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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这就是绝杀-第50章

小说: 这就是绝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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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些欢呼当中我大步的走到了底角那里准备开始,如果你问一个射手他最熟悉的位置。那么一定就是底角了,在这个位置我每天都要蹲上一段时间。
    就好像我会蹲在马桶上一样,这是必须的,这就是我生活的一个程序。但是这个时候蹲在这个位置上,我突然感觉到了,站在这里看着远远的篮筐,我有种新的感觉。
    比赛的哨声开始了,我诅咒这个顺序,为什么我总是第一个。抓起篮球,任由已经变了型的身体改造他,任由自己的感觉出手。因为我相信,任何的姿势都没有敏锐的感知,更能体会到篮球给予我的触感。
    这一次我更加重视节奏的控制了,控制着身体的节奏。让它每一次都能完成这个艺术活儿。而其在投花球的时候都要慎重一些,五个点都投完了之后,我也拿到了21分。
    这个成绩还不错,我将投篮的节奏搞的快了一点,投完了所有的球之后,还有7秒钟。这是个错误,我本来可以控制的更好的。
    我投了21分,这一下压力到了科沃尔小朋友的身上了,科沃尔肯定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他也走到了三分线的旁边,但是表现却非常的不好,开始手就不顺,投篮这个东西,开始手不顺,是很影响心情的,后面的投篮也会不顺的。
    果然科沃尔,没有能坚持住,这一轮他投的很烂,只是拿到了分。
    谢谢你!科沃尔,送我进了第二轮。这一下第二轮的比赛就只是剩下,我,莱特纳,斯图加科维奇。
    莱特纳是掘金的老将,以三分稳定闻名,据说每天300个三分球是他每天必须练习的。斯图加科维奇,连续两届的三分王,是联盟里面有名的高个子射手,据说他练习投篮都是使用机器发球机的,球速很惊人。
    这两个家伙可都是硬点子了,但是我现在的状态也正在上升,是的!在上升,我感觉自己已经慢慢的接近,自己的那个极限的状态了。
    就好像是杯子里面的谁要溢出来一样,我感觉到了自己的状态很好!而且我也已经适应了第一个出场的感觉,第一个出场对于自己来说是压力,对于那些没有出场的人来说也是压力。因为他可能创造出他们意想不到的成绩。
    第二轮的比赛开始了,我只看到艾佛森和几个少数的球迷在朝着我欢呼。
    这让我很高兴,我也是拥有拥趸的。依旧是底角,站在底角等待着比赛开始的哨声,抬头看着斯台普斯的星光。
    开始渐渐的走进那个状态,让身体空灵,让心灵空旷,不知为何,今晚我会如此的敏锐。总是会感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包围着我,在注视着我。
    随着裁判的哨声,我将自己的身体完全交给了上帝。忘掉一切,忘掉所有,只是去感知身体,只是去出手,只是远远的看着篮筐,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动作。
    我的身体和心灵都是属于万能的上帝的,我能做的只不过是顺应他的意愿。
    篮球一个接一个入网,我在一个点一个点的奔跑,然后出手。我只是这样做而已,当最后一个花球,从手中飞出的时候,我的眼睛在看着它。
    手指保持着余温,那是一个吻别。
    29分,只是投丢了一个橙色球,其余全中。
    此时斯台普斯在震惊,整个球馆都在鼓掌,我只是听到了大嘴巴查尔斯——巴克利在不停的叫嚷:“我的上帝!”
    然后我伸出了手,这一次不仅仅是艾佛森和少数几个球迷在欢呼了,而是全场的的欢声雷动。1分钟之内投中了24个三分球,创造了一个新的记录。
    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在这个瞬间已经是世界的中心了。起码在斯台普斯是的。
    四周的轰鸣声,奏响了江河一样的咆哮,伸出手,昂起头,享受这一切。这些欢呼都是我的,回头看看篮筐和球场,我也有我的天赋。
    是的,投篮!不仅仅是我的艺术,也是上帝给予我的天赋。
    斯台普斯在欢声中震动和咆哮中颤抖,正如我所说,第一个上场也是有好处的,你有压力,也可以将压力转嫁到别人的身上。
    莱纳德还是投出了稳定是18分,但是这已经于事无补了。斯图加科维奇欧洲人的心脏,变的脆弱了起来,到了决赛他投出了17分。
    斯图加科维奇的最后一个出手完结,我就知道!我已经赢了,三分王,菜鸟三分王。
    艾佛森在一边用力的推我:“小子,我就知道你能行。小子!”
    我走上了球场,高高的举起了三分王的透明奖杯。
    这还真是一个奇妙的时刻,当我在读着那些剧本的时候我可没有想到我会捧起这个奖杯。当我陪着弗兰克大猩猩一起比赛的时候,我可没有想过会站在全明星的球场上。这个结果就连我自己在那些练习中,也从来没有想象过。
    也许我有一些太木然了,也许我有一些麻木了。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拿着那个奖杯我做到了艾佛森的身边,艾佛森揽着我的肩膀,看着我的奖杯说道;“我拿过常规赛MVP,也拿过总决赛MVP,就连全明星MVP也拿到过。但是我却没有拿到过,三分王。来让我看看,这个奖杯和我的那些有什么不同!”
    艾佛森说着将奖杯抢了过去,抱在怀里看。这个时候本来坐在我身边的卡特笑呵呵的说道:“嗨!小子,如果那只球队真的被你轰下24个三分球就完蛋了!”
    24个3分球,也就是72分,这个结果就连我自己都有些惊讶。经过了卡特这么一说,就连我自己都有点神往在一只球队的身上轰下20个三分球的狂野了。
    我和艾佛森,卡特在一起聊天,看着马上就要开始的扣篮大赛。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我后排的一个家伙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过头,我看到的一个女孩儿带着一幅几乎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头上顶着还有乱蓬蓬的黑色假发,她只留下了一个尖尖的下巴,还有微笑的嘴角在外面。
    “洛奇!”她只是叫着我的名字。
    可是我不认识她,我根本就不认识她。我知道这样的小妞有很多,她们徘徊在酒店的门外,以和NBA的球星上huang为荣,她们可以用这个来炫耀。
    但是拜托,我知道应该做什么。
    “小妞儿,想干什么?我可不是随便的人,我很暴力!”说着我举起了拳头想将她吓走。
    可是这个小妞接下来的一个动作让我震惊了,她居然直接将手伸到了自己的胸口里面。难道她想用胸罩砸我?还是想要直接裸奔?
    “哦!我的上帝,我不会刚刚拿到三分王就被绯闻缠上吧!”我目瞪口呆的站着那个小妞儿,但是她既没有拿出胸罩,也没有裸奔。
    而是将她雪白的拳头放在了我的面前,然后慢慢的展开。那是一张雪白的手掌,有些晶莹剔透,她张开的手,如同绽放的雪莲。
    而在雪莲完全绽放开的时候,我惊呆了!时间好像忘记了转,斯台普斯好像全部静止,欢呼声,喧嚣声,解说员的啰唣都消失了。就连我周围的所有所有好像都静止了,唯有我惊呆了。
    她的掌中,安静的躺着一只桃木剑!
    就是那一只桃木剑。看到它的时候,我瞬间感觉被一股电流击中了,我的面孔都在发麻,心灵在颤抖,整个大脑不能思考。唯有,去看那张脸。
    而就在此时,她,将那只大墨镜摘了下来。依稀的面孔,璀璨的双眸,比星光还灿烂。深埋在记忆中的面孔,终于在某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了。
    “任卡!!”
    我的嘴唇抖动了一下,不经意念出了这个名字。
    而此时,那比星光还要亮的双眸,放射出了微笑。本能的,没有任何理由的,我伸出了手,任卡也伸出了双臂,隔着矮矮的椅子,在喧闹的斯台普斯,在星光璀璨的球场边,我们拥抱了。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拥抱,如此的温暖,如此的神奇,如同的飞翔在温暖的云海里。周围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一点也想不起说什么!只是喃喃的念着那个名字。
    “任卡,任卡”然后和她紧紧的相拥。
    字数少了;亏欠了!但是写到这里,我不想写了!一个字,也不想写了。

  (。。)

    正文 九十三 人生若只是初见
     更新时间:2010…9… 15:44:30 本章字数:4419

    你欠我一个久违的拥抱,若干年后的某一个瞬间,才得以重温。
    我不知道我和任卡拥抱了多久,只不过有时候在我的梦里,依然会记得那种味道。
    甘甜的,温和的,暖暖的,会融化了一颗冰冻的心脏。那是一种迷幻,后来随着岁月渐渐的老去,我已经忘记了很多的事情,但是那一晚,哪一个拥抱,雪莲花盛开的瞬间。却永远,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
    或许我们真的错过了时间,或许这个场合,有些微妙!
    在我和任卡轻轻的拥抱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很大的轰鸣声,微微醒转的我,抬起头,看到的是斯台普斯的高空摄像机正在我的上方闪烁着红荧。
    场边活跃的摄影记者就蹲在我的脚边,艾佛森和卡特好像看到了外星怪物一样的看着我和任卡。
    以我和任卡为中心,摄像机,记者,全明星的球员,各界明星,观众,都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们两个。
    也许这个三分王确实有点怪,突然和一个女孩子深深的拥抱,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下,还拥抱了这么长的时间。
    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的原因!
    瞬间的惊愕,我终于从云端的迷幻当中回过了神来,对面那张,我几乎看不清的美丽面孔也露出一丝的微笑。
    相视而笑!因为什么?因为那个拥抱,还是这些人群。
    在这个时候,我只是感觉到艾佛森用力的拉着我的衣服,在我的耳边大叫:“嘿!你这个小子,你和卡金卡很熟么?”
    “卡金卡?”我回头看着任卡的脸,她笑的有点得意,两只眼睛眯的好像是两道弯弯的月亮:“任卡就是卡金卡!”
    这个时候,我分明的看到了那些娱乐记者朝着我们两个大步的涌了过来。那个瞬间我和任卡相互望了一眼,刹那我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朝着艾佛森大叫了一声:“到时候我再解释!”
    然后我牵住了任卡的小手,握住了那双雪白的,晶莹剔透的小手。我们朝着记者的反方向在狂奔,我们穿过了整个边线,将记者,东部明星,西部明星,好莱坞明星,一切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甩在了身后。
    我们在狂奔,我听到了任卡“咯咯咯”欢乐的笑声。她好像是奔跑过草地的孩子,笑的那样真,那样纯。就连我的心也纯真了起来,一种忘记了所有的纯真。
    我们穿过了所有的人群,直奔斯台普斯的出口处,通道两边的观众在朝着我们大叫,在朝着我们用力的吹口哨,可是我们却依旧在狂奔。
    我们在狂奔,不理会观众的欢呼,不理会身后记者的大叫,不理会追逐的摄像头。
    我们不知道狂奔向哪里,只是享受着那种奔跑。
    大步的跑出了斯台普斯,出现在了斯台普斯的大门前面,我还穿着那件黑色的76人队服,手里还提着那只三分王的奖杯。任卡穿着短短的黑色晚礼服。
    我们以为我们安全了,可是回过头,那些记者真是锲而不舍,居然在斯台普斯的门前也布置了人员。
    我和任卡相互看了一眼,她又像孩子一样的笑了起来。那是一种无声的语言。
    牵着任卡的手,我们再次狂奔了起来。这一次,我们真的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一个穿着篮球运动服,提着三分王的奖杯,一个穿着短短的黑色礼服,在街市上我们绝对是最不搭调的一对组合。
    可是,无论是什么,是服装的不搭调,还是一个黑小子和一个白人女孩儿,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阻止我们狂奔,都不能阻止我们尽情的欢笑。
    热闹的街市,耸立的高楼大厦,种了棕榈树的宽阔马路,都在向我们的身后倒退。
    渐渐的一切都不见了,身后没有记者,身边没有了好奇的眼神。我和任卡站在了洛杉矶某个小公园的一角,前方就是哗啦啦唱歌的小喷泉。
    到了这静谧的一角,我和任卡都渐渐的停住了脚步。然后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气,同时的行动,和同时的喘气,让我们再次的相视而笑。
    脚步渐渐的轻了,我们慢慢走到了喷泉的前面。这个时候借着星光和水光,我才认真的去看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她瘦了一点儿,婴儿肥的脸蛋消失了,但是却增添了几分作为女人的妩媚。只有那双蓝眼睛,还是那样的璀璨。
    我在看着任卡,任卡也在看着我。忽然她轻轻的笑了起来:“在看什么?”
    “我在找我们的变化。”
    我们拥抱了,牵着手跑出了这么远,但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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