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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约定-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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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握住他微凉的手,他展颜一笑,新月般的面庞在朦胧的夜色中显现出一种昙花一现的美,惊艳又清冷。
  叶知秋张了张淡色薄唇,还未发出声音,我便俯身吻了上去。
  他有些微微讶异,但手臂还是顺从的环上了我的肩,扬起脸背靠着墙主动回应着这突如其来的缠绵一吻。
  手中的伞掉落在地上,却无人去理会它,我的手紧紧勒住他那比一般男人要显得纤细一点的腰,蛮横的将他压在墙上,舌头模仿性/器一进一出动作着。
  叶知秋抓紧我的肩,失神的嘴唇大张,喘息道:“理……理非……”
  一阵冰凉的雨点打落在我头上,浇熄了我愈演愈烈的满腔欲火,我放开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猫跳到了一旁的大树上,摇晃下满树雨水。
  “坏猫。”我咒骂道。
  野猫似乎听懂我所说的话,挑衅又傲慢的舔舔肉爪,慵懒的“喵呜”一叫,远处似乎有道强光闪来,我用手挡挡,却发现什么也没有。
  “理非,怎么了?”叶知秋迷惑道。
  我望了望他那双湿漉漉的杏眼,克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欲望,捡起伞,说:
  “没什么,回家吧。”

☆、第十七章

  7月1日,多云转雨。
  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一如既往死气沉沉的播报着,我喝了一杯谷物蛋白质冲剂,关掉电视,随性的席地而坐靠在沙发旁。
  客厅墙上的钟缓缓敲响了九下,我变换了个舒服的坐姿,仰头看天花板上华丽累赘的欧洲宫廷式吊灯。
  “小非,记住,即使妈妈不在了,你一个人也要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病床上,虚弱苍白的女人微笑着嘱咐。
  病床前一身正装的少年抿了抿嘴:“可是,爸爸不是已经要来接我们一起去S市了吗?我,妈妈,爸爸,我们三个人以后会一起生活,难道不是这样吗?”
  女人似笑非笑道:“三个人?三个人……呵呵,那只是梦想而已。”
  “你记住,去了S市以后,凡事低调,戒骄戒躁。不要以为有了爸爸就有了靠山,你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比你大三岁,你不要任意妄为,乖乖听大人的话就好。”
  少年不满的说:“哥哥?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他?他也是妈妈生的孩子吗?”
  “不是,他是另一个阿姨生的,只不过那位阿姨现在已经不在了。妈妈,也熬不了多少天了……”
  “为什么?不是说好要一起跟爸爸去S市的吗?”少年不解又急切的拽紧了白色的床单。
  女人咳嗽几声,笑笑:“嗯……小非跟爸爸先去……妈妈病好了就去找你们。”
  少年狐疑的偏了偏头,随即伸出小拇指:“拉钩。”
  “嗯,拉钩……”
  一如小时候母子俩经常玩的游戏般。
  一大一小的两只拇指勾在一起,许下约定。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开车行驶在去A城的高速公路上。
  天空中堆积起了铅色的云层,我时不时撇几眼导航上的路线图,以确保我没有走错路。
  到达芳凄山的时候,已是午后。
  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踏足这个地方。
  “小伙子,来扫墓啊?要不要买点冥币烧烧?”芳凄山墓园外的小贩招呼道。
  我摆手拒绝他,然后从车后座拿出一捧系有丝绸蝴蝶结的百合,锁上车后,便朝墓园内走去。
  穿过无数块肃穆整齐的墓碑,我搜寻着那块刻有母亲名字的小小墓碑。
  终于,在一处僻静的角落,在开满白色芬芳花朵的树下,我找到了属于母亲的那块四方墓地。
  刚准备放下手中的百合花束,却发现墓碑前摆有新鲜的果物,心头不由闪过一丝疑惑,还有谁会来祭奠这个寡居在A城最后默默去世的女人呢?
  不过我懒得思考那么多,直接把洁白芬芳的花束放在墓碑前。
  站在母亲的墓碑前,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对不起,我来晚了。”
  这也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来拜祭这个生我养我给我穿衣教我说话,即使落魄也要生活得有情调的女人。
  天边隐隐有雷声传来,紧接着豆大的雨点便密集的砸了下来。
  我静立片刻,抹了一把满脸的雨水,转身离开。
  不远处,一个熟悉又意料之外的身影执着一把黑色雨伞,微笑着说:
  “理非,我等你很久了。”
  坐在车里,看车窗外暴雨磅礴,我想了想,开口:“所以,这些年以来,你都有一直帮我祭拜母亲么?”
  “嗯,不过也不是特意,只不过顺便而已。”叶知秋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我挑了挑眉,他缓缓的说:“我父亲其实也葬在这边,所以……”
  “你父亲?”记忆里,楼下叶知秋的父亲是一名高中教师,总是僵着一张脸,古板又保守,但是教出来的学生确实优异过人。
  “我上大学那一年,父亲突然被诊出患有肺癌,那时都是晚期了……”
  那些关于离别的话题总是显得异常沉重,每每想起,我都会后悔那时年少无知,以为母亲病好了就能到S市一家团聚,却未曾想过那次病床前的约定会化作泡影,而我连母亲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年轻气盛的时候总负气的认为是母亲违背了约定,其实心里是愧疚的吧,直到此时此刻,我才敢真正面对母亲是在孤独中去世的事实。
  一想到这些,我就痛苦不已,因为我知道,这种结果,都是我的自私所造成的。
  “理非,不要这么痛苦自责。你母亲并没有丝毫埋怨你不在她身边的意思。”叶知秋似乎看透我心中所想般,好言相劝道。
  我焦躁的埋下头,闷闷不乐的说:“不,你不明白……”
  “其实你母亲身体不好的那段时间,我母亲有带我去看望过她。而最后一次,恰好我们也在她身边。”
  我猛地抬起头,望向他,嘴唇颤抖着,却说不出话。
  叶知秋清浅一笑:“她说她这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愧对的是你,没能给你优渥的生活环境,就算临终前见不到你,但是只要知道你是去了应该去的地方,过上应该过的生活,她就心满意足了。”
  ……
  ……
  待情绪稍稍平复下来后,我问他:“你明天也还要上班吧?现在一起回S市?”
  叶知秋摇摇头,提议道:“既然来了,要不要回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讶异道:“那种历史悠久的小区还在?”
  他好笑的说:“怎么?你还瞧不起自己住过的地方了?当然在,虽然一些人搬走了,但是还是有不少人住在那里的,比如说我母亲。”
  “那就去看看吧。”我沉吟道。
  开车到达记忆里的小区时,早已云销雨霁,夕阳漫天。
  小区内规划很凌乱,没有固定的停车位,我只好随便就近找了个地方停车。
  看着墙壁斑驳,历史悠久的居民楼,难免有些感慨万分。
  “还记得这棵树吗?”叶知秋指了指门洞前一棵树冠茂密的梧桐树,我走近一看,不由与他相视一笑。
  沧桑布满沟壑的树干上,以我现在的身高,弯腰才能看到树干下方刻的字。
  歪歪扭扭的写着“陈理非&叶知秋,永远的朋友”。
  我忍俊不禁:“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楼上突然有人喊:“小秋——回来啦?我饭做好了,你快上来!”
  叶知秋应了一声,然后带我进了黑黢黢的居民楼。
  到了5楼的时候,他拉住准备上6楼的我,说:“在我家吃了饭再上去重温故居吧!”
  我看了看腕表,下午5点刚过,也是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于是点点头,欣然前往他家。
  “小秋——哟,这俊小伙是谁来着?怪眼熟的!”叶母端着热气腾腾的菜放在客厅的木桌上,看见叶知秋带我进门,不由一愣。
  “妈,你认不出来啦?他就是原来住在我们楼上的小非啊!”叶知秋无可奈何的说。
  我点头应道:“叶阿姨好。”
  叶母的表情瞬间变了,她惊讶不已的拿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水,然后几步走到我面前,细细打量:“小非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都是大小伙啦!看看,这仪表堂堂的,在哪里高就啊?”叶母热情洋溢的问。
  “妈,干嘛别人一上门就问东问西的!饭好了,我去帮你盛饭吧!”
  我安抚道:“没关系的。我现在在S市一家杂志社工作。”
  “S市?那不刚好跟我们家小秋工作的是一个地方?哎哟,这可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想当初,你高中那年转学后,小秋可是闷闷不乐好几个月呢!”叶母快言快语到。
  我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身旁的那人,从脖子到耳朵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
  “你先坐着歇会,我去盛饭。”叶知秋逃似的去了厨房。
  叶母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嘘寒问暖,在说到我母亲去世的那段日子时还唏嘘的红了眼圈。
  我无奈的由着她怀古伤今,终于,她神色一正,谈到了正题:“听说你父亲是豪门,你又在杂志社高就,应该认识不少名媛淑女吧?”
  我迟疑片刻:“也是有一些……”
  “我家小秋这把年龄了,到如今,连恋爱都没谈过,虽然我不求他找个怎样完美的女朋友,但至少也得是小家碧玉,性情温顺的,你说是不是?”
  我抽了抽嘴角,不知道回答什么好。
  “小非你一看就是有经验的,能不能帮我这个做母亲的把把关,给他介绍一两个性格好一点的,家境也不用太好的姑娘?我家小秋好歹也是S市中心医院的医生,配她们,不差!”
  我敷衍的“嗯”了一声,恰好叶知秋盛饭过来救场。
  “妈,你就少说两句,我的事,我自己有分寸。”
  热热闹闹的晚饭过后,我上了6楼,昏黄的壁灯下,我惊奇的发现原来我家那道门竟然换成了崭新的防盗门。
  叶知秋提醒道:“忘了告诉你,你母亲走后,房东就把这套出租用的房子卖给了别人。”
  可是我已经敲响了那道门,回应我的是接连不断的狗吠,过了大概有一两分钟的样子,门打开了,一只京巴蜷缩在门边凶狠的注视着我们,而一个中年妇女警惕的打量着我:“有什么事?”
  透过门缝,我看到屋内的景象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温馨别致的客厅被翻修一新,完全找不到过去我和母亲曾在这居住过的影子。
  我郁郁的说:“没事。”便转身下了楼。
  “理非,时候不早了,不介意的话,就在我家歇一晚吧?”叶知秋拉住我询问。
  我刚准备回绝,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
  看见那个熟悉的来电显示,我直接关机,然后疲惫的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清晨睡得迷迷糊糊的,我感觉到我似乎搂着一个温热的人体,不由翻了个身,咕哝:“几点了?还不起来做早餐给我吃……”
  说完这句话的瞬间,我整个人就清醒了。
  睁开眼看到的是陌生的天花板,我这才想起我昨晚是在叶知秋家留宿,因为他家就两间卧室,于是我也只好跟他睡一张床。
  后来的事虽然顾忌着他母亲就在隔壁,所以没有做到最后,但是该做的还是做了。
  我尴尬的望着迷蒙着睁开双眼的叶知秋,懊恼自己刚才的失言。
  “理非?你刚刚说什么?”他不解的眨眨眼,长长的羽睫在眼眶下投射出一片阴影。
  我望着那张微微开启的淡色薄唇,眼神一暗,低头吻了上去,决定以吻封缄。
  早餐本来是叶母下厨煮面条给我们吃,在叶知秋的主动请缨下,早餐没有变,只不过煮面条的人变成了他。
  叶母乐呵呵的拉着我在饭桌前等着,笑眯眯的说:“你看我家小秋多能干,这年头,有多少姑娘家都不会做饭,谁嫁给他,真是享福哟!”
  我心里觉得好笑,表面不动声色附和道:“阿姨说得是。”
  谁知道你一定就是迎儿媳而不是嫁儿子呢?
  叶知秋端出两碗浓香四溢的面条,每个上面都卧着一个荷包蛋,我接过碗,嗅了嗅,感觉不错。
  我问:“你的呢?”
  他笑笑,转身走去厨房,这才把他自己那一碗端了出来。
  三个人围在饭桌前吃早餐的感觉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虽然不是名贵料理,但是却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
  也许,即使这么多年我过的是S市富家子弟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但是骨子里依旧还是习惯多年以前所体会到的A城慢节奏生活。
  那是一种褪掉浮华,摘掉霓虹灯之后的平和宁静,仿佛时间在这里也会变得慢慢流逝。
  吃过早餐后,我载叶知秋去了医院后,自己也驾车回到了公司。
  此时正是午餐时间,我直接要助理Luna给我在楼下的员工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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