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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异世淘宝女王(下)-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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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斯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只我一人就不怕他的千军万马,何况还有这么多精锐跟着我。放心,他不会轻举妄动,而我也答应过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不会动他一根头发。但是——你叫他痨病鬼?”
  “他不是吗?”孤儿很惊讶,凑近阿德斯,低声道,“几乎没人见过他,他当然是为了掩盖他不断恢复肉身年轻并灵魂不死的秘密。现在除了你我,还有他自己和爱西,大概没人知道他是个八百多岁的男人——他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他喜欢三十五岁,因此保持在那个年龄。”阿德斯道,“但他并不是痨病鬼,你见了就知道了。”
  孤儿听他这么说,更加好奇了,可他却不肯多透露。孤儿也只好耐着性子,只等着亲眼看看这位抢夺了驿马家族公爵之位的列斯达,阿德斯的叔叔。
  一行人慢慢骑马前行,一路上有很多士兵从街道两边堡垒样的房子里冲出来,却没人动手,显然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只严密地监视着他们,害得孤儿没来由地紧张。
  前方就是黑冰宫殿了。孤儿一直以为那是个以黑色冰块搭建的宫殿,有梦幻色彩,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以普通的黑色山岩建成,给人很北方的感觉,坚强,粗糙,庞大,但有着不一样的威严感,就像阿德斯。这里好像天生就是他的地方,也只有这样严酷*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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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4)
“列斯达在大殿中等你。”爱西领着一队穿着考究的侍从站在门前迎接,才这么一会儿,她已经手快脚快地换了一身黑色衣服,也是皮毛质地,但非常轻薄贴身,衬托出她玲珑丰满的身段。
  孤儿抖了抖自己的变色狐狸皮外衣。切,再好的东西哪有阿德斯亲自送的珍贵,别说这大衣价值连城,就算是一件乞丐服,也比任何衣服都好。
  两个女人这番暗战,阿德斯一点儿也没注意到,只是收拾了一下心情,深吸了一口气,缓步走进这个八百年再没来过的地方。说心中没起一点的波澜是不可能的,可他也有着无比的坚定。公爵的宝座他不在乎,但那个公道他要讨回来。他的,母亲的,弟兄们的。
  他稳定地向前走,孤儿就走在他的身边,商队中的其他人则留在殿外,只有詹姆和小四四作为贴身近随被允许跟在身后。宽阔的大殿中空无一物,巨大的穹顶石柱上雕刻着诸神率十大家族与暗黑破坏神大战的故事,像是美轮美奂的壁画,称得上是艺术品。但孤儿的注意力并未放在这些石柱上,而是被大殿尽头的一张黄金椅和椅上的人深深吸引住了。
  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孤儿看清了那张金光灿灿的椅子做工精致,式样却极其扭曲,坐在上面的人应该是极其不舒服,而且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的,古怪得很。当她看清坐在椅子上的人后,不禁又是一番惊叹——流言真是不可信啊!
  列斯达不是痨病鬼,也不是外面传言的四十多岁的猥琐大叔,肮脏的酒色之徒。事实上,她来塔撒大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列斯达更像一个贵族,更有那种气派,而且还没见过哪一个男人能漂亮过他。
  他穿着*绒的外套、裤子和精致华美的衬衫,衣服上有着闪闪发光的宝石纽扣,花边和皱褶缀在袖口和领边,漂亮的靴子光可鉴人。
  这样的繁复奢华,这样的淫靡瑰丽,换作另一个人来穿,一定混账滑稽得像小丑,可穿在他身上,却那么妥帖合适,还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味道。那把坐起来如此艰难的椅子,他也坐得如此优雅,仿佛与那把椅子融为一体了一样。
  他柔软卷曲的金发随意地束在脑后,精致绝伦的脸上挂着一点微微的厌恶和嘲弄的微笑,握着一双黑手套的手白皙完美得像玉雕。
  孤儿从不知道男人可以这样美的,而且美得一点儿不柔弱,不娘娘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贵族的优越感和自然而然的傲慢。
  “可爱的小美人,您在看我吗?”他不理阿德斯,却对孤儿道。有点轻浮,奇怪的是,让人并不反感。
  “是的,驿马公爵大人,因为您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孤儿直率地说,没注意到自己表示出了一种轻微的敌意。对于伤害过阿德斯的人,不管他多么迷人,她也会讨厌的。
  列斯达笑了起来,“我亲爱的伯爵小姐,请允许我赞美一句,您真可爱。我算明白为什么爱西回来后表现得那么妒忌了,我看她妒忌是应当的。”大概笑得太剧烈了,他又开始咳嗽,拿着一条雪白的绢帕擦了擦嘴,姿势如此优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病态的、邪恶的美丽,有如盛开的罂粟花。
  “多谢公爵大人,我们盈禄商队到此处是为做生意而来,因为总有些珍贵的宝物是流不到自由贸易城邦的。”孤儿说着,一指阿德斯,“这位是我的保镖。他非常高贵,我希望他受到贵族般的招待。”她不愿意跟列斯达在这儿闲磕牙,更不愿意列斯达把阿德斯当成透明,干脆挑明了说。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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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5)
明明是他抢了阿德斯的位置,不管阿德斯是什么原因离开驿马家族的,现在他都没有权利如此傲慢。
  列斯达眯起了眼睛,似乎明了什么似的一笑,“放心,我的小姐,商队权利会在驿马家族的领地得到保护,您是安全的。至于阿德斯——你不是来篡夺领主之位的吧?”
  孤儿听他承认商队权利,心感欣慰,但他话锋一转,又对上阿德斯,让她顿觉担心。阿德斯是个拙嘴笨舌的男人,不太会辩论。
  “既然担心,为什么盼着我来?”阿德斯的脸冷得堪比黑冰宫殿的粗糙岩石。
  “八百多年不见,我这个做叔叔的,是想看看你变样了没有。”列斯达无所谓地耸耸肩,“看来你没有,就连这块蒙面巾也不曾拿下来过。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吗?”
  “有些事,我永远不会忘记。”
  列斯达微笑着,似乎觉得这一切很有趣似的,“我倒真羡慕你,冻住了八百年的时光,还给一个神秘人藏到不知名的地方,谁也找不到,安静地睡啊睡啊……今天醒来,还是那样年轻英俊。哪像我,永远要承受恢复肉身之苦。啊,我说漏嘴了,你没告诉这小美人我的事吧?”
  “伯爵小姐是我的雇主。”阿德斯生硬地说,语气非常疏远,似乎和孤儿没有任何感情交集似的。
  孤儿心头一凉,但很快又恢复到热乎乎的情况。因为她突然明白,阿德斯为什么自从进了驿马家族的领地,就不再与她共乘一骑,此时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淡,他是不想让列斯达知道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对列斯达有所忌惮,他是在保护她。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看似一块冰,却温柔得像一潭水,实在是*,所以她说什么也要把他困在自己身边,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爱西是不用担心的。阿德斯不爱她,而她对自己的美貌和风情如此有信心,就算看到她和阿德斯之间那种情人般的亲密,出于妒忌和可笑的虚荣心,也不会说出来的。
  不过,阿德斯如此提防列斯达,故意把她从这些纠葛中剔除,是在谋划什么吗?毕竟,以他的骄傲和实力,不会突然如此小心翼翼的。
  “雇主?啊,是啊是啊,是雇主。”列斯达站了起来,“既如此,就请允许我带雇主小姐去客房,洗个热水澡,休息一下,然后和我共进午餐。穿过冰寒地带很不好受,就算有变色狐狸的大衣,也是一样。”
  孤儿忍着不看向阿德斯,忍着不像往常那样听取他的意见,以免显得对他过度依赖,点了点头,道:“谢谢驿马公爵大人了,您会得到整个盈禄家族的善意回报。”
  “我同样期待。”列斯达优雅地一躬身,亲自带孤儿一行人来到黑冰宫殿的东侧小楼,“伯爵小姐来得仓促,我没来得及精心准备,但这是阿德斯离开之前一直住的地方,虽然一直没什么人住,但我每年都派人打扫。巧的是,今年的打扫工作昨天才完成,所以这是个不错的住处。现在每个房间的壁炉都生了旺火,您一定会感到舒适的,而且我想我的侄儿也愿意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孤儿点点头,不知道列斯达葫芦里卖什么药。他似乎怕阿德斯,漂亮的微笑表面下深藏着戒心,但他同时又挑衅阿德斯,好像在试探着阿德斯的底线,猜测着阿德斯来此的目的。
  总之,他是怕了。
  但愿这一次驿马家族之行不要出什么事才好。阿德斯和列斯达之间的情况不太对,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商队一行只有这么点人,能从驿马家族的广袤领地中突围吗?
  她被安排住进了阿德斯之前住的房间。列斯达用意莫测,总带着一点刺探的味道,似乎想看她睡在阿德斯的床上有什么反应,阿德斯会不会半夜摸进来?可惜阿德斯似乎无动于衷,自顾自回了隔壁的房间。
  孤儿既然明白阿德斯在掩饰他们的关系,所以不管这掩饰是否成功,她也要配合一下。而且,这是他以前的床啊,今天她躺在这里,心里真的有些异样的感觉,似乎贴近了他许多。
  洗完澡,休息了一会儿,到中午时,有仆人来请孤儿一行人到列斯达居住的主楼去用餐。其余的人都在小餐厅吃饭,唯有孤儿和阿德斯被请到了大餐厅。那是个豪华且大得变态的地方,桌子长得可以跑马,讲话时都听得到回音的,而偌大的地方却只有侍候的仆人和两个主人——爱西和列斯达。
  “欢迎之至。”列斯达站起来,换了一身衣服,照样是精致华丽。
  孤儿寒暄了几句,被安排坐在次主位,也就是列斯达的身边,而阿德斯则被安排坐在了对面,紧挨着爱西。大概是故意的,阿德斯一落座,爱西就表现得极其亲热,吻了吻他的脸,立即说起往事来。
  孤儿心里恼火,表面上却丝毫不变色,举止优雅地和列斯达攀谈,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菜也很丰盛。
  “不知道伯爵小姐来我们驿马家族,是要做什么生意?”午餐接近尾声时,列斯达突然问。琉璃杯里的红葡萄酒,衬得他的手指白得宛若透明。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1)
“没什么明确目的。”孤儿不动声色,“事实上我在做环大陆的旅行,看能不能开拓出新的商路。”
  “伯爵小姐真是会做生意,听说您还没有结婚,不知道是什么人万分幸运,能娶到您。”列斯达假装无意地瞄了一眼阿德斯,“您既美丽又有钱,地位高贵,和您结亲实在是一门好婚事。要知道贵族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但婚姻却是极其重要的,这关系到财产地位和自己孩子的血统。”他说着笑了起来,又意有所指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阿德斯没什么反应,不管爱西表现得如何亲热,列斯达说什么样的有趣笑话,他都像块石头一样沉默着。
  不过孤儿感觉列斯达此话有些羞辱的味道,忍不住为阿德斯报复道:“说到这个可奇怪了,来驿马家族半天了,发现就算是仆人,也是黑发蓝眼的多。爱西小姐是祭司,红发红眸不足为奇,可是公爵大人您为什么是金发碧眼呢?”
  列斯达依旧笑着,但孤儿看得出他的恼火,“伯爵小姐的观察力很不错,我的容貌是因为我母亲的关系。她本来是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可惜后来受到父亲获罪的牵连,成为了零人舞女,然后被我父亲带回黑冰宫殿,生了我。”
  孤儿没想到他这么直言不讳,点点头,客气道:“原来是这样,很美丽的爱情故事。”
  列斯达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我亲爱的小姐,没有什么爱情,只有*和血统。我父亲带我母亲回城堡,只是因为她有倾城倾国的美丽。我今天能坐在这儿,而不是当一个零人,是因为我父母高贵的血液。很多人想以我母亲的身份来伤害我,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论起血统,其他人于我而言都是杂种。”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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