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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毒妃狠绝色-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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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之再三,决定铤而走险。
    唯一的顾虑,便是萧绝。所以原打算瞒着他,偷偷进行——既然瞒不了,只好赌一把。很明显,她赌输了!
    世人再如何唾充她,鄙视她,视为异教邪说,魔女毒妇,她都无所谓。
    唯有他不能。
    一道轻视的目光,一个失望的叹息,已重到令她无法承受!
    萧绝叹了口气,握着她的手,坚决地命令:“以后,再不许养这种脏东西了!”
    只要一想到,她每天都用自己的鲜血去喂那小虫,就觉得心疼得要命——怪不得她这么纤瘦,精血全给那玩意吸走了,能有精神嘛?
    杜蘅握紧了拳头,为他语气里那抹无可错辩的厌憎。
    被蛊虫蛟破的伤口本就难以愈合,此刻受到挤压,重又流出鲜血,通过两人交握的手流到他掌心。
    萧绝很快察觉出异样,抬起手恨恨地道:“看,到现在还在流血!”
    按道理,这么小的伤口早应该结痂了,可见这蛊有危险,多凶残!
    杜蘅强掩着失落,淡淡道:“只是一点小伤。”
    “流这么多血,哪是小事!”萧绝气急败坏。
    杜蘅心灰意冷,懒得多做解释,将食指含入口中,道:“含一含就没事了~”
    轰地一下,萧绝只觉全身的血液狂涌上头,鼻间热流一涌,鲜血洒下。
    幸得雨大,天色又黑,转瞬冲走,要不要糗大了!
    萧绝顿时面色铁青,一言不发抓着她飞奔。
    聂宇平在小山坡上等得正心焦,见他们回来,急忙迎上来:“事办妥了?赶紧上车!”
    “送大小姐回去!”萧绝凶神恶煞地抢了一匹马,扔下一句怒吼,冒着瓢泼大雨扬长而去。
    魅影暗影自然是跟着自个的主子,翻身上马,追了上去。
    剩下聂宇平在风雨中凌乱:“这是怎么啦,事情办砸了?不至于呀……”
    这里离驿站也不远,有什么风吹草动,不可能看不到。
    再者说了,就算办砸了,也不该发这么大的脾气啊!大小姐还在这呢?怎么突然把她扔下了!
    难不成,这小两口又闹别扭了?
    想到这,忙拿眼睛去看杜蘅:“大小姐……”
    杜蘅的脸色难堪到了极点,脸上濡湿一片,早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一声不吭,爬上了马车,将帘子一放,把所有诧异,窥探的目光全都扔在脑后。
    “好啦~”聂宇平瞧了这个模样,心中有数,干咳一声,道:“七爷还有别的急事要办,大伙都别站着啦,先回城,回城再说~”
    萧绝这怒气来得莫名其妙,魅影跟着在雨中狂奔,更是一头雾水。
    望着前面那道在雨幕中越跑越快,仿佛要一口气冲回临安的主子,万分疑惑地问:“爷这是发什么疯?”
    之前不是一直好好的吗?郎有情妾有意的,甜蜜得让这些单身的大老爷们掬一把辛酸泪的。
    怎么眨眼间,就晴转多云,多云转暴雨了呢?
    暗影抬起眼,不紧不慢地瞄一眼前面愤怒得如一道闪电的人影,冷冷吐出两个字:“憋的。”
    “憋的?”魅影更加困惑了:“爷今儿应该享尽艳福了啊!啧啧啧,抱那么紧……”
    说到这,忽地恍然大悟,“哈”地一声笑出来:“爷也真是的,干嘛憋着?早晚是自个媳妇,正好乘这个机会……实在不行,去楼里找个小妞也行啊!至于么,啊,哈哈,你说是不是?哈哈~”
    到底是主子的私事,不要把话说得太露骨,魅影哈哈干笑两声,表达未尽之意。
    暗影却一丝笑容也不露:“怀孕。”
    魅影与他搭挡多年,早就练出了默契,这时“哧”地一笑:“怀上了不是更好?爷早就该当爹了!再说了,萧家子嗣单薄,若是得了孙子,老爷子不知该高兴成什么样子?”
    他自说自话,脸上浮起梦幻般地笑容:“便是咱们,说不定也能有人叫声世叔呢……”
    暗影冷笑着戳破他的美梦:“孝期。”
    “啊!”魅影大叫一声,他怎么忘了这个碴?
    暗影忽地又道:“爷!”
    魅影还未回过神,背上已挨了一鞭,一个倒栽葱,从马上跌下去。
    马儿正全力飞驰,一时间哪里止得住,扬起的铁蹄朝着他的脑袋踏下来!
    亏得魅影应变神速,身子蜷成一团,就地一滚,滚到路旁。
    马儿往前冲出十几步,这才收了势子,焦躁地喷了响鼻在原处打转。
    “操家伙,有人伏击!”魅影从地上一跃而起,怒吼。
    眼前突然多了一张放大的俊颜:“精力很充沛嘛,啊?”
    萧绝面目狰狞地瞪着他:“这么闲,陪爷打一架?”
    魅影张大了嘴,不明白本该在前面的爷,怎么突然间折回来了?
    再说,他跟暗影说悄悄话,爷怎么就知道了,又不是鬼!
    “笨!”暗影无聊地把马牵到路旁,幸灾乐祸地靠着大树看热闹。
    风雨交加的又策马疾驰,说话还不得用吼的?吼得那么大声,爷能听不见吗?
    背后说爷的是非就算了,居然还敢用这么猥琐的口气谈论二小姐,不是找死是什么?
    “不不不~”魅影讨饶:“我很忙的,咱自家人就别打了……”
    萧绝憋了一肚子怒火没处发,好容易拣个现成的沙包,还能饶他?
    鞭子一扔,直接扑过去,揪着他玩命地摔。
    阿蘅居然会养蛊!什么时候,跟谁学的?
    顾洐之可不会这玩意,不可能教她!
    除了清州和临安,她这辈子可哪都没去过!
    认识他之前她可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认识他之后,她的行踪全都在他掌握之中!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可能去学什么养蛊!
    可她不止学了,养了,还让他亲眼见到了!
    这说明了什么?无言那贼秃驴说的,很可能是真的!
    他不愿意去想,可又忍不住要去想,妒意在胸膛越积越多,再不找个人发泄,他怕自己真的会爆炸……
    对,前世的事他是可以不介意,可是!他妒忌,妒忌得发疯!
    那个男人居然可以完整地拥有她!阿蘅居然在他身下婉转承欢!居然还为他生儿育女!
    他目露凶光,发了狂似地扑过去,放弃了所有的内力和技巧,只凭原始的力量与魅影在泥地里翻滚着,撕打着。魅影叫苦不迭,终于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祸从口出”!
    听着魅影发出一阵阵惨绝人寰的叫声,暗影默默转过身去,精神上掬了把同情的泪,破天荒送他六个字:“自做孽不可活!”
    魅影听了这句看似中恳,实则尖刻的评价,“噗”地吐出一口鲜血,瘫在地上装死:“爷,我不行了……”
    紫苏提着一颗心,好容易把人盼回来,却见杜蘅面青唇白,神情灰败。
    初时还当她是被雨淋的——眼下虽是初秋,白天酷热难当,但入了夜,尤其还下着这么大的雨,可也是冷得吃不消的。
    好在热水和姜汤是早就备下了的,这时先把姜汤送上来,等喝完姜汤,那边洗澡水也准备好了,扶了杜蘅去沐浴。
    杜蘅沐浴,向来不喜欢人在一旁服侍,紫苏便站到门外,这时才想起,似乎是没看到萧绝。
    她暗暗吃惊,又不好直接寻了人问,想了想端了碗姜汤过去厢房,笑盈盈地道:“这碗姜汤是给七爷的,我要服侍小姐,暂时抽不开身,麻烦聂先生送过去。”
    聂宇平神色尴尬,吱吱唔唔地道:“七爷……还有事……嘿嘿,暂时去了别处。”
    紫苏越发惊讶,当即拉下了脸,冷笑道:“这么晚了,能有什么事?”
    其实,她是想问,什么事比小姐还重要,大半夜地竟然抛下她走了?
    就在昨晚,小姐不过在花厅见聂宇平,七爷都不高兴,要代她去听回事。
    如今半夜三更风雨交加的,还是在外面,他倒放得下心了?变得也太快了吧?
    怒火在胸中翻腾,却终是忍下了。
    杜蘅养蛊,且打算用蛊对付夏正庭,这件事唯有她知情。
    萧绝死乞白赖要跟来,小姐本来还有犹豫,是她帮着劝服的。
    她说七爷不是这种人,不可能因为养蛊一事,就视她为邪魔外道,敬而远之。
    现在,他居然临阵逃脱了!白白辜负了小姐对他的信任!
    聂宇平讪讪地道:“这……七爷的事,我可做不了主哇。”
    紫苏神色一黯,是啊,聂先生也不过是拿钱办事的,对他发火又有什么用呢?
    默默地回了正房,服侍着杜蘅睡下,一句也不问晚上发生了什么,更不提萧绝。
    一夜无话,各自碾转到天亮。
    本来按计划要在平县停留一天,找个机会看能不能见黄雨一面。
    因为萧绝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她在这里险些被抓,别人万不想到她还敢光明正大的留下来。加之,这里离京城又近,传递消息便利,万一有事也可及时驰援,是以索性便安排她住在平县。
    为此,她还专门托聂宇平打听了一些六殿下生母的事情,打算说给她听。
    这时,也没了心情。
    那些事,就交给聂宇平去办算了,她也懒得事事亲力亲为了!成不成的,看天意吧!
    紫苏进来服侍她梳洗,杜蘅道:“让林小志准备准备,吃过早饭便套车,回京。”
    “不是说要在这里玩一天?”初七听到了,急得不得了:“我还想去看看这边的鸟市呢!师兄答应了我,要再买只鹦鹉,好给啾啾做伴!”
    “初七乖,鹦鹉临安也有买的,咱们回去再买,啊?”紫苏放软了声音哄她。
    初七却不干:“不要,啾啾是在这里买的!啾啾的朋友,当然也要在这里买!要不然,它们不认识,打架怎么办?”
    这都是些啥乱七八糟的理论啊?
    紫苏哭笑不得,捺了性子哄:“就算都是平县的鹦鹉,也不见得都是朋友。大家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的,然后再成为好朋友的。就好象你跟我们一样,对不对?”
    初七想了想,摇头:“不对,临安的鹦鹉能听懂平县的话吗?”
    “噗!”紫苏差点要吐血!
    七爷都给她灌输了啥东西啊?尽胡说八道了!
    杜蘅柔声道:“要不,初七留下来买鹦鹉,我们先回去吧。”
    “小姐和师兄呢,不陪我一起挑吗?”
     小姐芳名
    更新时间:2013…12…20 21:17:04 本章字数:3326
    平县的南城街是大齐规模最大品种最齐的花鸟市,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奇花异草,珍稀鸟类。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你有足够的财力,任何你想要的花鸟都可以在这里买到。
    一行人踏入南城街,立刻淹没在花的海洋之中,万寿菊,百日草,三色堇,凤仙花,石竹,月见草,金莲花……红的,白的,粉的,紫的,黄的……争奇斗艳,幽香扑鼻。
    自从无意间发现,这些花草杜蘅全都认识,初七就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不停地刨根问底——她想知道,究竟有没有小姐不知道的?
    偏杜蘅脾气好,耐心又十足,初七问的又刚好是她感兴趣的,因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花期到习性到栽培再到药性,娓娓道来,从容不迫。
    其中许多东西,便连卖家也不清楚,听她说得如此详尽,不由大为叹服,竟当场请教起莳弄花草的心得来攴。
    论起莳花种草,杜蘅是当之无愧的大行家,见主人态度殷勤,又惜奇花不易得,也就随口指点几句。
    花鸟市人本来就多,但人再多,到底都是些商户,或是管家,或是管莳弄花草园子的婆子园丁之类的。没有几个正经的主子,肯纡尊降贵亲自到街市上购买花草。
    杜蘅和初七两个外表又都是极出挑的,在人群中更是如鹤立鸡群妃。
    她说的这些,又都是大家感兴趣,用得着的,慢慢的,人便越聚越多,后来已是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了。
    杜蘅这才发现不妥,涨红了脸拉了紫苏的袖子:“呀,怎么这么多人?”
    紫苏紧紧地护在她身边,不使人碰撞到她,笑道:“全国的人都来这买花鸟,人自然是多的。”
    反正有聂先生和初七两个高手在,又有林小志等十几个护卫随行,安全已是无虞。
    难得有件事可以令她开颜,总好过一心想着昨晚的不快,郁郁寡欢。
    自不会傻到去败她的兴致。
    “小姐,”初七又指了一株凤尾兰,问:“这是什么花?”
    “走吧,”杜蘅拉了初七的袖子:“再不走,小心别人把啾啾的同伴买走了。”
    “那可不行!”初七立刻着急起来,拉着杜蘅的手,分开人群往外挤:“借过,借过!”
    南城街西街主要经营花草,东街主要是卖各种飞禽走兽。从西街出来,急吼吼地杀到东街,瞬间觉得满耳都是各种鸟鸣,宛如进入一个奇妙的音乐世界。
    黄莺,黄鹂,喜雀,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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