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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都市仙火-第147章

小说: 都市仙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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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清颜是过来人,那种寂寞冷清真是受够了,她不想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结果,梁琛还是重蹈了她的覆辙,但是又没有重蹈覆辙,母女两个遇到的男人不同,男人身边的女人也不同,梁琛显然比较幸运!
    本来可能还有一些话要说,但是却突然间忘记了,于是梁清颜就挥了挥素手,像赶苍蝇一般把张仙赶走。
    张仙如蒙大赦,抹着冷汗逃之夭夭,没有注意到丈母娘望着他狼狈的背影露出甜美的微笑。
    张仙回到家中,发现美人们都换上了家居服,都没有什么事儿,打算在这里嗨呸一夜,他看着那几桌麻将和扑克,真是哭笑不得,悄悄溜进了书房,给自己弄了杯咖啡,看了会儿书,就开始写作。
    张仙的文风,有时候和古龙有颇多相似之处,但是又有自己的风格,有人说他的笔力早就超越了古龙,但也有人说他是东施效颦,距离古大师十万八千里。
    这只限于张仙写作玄幻类小说时候的文风,他写作仙侠修真类小说,写作科幻惊悚类小说,写作现实类小说,以及他写作散文诗歌时候的文风都各有不同。
    正因为这样,很多人怀疑张仙雇佣了枪手,张仙也懒得解释,反正不管怎么样,他的书就是有的是人买,有的是人喜欢,还有很多人讨厌不喜欢,却也想要买一本看一看才好批评他,这对他毫无害处,反倒是有正有反才有新闻,他的作品才会越来越红,越来越值钱。
    张仙能够驾驭各种题材的作品,这跟他博览群书有关,每天最少三个小时的读书时间,以及他那过目不忘的本事,还有堪称玄奇的经历,都让他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
    文坛第一快枪手是怎么练出来的,那是写出来的,而不是吹出来的。。。
    张仙今晚要写的是一个新故事,因为他一直都没有写过武侠方面的作品,就有人说他不会写武侠,他不是不会写,只是一直不想写罢了,现在他就要写一本好武侠来,堵住那些人的嘴。
    张仙也有意气用事的时候,涉及到写作方面的事情,有时候他就有些侠气匪气孩子气。
    张仙按照习惯,先写出来一个书名,这个书名他白天的时候就想好了,叫做仙雪凝玉,跟他欲成仙那本书中的一种宝物同名,实际上他这是要开始为仙雪凝玉炒作一番了。
    对于一个著名的作家来说,用笔来炒作最简单也最有效。
    但张仙做的并不只是炒作仙雪凝玉产品,也是在用那个产品炒作武侠。现在的武侠太过低迷,他很难找到一本好看的武侠小说,黄易大师的小说好看,却并不是武侠,而是玄幻。
    玄幻和武侠,是有着一定区别的,常看这类小说的人都知道。
    张仙最近正在筹建一个文学工作室,还买下了一个基础不错的小网站,打算在网络文学方面发展一下。
    张仙有很多的梦想,其中一个梦想就是聚集一大群的文学爱好者,弄一个超级牛笔的文艺沙龙,就像旧时巴黎那些著名的文艺沙龙一样,例如乔治桑的那个沙龙那样,大家在一起讨论文学和艺术,一起探讨和提高,而不是为了稿费胡乱的造文。
    梦想的实现,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那需要十分深厚坚实的现实基础,张仙深谙此中道理,所以他就要从最基本的做起,把那个梦想的大厦慢慢构建起来。。。
    张仙写了一会儿,就上了QQ,又遇到了呢喃,这个小丫头在倪北那里上网,一边处理她工作上的事情一边找人扯淡。
    呢喃可不是乖小孩,和她看起来典雅文静的外表截然不同。她是个古怪精灵狡黠邪恶的小妮子,专门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各种各样的人,在网上骗人玩儿。
    当然了,呢喃仅限于骗人,并不会骗人骗色,否则张仙早就把她的小屁屁打得开花裂瓣,给她些颜色看看,狠狠的惩罚不听话的坏小孩儿了。。。
    给读者的话:
    2更。

  (。。)

    作品正文 401 西单的角落
     更新时间:2010…10…14 13:02:38 本章字数:1857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给你你不要,不要就拉倒。。。
    张仙哼着自己改编的《兰花草》,开着奔驰在茫茫车海中蜗行,北京堵车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了,听说每一天都有若干辆车被人从车行里提出来放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交通状况实在令人堪忧。
    张仙并不着急,刚刚把几个女人送回学校,他现在是去见呢喃,她说不着急的,所以他就真的不着急。
    昨天昨夜的一场大雪,倒是有大半都化成了水凝结成了冰,在北京冷得诡异的天气里,人们在明媚的阳光下有些瑟缩。
    马路上的雪都已经给融雪剂和无数的车轮化作了乌有,只有少许地势不好的路段,才有泥水淤积,车一过就带起一溜水花,溅在行人的身上,留下了一些污痕,惹来一阵腹诽和骂声。
    呢喃和张仙约会的地方并不是倪北的家里,而是前门那里,她想去看看毛老人家的遗体,张仙虽然已经去过,但美人有命,他也还是要全程陪同的,马虎不得。
    终于过了最拥堵的路段,在路旁的服装店门口看到了依旧穿着裙子清凉的呢喃,他把车在停车场停下把她叫到车上来,摸了摸她冷冰冰的美腿,皱眉道:“老婆,你是不是傻啊,大冬天的穿这么少,你想干什么啊?”
    呢喃一见张仙发飙,笑盈盈的小脸就变得可怜兮兮的,像只小猫儿似的靠近了他的怀里,怯怯的说:“人家不是没带衣服吗,哪里想到这边这么冷啊。”
    “别扯淡,你姐那里没有衣服啊?你们姐俩的身材差不多,她的衣服你都能穿。”张仙在她的小屁屁上打了两巴掌,然后就把她的鞋子脱了,把冰冰的小脚和小腿都放在了自己打开的衣襟里面,同时渡了热气给她。
    呢喃幸福得哼唧了一声,那妖娆的声音很是暧昧,又惹来张仙的一巴掌,她媚眼如丝用穿着丝袜的小脚丫挠着他的软肋,给他扑在了后座里,吃起了嫩豆腐。
    奔驰车的空间很大,玻璃都贴着反光膜,外面看不到这里面的情形,这里又是停车场的一角,不虞给人发现,两个人恣意的温存亲热了一番。
    亲热过后,张仙给呢喃炫…书…网整理着衣裙,说道:“我们去买衣服,你得穿的厚实点,大冬天的,这里又不是温暖的南方,得瑟感冒你就哭去吧。”
    呢喃幸福的靠在他的怀里,只是微笑听着他的唠叨,给人真心关爱的感觉真好。
    两个人十几分钟后来到了西单,开始了烧瓶。呢喃可不是庄惠淑段筱丁洁那样的购物狂,她对于衣服之类的东西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是舒服好看就行,牌子不牌子无所谓,但是质量要好,她对这个有着很高的要求。
    西单的东西有人说很贵,但也有人说很便宜,这都是因人而异,主要是看那个买东西的人会不会侃价。
    北京最便宜的衣服肯定不在西单,同等的衣服,最便宜的是木樨园和动物园,事实上北京及周边地区的服装店都是从这两个地方进货,自然不会比那里更便宜。
    但是,能不能买到便宜的东西,还是看会不会侃价。
    张仙本以为呢喃肯定侃价很生猛,结果他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她根本就懒得去讲价,别人要多少她就给多少,好在张仙挺擅长这个,才没有给人家狠狠的宰割。
    张仙和呢喃来到一家品牌女装店,他的耳朵突然间动了动,笑着说:“老婆,我去买盒烟,你先自己看着啊。”
    呢喃点头,她正在看一件大衣,觉得自己穿应该会很漂亮,没有注意到张仙的神色有些古怪。
    张仙走出了女装店,对站在门口的两个女保镖点了点头,她们就悄悄的走进了店里,保护呢喃。
    这两个女保镖是黄惜水刚训练出来的精英,放在作训基地没用,就让他带出来转转,熟悉一下北京的地形,也免得以后有任务的时候抓瞎。
    张仙本来不想带,不过想到了呢喃在这里没有人保护,他的敌人好像还不少,就把她们带了出来,看来还真的有用,就像现在他有事儿要办,她们就能让他可以安心离开一会儿。
    西单并不是只有高楼大厦,也有边边角角和旮旯胡同,只是这些地方不在最光鲜的地方,而是在不光鲜的边缘地带。
    张仙走进了一条胡同里,翻过了一道墙,里面是一个废弃的园子,估计就要拆迁了,看着十分的荒芜,还有一座败落的破庙。。。
    给读者的话:
    3更。

  (。。)

    作品正文 402 欧朦庞烟雨
     更新时间:2010…10…14 15:08:43 本章字数:1828

    高楼大厦繁华锦绣的后面,是一座废园,有一座破庙,衰草冲破积雪露出枯黄的尖,于冰冷的西风中飘摇,明媚的阳光也无法温暖这片荒凉的土地,此情此景。
    在破庙里,有一群男人围住了一个女人,肯定不是在赞美她,而是在调戏她。
    调戏,也只是个开始,是前戏,真正的目的并非如此简单。
    “挺会玩啊,你们几个。”张仙突然间出现,一句话吓了那些人都是一跳。
    “小子,给我滚远点。”一个穿着棕色皮衣皮裤皮靴的少年,冷冷的看着张仙,眼中的阴狠冷厉,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深郁。
    惯坏了的公子哥,这就是张仙给这个小子下的定义。这类人要是引导好了将来就是人物,要是放任下去也是人物,不过肯定不会是正面人物,而是那种和垃圾放在一起比较的人物。
    从小培养一个贵族不容易,从小培养一个人渣却非常的容易,甚至,并不需要刻意的去培养,只要给一个适合人渣生长的环境就成。
    张仙其实很讨厌和公子哥之流打交道,尤其是发生冲突,但很遗憾的是,他混的就是这个圈子,女人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他想要躲避也做不到,这就是他的命运!
    张仙没有搭理这个小子,而是笑嘻嘻的扫了一眼小子身旁的这些人,看起来都是他的狐朋狗友,有的可能是充当着狗腿子和打手的角色。
    这些少年围着一个女孩儿,女孩儿穿着一身白色的羽绒服,脸蛋清纯秀美,是个美人,身段看起来也不错。
    女孩儿嘴里塞着东西,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充满了怨气戾气和无限的仇恨,她深藏冷漠的眼神,比那个小子的眼神还要可怕!
    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要经历多少磨难,才会变得如此冷漠,心中积郁如此浓烈的愁怨,张仙有些不敢想象,同时还有些怜惜。
    张仙怜惜她,不是因为她长得可爱,而是因为他心中多多少少有些歉疚。
    张仙看着少年,说道:“把你手里的刀扔了,说一千声我错了,我就饶了你,同时也不会把你现在做的事情告诉你姐姐,否则的话,我会先打断了你的胳膊腿,再把你姐姐找来,让她看一看她弟弟都在做些什么事情。”
    庞烟云的眼睛眯了起来,冷冷的道:“看来你认识我,那就不应该拿我姐姐来吓唬我,我是尊敬她,不是害怕她。”他的手用力的握了一下刚刚从怀里拿出来的小斧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他很紧张。
    “你其实心里很紧张,你的心跳刚刚还是八十,现在却是一百二十五,你的瞳孔在收缩,毛孔也在收缩,你的手指在轻轻的颤抖,呼吸有些急促,这些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你其实非常害怕你姐姐,就像很多人都怕她一样。”
    张仙慢腾腾说过这些,已经来到了庞烟云的面前,轻轻一挥手,两个往前走了一步的少年就给他拍飞狠狠的撞在了身后的墙上,吐血昏迷。
    张仙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做过似的,他盯着庞烟云旁边的那个小子,说道:“你要是敢把那把枪掏出来,我就般的卵蛋打碎,不杀你,只是让你做一辈子的太监。真的,我不骗你!”
    那个小子不信这个邪,他相信没有人能够挡住子弹,他更相信自己就算是杀了这个认识庞烟雨的小子,家里也有足够的办法将这个事儿摆平,他不认为一个圈子外面的人能够翻出多大的浪花来。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自信太过自卑是悲哀的,过度自信太过狂妄是可怕的,前者只是活的憋屈,后者却可能惹来祸事。
    张仙在对方掏出枪来的刹那,轻轻的在他的胳膊上拍了一下,枪声就响了,这个小子的腿间血肉横飞,汁液淋漓,直接晕了过去。
    张仙淡淡的说:“我都说过,他不相信,不过既然他选择了自残,我还是乐得节省力气自己动手的,省得还要恶心半天。”
    傻了,除了那个女孩儿都傻了。
    庞烟云的狠事做过一些,遗憾的是这样血腥的场面,他真是没有亲眼目睹过,他觉得有些恶心,那几个小子都腿肚子转筋,只有张仙踢了一下那把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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