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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疯诉  作者:齐骥-第14章

小说: 疯诉  作者:齐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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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不敢了……哈哈……住手……烁……” 
在我无比“诚恳”的讨饶之后,烁终于放过我了。唉……腰,是我和烁共同的弱点,凭什么每回受害的都是我? 
“烁,这不公平,你什么时候把你那些武术、空手道、跆拳道之类的教给我啊?每次都是我输,太没意思了!” 
“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烁不置可否。 
“谁叫你老是一副神经紧崩的模样,还不是想让你轻松轻松……”我嘟囔着反驳。 
烁又变成雕塑了。 
“烁?”我有些担心地喊他。 
他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微笑且从容:“那只是习惯……好,我知道了,会注意的,以后在你面前不想工作;OK?” 
“OK!”烁还真是个工作狂啊……简方宁 
大学生活开始一个多礼拜了,唯一的感觉就是空,空,空! 
中学时代的我怎么可能在星期一早上九点三十分还悠闲漫步在林荫道上? 
说起这个,N大最美的风景莫过于这条栽满法国梧桐的直道,又是通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总算在某些枯燥乏味的课前感受到一丝清新自然。 
“简,看昨天的‘康熙’了没有?哇!三个帅哥!”我的室友丁丁是个十足的“狼女”,好色一族的典范,就跟她爱极了的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的主持人小S一样。 
“谁?” 
“郑元畅、贺军翔、阮经天!” 
“不认识。”以丁丁的兴奋程度来看,绝对是青春偶像级的人物,可惜我对明星并不敏感,无法给她捧场。 
“不认识?!”丁丁尖叫,圆睁双眼,“难道你没看过《蔷薇之恋》、《爱情合约》?!” 
“没看过。”看她的表情仿佛我是外星来的奇怪生物而非一个正常的地球女生,我不过是不太爱看肥皂剧而已。 
“天哪!简,别告诉我你过去的十八年统统都是伴随着课本渡过的!”丁丁夸张地抓住我的胳膊摇晃,“没有帅哥的日子就像喝咖啡不放糖,苦不堪言!” 
这么严重? 
“反正看得着摸不到,不如不看。”我依旧不咸不淡。 
“简!话不能这么说!要是我身边有看得着又摸得到的偶像级帅哥,我早追过去了我!可是,你看看N大的男生……”丁丁伸手一指四周,一脸凄苦,作捧心状,“心疼死我了诶……” 
“呵呵……你该不会……”我正想调侃她几句,却发现原本还在做戏的丁丁双眼冒着心心,张着血盆大口,就差口水没有掉下来了。 
我不由地顺着她的眼光看去……迎面而来的是…… 
一个男生。 
一个脚踩辊轴溜冰鞋的男生。 
一个身穿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脚踩辊轴溜冰鞋的男生。 
一个身穿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脚踩辊轴溜冰鞋潇洒从容的男生。 
一个身穿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脚踩辊轴溜冰鞋潇洒从容又漂亮至极的男生。 
我听丁丁说过近几年来人们的审美愈来愈趋向中性,喜欢潇洒帅气的女生,喜欢漂亮秀气的男生,我当然没多大认同感,因为我有两个出类拔萃性格迥异的哥哥,沉稳内敛的大哥,不羁狷狂的二哥,都是个性十足的大男人,所以,在我的潜意识中,像哥哥们那样的男人才有魅力。 
可是,此时此刻,我突然发现,我错了…… 
他清新得仿佛梧桐树叶上的一滴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夺人的光彩。 
“OH MY GOD……比贺小美还赞……”丁丁不晓得在嘟囔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太没礼貌,直勾勾地盯着他看的缘故,他的眼神突然与我相遇了…… 
OH MY GOD……那眼神,柔若春水,清清潺潺地滴进我的心田…… 
我的脸刷得热意升腾。 
“喂!你在脸红个什么劲儿啊?!”丁丁发现了我的异状,一个巴掌打在我后背,毫无防备的我猛地一个趔趄,往路中间栽去。 
我只听见丁丁的尖叫,然后,撞到了人,同时,一双手抓住了我的胳膊……一阵天旋地转头脑空白之后尘埃落定万物静止之时,我的疑问产生了。 
为什么不疼? 
还有,谁抓着我的胳膊? 
“你还好吧?”有个煦暖如春的声音在问。 
我抬头……眼睛倏地睁大…… 
他,是他!可是,他在我下面……那,那,那我,我……正趴在他胸口,我和他的脸,相距不到二十公分……呜……他的眼睛太漂亮了,璀璨明澈,暖意融融……现在,还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不是嘲弄,没有不耐,只有关心…… 
我肯定又脸红了,哦,老天! 
“简,你没事吧?”幸好丁丁过来扶我了。 
“没事……”我连忙从他身上爬起来,嗯,他身上的味道好好闻,也是清清的…… 
我是不是该庆幸今天穿了长裤而不是裙子?趴在地上不至于出太大的丑。 
他从地上坐起,但没有马上站起来,我瞥见他的右手腕上有几道擦痕,隐约泛着血丝。 
“出血了……” 
他闻言低头检查了一下。 
“对不起。”我满怀歉疚地说。 
“没关系。”他满不在乎地笑笑,一边卸下脚上的滑轮,这才站起来,顺手拂去身上的灰。 
他……应该有一米七八吧…… 
“你好,我们认识一下吧。”丁丁的突然开口吓了我一跳,“我们是生命科学院植物学一年级的,我叫丁丁。” 
他好像有些惊讶,是因为丁丁的唐突和大胆吗?说实话,我觉得很尴尬。 
他的眼光转向我,我不由自主地接口:“我叫……” 
“简方宁。” 
啊?他,他认识我? 
“呵呵……”他弯腰捡起我方才摔倒时掉落的课本递给我。 
原来如此。自从七岁时爸爸送给我第一方印之后,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在自己的每一本书的第一页上都会烙下一方印痕。可是,我印上的字是篆书,他竟认得? 
“我叫从心。” 
从心……像女生的名字…… 
“像女孩儿的名字,是不是?” 
……他会读心术啊…… 
“呵呵,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这样啊…… 
“很高兴认识你们,丁丁,简方宁,再见!”他随意挥了挥手,笑如芳草。 
“再见……” 
…… 
“哇!简!你走桃花运了你!居然撞到这么帅的帅哥,哦……你们,跟《我是一片云》里的男女主角相遇简直一模一样,你更胜一筹,还在他身上趴了那么久……啊——好羡慕啊——”她疯了!她疯了!不然干嘛在上下课交接的空档而且是学生必经的林荫道上大呼小叫?! 
正在我头疼不已,想拔足狂奔的时候,丁丁的声音突然自动降了下来,她神秘兮兮地靠近我:“简!我告诉你哦,刚才你们俩倒在地上的时候,可不止女生在嫉妒你哦……” 
她说的是哪国话?听不懂! 
“很多男生也嫉妒你……” 
“啊?!” 
“不懂了吧?呵呵呵呵……像他这样的漂亮男生,现如今可是男女通吃滴……”丁丁笑得得意而暧昧,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简!我刚才说你们的相遇跟《我是一片云》一样了?呸!呸!呸!大吉大利,童言无忌!” 
“怎么了?” 
“哎!你不会连琼瑶奶奶的书都没光顾过吧?那本书结局悲透了,女主角疯了以后才跟男主角在一起。” 
不知怎的,心里竟涌起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简,你对他有感觉吧?我支持你,追他!” 
我怎么可能跟那种天生耀眼的男生有交集?恐怕也只有哥哥们了…… 
“啊——他,他没有说他是哪个学院的……”丁丁抓狂,猛跺脚。 
我就说嘛……嗯……从心,听从心之所言,随心所愿的意思吧,可见给他起名字的人很爱他…… 
周自横 
我长长吁出一口气,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 
案子终于结束了。每次接案子,我总会被它压制地喘不过气来,敬业是应该的,只是我自己并非人们所猜想的那般富有理性,常常会随着案件的真相或火冒三丈或义愤填膺或心生怜悯或郁郁难安…… 
离开法庭后,我没有跟同事去庆祝而是直接去了“奔风”。 
“奔风”是我的高中死党李响合开一家骑马俱乐部,开业一年多了,算得上是本市的第一家,生意不错,可见本市的贵族们对这项复古又时尚的运动还是深具好感的。 
换上骑马装,我走向马厩。 
今天不是周末,人应该相对较少,骑马教练们可以稍事休息,可眼前是怎么了?一群骑马教练围在一起,吵吵嚷嚷的。 
“周先生,你来了。”王经理迎上来。 
“怎么回事?” 
王经理笑得有点尴尬。那群骑马教练见是我,立刻安静下来。 
“愣着干嘛?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这事儿一会儿再说!”王经理轻叱,他们才不甘不愿地散去。 
人群散开我才发现对面不远处还立着一人一马。 
马,是一匹罕见的黑色纯血马,我认得,已经在“奔风”养了月余,刚来的时候引起很大的轰动,每个饲养师都想养它,毕竟在休闲马场能带到一匹无敌赛马何其难得。据说,目前世界上最贵的一匹纯血马售价高达6400万美元。 
人……他背对着我,高高瘦瘦的一个男人,应该很年轻,合身的骑马装使他的背影显得潇洒而帅气。 
“是这样的,‘绝地’的主人从先生今天第一次试马,他们几个都想当从先生的教练。” 
从先生?我看过马主的资料,毕竟这样的大客户在本市少之又少。我只记得他叫从心,今年十八岁。 
他仿佛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回过头来。 
好一个少年! 
恐怕骑马教练们死命抢的,不光是马吧! 
“你好!请问你是我的教练吗?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可以马上开始吗?”他十分有礼貌,会笑的眼亮闪闪的。 
他以为我是这儿的骑马教练? 
王经理刚想解释,我阻止了他:“是的,从先生,让我先看看你跟你的马相处地怎么样。”王经理非常惊讶,正犹豫着想说什么,我用眼神示意他就这么办,有任何后果我负责。 
“祝您骑得愉快!”王经理朝客人和我点点头,然后离开。 
我的客人微微一笑,轻轻抚摸着“绝地”的头部,“绝地”十分顺从且亲昵地将头靠向他。马是胆小而敏感的动物,看来“绝地”很喜欢他。 
“从先生……” 
“叫我从心就可以了,教练。” 
“好吧,从心,你也可以叫我名字,周自横。”我从善如流,上前牵住马缰,“上马吧,我想‘绝地’很乐意为你效劳。” 
他上马的姿势标准极了,根本不像个初学者。 
“我事先看了些书。”或许是发现我的疑惑,他自动说明。 
我点头,看样子他是个好学的孩子。 
孩子?没想到我会对一个成年人用到这个词儿,年长了他十岁,心境竟似老了三四十年。 
 
他实在是个非常令人惊讶的孩子!马感好极了,我把要领说了一遍,他立刻就记住了,不一会儿便掌握了“绝地”的节奏,一人一马配合地极为默契。 
“好了,休息一会儿。第一次骑马骑太久,明天就别想下床了。” 
我们一起走向休闲区。 
“喝点什么?咖啡?果汁?”我问。 
“菊花茶,谢谢!”够健康的啊! 
他坐下,一边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本书翻阅起来。 
“看什么书这么抓紧?” 
“《花式调酒》。” 
“你在学这个?” 
“是啊,我在一家酒吧打工。” 
什么?打工?我打量着他全身上下:1000元左右的高档头盔,1000元上下的马裤,4000元左右订做的水牛皮马靴,1000元上下的真皮马鞭,价值不菲的骑士服和进口的长恰卜斯、手套,更别提那匹纯血马和马上的装备了。 
“就是想学点儿东西。”他应该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吧。 
“哪间酒吧?有机会给你捧场。” 
“B2。” 
B2?有点耳熟,在什么地方听过……哪天想找个男孩儿玩玩,去B2转转……是咯,那个臭小子提起过……这么说,是家同志酒吧?!他……我望着他的眼神惊疑不定。 
仿佛感受到我的注视,他突然抬起头来,“怎么了?” 
我有些狼狈,好像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被抓了个正着,“没什么,就是有点累。”我动了动身体,肩颈处酸软不堪。长期伏案工作的后遗症。 
他眨了眨眼,放下手里的书,起身径直走到我身后。我还没弄清他的意图,他的手已经捏上了我的肩头。 
阵阵酥麻适意自肩颈脊椎传来。天!他的技术好得没话说,力道更是拿捏得精准,太爽了! 
我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 
“舒服点了没有?” 
“嗯……”何止舒服,简直让我昏昏欲睡。如果有个这样的老婆,天天给我按摩,叫我干什么都愿意…… 
等等!我在想什么?!我猛然惊醒过来,身子向前倾。 
他停手,怔怔地看我,一脸不解。 
“谢谢……我好多了,你坐吧。”我觉得自己头脑有点混乱。四顾一看,这才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和他,眼神个个不同,有猜测,有疑惑,有好奇,但……最多的一种竟是羡慕! 
转念一想,应该是我自己想太多了,一般人根本不会把我和他往歪处想,大概会认为他是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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