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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执手共赴此生-第1章

小说: 执手共赴此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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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Close my eyes and feel your mind
  Time has passed
  I walk like a shadow”
  悠扬高亢的第四句还没响起,就被一只白皙的小手准确的掐灭了。淡黄色太空薄被慢慢拱起,拱出一只抱枕大小的沙皮狗毛绒公仔,然后才是一脸还没醒透的女生。
  我习惯性的迟钝三秒钟,才甩甩乱糟糟的头发,掀开被子下床。
  大四开学第二周,但宿舍里仍空荡荡的,只来了我一个。宿舍里其它几个的学分都修满了,只有我还差三个经济类的选修学分。
  A大是学分制,只要修够了学分就可以毕业。外院也不像其它院系有许多繁杂的必修和选修,总学分相对较少。很多学生只要勤奋一点,基本前三个学年就可以修满所有的学分。外院的学生到了大四有个最重要的专八,因此学校也没有安排太多的必修课。这个学期只有2门必修,而且都安排在开学第四周开课。所以宿舍的其它几只心安理得的等到开学一个月才会来上课。
  总学分里有十个选修课学分,本来我一直以为我也修够了而且远不只十分,但是大四选课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选修课仍然只有七分,而且经济类还有个红色的标注:…3分。我仔细查看才发现学校的所有非经济类专业都必须至少修3个学分的经济类选修课。我顿时无语,经济的渗透力果真已经强大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程度,连人尽可夫的外语系都没有放过。3个学分可以一个一个的修,一门课一个学分,但是那样的话我就至少要选三门,把大四选课表翻来覆去的研究,最终选定了一门经济学,三个学分且课时相对不太多。但这就导致我不得不从第二周周六就开始上课,直接让我比其它几只早来将近两个星期好优桑。
  下床,更衣,洗脸,刷牙,我吐着一口泡沫看镜子里睡眼惺忪的自己,万恶的选修课竟然是周六前两节!我踩着小皮鞋,拿了一块昨天在车上没吃完的面包,一边啃一边操小道向经济楼走去。学校的大系都有自己专属的教学楼。三教的经济楼和四教的管理楼是学校最豪华的两栋,跟瑟缩在一教区的六层外教楼不可同日而语。
  经济楼很特别,外围是透明的玻璃设计,教室清晰可见,16个楼层每一层都是通过内部的楼梯连接上一层的回廊,但楼梯隐在内侧,从外围只能看见每层的回廊,远远看去像一座空中楼阁,又隐隐像某种标志,很艺术范,但一点都没有经济风,不知道为什么这栋楼会成为经济系的主楼,很明显应该是艺术系的主楼才对。
  这栋楼统共没来过两回,一次是新生入学时熟悉环境和宿舍其它的三只来过,那时候我们远远看着,对这栋楼得透明设计生出许多浪漫色彩的情怀。比如你站在楼下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四面透明,真是一个全方位偷窥监控瞄人的好地方。一层的内部很不规则,教室呈相交的曲线排列,中间的相交点居然是电梯间。我们四个沿着玻璃墙壁走了一圈,顺着楼梯一层一层的走上去,发现除了第一层不规则以外,剩下的都和回廊一样四方四正的,将我们心里的浪漫破灭的渣都不剩。还有一次就是为上学期的选修课工笔画采远景。
  今天是第三次,而且这一学期将有16个周六大课将在这里度过。其实没什么不好,除了,这栋楼离我宿舍真特妈的远了==!自从上学期丢失了第三辆破自行车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继续为二手市场做贡献了,再便宜也是我的血汗啊,价值好几个小时的家教呢。没道理花钱给小偷建设生态型经济循环啊,其实我一直觉得大三买的那辆就是我大一丢的那辆,这种状况只能用俩字形容:坑爹。
  但更坑爹的是,三教跟一教恰好在学校的一个对角线,然而中间好巧不巧的被人工湖截断了直路。弯弯的一条月牙湖呀,任你怨念来自四面八方,我自海纳百川静水流深:你怨或者不怨,我都在这里。
  我只好提前20分钟出发,从走到快走再到小跑,一路杀到教室的时候离上课只有三分钟。我不怎么爱上课,但是既然上课就十分讨厌迟到。大事上没什么原则是因为我从没遇见过大事,但是小事上一向坚持的很到位。我一直觉得这也是一种人品,慢慢积攒小人品,也许有一天就会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引来突变,小人物也能有春天。
  在那个阳光繁华的春天,我画了第一张人物素面,并写下:大雁北回万物生,春风几度再缝君?
  我本意只是想说一句婉转哀怨的情话,抒发一下文艺小青年的初初情怀。但后来被熊小雯这个2B青年看见之后就成了我春心萌动外加欲求不满的罪证。明明墙角一朵纯洁的喇叭花硬生生被她掰成了出墙红杏好几枝。真是悔不当初。
  犹记得那次选修课上,她捡起我的素描一脸崇拜的看着我说:“于久,没想到你那么开放啊?嘿嘿”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什么?”
  她捏着我的素描凑过来:“春风一度按现代话来讲不就是for one night吗,那春风几度不就是好几个one night?”
  再念了念,又一脸暧昧的小声说:“你在怀念人啊?怀念哪个one night啊?”然后又靠近些,十分扭捏的更加小声:“那个,他那个是不是很强啊?”
  我觉得当时所有的血压都往脑门里冲了,我的闺誉啊,这究竟是怎样的理解水平和思想层次啊我的心跳第一次被美男之外的生物给戳平了。然后瞬间意识到我必须要快、狠、准的纠正一下她的中文水平,否则一定会被她雷到神志不清,那我养了十八年的清誉就荡然无存了,以后再想更正,定然百口莫辩。
  我一脸心脏病发的模样,指着那句话:“你读读,再读读。”然后不给她出声机会,立马辩道:“大雁北回万物生就是说北方的春天到了,大雁回来了,万物复苏了。春风几度再缝君是指春风还要再刮回来几次我才能再见到你?”
  哦。“就是说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发生在北方的春天并且有春风吹过,大雁飞过的one night?你十分怀念,想要再见他一次?”
  “”我吓的不轻。
  不可置信道:“没有春风。。。没有大雁。。。也没有几年前。。。”
  拿着素描让她看清楚日期力图证明自己的清白:“你看落款是3月22日,是我刚画的。那个我喜欢的人他在这个春天走了,我只是说哪个春天我还能再见到他。你看,我真没同他有什么one night。他都不知道我喜欢他,你毁了我的清白不要紧,千万不要毁了他的啊。” 
  说完心里酸酸的有些惆怅,果真有个one night的话,还真是期待。而不是他独自划过我的心上,还没来得及有过往,就已经后会无期。
  徐志摩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可我一向觉得什么不求的不是傻子就是白痴,像柏拉图式的人物一定是逆生生物,脑残程度不可正向理解,就连和尚养大的仓央嘉措都没那么无欲无求。
  可是偏偏有这样一个个人,他在我十七岁的秋天到来,在我十八岁的春天离开,正是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就像某种必然的偶然攫住了一颗怀春的少女心。然而,他像是一个不小心路过花园的少年一样,并不为繁花吸引,没有留恋没有徘徊,取次花丛过,片叶不沾身,而我只是被他衣摆拂过的一朵小小野花,懵懂未醒,来不及盛开,他就已经走过,不曾留意。于是在我尚未懂得有求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只能不求。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但却依然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沉迷,为你忘了我自己。
  后来熊小雯对着那副素描看了半天,半是惊讶半是好奇的答道:“原来是暗恋啊,刚认识的?他是谁啊?”
  我本来一阵心虚,担心她认出来,虽然画的是侧面,还有些写意。但那样朗朗卓卓的风采,我还能认识几个?听她这么问不由哑然:“你不认识?”
  大概声音里有几许不可控制的虚惊。她看着我半是审问道:“我认识?”
  那就是不认识。我立刻满血复活,亏我怕她认出来,毁了他的清白,真是白担心了。于是淡定的拿过素描放好。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答道:“不认识。”
  哦。“暗恋啊,怪不得老是春天来春天去,说来说去不就是思春嘛。”一副很正常,我知道的样子。并洋洋得意的赋诗一首:墙角一棵杏,春来发几枝;思君不见君,天涯沦落人。
  我即刻原地阵亡。不是她中文水平不好,只是好的不太一样。
  同时我也抑制不住的脸红,有时候不是害羞不好意思,而是有些人一旦想起,心就会不自觉的沸腾。
  后来她顺便赠了我一个外号jiao春春,顾名思义就是一脸春情。我十分不爽并为这个一听就让我心虚让别人遐想的昵称抗争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后来,两个十八岁的姑娘并没有因为那个很挫的绰号向天敌进化,反而就像有了共同秘密一样迅速朝反方向发展,好成了穿一条裙子的闺蜜。与时下流行的好基友可以媲美为百合党。
  分别了一个暑假,真是有点想念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了。找了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门课选修的人还真多,估计有很多大二大三的。趁着还没上课,给熊小雯去了个短信:“小熊熊~你赶快给我滚回来!我打赌,你肯定又圆了不止一圈!”
  一。二。三。盯着屏幕等短信。未回。估计这丫的还没睡醒。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有人喜欢吧 那就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呵呵


☆、part2

  耳边突然寂静了,有踢踏轻响,鞋底踩过地板规律的摩擦声。
  惯性的抬头,或许,我想,这个惯性应该被培养的再慢点,就像一个美女袅袅娜娜的抬头瞬间就让别人惊艳错愕而不至于让自己的表情成了错愕不及的一方。但谁惊艳,谁错愕又好像其实早已注定。
  他回来了。
  在我不知道他会走的时候走了,在我不知道他会回来的时候又回来了。可是从头到尾,我又知道什么呢?谁又知道有这样一场独角戏呢?他那样的人,为他上演这种独角戏的人又何尝止我一个呢?他甚至不记得我。
  这样的问题,过去的那段时间我问过自己很多次,抑制不住的卑微,想叫自己认清现实,别作那痴情女子的烟花模样,灿烂却寂寥。我应该活的像个现代姑娘,潇洒珍重,厚待生活,喜欢的前提永远是对方先喜欢自己,更喜欢自己。这么长时间,我都做的差不多了,若真是后会无期,大概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功亏一篑。但此刻这样真实,让我想恍惚都不行。
  像是谁打开了阁楼的天窗,阳光倾泻下来,尘埃在光束里旋转,被束之高阁的爱慕带着新的热量卷土从来。我在回忆的心动里无所适从。
  三年前,十七岁的秋天。大一新生的军训。秋老虎在头顶耀武扬威。
  我不像一般的北方姑娘那样身材偏高,那时候年纪小人小,却留了一头浓密的长发一直盖到臀部。可是军训不允许把头发露在外面,我只好将头发窝了又窝,塞在军训的鸭舌帽里。幸好军训的迷彩服偏大,帽子也大,里面塞着厚厚的一堆头发刚刚好绷紧。
  军训没几天的一个下午,我们正在站军姿。教官领来一位新人。高高的个子,穿着那套很挫的迷彩服却意外的挺拔,眉目俊朗,肤白貌美,咋一看像个丰神俊朗的公子哥。二十多岁的年轻教官立刻被比了下去,在女生心目中的帅哥地位也随即壮烈成仁。
  教官是附近军区真正的军人,训练时不苟言笑,只用公式化的语气介绍:“这是你们的学长,姓宋,军训期间他是你们的班长,你们可以叫他宋班长。”
  周围响起男女混杂的惊叹,女生想要惊叹:学长怎么这么帅!而男生则想要惊叹:学长怎么可以这么帅!大学里关于学长学妹学姐学弟那些事提前到来。
  可惜统统没有响完第一个音节,就被教官沉稳有力的男中音以千军万马睥睨天下的气势作结:“好了,有什么问题私下再问,现在继续站军姿!”
  就这样,新来的大美男班长连一句自我介绍都没有,迅速的在我们对面站出一个标准的军姿。抬头挺胸收腹,中指贴裤缝。身体紧绷,目光从容,倾倒了对面一大片假女兵,甚至还有可能包括小部分假男兵。现在这个时代,男人跟男人的问题越来越让人遐想,尤其这样好看的男人。
  我个子小,虽然站在第一排却是偏左的位置,与美男错过了一个角度,只能欣赏一大半的侧面。美男固然秀色可餐,却不能缓解此刻我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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