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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神洲狂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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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佣兵没有那么多讲究,但无论是谁,头发烧掉了一大半,眉毛只剩下一条,走到哪儿都会觉得不自在。李均用溪水洗尽脸上的灰烬后叹了口气,对着自己的尊容发了片刻呆。

暂时是与肖林他们联系不上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那么,自己就必须一个人面对这世界了,以前也有过单独行动的时侯,但那时他知道身后有肖林等佣兵的支援,如今李均有些不知所措了。

一阵乱七八糟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李均警觉地拔出短剑,只见一个臃肿的身影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一头栽进小溪中,大口大口地喝着溪水,紧跟着又滚过来一个人,将头埋进溪水中狂饮。

灌足了水后,那个后来的人这才看到李均似的,发出惊叫:“啊……是你……”

李均早就认出这正是第一批偷袭他们的人,那个臭屁王和首领。他冷冷一瞥,摆出一副冷酷的样子,对付这两个人就是要吓唬他们。

但李均很快发现自己的错误,一个人如果头发半边长半边短,眉毛只有一根,无论他想装得多威严,结果只能是更让人捧腹,眼前这两个人便是一阵狂笑。

“笑什么?”李均抑制住自己心中的笑意,“你们自己相互看一看吧。”

首领和臭屁王相互看了看,先是笑得更响,但马上醒悟,在溪水中照了照,原来二人自己也同李均相差无几。

看着二人又转为愁眉苦脸,李均咳了声,心中拿定一个主意,他说:“你们两个,给我跪下!”

首领跳了起来:“凭什么?你一个人,我们有两个人,该你跪下!”

臭屁王眼中露出崇拜的神情:“老大说得对,我们两个还怕他一个吗?老大真是英勇无比!”仿佛是为了加强他话语的说服力,他身后还非常响地“噗”了一声。

李均与首领不约而同走向上风处,但这时风向突变,奇臭无比的气味在二人鼻端盘绕,如果不是早上没吃东西,二人肯定会立刻吐了出来。

在同臭屁王拉开足有三丈的距离后,李均开始晃动着手中的短剑,说:“给你们两个选择的余地,要么跪下,要么去死。”首领立刻想起夜晚中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心中开始迟疑起来。

臭屁王反应却没有那么快:“不怕,老大,你先上,我掩护。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也不下跪。”

首领向前冲了两步,看到李均眼中注意力开始收缩,首领大吼一声,卟地跪在地上哀求起来:“饶命!不要杀我,您大人大量,饶命啊!”

臭屁王先是怔了怔,马上也跪了下来:“老大,他是谁?”

首领谄媚地说:“这位就是名满天下英俊潇洒勇猛无敌的……的……”的了半晌,他才想起还不知道李均的名字,于是改口说:“英雄,请把您的大名告诉我们,好让我们以后到处去宣扬您的英雄事迹。”

臭屁王省悟到首领的意思,既然要留他们去宣扬,现在李均便不会杀他们。于是他也连声应和:“对,对,我一看英雄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物,瞧您……瞧您……”想了半天他也无法从自己那有限的脑袋中找出修饰的字句,只得变了个花样,“总之,如果我是女的,一定要献身于您。”

那个首领生怕落在臭屁王的后面,紧跟着说:“不过,虽然小人是男的,但如果英雄您感兴趣的话,小人也愿意献身……”一面说,一面还挤眉弄眼,向李均抛出个极具“魅力”的媚眼。

李均几乎吐了一地,他连忙向后又移了一段距离,确信这两个人不能碰着他,说:“哪个再胡扯就杀了他!反正留下一个就够了。”

首领瞪着臭屁王说:“听见没有,你还是自己去死吧,不要打扰我们的好事!是不是,英雄……”说后一句时,他“深情款款”的向李均望了过来,声音也变得“柔媚”无比。

一阵鸡皮疙瘩从脚跟一直传上李均的后脊,李均开始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这两个无赖用上。他冷冷哼了声,说:“都给我闭嘴!你们为什么偷袭我们?”

这两个怪人相互望了一眼,都没有回答。李均挥起短剑向前一个突击,马上又退了回去,两个怪人只觉得头上一凉,短剑贴着他们的头皮划过,两蓬断发从他们本就被烧掉了大半的头上落了下来。

臭屁王吓得忙指着首领说:“和我无关,不要杀我,是他的主意。”

首领眼珠乱转,但又无法反驳,只得解释说:“是我瞎了眼,把英雄你们当作强盗,想偷袭你们为民除害。”他故意将“为民除害”四字说得很响,脸上也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色。

李均仔细盘问,原来这个首领叫赵显,臭屁王倒真姓王,叫王尔雷,两人都是附近一个小城林州人,因为连年战乱,虽然属于洪国的林州没有直接遭受兵火,但也留下了许多无父无母的孤儿,赵显一伙都是如此,他们一直在林州城中乞讨偷摸为生,但最近和一个富商的儿子争地盘被赶出了林州,于是结伴在山野间抢掠,哪知道第一次出手就遇上了李均所属的佣兵团。

李均知道这附近有个小城,心里立刻踏实了些,象他这样单个的流浪者在乱世是不会受到怀疑的,他可以在城里打听肖林他们的消息。

“带我去林州。”李均以不容抗拒的口气命令。

赵显与王尔雷对望了一眼,赵显害怕地说:“这可麻烦,我们回林州会被姓原的杀死的。”

李均知道他所说的姓原的就是同他们抢地盘的原士海,淡淡地道:“不要紧,有我在,谁也不能杀你们。”

赵显心中忽然涌上一条妙计,连忙点头说:“是,是。”

……

林州虽然是个群山中的小城,但因为其他比较好走的交通线大多被战火所阻,这里就成了洪国首都海平城通往内地各国的一条要道,往来的商贾不少,也就带动了城市的经济。

走了足有半天,空着肚子的三人总算来到了林州,赵显一面带路一面盘算,不知怎么样才能利用李均去教训原士海。远远地看着城墙,他有了主意。

由于天色近晚了,到城外讨生活的人们纷纷回城,往来的客商也赶着进城投宿。李均一行人倒不显得孤单,但他们的狼狈模样,却让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赵显对李均说:“这个……李英雄,进城的时侯卫兵如果盘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李均微微怔了一下,这个他真没有考虑,如果直说自己是佣兵,只怕立刻会被猜出是打败了的陈国佣兵,立刻就会有大队人来捕捉,不直说,自己这副狼狈模样却是无论如何瞒不过的。

赵显见他一时没法回答,嘿嘿笑了起来:“不要紧,我有办法,但是这样的话,我说什么你可都得承认,否则就会被揭穿了。”

王尔雷颇有点担心地说:“老大,每次你说不要紧,我就觉得一定会要紧……”

赵显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闭上你的大嘴,否则有你好看!”

王尔雷果真闭上了嘴,但却抗议似的放了个响屁,很非常陶醉似地用力吸了口气。李均和赵显立刻远远躲开。

来到了城门口,哨兵果然对这三个奇形怪状的人特别注意,哨兵甲大声道:“你们三个,过来!”

赵显笑嘻嘻地来到他身前,说:“咦,原来是哨兵甲大叔啊,几天不见不认得我了?”

哨兵甲听了就来气:“什么?大叔就大叔,还哨兵甲大叔,那是作者偷懒给我取的名字,我的真名应该叫……应该叫……美男子!”

哨兵乙摇了摇头:“他名字那么土,太难听了,不如我的名字好。”

正狂吐的赵显惊讶地问:“你不是哨兵乙大叔吗,还有其他名字?”

哨兵乙骄傲地道:“那当然,作者那个笨蛋没办法想出名字,本天才当然能想出。”

赵显颇感兴趣了:“说来听听。”

“本天才已经说过了。”哨兵乙不太耐烦地说。

赵显还要说什么,哨兵美男子道:“他就叫本天才,一听就知道是个自大狂,不要理他。咦,你不是那个叫赵显的小流氓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哨兵本天才也奇怪地问:“看你们三个,怎么这个怪样子?”

王尔雷张开嘴准备回答,赵显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又闭上嘴。赵显傲然说:“这个样了不好吗?”

两个哨兵狂笑起来:“好啊,头发焦了大半,眉毛只剩半边,衣服可当鱼网,样子好得很啊。”周围围观的人听了,也都捧腹大笑起来。

赵显等他们笑够了,奋起他的大嗓门说:“所以你们都是土包子!我们这打扮是现在京城里最流行的模式,发型叫野火头,眉毛叫单月眉,衣服叫迎风衣!现在京城里的公子哥儿就流行这个!如果没有全套这样的装备,京城里的女孩子连正眼都不会瞧你一下!”

众人听了半信半疑,赵显又说:“有了这套装备,姑娘们就象飞蛾扑火,让你忙都忙不过来,你懂吗?谅你们也不懂,所以虽然你们一个是美男子一个是本天才,到现在还是光棍呢!”

两个哨兵听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本天才脑子转得快些,瞧见李均脸上带着不屑的笑意,忙岔开了话题:“你看起来很眼生,怎么会同赵显一伙?”

赵显一挺胸:“你不知道我是老大吗?这是我新收的小兄弟,带他到城里来看看,让他见见世面。”

美男子这时想的却是另外的事,与本天才嘀咕了几句,把赵显拉到了一边低声说:“赵显,告诉我你这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哪来的,我立刻就让你进城,否则你今天就别想过去。”

极力忍着心中的笑意,赵显开动脑筋告诉了两个哨兵方法,哨兵果然真放三人进了城去。

第二天这两位哨兵美男子和本天才果然全套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站了出来,而且大力宣扬在京城中这种打扮是如何流行,正好有远洋商人路过,把这全套行头都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那个世界中出了类叫“嬉皮士”的人,这是文外话,放过不提。

当三人来到一条小巷后,赵显与王尔雷开始捧腹狂笑,半天才缓过气来,赵显拍了拍李均的肩膀:“怎么样,我说了没问题就没问题吧。”

李均冷冷哼了声,虽然他年龄比这两人还要小上一些,虽然童年时他也是个喜欢搞笑的人物,但七年的佣兵生活,让他已经愉淡忘这些普通人的情感。赵显看到他阴沉着脸,恐惧又爬上了心间,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给他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

李均缓缓说:“你开始说我是你新收的小弟?”

赵显心中一凛,赔笑着说:“为了骗过哨兵,只有如此了,其实您才是老大,臭屁王,你说是不是?”

王尔雷眼光在两人脸上扫了扫,赶紧跪下说:“是,是,李大哥,你是我们的老大。”

赵显见这臭屁王又抢先了一步,也慌忙跪下来:“大哥,从今以后我们听你的,只要你一句话,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

李均开始觉得让这两个人带路是自己最大的不幸了。他愤怒地呸了声,转身便走,赵显与王尔雷立刻爬起来紧跟在他身后。

“再跟我,我就杀了你们。”李均被跟了片刻后回头恐吓道。

赵显却愁眉苦脸地指着自己身后:“不跟着你,他们马上就会杀了我们。”

李均早看到在赵显与王尔雷身后也跟着一批人,他说:“那我不管,我说了不许跟着我就不许跟!”

眼看着那群人围上来,赵显又开始利用他声音大的长处了:“原士海,你胆子不小啊,我们老大在这里,你还敢来!”

十多个人将三人围了起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躲得远远地道:“什么破老大,牛皮赵,那个看起来象只兔子的小子就是你新认的老大?”

原来三人进城的时侯,有小混混看到后通知了原士海,他听说只有三个人便带着这士多个打手来找赵显的麻烦,他蛮横惯了的,也不弄清楚李均是不是真的和赵显一伙的,一声令下:“打,打那个兔子。”

李均也不想对这些混混解释什么,他虽然没有系统地学习搏击,但在实战中得来的技巧是一般人难以抵挡的,更何况佣兵团的伙伴们平常相互交流技巧时他也学到不少,因此这十来个人他还没看在眼里。

得到原士海命令的混混们一拥而上,反而将赵显和王尔雷扔在一边,二人悄悄挪到一个便于逃跑的拐角,开始齐声喊起来:“一……加油,一……加油,老大老大,我们永远支持你!”

李均在一拥而上的混混们围住他的时侯开始出手。

他用的是徒手搏斗术,释教僧侣最善于此。他不愿意惹太大的事情出来,默默念了从鲁格那里学来的“石盾诀”,身体抗打击能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增加一倍。混混们打在他身上对他伤害不大,但他的反击,却不是混混们能够忍受的。

对手中没有真正学过搏斗技巧或者各派法术的人,李均的身影在他们中闪挪,偶尔落在他身上的拳脚也被石盾术消去了大半力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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