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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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詹姆知道好多贵族的事,弄不好也是出身高贵的人。
“可是伯爵小姐似乎不怕我们大人,我们大人对您也很不错哦。”詹姆挤了挤眼睛,“事实上,我跟随他这么多年,还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
“他哪里对我好了?他总是欺侮我!”孤儿想反驳,可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发娇嗔。
詹姆嘿嘿一笑,“我们大人是那种只做不说的人,所以伯爵小姐不知道。就拿这次您陷身在司文家族来说吧,您中了魔毒的时候,就是您昏迷不醒的那夜,您知道我们大人要做什么吗?他要到黑冰宫殿去。”
黑冰宫殿?那不是在驿马家族吗?
“我们大人是不能随意回黑冰宫殿的,您应该知道他是反出驿马家族的,这在大陆上不是秘密。”詹姆忽然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可是,他为了您,那天做了回驿马家族的打算。我没办法和您解释,但相信我,那对他来讲是非常困难的选择,只因为那边有人可能会医好您,他就顾不得自己了。”
“我不知道。”初听这话,孤儿心里说不清是震撼还是温柔,只感觉一颗心都为他而刺痛。
似乎,她总是让他为难,总是在逼他,为什么之前她从没意识到呢?她究竟给过他什么,就敢要求他对她好?他对她有一点不好,她就觉得委屈,她凭的是什么?不过是付了一点臭钱,就让他以命相护,还要在他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打碎他的心灵堡垒。就因为她是女人,就应该这样任性吗?她就可以这样不顾他的感受吗?孤儿,你真差劲!
她从没这样检讨过自己,詹姆下面所说的话更让她震惊,或者说感动,第一次了解到阿德斯对她实在是太好了,好得她觉得对不起他。
“我不知道您与我们大人有什么误会,总之,那时我们离开波光园后,大人阴沉得可怕,而当他意识到您有危险,一路急行军跑回来时,又遇到司文家族在山口布下重兵,我们一时攻不进来。结果大人——他骑着霜雪飞渡山脉。您不知道吧?霜雪是一匹飞马,而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大人本打算要隐瞒此事,等做大事时给敌人致命一击的,可为了救您,不得不在人前展示。而这秘密一被人发觉,就会失去出其不意的威力,您明白这对大人来讲,是放弃了什么吗?所以小姐,我们大人对您真是——”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 福气的家族(3)
“詹姆!”话没说完,阿德斯回来了。
詹姆吓了一跳,立即站起来,手中两瓶酒差点掉地上,站得像小松树一样直,眼神哀求地看了孤儿一眼。
孤儿急忙拦过话来,“我让他陪我说说话的,你又不在,很闷哪。”
这句话潜台词明显,意思是:你不在,我就很寂寞。所以此话一出,阿德斯立即平和起来,挥了挥手。詹姆如蒙大赦,提着酒快步离开,哪有一点儿喝高了的样子。
阿德斯没动,就站在那儿,当看到孤儿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丝绸长裙后,皱了皱眉。
他既然不过来,孤儿就只好到他身边去,就那么面对面站了一会儿,两个人都不说话。之后孤儿突然伸臂抱着阿德斯的腰,深深埋在他的怀中,听到他抽了一口气,感觉他身子僵硬了一下,然后慢慢软化,再反拥着她,那么小心翼翼。
不必说感谢的话,因为言语无法表达她听了詹姆的话后,心中的那份感动。也不必示爱,那会让阿德斯尴尬和为难,甚至稍稍远离。
她知道他有过去,有放不下、解不开的心结,所以她等。之前她总是有意无意逼迫他,以后她不那么做了。有句话说得好,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谁让她爱上的是这样的男人,只有耐心等待他慢慢融化了。
“你的腿,能久站吗?”过了好半天,阿德斯问了一句。
孤儿险些失笑。她只是水肿而已,又不是断了腿,而且司文家族的花草药膏这么管用,其实她第二天就没事了,不过是天天赖着他而已。不过他现在既然这么问——
“是有点疼哦,可是我不想进屋。”她的脸颊在他的前胸上蹭了蹭,“我们在那边坐会儿吧,看看星星,在我的家乡,已经不太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繁星了。”
“为什么看不到?”阿德斯皱了皱眉。
他在身边的时候,孤儿感觉太安全和放松了,没注意到自己说漏了嘴,随口道:“环境污染呗,哪像这里这样空气清新呀。”
她拉着他坐到那张宽大的椅子上,因为那奇怪的花藤的关系,此处连一只蚊虫也没有。在这样的凉风吹拂的温柔夏夜,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星星,低笑私语,听着挺酸的,可实际上温馨极了。何况,孤儿在阿德斯坐下后,毫不客气地坐在他腿上,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
有很多情况是不需要言明的,他不拒绝,就证明是接受。她终于有了情人,虽然他是个异界的佣兵头子,虽然未来显得如此迷茫,虽然她没有方向因此感到一丝不安,仿佛他的身世大白她就要离开似的,但这一刻,她什么也不愿去想,只愿就那么让他抱着,然后入睡。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记得两人就这么拥抱着望着天空至少两三个小时,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印象了,也不知道当阿德斯抱她回房时,凝视了她好久,俯在她脸前不超过一寸的距离,呼吸都融在了一起,可他挣扎了好久,也没有吻下去。
第二天一早,孤儿才洗漱打扮完毕,农舍外就传来嘈杂喧哗的声音,跑出去一看,阿孟大叔竟然亲自来接她了。夸张的是,他老人家自己驾着马车,那马车到处用鲜花装饰着。
“这好像是嫁人的花车哦,您打算把我嫁给谁?”打完招呼,孤儿笑着抱了一下阿孟大叔,当然和往常一样,根本抱不过来。
阿孟大叔有一头火红的的头发和同色的大胡子,眼睛之绿和路易有得一拼。身材嘛,基本上属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那一种,而且他有天生的好气色,胖胖的脸颊上总挂着笑容,这也就是孤儿要送给他弥勒佛的原因,因为真的很像,可能这也是福临家族被称为好运家族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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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福气的家族(4)
“我福临家族的小伙子没有一个配得上你的。”阿孟大叔的巨掌拍拍孤儿的背,其实动作很轻,但鉴于他的体型,给人感觉好像要把孤儿拍散了。闪在远处的阿德斯不禁下意识地握紧了拳。
“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将来你要嫁人,我可是要亲自送你到神殿去。”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孟大叔瞄了一眼阿德斯,“我只有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没一个有你这么本事。说实话吧姑娘,我很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父亲还在,也会为你自豪的。”
阿孟大叔在哪儿,哪儿就充满欢笑。所以他此言一出,就有一群人附和,闹得孤儿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送您的礼物,喜欢吧?”她问。
“喜欢!你送什么我都喜欢!可惜你一直没有正式在神庙拜过诸神,不然我就认你做教女了。”阿孟大叔呵呵笑着,很开心,“不过你那只小猪昨天跟你的两个侍从提前到我那儿了,又吃又睡,得一个人好好侍候着呢!”
孤儿根本没注意小猪在哪儿,没想到它比自己还会享受,昨天就跑到阿孟大叔的家去了。
“您要是讨厌它,杀了吃肉不得了。”孤儿开玩笑。
阿孟大叔做出紧张的样子,“才不要哩,这小东西我很喜欢。至于吃嘛,你来得巧了,今年我们福临家族大丰收,要办丰收舞会呢,有好多好吃的,还有好多游戏玩乐。之前我请你好多次,你都没时间来,这回一定要参加了再走。”
孤儿本想推辞,因为福临家族和盈禄家族一样没有魔法,祖先也就没有留下魔法石,她没有逗留的必要,而且她很想尽快回飞轮海灰堡去,还有太多事要做。但此时看着阿孟大叔开心的样子,终于没忍心拒绝。
于是她答应下来,被阿孟大叔及福临族人簇拥着,上了花车。在马车离开时,她不禁回头看看阿德斯,见他站在人群之后,说不出地挺拔帅气,心想有舞会也不错,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相处相处。
接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四处看,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互相没见到。明知道他就在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吗?”孤儿低头一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身为福临家族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封印前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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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福气的家族(5)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得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爱他,这样就足够了吧?
“我还听说追风家族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他拖长了调子,“那个佣兵既然只对你好,就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的梦——两个美人陪着他,自己掉在蛇堆里,他也不知道。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字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地道,“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字。”孤儿试探性地说,“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地笑着,“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的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顿,继续道,“我家正好有一本书,上面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