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默,但切烤肉的刀子都被他捏弯了刀柄,显然内心起了波澜。纵然他可以控制住情绪,却不能真的做一块石头。
“就说我亲爱的侄子吧。”列斯达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来回踱步,“他的血统就很低贱,虽然他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出身决定了一切。”
“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力,不是很明智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扁他,“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的。”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的恩宠,哪怕只是*缘。他就是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的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的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的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为何不安静地坐下来,听一听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的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2)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口?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地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族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想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借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地发现,在塔撒大陆没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族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但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着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在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地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折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
“伯爵小姐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上时及时离开,便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的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一半人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的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换作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3)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族的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音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的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的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的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作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的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的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事,但你对那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地道。
“您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就是你想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在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您,不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唉,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4)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的外表虽然正常,内心却已腐烂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很帅,十三岁时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与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就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啊。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就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
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许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他会失去她吗?会的!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突然感觉恐惧:要是没了她,他要怎么度过余下的人生?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族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神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族,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地更换枕边的男人了。”列斯达放肆地瞄了一眼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就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许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说了。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