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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香草黎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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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彦一副很懂的样子,慢慢地开口说:“这道是黄芽菜煨火腿,经典的淮扬菜。用的是品质上等的金华火腿,你肯定喜欢。”还没说完,林初的筷子就下去了。
  “这道菠菜豆腐汤就不用介绍了,我最爱这种清淡的汤了。”林初给自己和楚彦都舀了一碗汤,细细地品尝。菠菜是林初最喜欢的蔬菜,她就爱那股清甜,永远吃不腻,就连麻辣香锅里都要点个菠菜。
  楚彦笑着摇摇头,“这菜的名字可高雅了,叫“金镶白玉板,红嘴绿鹦哥”。”
  “哈哈,”林初乐得直笑,“那个乾隆的故事吧,老板懂得挺多啊。”传说是乾隆微服私访下江南的时候在一个农家吃到的这道菜,农妇为了讨他欢心,说的这么个文艺的菜名。
  最后一道是五味居自己烘制的笋脯,一碟只有几根,林初不好意思全吃了,还没尽兴就放下了筷子。楚彦也承她的情,干掉了剩下的几根笋脯。
  林初满足地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酸梅汤,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楚彦看着她那副懒猫的样子,心里的满足满的快要溢出来了。
  结完账,两个人离开了这间私房菜馆,去公交站等公交。
  “今天玩得怎么样?”楚彦问,他今天的计划就到此为止了,剩下就要靠自己临场发挥了。
  林初心满意足地笑着说:“非常好。”她的心情是非常好,在公交车上还慷慨地分给楚彦一只耳机,跟他分享自己平时听的音乐。
  “你听英文歌比较多啊?”楚彦听了几首都是英文的,“果然是英语系的。”
  林初点点头,“是啊,我比较喜欢。有没有发现我听的都是男生的歌,基本没有女生的。”
  “发现了,还喜欢摇滚。”楚彦笑着说。
  林初眼睛亮闪闪地跟楚彦科普她喜欢的摇滚乐队,说了一路。从Beatles到Coldplay,从Maroon 5到Fall Out Boy,一边说一边把手机里的歌调到那个乐队的经典歌曲。楚彦也耐心地担当倾听者,时不时应两声。
  “不好意思啊,一开头就停不下来。”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林初挠挠头,觉得自己是不是话太多了。
  楚彦温柔地笑笑,“没事啦,能多理解你一点很好啊。”这句话又让林初不好意思了起来。
  楚彦觉得火候差不多了,这走着走着都要到宿舍了,必须得开口了。于是他停下了脚步,看着林初的眼睛,认真的说:“林初。”
  林初也停了下来,意识到马上要发生什么了,她也认认真真地看着楚彦,等着他开口。
  “我喜欢你。”楚彦总算把这句话说出口了,“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吧?”说完,楚彦紧张地看着林初,等待着她的答复。虽然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楚彦很肯定林初对自己绝对是有好感的,但是当自己真的当面表白时,还是很紧张的。
  林初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绽放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好啊,我同意了。”  
  为何不同意呢?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一起啦!撒花!*★;°*:。☆( ̄▽ ̄)/:*。°★* 。

  ☆、19 促膝夜谈

  刚一回来宿舍,听到动静的应云清就跑进了林初房里,眨着亮闪闪的眼睛打算听八卦。
  “你们回来的蛮早的嘛!楚彦居然没安排晚上的活动?”应云清不满地说。在她的想象中,楚彦应该带着林初去赏赏夜景,表表白,大半夜都不回来那种。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真是太不满足自己那颗燃烧着熊熊八卦之火的心。
  林初白了她一眼:“你也太着急了吧!好歹让我先洗个澡吧。”
  应云清挥挥手,“去吧去吧,我就在你这里等着了。”
  林初洗完澡后,擦着头发出来,就看见应云清在给人发短信,脸上还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想起今晚吃饭的地方,林初决定先下手为强,一把拦住应云清,问:“跟谁发短信呢?你家谦谦啊?”
  应云清听到这个称呼“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谦谦什么鬼?是啊,我是跟唐谦发短信。你都和楚彦出去约会了,还不准人家发个短信啊。”
  “啧啧,不害臊。”林初笑着打趣道。
  “行啦,不许转移话题。快给我汇报你们俩今天的约会!”应云清收起手机,正襟危坐。
  林初一边拿着吹风机吹头发,一边把今天的行程给应云清汇报了一遍。应云清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听着,时不时问几个小问题。听完后,她意犹未尽地咂咂舌,说:“没给你送什么玫瑰花啊巧克力之类的?太不浪漫了。”
  “是啊,没你家唐谦浪漫,一送就是99朵玫瑰花。”林初翻了个白眼,“说起来,今天晚上吃饭的那家私房菜馆,还是你家唐谦开的呢。”
  应云清倒是不惊讶,她也听说过唐谦的家世,一个私房菜馆而已,指不定还要继承什么大公司呢。应云清没有当面问过唐谦他家到底什么情况,不过光是靠道听途说也知道绝对是个有钱人家,还不是普通的有钱。
  反而林初有点担忧地看着应云清,说:“他这种霸道总裁家世,你真要跟他谈啊?说不准某天就有个贵妇人当街拦住你,把你带到什么咖啡厅,然后甩支票让你离开他家儿子什么的。”
  这回换应云清翻白眼了,“你脑残电视剧小说看多了吧!哪有那么夸张。他也不是那种霸道总裁的人设好不好。再说,以后我也是要走向商界,出任CEO的人好不好。”
  林初乐得直抖,“是是是,我们应大小姐以后绝对是富一代!”
  应云清并不是太担心自己和唐谦的问题,从两人的相处上来看,唐谦并不是被惯坏的富二代。反而从唐谦的各种行事风格,能看出他的家庭一定是非常美满,有着良好的家教。唐谦的性格也很温和,懂得上进。他曾经对应云清说过不想依靠父母,而是要自己闯荡社会。反正要是他父母看不上我,就分了呗,应大小姐如是想。
  等林初吹干头发,应云清突然提议道:“我今晚就睡你这里了,咱们好久没有躺床上聊天了。”小时候,应云清的爸妈非常忙,经常把应云清丢给林初爸妈,两个小朋友晚上就睡在一起,叽叽喳喳,惹得林初爸妈总是要喊好几次让她们睡觉。
  躺在床上的两个人似乎也想起来小时候的事情,齐齐笑了出来。
  “我们真的很久没这样了,”应云清说,“就是在上高中之后吧。忙学习,忙学生会的事情,你还忙着谈恋爱。”说完转过头看着林初,“楚彦真的比罗宇天好太多,你要好好珍惜啊。”
  林初点点头,“我知道啊……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要归时间说了算,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还说不定呢。不过他曾经说过顺其自然就好,我也同意这一点。”
  “别的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你明显要开心许多。”应云清说。
  林初想想,觉得确实是这样。当初和罗宇天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总是担当照顾对方的角色,为对方考虑未来,忍受他不合时宜的玩笑。而和楚彦认识的这么久,都是被楚彦照顾。楚彦的温柔和绅士,让自己感觉到被呵护被尊重的感觉,不会随便动手动脚,说话也不会让人尴尬。
  “好啦,不谈男人的事情了。”应云清转移话题,“我最近在学生会忙这么久,觉得社会真的是挺黑暗的。”林初默默地听着,这是当然了,社会上形形□□的人,各种潜规则,现在在大学体验过的都是小case。
  应云清叹了口气说,“人的理想啊,总是变得很快。小学时候我想当个作家,自由自在,想写就写。初中时候我又想当外交官,多么有气概。高中时候看了几本经济杂志,又想经商了。高考完后,又想成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进入学生会以后,我也不知道我怎么选了个公关部,觉得当公关也不错。”
  其实,应云清从小的理想就是想要多赚钱,让家里的生活好起来。应云清的父亲是开黑车的,没有固定工作。母亲是清洁工,在大街上扫地的。从小,应云清家的生活就不是很好,但也算是温馨美满。直到有一次她的父亲在送客人的时候出了车祸,虽然本人只是受伤,但是客人却遇难了。为了赔偿,应云清家的生活就更加拮据了。从此以后,她就发誓一定要赚很多钱,让父母过上好生活。
  “哈哈哈,你这也太没有定性了……”林初嘲笑道。
  应云清幽怨地瞪了林初一眼,“怎么啦,我什么都想尝试一下不行啊!”
  林初赶紧回答:“行行行,那公关呢?现在又不想当啦?”
  “哎,”应云清叹了一口气,“难啊……你是不知道我们公关部的日子过的有多惨。总是要去拉赞助,打电话打得嗓子都哑了。”说着又想起了什么,气呼呼的,“上回为了租一个场地,还要专门请那边门房的人吃饭,沈依依被劝酒劝的吃完饭就吐了,还差点被咸猪手。”
  林初同情地说:“哎,公关就是酒桌上谈交情。你们一定要小心啊,别出什么事。”
  “是啊,所以我现在也有点迷茫,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应云清转过头问林初,“你呢?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初想了想上辈子去的外贸公司,生活单调乏味又疲劳,“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以后想做什么,我这个人也比较随遇而安。当然,最好还是能有钱开个小店,自己做老板。”
  说到开店这个想法,林初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知道吗,我一直想开个书吧。里面摆满了书架,各种我自己淘来的书,放在上面给顾客免费看,只是不能带出去。然后店里以卖饮料点心挣钱,来看书的客人可以点一杯饮料几盘小点心,坐在店里就是一下午。想想就好开心啊!”
  应云清倒是觉得林初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了,“现在哪有那么多人有空坐店里看书,还一看一下午。而且万一人家就偷偷把书拿走了怎么办?或者把书损坏了呢?”
  一针见血,林初有点丧气,又争辩道:“请个保安嘛,装个监视器什么的。”
  “其实你这个想法也挺好的,”应云清不再继续打击林初,反而是鼓励道,“到时候可以开在大学旁边嘛。现在很多大学生喜欢坐在咖啡店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复习什么的,虽然比较装X,但也是流行趋势。”说着,总算露出了自己的狐狸尾巴,“到时候我也要入股!”
  林初哭笑不得地看着笑得一脸狐狸样的应云清,说:“还早得很呢,先要把开店的成本挣到好不好!”
  “等回头店开了,我要经常去蹭吃蹭喝蹭书看。”应云清憧憬地说,完全不管成本问题。
  林初撇撇嘴,想想也觉得挺乐呵,跟着说:“到时候你要给我们店做宣传,利用你在公关部学到的东西,把我们店推广出去!”
  当林初和应云清两个发小闺蜜在床上叽叽喳喳地讨论未来那个还不知道开不开得起来的小店时,楚彦和陆景泽也在一起聊天。
  陆景泽是知道楚彦今天行程的,因为楚彦有问过他意见,虽然把他出的馊主意全都否决了。楚彦回去的时候还没打开宿舍门,就听见宿舍里传来的琴声。
  “你又从哪里学来的大提琴?”楚彦满脸惊奇地问。和陆景泽相处了快三年,他很了解这个人,吃货、话唠、不靠谱,但偶尔又很文艺,钢琴弹得好,还会写歌。只是没想到,这货居然连大提琴都会。
  陆景泽听见楚彦回来的声音,早已放下了琴杆,幽幽地说:“自学成才。”
  楚彦简直要被这人的厚脸皮气笑了,“去交响乐团偷师了吧?”
  陆景泽不理他,把大提琴收回琴盒里,转过头满脸八卦地问楚彦:“怎么样怎么样?今天约会顺利吗?牵手拥抱Kiss了吗?”
  见楚彦一脸无语地摇摇头,陆景泽十分恨铁不成钢地戳楚彦的脑门:“你也太不争气了吧!”
  “慢慢来嘛,这么急干嘛。”楚彦笑着摇摇头。
  陆景泽气鼓鼓地说:“小学妹那么好,居然就被你这只大尾巴狼拐走了。”陆景泽想想就觉得不开心,小学妹长相好,性格好,厨艺好,哪哪都好。结果居然便宜了这个平日里最会招蜂引蝶的家伙,简直太不科学了。
  “喂喂喂,我们好歹认识快三年了,”楚彦无力吐槽,“至于这么损我嘛?”
  陆景泽毫不客气地说:“你要好好对她知道不!”说完捂着心口,一副伤心的样子,“我怎么有种嫁女儿的感觉呢?”
  楚彦彻底被打败了,决定不再搭理这个脑子不太正常的人。

  ☆、20 手撕绿茶

  林初和楚彦在一起的消息,很快熟悉的朋友们都知道了。当然,基本上大家都是同一个想法:“你俩居然现在才在一起?难道不是在一起很久了吗?”对于这种说法,林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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