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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锦绣荣宠共华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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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赚得满盆满钵。
  当然,这法子毕竟是短期解毒之计,发展生产力才是硬道理。见好就收,伺机停整。种地状元和打铁状元的封赏鼓舞那就都是后话了。
  等到后来北戎真的犯边,大夏兵多饷足,几次守城战获得胜利,人心大兴,袁慕云又拉住了蠢蠢欲动的皇帝:“不急不急,现在打不得。”
  皇帝郁闷了:“现在他们缺衣少食,人困马乏,此时不打,难道等到明年他们人壮马肥了打吗?”
  “非也,非也。陛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袁慕云按着皇帝急着盖印的胳膊。
  “有一个猎人带着猎犬去打猎,发现一只兔子,就放猎犬去追。结果猎犬没有追上,让兔子跑了。猎人骂犬无能。犬则道:“它为命我为一餐耳,岂能同论?”
  陛下毕竟脑筋灵活,立即反应了过来:“现在隆冬将至,北戎人畜生存艰难,才起了南侵之心。他们是在用命换饭,自然拼死来搏,即便我们能作战成功也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这还加深了大夏与北戎的仇恨,到了明年,仗更难打。”
  “陛下英明。”
  “可朕不高兴!朕辛辛苦苦开了这么久的---啊?还不让朕出口气?”
  “嗯。陛下可以出气,而且可以出的更漂亮。”
  “怎么说?”
  “我们有钱,就用钱开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统统不叫问题。”袁慕云摆出算筹推演一番,皇帝心领神会。
  于是大夏的使者和北戎的领袖见了面:“大家其实都不想动手吧?活得好好的,谁愿意把命丢在战场上呢?还是好好谈一谈吧。”
  于是,本着吃饭喝酒交朋友的核心思想,边境互利友好通商条款就这么签订了。开边互市,大夏出售柴米油盐铁器给北戎,买进酥油,奶酒,羊腿等特产,当然同时高价征收的还有马种和角弓。
  主战派怒了:袁慕云,你竟然反水!
  保守派更怒:你丫的还不是没打,凭啥子老子就得挨骂!
  顽固派最怒:我们天90朝上国,无所不有,焉需与蛮夷互通有无?
  皇帝摸脸:“袁卿,你好像被人恨上了。”
  袁慕云点头:“习惯就好。”
  皇帝:---
  总之,皇帝愈发觉得袁慕云实在是为自己牺牲了太多―――简直就是人头你来拿黑锅我来背。要是评选大夏好队友袁慕云绝对上榜――所以他就赏财帛加食邑从其他种种方面进行补偿。入宫伴驾从上游猎均是常事,乃至行则同车,坐则同席。留宿宫廷也时有―――总之,四个字,荣宠非常。
  然而他毕竟太年轻,容貌又实在太出挑,渐渐的便有了闲话。皇帝自然不会有人敢讲,但袁慕云就不一样了,能说敢谏忠言逆耳了一辈子的老御史一本折子参上去:“定国公不治行检”陛下一看,哈哈一笑,批阅“已知”,然后拉着袁慕云依然故我,并豪放不羁(大言不惭)的表示:“谈我们的鱼水情让别人去说吧。”
  而在今日,散朝之后,袁国公又被留下了,不为别的,就为一篇花边新闻。
  原来又有民间高士写了篇檄文,不为别的,就为讨伐袁国公。该文洋洋洒洒写的十分精彩,不乏“以色惑主”“更衣入室”“柔和媚上”“攀裙附带”等等细节。文章一出激得满朝风雨,哪怕不把袁慕云打入《佞幸传》也要打入《外戚传》。连皇帝都诧异:此人到底如何写出了朕都不晓得事情?
  袁慕云看看皇帝,又看看手里檄文,忽然出手扯掉陛下的大衫。
  皇帝:“你生气了?放心,我一定把他抓出来!竟然玷污我们两个如此纯洁的感情!”
  袁慕云摇头,指着更衣入室一句,淡淡的道:“不能白担了骂名。”
  皇帝:---

☆、第6章 袁父慕云

  “终于描完了一个。”书衡舒了口气,把花样子放到一边,兴冲冲的拿成品给袁夫人看:“娘亲,我的玫瑰画好了。”
  袁夫人嗤的笑了:“这哪里是玫瑰,明明是月季。”
  “额---”
  “夫人,已经不错了。”红袖笑着拿毛巾给她擦手:“至少能看出来是朵花。”
  书衡:………
  “就是,衡儿对握笔有天赋。一般的小孩,这个年纪连笔头都捏不住呢。”袁夫人很是自豪:“饿不饿?要不要吃点粥?”
  红袖忙道:“刚刚厨房来报过的,栗子碧梗米粥,虾皮蛋花粥,八宝粥,还有薏仁红枣粥。此外是小虾饺,胭脂鹅脯,菱粉糕和松仁酥点心。”
  袁夫人轻按书衡的眼周,又教她转睛缓解疲劳:“衡儿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书衡看了看自鸣钟:“爹爹今天回来用饭吗?还是又被皇帝陛下留在宫里呢?我等爹爹一起吃。”
  “那恐怕你得先吃了。宫里刚传了话,公爷今日不回来了。”袁夫人倒是奇了:“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看钟?知道现在几时几刻了吗?”
  书衡含笑摇头,蹒跚到钟前,一脸纯真的比划:“长针移到这里,短针在这里,父亲就会了。往日都这样。”
  满屋人都笑了:姑娘聪明。
  书衡立即谦虚道:哪里哪里,一般一般。
  大家顿时笑的更欢。袁夫人还打趣她:“你应该跟爹爹一样,说习惯就好。”
  书衡摸头,国公爷的高贵冷艳她恐怕学不来,软萌可爱风更适合她。
  要说到国公爷,那恐怕上京很多人都能拉开话匣子。毕竟,张爱玲女士说的好,议论别人,然后再被别人议论,这就是活着。尤其定国公简直自带热点,从他回京到现在,话题就没停过。若只与君上关系暧昧也就罢了,偏偏他的一系列行为还不大符合孝悌的传统观念。这更是招来了非议。
  前任的袁国公,也就是袁祖父,性情宽厚,君子德昌。他身为长兄自然而然的把照料兄弟当成了自己的分内事,爱惜名誉顾忌体面,宁愿自己吃亏也不落别人口声。老夫人是个傲洁的才女,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向来不理俗务。眼看着长房人丁稀少,病的病小的小,当家主母不理事,几兄弟个妯娌却做得越来越过分。堂而皇之的侵权夺产,明里暗里蚕食鲸吞,好好的国公府被折腾的乌烟瘴气,孤儿寡母没少受欺负。等到真正承爵的时候,甚至有人打起了承嗣的注意,试图将长房嫡子盘剥出局。
  正所谓物极必反,袁世子的性情一点不像老父老母,杀伐果决,手段狠辣很有先祖风范。与叔叔针锋相对,连消带打,排挤打压的事情做的一点都不手软。不仅将国公府牢牢握在了自己手里,不出三年竟然将二房三房逼得无无立足之地,灰溜溜离了上京,四房从此龟缩,再不敢挑事。
  多年韬光养晦,一朝鹤鸣高冈。谁也没想到这个跻身农桑长于山野一眼望去芝兰玉树仔细看去柔柳弱水的少年郎有这么大的能耐。正所谓水月玲珑观音相,机锋暗藏修罗心。书衡这老爹简直就是蛇蝎美人的典范腹黑男主的模板。
  实话实说,他的成功除了个人绝佳的实力,气运,自然也离不开卫五的大力支持。
  话说当初,好容易等到洞房火烛,耳鬓厮磨,五姑娘看着玉骨天成的夫婿终于问出了心里话:“公爷惊才绝艳万人倾羡,咋就看上了我卫五呢?”
  红绡帐深,国公爷深情款款,推心置腹:“定国夫人之责唯卿能担。”
  大抵雄性动物向来自负,大丈夫从来刚强,大部分人都会说我愿意将你供养呵护,珍视收藏。唯有袁国公如此坦荡真诚。卫五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对自己这样讲,这偏偏合了她的胃口。不仅耳目一明,还大生知己之感,自感责任重大,荣幸非常。
  同时她很快发现定国府果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般鲜花着锦。长房势微,宗族异心,这兄弟阋墙之事可是愈演愈烈。袁慕云身为一个积极上进的大好青年,自然得有一个精明强干的主母整顿后院,免了后顾之忧。
  国公爷说到做到,只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新婚不久便把房产铺子交割清楚,中馈事尽数移交。卫五既蒙托付之情又念知遇之恩最重要的是被这莫大的信任所感动―――要知道向来生人勿近的国公爷可是把全部家底身家性命都托付给了她。卫五从此安安心心兢兢业业的当起了袁夫人。
  凭良心说,国公和夫人对书衡真是没的说。统共就这一个女儿,又生的玉雪可爱(袁氏夫妻的功劳)又乖巧懂事(毕竟成年人)又聪颖好学(重本院校妥妥考上),哪里能不爱?吃穿用度尽是好的,要星星不给月亮。
  书衡现在还记得上次上元节,国公带了她进宫朝贺,当时她看到皇帝陛下桌案上镇着一只玉蟾蜍,那蟾蜍不仅衬着自然纹理雕出了一对红眼,背上还有着自然的凸起,一个个的小疙瘩逼真的顶在背上,无比的抢眼。这蛤90蟆迥异抽象风格,实在过于写实。她无法理解九五至尊的天子为何要用这么一只栩栩如生的懒蛤90蟆做摆件,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谁知道第二天那只蛤90蟆就出现在了她的百宝格上,原来公爷只当她看上了,特意求了过来。
  ―――这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现在那只蛤90蟆还趴在壁橱里对着她的枕头。
  这会儿书衡一边捧着泥金小牡丹福碗吃粥。一边吃一边默默的报怨皇帝陛下,你要是每天都把我爹爹放回来,你们各人去找各人的老婆不就没事了嘛。
  袁夫人知道女儿不让人喂,所以只是看着,不插手。眼瞧着女儿吃了一碗碧梗米粥,又吃了两只虾饺,还要拿点心的时候就被她拦住了。“咱们不吃了啊,等会给你吃樱桃。”
  小孩子最容易消化出问题,袁夫人总担心她积食,晚餐向来都是严格掌控的。这个虾饺面皮劲道,馅料鲜美,书衡原本有些不舍。但看到红袖盛进来的樱桃,白底银丝玛瑙碟里,放着红宝石一样水灵灵亮晶晶的红果子,顿时眼前一亮。袁夫人笑着捻起长著夹了一颗给她。书衡被着酸甜可口的味觉享受征服的时候,下人已经趁机撤走了她的小案。
  袁夫人手中这双七寸六分的镶边牙著十分精致,用它夹起红樱桃来格外赏心悦目---不过书衡觉得要么就是夫人有意识的培养女儿的审美情操,要么就是故意炫耀―――哪怕用手太不讲究,也可以用勺子嘛。用勺子的话她还能自己用,有小号的。筷子却不行,都是七寸六分不能随意更改。袁夫人不放心她拿这么长的。
  一开始她还觉得好奇,后来听了讲解才知道,筷子的长度,七寸六分,象征人的七情六欲,其他动物是没有的,因此显示出人之所以为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点。筷子使用的时候,一动一静,同时动或者同时不动都无法夹起食物。动为阳,不动为阴,阴阳调和,才能运转。书衡原本用了快二十年的筷子,是现在忽然用不了了才发现了筷子的学问和妙处。心中忍不住感慨:我要学的多的很呢,真别觉得自己穿越的就了不起。
  今天书衡吃了一顿没有父亲在的晚饭,心里忍不住腹诽,后来她知道绊住父亲的原来是盛远伯西北马场的事,忍不住更加腹诽。你丫的就是嫉妒!
  事情的头尾是这样的。
  当年大夏对北戎,终究还是打仗了。
  第一次签订贸易条约的时候,大夏是守城成功有底气在,带着上千热血战士去做生意。当然北戎也不甘落后,纵然暂时城没有攻下,不过信奉敌进我退,敌疲我打这种游击战略的马背民族也没太当回事,全民皆兵的北戎子弟也拉着队伍过来了。
  签协议的时候,大夏本着吃亏是福的原则;主动让利。北戎政权欺负大夏也成了习惯,有些蛮点的首领还抗议:我明明可以用抢的,为什么还要换?于是第二年北戎有几个部落就表示,我们觉得这条款不够合适再修订一下,当然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也是铁马金戈明火执仗过来的。
  在一个苜蓿飘香的季节,在美丽的草原明珠河畔,双方进行了一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在那场可以被计入大夏历史大书特书的战役中,憋屈这么久的陛下终于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候,不过―――他丰功伟绩的提供者不是人,是马,准确的来讲是一大票的母马。
  北戎民族也聪明,对于马这种关系国本的东西他们是不会卖的。不过上次做生意的时刻比较微妙,人和牲畜都嗷嗷待哺。打仗的成马不能卖,优秀的种马也不能卖,但母马却是不要紧的---又不能配种,又不能打仗。
  在属官对着一票母马欲哭无泪的时候,袁慕云淡定表示:“不要紧,买吧。”末了,又加一句:“抬高价,往死里买。”
  同时还请皇帝通知御马营调配母马过来,很多很多的母马。
  于是,第二年,到了草原明珠的战场上:一帮红着眼睛的公马对上了一大票搔首弄姿的母马。
  结果可想而知。马的骨子是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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