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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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斯微微叹了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了城,孤儿发现黄金城里的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族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张罗着急于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2)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答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也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得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记不要太招摇,更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的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的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的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得多点,咱们就亏了。而低等客栈条件太差,所以要找中等客栈。在这种客栈中,高级房间一般是富有的商旅或者没落的贵族封臣们订的,你照我说的做,他们十之*会换,而且中等客栈的高级房间,条件很不错的,性价比很高。”
她说得头头是道,詹姆听得津津有味,才知道换个房间也那么多学问,之后和小三三带着钱去了,不长时间就高兴地返回来了,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的。
那是一家离黄金城的中心广场比较近的客栈,虽然不是最高级的,但客栈够大,视野也好,盈禄商队出钱多,所以成功地换了两间上房和十几间普通房间。
“城里实在太挤了,换不了太多。”詹姆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人一人一间上房,我们平均三人挤一间普通房间就可以了。”他笑眯眯的,“最合意的是,晚上站在窗口就可以看到美女。”
“别废话了,快走吧,伯爵小姐累了。”小三三道,看了一眼阿德斯。
后者一点头,一行人向客栈走去。
可是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阿德斯——”那声音娇嫩甜美,叫起人来,让人感觉骨酥肉麻,饱含着无限春情似的。
全体回头望去,就见一个女人娉娉婷婷走了过来,穿着一套黑纱的裙装,身体包裹着,连脸上也蒙着面纱,打扮得像个*妇女。但是她的纱衣有些透明,隐约露出衣服下动人的肉体,火一样红的长发垂到小腿处,脸上的面纱是透明的,衬得她肤色白腻,一双红眼睛像两颗宝石般美丽诱人。
总之,这是个绝代佳人,身上散发着致命的*气息,吸引了街上全体男人的目光。
而且,孤儿从来没见过女人可以这样走路的,柔若无骨似的,却又笔直地朝阿德斯走来。
这女人直直地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跑起来了,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的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着,“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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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3)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止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象着那肉体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斯却挺直着身子。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就是驿马家族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地挤进了两人之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的一队健壮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地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欲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得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地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爱西眼神里流露出的信息是清楚孤儿身份的。孤儿面貌特殊,大陆上的人只要看她一眼就会认出她来。
所以,孤儿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拼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儿,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作为保镖,其实以您的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欲望,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地微笑着,“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族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态。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那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都被这两个女人间的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了。”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的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丧失理智的。
“爱西小姐,这话你得问我。”孤儿拦过话来,“你刚才也说了,我雇佣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他的时间属于我,就算你们是旧识,他要离开,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现在我累了,需要阿德斯大人送我回客栈,如果你要叙旧,麻烦另找时间。”说着,干脆往阿德斯胸膛上一倚,自己像是站不住似的。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4)
一瞬间,孤儿感到无数火箭射到她和阿德斯的身上。
周围的男人,除了商队的人,无不想用眼中之火烧死阿德斯,因为四大美人之二都和这个男人有瓜葛,还争风吃醋来着。多少人想上来宰了他啊,可他看来那么有杀气,让人都不敢靠近,所以也只有用眼神了。
而爱西眼中的怒火则都撒在了孤儿身上。她早就听说阿德斯被盈禄伯爵小姐雇佣,还听说过他们一起旅行的事情,心中一直被妒忌的毒牙咬着。
这个男人,即使对她最热情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旅行过,而且现在,他让她倚着他,身体如此自然,不像刚才她抱他时那么僵硬。
难道这两个人有情了吗?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她没有得到的,别人也休想!
“阿德斯。”她轻叫了一声,眼泪汪汪。以前这一招最管用,不管他多暴躁,也会容忍她一下,这样钢铁般的男人却最怕女人的泪水。
可是——为什么,他无动于衷。
“我想回客栈。”她听到孤儿说。
可恨的是,阿德斯居然一声不吭地照办了,而且虽然假装无意,手臂却体贴地围在那女人的纤细腰肢上,小心翼翼地护着她,有人迎面走来,都被他的目光逼了回去,以免挤到他的“宝贝”。
看到这一幕,爱西快气疯了。多少次,她想来找阿德斯,但因为不敢违背列斯达,只好忍耐着。她从没想过会这么巧在黄金城遇到他,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这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一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地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于是,她习惯性地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了一声“阿德斯”,然后把房门重重地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竟然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得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作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的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5)
“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孤儿刚才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的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从十岁就跟着大人,也是出身于驿马家族的大封臣贵族,可因为是家里的第三个儿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的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