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原始社会"-第5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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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更加窘了,无奈道:“我不是说了吗,以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怎么还在提起来。”生怕玉甫素再语出惊人,指着啼,狼王,提醒她,“你看看月的身边,这两位就月的男人。你阿兄站在他们面前,哪里再敢到他们手上去抢巫师月呢?”
有些话直接说出来反而更增加人的好感,至少他的真诚与诚实让狼王破天荒说了句赞美的话,“诺敏,你是一个好男人。”
虽然只是最平常一句赞美,让一旁边的啼很难淡定下来,睇了狼王一眼,对诺敏头,“跟狼王认识了好几年,这是我头一回听到他来赞扬另一个男人。”
吴熙月点头,笑哈哈咐和,“诺敏,我跟你说我的这位狼王从来只让为自己是一个好男人,就连啼,芒,萨莱在他跟里都是比不上他的。”
玉甫素都呆了,盯了许多盯到诺敏咳了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抱着吴熙月的手臂就是一顿摇,“巫师月,你是什么时候找的男人啊,怎么这么快就有两个男人啊,我阿兄一个女人都没有呢。你看他们两个长得比女人还要好看,一定有许多女人想跟他们亲热,不像我阿兄,长得是差了一点比不上他们,可是我们部落里的女人可不敢想他呢。”
……
诺敏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把自己给藏起来。
吴熙月是乐到哈哈大笑,真是一个天真纯善的女娃儿呢。
“你阿兄可是真阿部落大酋长,又岂是我能想的啊。你阿兄到时候想要女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想要几个就有几个呢。你这是在白替他操心。倒是你啊,你的男人呢?为什么也不带回来给我看看。”
女人的话题同样是永远也离不开男人,两个女人是直接将一屋子的男人都甩到一边,兴高彩烈谈起了男人。
诺敏只得是无奈地笑着请啼,狼王,苏合等几人到外面走走,再听下去,他估计是没有脸跟这些几个男人说话了。
让吴熙月没有想到的是在真阿部落里的两天里,玉甫素竟然跟苏合对上眼了,……苏合可是有女人,也有自己的孩子了啊。
好意提醒,玉甫素却不在乎道:“我照样可以给他生孩子啊,现在我是瞧上他了,等到了你们部落里,说不定我又瞧上别的女人了呢?”
……
好吧,姑娘你虚岁悍,天朝来的妹纸佩服得五腑投地!在
到了第三天,陶布夫巫师回来了。
见到这位巫师的时候,让吴熙月有种重新见到密索部落老首领霍加的感觉,同样是一位相当睿智的老人。
也许并不老,他目光矍铄完全看不出来老态,胡须虽泛着灰白,对上陶布夫巫师的眼睛时就会认为他是一样精神奕奕的老人。
“好早就想见识见识最厉害的女巫师了,今天一见,真是年轻到让我惊讶。”陶布夫微笑着,不显热情亦不显疏离,会觉得跟他相处谈话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对长者吴熙月向来是很尊敬,她欠欠身子,恭敬道:“都是外面谣传,谣传都是不可信。我虽然是巫师,但论资格可是没有办法跟你相比。”
本来想说德高望重,想想还是算了。
陶布夫眼里一惊,对方身为巫师,虽然年轻可一身本领是他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比得上,对他竟然是这么有礼貌?完全没有托雅巫师说的放肆,嚣张。
按下惊讶陶布夫不着痕迹打量起来,越看越觉得在石林里听到的都是托雅巫师故意这么说,眼前的女巫师谦和,有礼,目光格外纯净并没有一丝戾气,可以看出来,这确实是一位脾气温和有礼的女巫师。
不得不说,她比托雅巫师不知道胜出多少,牧仁大酋长这回一见,只怕是会让他震惊到了。
态度不知觉中亲和了许多,陶布夫笑道:“你第一次来石林参加祭祀只怕有些地方不懂,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个老家伙耽误你,要不,你随我去祭台看看讷裕鲁河的祭祀有些什么地方要注意的。”
突然间变亲和的态度也让吴熙月惊讶了,旋即微笑有礼道:“那就麻烦巫师了。”这位巫师还挺不错的啊,不知道另外三位巫师如何了。
托雅巫师,啧啧啧,那样的巫师真是谢敬不敏。
巫师之间的谈话是不会被族人所知,族人们也不敢轻易是探知,就算是苍措部落族人能跟吴熙月打成一片,可该有的敬惧还是存在。
“卜吉凶,我们这边的巫师是用骨头卜吉凶,你来看……”陶布夫把陶罐里的碎骨都拿出来,“这些都是有神迹的骨头,你看看上面是不是有些不一样。”
吴熙月仔细一看,发现这些骨头都带着血点,乍地一看,就像是血滴在骨头上面,怎么擦也擦不去。
“这些骨头相当难找,我们手上的都是一代又一代的巫师相传下来。我手上的骨头不知道有多少位巫师用过,等我快要死前就会将骨头交给下一任巫师。”陶布夫巫师很细心地解觖说起来,老人们似乎都是极有耐心,哪怕是说上一天都不会厌烦。
他分一遍后,吴熙月已经知道是怎么卜吉凶了。
单为凶,双为吉,还有一种是半吉半凶,就是分到最后碎骨是3:2,或是5:4这类的卜算法就是半吉半凶。
陶布夫见她一下子就学会,相当震惊道:“你是我见过见聪明,学卜法最快的巫师了。我为了分清楚什么是吉,什么是凶,什么是半吉半凶不知道学了多久。”
妹纸谦虚笑起来,“哪里,哪里,只是我看出来里面有些变化,在心里记一遍就差多了。碎骨卜吉凶在我们哪里没有,我们都是以甲卜吉凶。”
以甲卜吉凶?陶布夫眼睛一亮,“我是第一回听到还可以用甲卜吉凶,能告诉我是用什么甲吗?怎么卜?”
在心里笑起来吴熙月爽快道:“可以啊,不过这个有些复杂了。”
碎骨卜吉凶在这边所有巫师都会,陶布夫也是秉着交好的心态来教会,与其让别的巫师来向对方示好,还不如他先抢到前面示好了。
要知道,这些卜算是不能轻易外传。
可他没有想到这位年轻女巫师如此豁达,竟会教他全新的卜算,怎么不让他震惊呢?难怪诺敏总是说巫师月是一位相当大方的女巫师,确实是大方啊,那么珍贵的铁刀说送就送呢。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种铁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吴熙月拿出龟甲,“我们用的甲是龟,在我们巫师心里,天是方的,地是圆的,天方地圆便是我们的理解。”
才切入正题陶布夫已让她“天方地圆”的理解再次震惊到嘴唇都有些颤抖。
是啊,是啊!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天是方的,地是圆的呢?现在一想,不正是她这么说的吗?
“不对,乌龟的背是圆的,下面的壳才是方的。”从震惊中敛好心神的陶布夫一下子犀利指着。
吴熙月笑道:“天跟地之间是空的对吧?知道为什么是空的吗?”陶布夫摇摇头,叹道:“不清楚了,从来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
嘿嘿,有人想过她再说就没有什么好出奇了哟。
眯着眼睛,笑容敛起一一副神秘莫测的模样,严肃道:“因为天地之间有一只巨龟将天,地分开。它是背朝地,壳上朝,用有力的四肢将天地分开。天方,地圆就是以它的龟甲而方。”
“你再看看甲上面细细密密的纹理,你不觉这些像山像水吗?地不就是山山水水吗?我们要卜吉凶,龟甲才是最适合的。”
陶布夫所有注意力都被她的话题而吸引住,天朝上下五千年的智慧一向是引人折腰,让原始社会里的巫师折腰是很正常。
吴熙月说话一直是条理分明,简洁易懂。然后,实在是龟甲卜算实玄奥,陶布夫哪怕是再努力再认真他还是连一知半解都说不上。
这是一件相当打击人的现实。
“难,难,难,巫师月,你是怎么学会的?我已经听到头很昏,眼睛很花。”陶布夫长长叹口气,脸上难掩失望,“好不容易遇到新上的卜算,结算是我笨连教都教不会。”
吴熙月劝道:“不要失望,我接受的时候是还没有成年的时候,也是学了很久才弄明白一点点。龟甲卜吉凶最最准的一种卜算,如果你想法,以后我再来教你。”
“老喽,老喽,没有年轻时候灵活了。你真的很厉害,比诺敏说的还要厉害。”将戳在龟甲上的柴木炭取下来重新投到火堆里,陶布夫拿起自己刚才烧过的甲,求问道:“不知道巫师月能不能将这片甲送给我呢?我不会白要,一定会回送你一样东西。”
吴熙月失笑起来,“只是一片甲而已,任何一块完整龟甲都是可以做成甲片卜算。你尽管拿去,我们跟真阿部落的交情,这些真算不了什么。”
“哈哈哈,巫师月说话就是爽快!甲壳我就不客气拿了,但我送给你的东西你肯定没有见过!”
陶布夫想着也算挽回一点面子才行,这好东西还是他小时候得到了,现在不知道收了多久了呢。
拿出来的时候,外面包着的兽皮都是千疮百孔,全部是被虫蛀的。
吴熙月隐隐地只看得出来应该是个圆形的东西,外面兽皮都不知道包了多少层呢。
“好久没有拿出来,都没有想到被虫子蛀了。”陶布夫一抖,最外面两层兽皮跟掉皮似的抖落,最里面的兽皮保存不错,“虫子再厉害也只能是啃它能啃的,里面这东西它是啃不动。”
最后一块兽皮打开,吴熙月还真是睁圆了眼。
……尼玛啊!好大一颗珠啊!好大一颗会发光的珠啊!
夜明珠么?夜明珠么?!
陶布夫总算觉得自己有些成就感了,笑到胡须是一抖一抖的,“怎么样,没有见过吧,哈哈哈,这个晚上还会发光,只是不大。要是到太阳底下晒几天,晚上再拿出来就跟点了火把一样。”
噗……,难不成传说中的夜明珠还得需要晒晒太阳才能发光。
“你不信?”陶布夫见她一直没有说话,只盯着珠子看,老不乐了,“等着,我把柴火灭掉,你知道会不会发不光了。”
吴熙月目光纨幽幽地看了他一眼,实在是不想打击这位老头,“这个我知道是什么,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它”夜明珠“,意思就是夜里会明亮的珠子。怎么样,是不是很贴切呢?”
“……”陶布夫给郁闷到吐血了。
他当成的宝贝她又见过!又见过!
吴熙月抱着硬塞到她手上的大珠子,笑到眼睛都眯起来,“就算是我见过,但我从来没有摸过啊!陶布夫巫师,谢谢你了!这个可比龟甲的价值要高许多。”
可是在陶布夫眼里,珠子再好也就是个会发光的珠子,哪里比得上龟甲呢。这回是两边都满意了,陶布夫捋着须,道:“夜明珠就送给巫师月,龟甲就送给我。等我再仔细摸摸,说不定就知道了。”
一老一少倒是相当堪欢,待吴熙月走后陶布夫慢慢收起了笑容,他需要去找一下诺敏才行。
能不跟华夏部落为敌是绝对不能为敌,至于颜乞部落,唉,斯钦野心是大,那个当在大酋长的巫师也是野心够大,只是,能不能斗赢巫师月啊。
他看着有些悬了,巫师月不但聪明更知道进退,知道什么可以舍,什么可以进,就像刚才卜算,她那不保留的模样其实跟他是一样,能交好一个算一个。
他是活了这么久才慢慢明白过来这个道理,而她,多年轻的女巫师就已经明白过来,太聪明了,聪明到让他都感到害怕。
得了宝贝的吴熙月哪里知道自己今天一手直接整怕了一位巫师,喜孜孜回到安排好的窝棚里,乐到啼,狼王都感到不解。
“陶布夫巫师很大方,我用龟甲换了一个大宝贝在来。”将夜明珠拿出来,吴熙月当着自家男人的面就不矜持了,“怎么样,怎么样!漂亮吧。”
对没有价值观的男人们来说,他们也就只觉得这珠子挺漂亮的,说什么无价之宝,他们会说,这个还不如食物划算。
既然她高兴,自然是要附和。
在真阿部落留了三天就是等着陶布夫回来一起起程前去石林,这回,吴熙月没有再骑马的,马全部交给罕依他们几个男人看着,等从石林回来再骑回部落。
真阿部落带着的祭品很多,獐子,狍子什么都有,品种虽多但多数是一些比较好猎的东西。
吴熙月他们是什么都没有带,离石林这么久她才不想带着食物走呢,临时打吧。
一路上陶布夫都是虚心请教着,并不以自己的年纪资历而称大,相处下来,虽然有些傲,完全可以忽略,巫师的通病。
他本来也有打算让诺敏跟着巫师月走,结果是看到气宇轩昂的啼,狼王两人后,心思动摇了,再等到苏合提醒他说巫师月在部落里还有两个更要俊,更要厉害的男人,陶布夫的小心思彻底没了。
再提的话,是自已找不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