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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胜券在手-第3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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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联现在真的很强,而且他们也在和利物浦拼命,现在这个时候,指望他们在老特拉福德犯错误是不太可能的,而他们不犯错误,热刺干掉他们也是不太可能的。

而赛后,他也来到了弗格森的办公室:弗格森喜欢在赛后请一些人喝酒,这是他的老习惯了。他从去年就邀请了李彬,李彬却一直没有机会造访老特拉福德,这还是他第一次到这里来,自然也是免不了要来喝一杯了。

当然,其实李彬如果不愿意来也是可以不来的,至少李彬知道的,曼奇尼和贝尼特斯作为死敌,是没有接到过邀请的,穆里尼奥似乎接受过邀请,但是却因为和曼联处于争冠期,双方斗得厉害,他自己不愿意过来,后来下课了才恢复交往。不过,李彬不是曼联的死敌,也不想成为曼联的死敌,如果说作为对手不接受邀请,他的热刺现在似乎也没有穆里尼奥当初的那个底气,傲娇的资本都没有。而且,弗格森已经是个老头了,既然他邀请了,李彬自然也就带着礼物来了。

李彬拜访弗格森这样的事情,带来的酒很有可能被媒体当做是新闻报道,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宣传了。李彬记得,穆里尼奥在离开了英超,听说弗格森想请他喝酒未果后,立即送给了弗格森一瓶酒——他自己不研究酒,不知道酒的品牌有什么学问,而在送酒的第二天,酒庄就给了他500瓶酒作为是做广告的报酬,让穆里尼奥也吓了一跳。

因此,李彬也在来的时候,特地选择了品牌才带来的。

“你应该尝尝,这是用马维萨诺酿造的贵腐干型酒,据我所知,只有帕尔马地区的人这么酿酒,这就是在那里酿造的。帕尔马以美食闻名,酒就不是很著名了,这个酒庄的主人是enrico,他的酒庄是1998年才建立的,你没有听说过很正常,不过,他是个很喜欢挑战的人,他的酒是很不错的。”

李彬带到这里的酒,是帕尔马附近的一个新兴酒庄的酒。这酒算不上有名气,但是因为产地,李彬却很了解。

“来自帕尔马的,喜欢挑战的年轻人?很不错,我想我会尝尝的。”弗格森看看李彬,点了点头,随手把李彬送来的酒放在办公室里,弗格森拿出来了酒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爱喝酒,每个到了英超的教练也都喜欢来这里拜访我——当然,除了贝尼特斯和曼奇尼,还有穆里尼奥,他和我还没有来的及喝一杯就走了,有些可惜。不过,你可能不知道,每个人来的时候我准备的就是不一样的。这一次,我准备的是81年的哈红酒。”

“西班牙的酒?而且,81年不是个好年份。”

“是的,西班牙的酒,不过产地不是我关注的事情,我认为它最大的好处是实惠,价钱很便宜,但是口感非常好,相当物美价廉的一种酒,会给人不小的惊喜。尤其是时候不好,才越显得可贵。”弗格森眨眨眼,“我想,对于物美价廉的东西,你比我有研究,不是么?李,说实话,一年前的时候,我预料到了你会成功,但是我没有预料到,你会这么成功。你给了我不少惊喜了。”

弗格森还是先把话题挑明了,李彬没有说话,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等待着弗格森继续说下去。

“热刺现在的成绩不错,我想你们这个赛季,可能会创造出来一个让英超震惊的奇迹的。我想,在创造了奇迹之后,你们的球员们的身价也都会有着大幅的上升的。有没有想过,热刺和曼联也许可以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你的球队卖给别人,不如卖给我,我给的价钱也许不会特别让你满意,但是把球员教给我,你总不比为他们的未来担心,你是个很有责任心的教练,我确信你很乐意为球员们考虑,你认为如何呢?”

“爵士,我说过,我的目标是把热刺带成豪门。”

“誓言这种东西,就是自己为难自己的,没有必要非得遵循。热刺成为豪门太难了,何必费力气呢?相信我,就算是我带着曼联走到今天这一步,有的时候我都累的不像是我自己了,你带着热刺前进只会更累的,没有必要操这个心的,何苦呢?你知道的,在过几年之后,英超最大的俱乐部说不定就会落到你手里了。”

又是这句话么?李彬有些苦笑了,有的时候,他真的分辨不出来,弗格森到底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这个赛季,注意到了曼联的改变后,李彬也不知道,弗格森的思路这两年是不是改了一些了。意识到了欧洲足球发生了不小的改变之后,他很想知道,弗格森到底是怎么想的。李彬亲眼看到了英格兰很多落后的地方,他不信弗格森看不到。他自己对热刺的改变卓有成效,他知道弗格森也能够看得出来。如果弗格森真的想要改变他的战术思想,想要让李彬将来接手曼联的话,李彬不介意现在配合弗格森做一些早期的准备,以方便他将来接手后更快的出成绩,但是,如果弗格森没有改变想法而是单纯的想要拿热刺当青训营的话……

对不起,出门左转那家阿拉伯铺子才是土豪,和他们做买卖的滋味你们做死敌的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啊,有他们在,没心情和穷鬼做生意。

本来,李彬也是想要和弗格森好好谈论一下这个问题的,说实话,他也不太在意他说过的把热刺带成豪门的话,如果弗格森真的能够花几年作预备,让他有个好的接手局面的话,李彬可以毫不犹豫的把自己说过的话吞回去。不过,现在弗格森这个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李彬有些不满了:你不能够老想着把我当猴子耍吧。

因此,李彬再次开口的时候,也决定气气他。

“我也认为贝尼特斯干不长久,不过我没兴趣接手利物浦,带那么一家历史悠久,冠军奖杯众多的伟大球队,压力太大了。”

弗格森看着李彬,过了半晌,才再次开口,“我说的,是最大的。几年之后,利物浦怎么可能还是英超最大的俱乐部?不要在我面前说这种话。”

“也许我错了吧。”李彬没有在意弗格森的不满,他就是故意想让弗格森发火,因为他想听弗格森说真话。他端起来免签的酒杯,品了一口之后又放下了,“说实话,我一直都很难理解,一个苏格兰人为什么会喜欢葡萄酒。我一直认为,你会更喜欢苏格兰酒的。”

“苏格兰酒也有它自己的好处……”弗格森接了一句,就听明白了李彬的意思,“李,你不信任我,认为我的话是在骗你,是么?”

“我只是觉得未来的事情变数太多。”

“那好吧,我就把变数都告诉你。有人说我会选择穆里尼奥,有人说我会选择莫耶斯,而我说过你也可以接手这个位置——我现在就告诉你,在你们当中,谁能够接手这个位置。你不是想怕变数多吗?我现在,就把变数是什么,全都告诉你。”

第427节 霸主地位

“你不是第一个人对我不满,抱怨我说用曼联的位置,吊着别的主教练的胃口的人,在你之前,也有很多人对我这么抱怨过了,我岁数太大了,该离开曼联的教练席了,这个球队终有一天要交给年轻人来管理,我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对他们未来管理球队就越不利……”弗格森摇着酒杯,回忆着自己的朋友们的话,说到了一半,他自己都笑了,“你也和他们一样,很期待我辞职,并且很期待自己获得这个位置吧?”

说不期待绝对是骗人的。

这个世界上,曼联是绝无仅有的,可以和皇马,巴萨两大豪门球队拼收入的球队。因为赶上了90年代的商业化大潮,曼联在崛起的同时,正好是足球节目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播的时代,因此,曼联的影响力之大,是远远超出了想象的。这支球队的收入,在全英超一直都是第一的,甚至于,他们是全英超唯一一只收入总额比英足总还要高的球队。在亚洲和美洲巨大的市场使得曼联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巨大的财富资源,因为和英足总的关系良好,他们有着别的球队望尘莫及的人际关系,再加上这支球队二十年在弗格森手下,养成了对主教练专权高度容忍的习惯,可以说,这支球队的教练席位置,是得天独厚的。皇马有炒教练的恶习,巴萨要求教练踢出来美丽足球才行,可是曼联没有这么多的道道,弗格森在这里呆了二十年打下来的基础,无论被谁拿到了手里,都是一笔无比丰厚的资本,这样的位置,怎么可能不被人觊觎?

李彬从来都是个很实际的人,他也一样对弗格森的这笔财富很是觊觎,如果能够抢到自己手里,那是再好不过的。虽然说李彬憎恨黑哨,但是他绝对不反对韦伯转会到自己手下,虽然他讨厌豪门靠气势压人,但是要是他能够有欺负人的水平他也会做做。他没有兴趣叫嚣什么一辈子不进豪门,这种话本来就是扯淡的,有着更好的资源为什么不去利用?自己既然有可能得到这些弗格森的财富,为什么自己不试试?

当然,李彬也没有就认为弗格森选择接班人就非得是自己。弗格森究竟选择接班人的理由会是什么?这也是李彬想要知道的。他总是认为,弗格森这样的老教练,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是要参考着英超的客观环境的,他的思考是对英超环境已经有着一些深度的把握了,如果能够理解他的话,就算将来自己不来曼联,也对自己是极为有好处的。

“可要让你失望的是,短期之内,我是不会辞职的,他们说的话,我就权当是放屁了。因为他们根本不理解,曼联的主教练,需要的东西是什么。想着我这个位置的人很多,奎罗斯,莫耶斯,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想过,我也曾经对不少人做过许诺和邀请,有些真有些假,可是,他们从来都没有理解过,我真正想着的是什么。”

喝了酒的弗格森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也带着一些骄傲的气势,“我想要的是什么?一个冠军?两个冠军?一个王朝?欧冠?联赛?金球奖球员?都不是。那些都是过程,不是目的。说起来的话,我所做的一切,其实目的都是一个:我要的,是维持曼联现在的地位,维持住了这个霸主级别的地位。你也知道,虽然人们常说,西甲的皇马,意甲的尤文,德甲的拜仁,是一家独大的水平,但是,真要是论及冠军数量,他们全都在曼联之下。我接手曼联二十年,才有了曼联的地位。我走了之后,如何让曼联维持霸主地位,是我唯一关心的事情。谁能够理解这一点,谁就是曼联未来的接班人。”

“这一点似乎不难理解。”

“不,你错了,能够让这份霸主地位维持住,需要的东西,恰恰是很多人都没有的。因为这份霸主地位,需要两样东西才能够维持住。两样东西看起来不多,可是这两样东西偏偏是背道而驰的。这两样东西,一个是稳定性,一个进取心。能够同时拥有这样两样东西的人太少了。”

稳定性和进取心?李彬有些明白了弗格森的话:求稳的教练,大多数不够进取,有进取心的教练,则很难求稳。这两种品质是相互矛盾的,如何把这两者糅合成一体,确实有些难。

“曼联的主教练,必须是世界级的名帅——我们曼联是世界级的球队,我这个要求,也不算是非常过分的吧?可惜的是,世界级的名帅,没有几个愿意在一个地方长期停留的,能够在一个地方扎根,是很了不起的事情。这也是我认为,成为一个联赛的称霸者最为重要的一项品质:如果你连留下来多待几年的定性都没有,那么,你还说什么霸主?”弗格森轻轻说道。

“扎根在一个地方,并不算是很难吧?”

“那是因为你曾经长期在帕尔马扎根了十几年,你不觉得很难,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就是很难的。不要认为在一支球队扎根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你年纪轻,可能没有过这种经验。根据我的经验,一支球队,不管它有多么顶级,它都不可能维持很久的。三年,在巅峰期他最多维持三年,然后,这支球队就会过了巅峰期了。套用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话,——一个球队过了三年之后,它就不是它自己了,而是在重复它的影子而已。你要知道,一支球队走上正轨可能就需要三年,而在巅峰期只有三年时间就需要把自己亲手塑造的球队拆散了重建,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勇气和能力的。”

李彬沉默了。

他的记忆里面,似乎弗格森也对别人说过这样的话,那个人正是巴萨的主教练瓜迪奥拉。在瓜迪奥拉发现哈维老去,梅西散步,皮克成了皮少爷之后,他认为巴萨完了,去求计于弗格森,弗格森告诉他:再巅峰的球队也就是三年,巴萨撑到第四年已经是强弩之末,可以考虑拆了重建了,可是瓜迪奥拉下不了这个决心,因此直接辞职了。而第二年,巴萨就输给了拜仁一个两回合0…7,客观的证明了弗格森的说法。

扎根一支球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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