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许你余生-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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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可及的地方,我一伸手就能摸到。
然而酒驾的那辆车,毁了我所有的幸福。他被撞倒,折断的肋骨刺穿了肺叶,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亡了。那天柏油马路上鲜红的血迹,散落的玫瑰成了我挥之不去的伤痛。我之所以选择医生这条路,是想,如果我是医生,我一定能够救活他。
可是有时候,医生也无能为力。生死有命。命里无时,强求不来。”
这个故事这样伤感,却被许楠平用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地带过了。青春里的爱恋,要么轰轰烈烈之后惨痛收场,要么还没开始就成为遗憾。后者总是比前者更让人伤心,让人放不开。在得到之前失去,比赠你一场空欢喜更刻骨铭心。
许楠平艰难地熬了半年时间,还是没有足够的幸运等到与她适合配型的肾脏。她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适合出行,适合与爱人同行。
出殡那天,医院的同事都前来吊唁她。每个人都带一朵白玫瑰,只有余笙带了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许母明白,她接过余笙手里的玫瑰放在许楠平的墓前,对余笙说:“谢谢你,好孩子,她会明白的。”
生不能在一起,但愿死后能相遇,再一同走一程,到奈何桥上一起喝下孟婆汤,一起忘记前尘往事,开始崭新的生活。
许楠平的头七过了以后,许父许母就离开了,到德国去找许楠平的哥哥。有时候面对这些无法倾诉的伤痛,离开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一年科室轮转以后,到了最终评定审核的时候,余笙的留院资格是早就确定了的。葛晴川申请调回她老家的医院,因为父母在那边,便于照顾生活。至于沈宁,她是有留院资格,却被传得风风雨雨的。没能得到留院的人都怀疑郑医师偏袒沈宁,处事不公,他们告到医务处,要求给他们一个说法。
沈宁气得在宿舍两天没吃下饭。医务处一次又一次找她谈话,她最后撂下一句:“他妈的,爱怎么想怎么想,老子是喜欢郑建时,男未婚女未嫁,谈个恋爱怎么了,犯法了?这留院资格老子不要了,谁他妈爱要谁要。”
她一拍桌子就要走人,却被郑建时制止了。
他黑着脸走进办公室,沈宁的气焰一下子就下去了一半。“谁批准你说脏话的?出去。”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还被如来镇压了。沈宁这只孙猴子就没翻出郑建时的手掌心。她很听话地出去了。郑建时在和里面的人谈话。出来的时候也没给她好脸色,直接让她回了宿舍。
沈宁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回医院就听人议论说郑建时辞了工作要出国进修。她的心一下子就慌了,跑到郑建时家里敲门。
刚整理好行李的郑建时开门就看见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沈宁。她说:“你为什么要辞职?”
郑建时侧身让她进门再说。可沈宁的牛脾气上来了就是倔,一定要他回答。
郑建时扶额,低低地说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倔丫头。”
“什么?”沈宁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冷的郑医师刚才是说……喜欢她吗?
她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唇上就传来他的温度和柔软的触感。一吻封缄。这下什么疑问都没有了。
郑建时说:“因为喜欢你,所以不愿意让你受委屈。”医院的工作暂时辞了,他到德国进修一年,回来升任外科主任的职位。一年之后,实习的风波早就过去了。
☆、红酥手,黄腾酒
成为住院医生以后,大多数时间余笙都泡在病房里,要么就在手术台上,要么就是会诊,还有长达三十六小时的值班。对此,陈先生的对策是,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美其名曰,近水楼台。
他也不常在,但是余笙休假的时候他一定在,就算工作没完成也会趁着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尽快完成。饭后他们会约着一起散步,有时候陈先生会带余笙去看话剧,听音乐会,有新电影上映的时候也会去电影院。
这天晚上吃完饭,他们俩在公园里散步,累了就坐在长椅上休息。落日将半边天空都晕染成橘黄色,温暖的色调。余笙说:“我们过的好像是七十岁老爷爷老奶奶的生活。”
陈瑾南伸长手臂将余笙圈住,轻声说:“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到老吧。”
这一刻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人愿意陪你一起到老。
过年之前,余笙收到了素言的信,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多年以前她说过的那个人。陈先生曾经几番明示暗示想要去见余笙的父母,都被余笙推脱了。
他虽然有些受伤,但还是没说什么。像几年前在学校那样,他把余笙送到火车站,在检票口相拥告别。如果他早知道这一别就是三年,他一定会用力地再抱紧一些,不会放开她,任她离去。
江城的雪下得很大,这次来接站的不是余父而是素言。一别五年,当初稚嫩青涩的她已经变成一颗熟透的果实,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阿笙。”她叫住她。她们之间就隔着几步的距离,人群来往穿梭好像与她们无关。时间在此刻静止,这份久别的重逢,她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好好看看对方。
深情无须多言,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足以。
余父余母早就在家中备好了饭菜,素言将她送到门口就告别了,她还要去试婚纱,办酒席,定婚车……忙得不得了。
余笙也就没多留。素言说改天还会再来拜访,带着新郎一起给她送请柬。余笙说不用,素言却坚持。她说:“这份礼遇,你受得起的。”余笙明白,当年的事,她还是在意的。
外面下雪,余笙就窝在家里不出去,只是偶尔下楼买些菜回来做饭。陈先生一天三通电话,像上班打卡一样准时,余父余母都追问她是不是男朋友打来的。她笑着打哈哈说没有,一边又在电话里叫陈先生别打那么多电话。不知是她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一些什么事情,她过了几天安静的日子,反倒开始有些担心。
如果有个人天天向你报道,但突然之间失去了踪迹,你也会担心的吧。余笙在想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也许他正忙着,但也许他出了什么事情。犹豫之间,陈瑾南的电话打进来。
他说:“抱歉,阿笙。我这几天有些事情,没能联系你。”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疲倦。让余笙没来由地心疼。她本来还想问一下是什么事,放缓语气说出来的话却是:“没关系,好好休息一下。”当你真正心疼一个人,真的舍不得怪责他半分。
素言的婚礼定在除夕前一天。婚宴上很多客人,但伴娘的位置只留给了余笙,像前世那场婚礼一样,她把祝福送给了余笙。这一切惊人地相似,让余笙心里惴惴不安。
陈先生应该很忙,余笙打不通他的电话。她在家心急又烦躁,连初七都待不下去,急急忙忙就赶回了帝都。他们同住的那间房子里落了一层灰,显然是好久没有人住过了。电话仍然是关机。她索性也关了手机给家里做了个大扫除,然后早早上床,夜里反反复复,做的梦都支离破碎,一些片段连不起来。早上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枕头上有一块水渍,眼角很干。
她吃过早饭就到医院里去,反正无所事事,沈宁好像没休年假,她调了班,要攒假期飞到德国去看郑建时。看时间还早,沈宁应该还没查完房,余笙在医院周围的早餐店给她打包了一份生滚粥和叉烧包,都是她的挚爱。
她去护士站问沈宁在哪里,她们说沈宁在外科。这丫头明明留的是骨科,怎么跑到外科来了?没走两步路,她就遇见刚查完房的沈宁。但对方看见她,像看见鬼一样,吃惊的模样,嘴里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
“新年快乐。”她扬起手上的早餐对她笑。
沈宁快步走过来把她拉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还神神秘秘地锁好了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明天才上班吗?”
余笙把粥和叉烧包拿出来放在桌面上。“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区别?”
沈宁拍着额头说:“当然有区别,区别可大了。我的姑奶奶。”
余笙终于无法忽视她的异样,问她:“你到底怎么了,一大早就神叨的。”
“我……”沈宁似乎有话要说,但又咽回肚子里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扯出一张大笑脸对余笙说:“没事,没事。我好饿,这是医院前面那间的叉烧包吗?好久没吃了。”
她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叉烧包,又一口接一口地喝粥,嘴里还不停地念叨好吃。她越是这样表现异常,余笙就越觉得她好像有事瞒着自己。但余笙知道她不会说。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虽然她迅速掩盖了来电显示,但余笙还是看见了号码。那个号码她再熟悉不过了。
“病人电话,我去接一下啊。”沈宁跑得比兔子还快,那个方向,是去骨科。
“刚才真是快要吓死我了。”
“你怎么了?”沈宁虽然大大咧咧,但也不会在医院咋咋呼呼的。陈瑾南不由得问了一句。
“阿笙回来了,她没告诉你吗?”
这回轮到陈先生定住了。“她说她买的是明天的票。”
“哎,别管了,总之她现在在我办公室。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吧,我不帮你了。给你三十分钟撤离医院啊。”沈宁挠挠头,她现在脑子都要炸/开了。
“恩,我知道了。打电话给你是想谢谢这些天的照顾,阿笙,还要麻烦你多照顾了。”他言辞恳切,沈宁的表情也松动了不少。
“算了吧,谁让我跟阿笙是战友呢。行了,改天请我吃饭就好了。”
“好。”
沈宁转身的那一刻,余笙将自己的身形隐入到另一条走廊,完美错开与她的相遇。
陈瑾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好像是沈宁帮了他一个忙,还不能让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余笙想要去问个明白,却见病房里走出来两名女子。其中一位是陈瑾南的母亲,余笙见过她的照片。另一位是个标致的女子,举手投足间的温柔完全是林黛玉的画风,娇娇弱弱又优雅高贵。
他们嘴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余笙只听懂了一句。
“阿南,这次桑榆回来,你可得好好陪陪她。要是再像前几年那样不懂事,我可饶不了你,怎么说桑榆也是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就像魔咒一样萦绕在余笙的脑海里。相识这么多年,陈瑾南从未提起过自己还有一门婚约。余笙突然觉得头很疼,缺氧,快要呼吸不了。心房的疼痛慢慢蔓延到四肢,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放进一缸冷水里一样,冻得发抖。
她像失了魂魄一样跌跌撞撞回了租的那间房子里,昨天的行李箱还没来得及整理,她拉起就走,关门的声音嘭的一声,很响,掩盖了心碎的声音。
原来对于这段感情,她如此害怕失去,连问个清楚明白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狼狈的逃走,真是可怜极了。她熟悉的地方只有江城,帝都以及上大学的那个城市。而这些地方他都知道。
深夜里的倒春寒将她逼迫到火车站旁的肯/德/基里面,一杯热豆浆唤不回流失的温度,依旧冰冷。
人啊,真是很奇怪的动物。明明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却又害怕,偏要东躲西藏。余笙轻扯嘴角,似乎在嘲笑自己的懦弱。也许,她对他不是深爱,而是不够爱。因为不够爱,所以不信任,才没有勇气去问出个结果吧。
天气真冷啊。余笙推开店门,去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一张凌晨的火车票,通往馒头所在的海滨城市。在火车上,她敲好一封辞职信发到院长的邮箱里,言辞恳切。然后又登陆了Q/Q,给馒头发了消息。馒头还是爱熬夜,很快回复了她。
凌晨五点,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余笙出了站在人群中搜寻馒头的身影。她忽然想起,每次陈瑾南来接站的时候,她总能一眼在人群中找到他的身影。
一节车厢走过去,总算是找到了馒头。她写了一张大大的接站纸,站在月台上。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这是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慕名而来的游客都这样被接待。
“阿笙,没想到你能来。”馒头给了余笙一个大大的拥抱。又从她手里接过行李,带她到她开的小店里。
对于余笙的突然造访,馒头什么都没问。她总是很懂得在相处之间为人留一份余地。她的小客栈在小镇里面,紧邻着热闹的大街,阳台的那一面也能看到美丽的海景,向来生意都不错,于是请了两个打义工的孩子。
所谓义工,是给那些想出来走走看看,却没少钱的孩子一个机会。他们从全国各地而来,在这里免费工作一段时间,不发工资,只提供食宿。一周轮休两天,可以游玩当地的景点。若是表现很好,离开的时候店家会送一张回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