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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美人诛心-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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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妞穿越遭遇无赖皇子:美人诛心

作 者:孤钵 
风云变幻的南北朝,政权迭代,朝廷更替,杀戮、攻伐不断,换皇帝比换衣服还要勤快。她穿越千年来到这个世界,睁开眼,面前却是一碗打胎药。幸而她能窥探人心,即使做了周国废后的替罪羔羊,她也能化险为夷,反败为胜。凭着一只高科技的“测谎”手指,在波诡云谲的朝堂之上,危机四伏的后宫之中,她又是如何见招拆招,步步为营?


引子
更新时间2010…6…11 0:11:34  字数:1503

   2010年8月18日星期日,坐在由华盛顿飞往北京的波音777头等舱里,我的右手食指正搭在我左手的脉搏上。
  左手腕有着轻微的刺痛感,紧跟着,整齐有序的律动传入我的大脑,我紧闭着双目,意识告诉我,此时我的心跳平均每分钟73次,皮肤电阻1200欧、皮电、皮温都处于正常范围。
  “小姐,你是北京人吗?”可能是旅途太无聊,离我不远的一个美国佬侧头同我搭讪。
  “NO。”我心里有事,不大乐意搭理他。
  美国佬继续问,“那你是哪里的,我对中国还挺熟的。”他示好地笑了笑,还用蹩脚的中文说了几个城市名。
  “武……”话还没说出口,我灵机一动,随便扯了个谎,“西安。”
  美国佬对于我半路改调的回答有些悻悻地笑,我赧然地别过头去,闭上眼假寐。就在我的食指重新搭上脉搏时,大脑里一阵兴奋,犹如警铃大作,我分明地感觉到,我的心跳变快,皮电阻、皮温都已经超出了我所设定的基线范围。
  撒谎,我的身体开始清楚地回应我,我刚才撒谎了!
  我轻抚着食指,对老美科学家的钦佩之情不禁油然升起,没想到这个小东西还真的这么有用!
  闭上眼,Dr。Castilho的声音依旧回荡在耳边,“即将给你装上的是我们新研发并准备投入使用的微型测谎仪,你的食指会植入一块非晶薄膜芯片传感器,只要触碰到颈部或手腕处的浅表动脉搏动,就可以把心率、皮电和皮温数据传入大脑,当人在说谎时,情绪会产生波动,肾上腺素会分泌过多,造成心跳加速,血压上升,肌肉颤抖,皮肤电阻增大,这些数据都会清晰地传入你的大脑,所以,只要你握住对方的手腕,就能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否在说谎,
  ——因为人的身体是没办法撒谎的。”
  他们开发的这款微型测谎仪,已经通过了动物实验,而我作为他们招募的首批临床试验志愿者之一,在刚开始被植入这么个小东西时,的确是心怀忐忑。
  这样一个高科技产物,自然是让人惊叹。但我真正被吸引的,是他们给出的有偿奖励。作为由美国五角大楼国防部直接负责的微型测谎仪研究项目,在对待临床试验者这件事上,很是大方。临床试验者可以享有绿卡,根据学历安排在美的就业。
  尽管在试验之前,Doctor们还会象征性地说一下,这种技术虽然被认为无毒,但不排除对人体会有一些潜在的威胁。然而,如此优厚的条件,自然会让许多为绿卡奋斗的亚洲男女前来应征。
  我原本是没有机会的。但在我搞定了负责筛选报名者的一个四十岁的老美后,便顺利晋级,成为他们招募的第一批亚洲人种临床试验者之一。潜在威胁?呵,见鬼去吧!这年头,潜在的威胁多了去了,根本不差这一个。
  现在,我就是以改签的名义,从华盛顿飞往北京。来回的全程旅费也由美国防部报销。
  我满足地重重往椅子上靠,只觉得这头等舱坐起来果然是格外地舒服,连座椅的弹性都这么好。
  闭上眼,这二十二年来的艰辛一齐涌入了我的脑中,从偏远山村走进大城市,从中国的大城市远渡重洋到了美国,每一步路都走得无比艰难。以我的出身,今天能躺在这头等舱里,不知道比别人多付出了多少,才能换来。
  还好,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天爷待我还算不薄。
  想着成为美国公民的日子也许指日可待,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怀着美好的愿望慢慢地进入梦乡。阮陌啊!你这20几年苍白无趣的生涯就要到头了!准备接受糖衣炮弹的腐朽吧!我在梦里边振奋无比地对自己说。
  “咣当!”脑袋重重地晃悠了一下,朦胧中我仿佛听见机器滋滋的噪声大得出奇,声嘶力竭般地咆哮着,我好想睁开眼看看是怎么回事,但是强烈的失重感和窒息感让我根本就来不及睁开眼,忽然间,我好像明白自己所坐的飞机——失事了!
  我不想死!大脑里头强烈的求生意志支撑着我,我看不到周围的人和事,耳鸣得厉害,唯一能感觉到的是冷!强冷的气流冲击着我,我感觉自己都要变成冰棍了。
  于是,意识陡然中断,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哀悼……

第一章 芙蓉面

   暖意袭来,我麻痹了许久的神经仿佛终于有了一丝知觉,胸中憋着的那口气一下子透了出来,于是,已经涣散的意识渐渐收拢起来,重新填满了昏昏沉沉的脑袋。
  “噗!——”口中的秽物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一股脑儿倾盆而出,我依稀听见耳旁有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响起,“大夫,她醒了!你赶紧来瞧瞧!”
  声音琅琅如玉,嗡嗡直响的耳鸣因为这天籁之音而骤然停止。我努力想要睁开眼,可是眼皮太过沉重,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力。忽然,上眼睑猛地被人一扯,强光顿时冲撞双眼,一阵刺痛后,模糊的人影渐渐被倒映进来,蓬头利齿,鹤发鸡皮,是一个耆耋老者。
  “呵呵,不光醒了,连高烧也退了。姑娘的命还真是大。”老者捋着须扭转头去,“茹公子,这人还救不救?”
  “救!自然是要救的!”
  “可是诊金上……这几日,我积攒了好些年的珍贵药材都被她给消耗干净了,茹公子你再不加诊金,老朽都要喝西北风……”他话还没说完,嗓音忽高,带着强烈的惊喜道,“这可是上等的好玉!茹公子这是给老朽?”
  “这是我家传的宝物,充做诊金,应该够了吧?”
  “够!够!我这就去煎药!”老者欢快地如同儿童,他一离开,其身后的一抹亮白便闯入我视野,涣散的视线好容易才聚焦在一处,一张笑脸绽放开来,宛若是夏季池旁溪畔正浪漫的芙蓉,笑似芙蓉,面更似芙蓉。
  他突然就在床沿坐下,笑吟吟地看着我,轻轻地用毛巾替我擦拭嘴角,细致而小心,黑亮的眼珠子看起来动人心魄。“需要喝点水吗?”
  我摇了摇头,脑子渐渐清醒过来,依稀还保留着那可怖的数秒记忆,“我……我这是活过来了吗?”
  “是呵。姑娘命不该绝,从悬崖上摔下来,居然只是受了些轻伤,这烧一退,再调养个十数日就好了。”他的笑容看起来格外令人安心,我实在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从空难中活过来,更不曾想到一醒来就遇上一个这样好看的男人,当真是我否极泰来了么?
  只是为什么感觉有些古怪?这个念头一闪现,我便发现眼前男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头发高高绾起,这间简陋的茅屋也和乡下的民居风格迥然,他和那个老者的对话……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他好像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不禁大骇,“这……我这是在哪里?”
  男人说道:“这里是汉中之郊。”
  “汉中?汉家发祥地的那个汉中?”我试探地问着,见他点点头,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了回去。如此看来,我并非到了一个独立的时空,而是穿越了。
  穿越了!
  这年头穿越事例实在不少,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脑袋还是一下子就懵了。“那么,是你救了我?你又是谁?”
  “他们都叫我茹公子。”他展眉一笑,算不上倾城,但却有些妖孽,“姑娘怎么会从悬崖上摔下来?幸好姑娘命大,正好摔在树下的泥沼里。”
  我嗫嚅了两声,狠狠地皱起了眉:“不知为何,从前的事好像都不记得了。敢问茹公子,现在……是什么年份?”他既然以为我是从悬崖上摔下来的,倒也省了我编谎话。此时此刻,装失忆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茹公子也不知信不信,唇角向上撇道:“今年算是大周国元年吧!”
  “周国?周武王?伐纣了吗?”我脱口而出,便觉得不对了。刚才茹公子已经提到了汉朝,又怎么可能是三千年前的西周、东周呢?
  茹公子显然一愣,旋即掌不住地笑起来,笑声犹如清泉,收敛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姑娘真是有趣,好好养伤吧,伤若好些了,我就带你回大周的国都——长安。”
  长安?不是西周东周,便只剩下南北朝时期以长安做国都的北周了。
  我顿时心底一沉,大周元年,表示朝廷刚刚更替,身逢乱世,本来就够糟糕的。偏巧又是我最最不了解的南北朝,想要趋利避害,替自己找个最安全舒适的选择便成了难题。
  “公子,我能不能不去长安?”我带着一点乞求似地望着他,尽管对北周史一无所知,但乱世京城必定是风暴中心,长安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不行!”茹公子回绝地很干脆,他替我擦完呕出的血,便顺势捏了捏我的下颌,“若不能见到姑娘完全康复,我心难安哪!只是我有事必须回长安,可能要委屈姑娘了。”
  他认真的样子让我有些惴惴不安,瞧他的装束,应该是有身份的人,但又不是大富大贵,这样的人为了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还把家传的宝玉也拱手让人?天下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心人?!“公子……就不怕我无法偿还公子恩情吗?”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很是妖娆,“那——你就用身子偿还吧!”好一会儿,没有等到我的反应,他又补了一句,“开玩笑的,姑娘不必当真。”这才抽离了温热的手,转身出门。
  茹公子若真的是这样想,我反而放心了。但凡这世上,就没有不求回报的付出。他若没有所图,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救我?若不是贪图美色,想要占我便宜,那只怕就有更大的阴谋了。
  
 
第二章 酒做媒

   在我刚刚可以勉强下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奔到水盆旁瞧自己,幸好,脸上几乎没有什么伤口,镜中的我,有些消瘦虚弱,可面孔还是那样熟悉、姣好。想想自己的确是命大,从万米高空坠下,居然表皮只是些扭伤,擦伤,最严重的就是胸腔受到挤压而有些内出血,
  万幸经过那老者的调养已经好了大半。
  “姑娘闭月羞花,用不着照了。”茹公子如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扭过头来,他已将一件湖蓝色的罩袍递至我手上。
  我看得出来这件袍服的质地不菲,“公子这是给我的?”
  茹公子歉然一笑,“此处太过偏僻,一直委屈姑娘穿着在下的旧衫,实在过意不去。这是在下从最有名的流芳制衣坊购来的,姑娘可喜欢?”
  “公子这几日都不见身影,原来是到市集去为我买衣服了?”我摆出一副惊喜且感动的样子,忙不迭地接过衣裳。
  茹公子调笑道:“可要在下为姑娘换上?”
  我的心怦怦一跳,却并没想过拒绝,我斜睨了他一眼,含嗔笑道:“公子又不是第一次帮我换衣裳。”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穿着他的旧衫,想来我随身的牛仔裤和T恤早已经惨不忍睹,也看不出原样,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替我换衣的除了他还能有谁。
  茹公子哈哈一笑,勾了勾我的鼻子,反倒退却了,“姑娘伤才刚刚好,要是我把持不住,可就糟了。姑娘快些换上吧,用过饭,咱们就得上路回长安了。”
  我点点头,看来茹公子急着回长安。我才刚刚能下床,他就迫不及待地带着我上路了。
  茹公子的确不算富庶。严格来说,应该是有些清贫的、已经没落的富家子弟。他用一支有些旧的金钗换了一辆骈驱的马车和干粮。想来我身上这件丝袍也是他典当旧物换来的。
  从汉中去往长安不过是五百公里,若是坐火车十个小时就到了。可此时山路难行,路上又不太平,一路上走走停停,约摸十天才到长安。
  茹公子找了一家还不错的客栈,要了一间客房,叮嘱我在房间里等他,就出门办事去了。
  这一路行来,我和他都是住两间客房,今日忽而换成一间,我禁不住便要想他的潜在意思。此时,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他救了我的性命,在我身上花了这么多钱和心思,要拿回些什么本来就应该。况且他这一路对我也都以礼相待,并不是一个色中饿鬼,我对他并不排斥,所以就算夜里发生些什么,我心里头也挺坦然的。
  只是,不知为何,我总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可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到后半夜的时候,茹公子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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