己就找到了二公子的房间么?昨天张管家还跟我说让我早上带你去呢。”
  呃,我自己当然找不到,他房间到我们睡的屋子中间的路也是曲曲折折的,而且大早上的,除了厨房和守夜的都基本没起来。我真佩服叶世开,竟然能起那么早。。
  我心中忽然冒出了个特别的想法:早点起床好偷人??
  这个,嗯,还是忘记吧。
  “喂,钟离你在想什么?”小四已经塞完了他的饭,现在盯着我的碗。也是,小四和我一样大,我们还都在发育呢。
  “你想吃?”我问他。
  他摇摇头:“待会儿等老爷少爷他们吃完饭我们还可以再去厨房要点吃的,现在你吃吧,我看着你吃。”
  唉,果然晋代民风淳朴啊。
  然后小四就真盯着我,我咽一口饭,他吞一口口水。
  “我还是分你一半吧,你老这么看着我,我也难受。”
  “那好吧。”
  这次我没有慢慢吃了,毕竟我自己也还饿着呢,总不能老是分给小四吃啊。所以,如果此人有人经过这里,就能看到两个人拼命似的刨着饭。
  因为过于努力,造成本来我打算吃个几十二十分钟的饭,几分钟我们就都吃完了。
  “小四啊,我们是不是跟饭有仇啊!”我摸着肚子感叹道,由于吃的太快我其实现在一点感觉都没,还是很饿。
  “怎么会呢,没有一个人是会跟饭有仇的。”小四你那张包子脸就不用嘟嘴了。
  我望着远方,我忽然觉得自己好闲,在堂兄家里的时候我从来没闲过,永远都是这件事还没做完就有下一件事了。堂兄家人口多,要养活那么多人确实不容易。
  可是我现在闲了,人一闲了就忍不住胡思乱想,我以前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把我在21世纪的时候玩过的游戏情景拿出来复习一遍,我也以为,或许有一天,我大白天也有空的时候,我想的仍然会是那些游戏场景,可是我错了。
  脑海里闪过的是叶世开的那张脸,笑着的,或者是冷漠的。然后对我说:“我好看么?”
  果然,叶世开你就是个自恋的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呃,我头有点晕,昨天写了一会儿,忽然电脑关机了,然后,什么都木有了orz


☆、三字经其实很晚才出生

    由于我的在叶家的职位就是叶二少的专职书童,所以,除了“照顾”一下叶二少我还真没什么事可做。
  我一直就在这儿蹲着,可我身边的人已经换了好几个了。最开始是小四,他被叫走后是管家张伯,接着是我的邻床小林子,哦,对了,顺便说一下,我的名字已经被改造成小梨子了。
  现在,小林子也有事儿走了,是不是偌大的一个叶府就我一个人在发霉啊。
  “喂!”我吓了一跳,这是在干嘛,忽然从人背后走过来。
  我转头一看,叶世开正回味着我刚刚不小心被吓到的样子笑呢。露出他一贯的阴谋得逞的表情,让我一贯的觉得他欠揍。
  “别笑了,你烦死了。”脸瞬间灰暗了。
  “哦,我不笑了。”我觉得他现在特别像哈士奇,耸拉着脑袋,要是他有耳朵的话会不会也像一直被主人骂了的狗。
  这个光是想想,我就乐了。一看我乐,我怎么觉得他的脸又在瞬间光明了呢。真是不爽。
  “对了,你饿了么,我给你拿了点东西。”
  他不说还好,一说,我觉得我是真的真的饿了。摸摸肚子。
  我点了点头,看他拿出了几个荔枝献宝似的递给我……
  几个荔枝你做这么神秘干嘛!我真的是难以理解。
  “这个,很难得的。”他似乎很开心,“我和我哥每人才领了一盅。我想着拿过来给你尝尝鲜,就先拿了这么点,你要是喜欢的话,你就到我屋里去吃。”说完还一阵傻乐。
  “呃,有没有菠萝,我现在倒是挺想吃菠萝的。”我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妈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吃荔枝,我和我爸也陪着吃,直到吃到我们一家人都再也不想吃荔枝了。
  叶世开想了想,还是问了我:“菠萝是什么东西?”
  晋朝还没有菠萝么,我去,事实上我还真喜欢吃菠萝来着,嗯,草莓也喜欢。
  “你不喜欢这个?你以前吃过?”他十分惊讶,“你堂兄家有买过?”
  哦,对了,荔枝好像除了在它的原产地,其他地方都算高档消费品,我记得是不是还有位诗人特别喜欢吃荔枝,还说要天天吃来着。还有苏轼的那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
  “没有,我堂兄家买不起。”我摇摇头。确实买不起,虽然说是赋税不重,而且收入不错,但想想,现在的又不是什么杂交水稻,哪那么多高产,而且吧,没有什么农药化肥,全是靠所谓的绿色化肥,有些作物长得真不好,我之前也没意识到袁隆平爷爷有多伟大,但我现在是真明白了。朱门酒
  肉臭,路有冻死骨,其实,我已经见识过了。
  所以,我觉得我真幸福,让我有我堂兄,现在,还有了叶世开。
  “那你吃一个吧。”说罢便动手剥了一个,递给我。
  说实话,荔枝真的是看起来特别可爱,红色的外壳,白嫩的果肉,其实,好久不见荔枝,我也挺怀念的。
  垂黄缀紫烟雨里,特与荔枝为先驱。海山仙人绛罗襦,红纱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
  我一口咬下去:“嗯,真好吃。”杨贵妃、苏轼没表错情意,荔枝确实是极品。
  叶世开笑着看着我。听到我的话显得十分高兴。
  “你也吃吧。”
  “嗯。”其实我觉得他也在流口水了,虽然他的晚饭应该是吃饱了的。“我之前也不常吃,但我就觉得挺好吃的,这次是我和嫂子托爹带回来的。”
  “嫂子?”
  “嗯,就是我哥的夫人啊。”嗯,叶少爷,我没那么笨,这个我是知道的。
  “我是说,你嫂子也喜欢吃?”
  “对啊,嫂子挺喜欢一些吃的东西的,她对吃很讲究。”哦,原来是吃货一枚。
  不过,说实话,很多人都说吃货多么萌多么可爱,自己也是吃货一枚什么什么的。但就我而言,我对吃还真是没有太大的感觉。
  曾经我一朋友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定义吃货,到底是能吃还是爱吃。她就是饭桶级别的,有一顿真的吃了那种饭店上饭的时候用的小木桶一桶,但她和我一样,都是对吃的也不讲究,能吃就行。
  我又不能吃,也不是很爱吃,我的追求就是一日三餐管饱然后味道不要太猎奇就成,所以,我绝对不是吃货的。
  在这个年代要当吃货也是很有要求的吧,我觉得,有两种人有资格当吃货,一是厨师,二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