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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雨歇微凉时-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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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的隔壁就是宴会厅,此时办公室的人却如平时一样紧张的工作,宴会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没有她们的份。
  她问前台的姑娘,道:“请问仇总在么?”前台职业性的微笑道:“请问您有预约么?”林珑拿出手中的包包,道:“楚尾筠哦邬少夫人叫我送点东西给他。”前台打了个电话,又叫林珑在前台沙发上稍等,仇总正在接待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
  林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前台让她直接进老总办公室。她礼貌的敲了敲门,礼貌有个浑厚的声音:“进来。”她忽然预感到什么,可是却又说不清楚。
  她推开门,办公室和邬少的比起来,不算大,是简洁的现代风格。首先入眼帘的是一个装饰的架子,上面放着很多古瓷器和书籍。转个弯,才看到一张办公桌和沙发。一个男人正低着头看着什么,等林珑走到了桌前,才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林珑手一松,包包就掉在厚厚的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也很惊恐,他“嗦”的立起来,结结巴巴道:“你。。你怎么来了?”林珑无话可说,从喉孔里勉强挤出几个字:“小仇”。
   

  ☆、126、想念得撕心蚀骨

  包包里放的不过是一条领带,是楚尾筠亲自挑的。小仇是楚尾筠最亲也是唯一的表弟,他在邬氏占的股份,也是楚尾筠在他20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去苏月楼上班,也完全是为了历练,他生而是做领导的人。
  不知为何,林珑异常生气,她苦笑着和他道别,礼貌的和他周旋,却不愿再和他说一句亲近的话。这让小仇很难过,铺天盖地寝食难安的难过。
  直到傍晚,活动才算结束。邬少知道林珑马上就要回Z城,于是特意叫陈晟在柜台买了首饰要送她。他们约在以前常去的公园见面,邬少也没有带任何人去,亲自开车去赴约。对他来说,这世界,林珑和忆夏就是他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沿海的公园比以前修建得更郁郁葱葱,花团锦簇。邬少先到,他一人缓缓沿着临海的水泥路走着。他第一次在这里吹海风吃小店的蒸饺,第一次和女人在海边光明正大的约会,第一次拉着女人的手在路上狂奔。他依稀记得那日暗流的风和轻快的幸福,他和她的笑靥曾经那么激烈的存在过。
  林珑的心情不好,所以对邬少也没有好脸色。邬少以为她还在为昨天的事情不爽快,也就并没追问。
  让他难过的是,他将东西送给她,她却不要。从没有女人拒绝过他的礼物,只有林珑,这世上也只有林珑,总是给他一种挫败感,总是让他不如意。
  越是不如意,越如毒药般,沉沦不可自拔。
  约会不欢而散,林珑十分不耐烦的吵着要回宾馆,邬少郁闷至极。
  小仇正在宾馆大厅等着,穿着十分昂贵正式的西装,器宇轩昂的站在那里,帅气逼人,连酒店打扫卫生的阿姨经过也忍不住多看几眼。他见林珑回来,忙贴过去。他拿出她爱吃的零食,白般殷勤,百般讨好。她却始终板着脸,一声不吭,回到房间,关了门,不管不应。
  第二天,林珑随着同事一起回Z城,天气阴晴不定,又下起了大雨。她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天气,连绵阴沉的雨总让她感到压抑,她痛苦的记忆似乎一直都与雨有关。她坐在大巴上昏昏沉沉的想事,耳朵里塞着MP3却一直不知道听的是什么歌。
  她的思绪飘得极远,记忆就像梦境中的幻景,让人觉得恍惚不真切。她甚至想起了一些年代久远的琐碎事,和颖芝最爱吃的那家蒸饺店,黑漆漆的墙壁和嘎子嘎子响的壁扇。中学时去山里玩被蛇咬,把夏然吓得半死,背着她跑了半个山头到诊所,医生竟说那蛇是无毒的。直到现在,她的右小腿上依然留着当年被咬的痕迹和当时爱恋他的心情。大学有个追她的男生瘦瘦高高的,却戴着红框的眼镜,十分别扭。还有邬承钢,第一次见面的机场,喧嚣的人群中,她偏偏对他钟情了。
  回到家,林珑先打电话叫姑姑带着冬冬从乡下回Z城,又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蔬菜和肉。她要为冬冬准备一桌丰盛的菜肴,虽只有几天未见,却早已想念得撕心蚀骨。
  这世界,幸好还有冬冬。
   

  ☆、127、我一定要找到她

  过完周末,林珑开始上班,小仇也回来了。
  但他不再是小仇,而是仇总。
  林珑正在开会,小仇推开门进来,所有人都站起来,总监讪讪的问:“仇总,有什么事?”他看向林珑,温和的笑道:“我有个文件还未和林姐交接好。”说完就将手中的文件递给林珑,打开一看,文件虽是文件没错,上面却贴了一张便签纸:“等下中午休息我们见一面吧,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林珑不动声色,小仇又道:“如果可以的话,就签个字吧。”
  她提笔,却只打了把叉,又将文件递回去,道:“文件我来不及仔细看,等下再说吧,现在正在开会,你先出去。”林珑一如既往的口气,却比平常要冷漠许多。
  仇晨一直等着林珑回心转意,从中午到晚上,几乎没干任何事。他和楚尾筠不一样,虽同是在大家族出身,却因是族中最小,所以并没有被要求掌管家业。他留学回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工作,只是四处游玩、赏花观水,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几乎无人管束。
  所以,他喜欢林珑这件事,并没有遇到什么实质性的阻拦。而他自己也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妥,虽然他知道,她是邬少的情人。
  他坚信,想得到的东西,只要坚持追寻下去就一定会有好结果。
  林珑最终捱不过他的左右殷勤,答应正式谈一次。林珑本想约在咖啡馆或茶馆,仇晨却把她载到了邬少在溪山的别墅。
  清凉的夜,溪山茂密的树林里有车顺着水泥路蜿蜒而上,车灯闪闪烁烁,远远看去,只觉得几点白光扶摇而上。
  “溪山坐落在流经s城的巫溪旁,炎热的夏季在那里避暑是最最爽快不过的了。溪山风景如画,落英缤纷,空气又好???”邬少的话隐隐从耳边掠过,林珑有些迷茫的看向山中漆黑的深处,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或许她只是伤感。
  他竟然将她带到山顶的空地,林珑曾和邬少来过一次,不过那次看的是夕阳,而这次,却是漫天的星光相伴。
  “听说,你是除尾筠姐姐外,唯一曾住在溪山公寓的女主人。”仇晨看着林珑惊讶的眼神,只自嘲一笑,继续道:“我早就什么都知道,但我不介意。”
  “很小的时候,我见过你一面,只是你不知道。”看着林珑疑惑的眼神,他笑道:“瑾瑜哥和尾筠姐从小就是最要好的朋友,所以我和瑾瑜哥也很亲。有一阵子我对建筑很着迷,求着瑾瑜哥带我到碧苑研究古建筑。有一天,瑾瑜哥把我接进了碧苑,我一进了大门,就拿着相机溜开了。瑾瑜哥也不管我,放任我四处拍照,只说走时给我电话。我四处走,四处拍,竟然迷了路。后来,我乱闯乱撞的听见瑾瑜哥说话的声音,就沿着声音走过去。我看见一棵很大的桂花树,飘着浓烈的香味。太阳很刺眼,树下站着一个穿着白色碎花长裙的女孩,松松的挽着头发,胸前抱着一大束的百合,整个脸庞几乎都要埋在那些花瓣里,泛着红晕微微浅笑着。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爱上了她。在我十六岁,还不知道爱是什么的时候,我第一次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很多年后,当我在国内读完高中,又去留学之后的整整九年后,很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她叫林珑。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找到她。”
   

  ☆、128、一夜无眠

  林珑错愕的看着仇晨,说不出话来。这些事,她竟全然不知道。单纯的少年,因偶然一瞥,深陷而不可自拔。她甚至想笑出声来,嘲笑他的幼稚与顽固。
  可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顽固的,又岂止他一个。
  溪山的夜景美而宁静,灯火与星光接连一片,空气泛着泥土和野草的味道。两人站在高处,远远凝望,默默的享受着静夜。
  溪山别墅依旧豪华且奢侈,林珑走在铺着厚厚地毯的房间里,看着墙上已经百余年的梅花壁灯,恍如隔世。与上次来时已相隔十余年,她早已不是当年小女孩林珑,而这房子,却一如从前,保养得十分得体、优雅。
  仆人们早已被楚尾筠吩咐过,所以对仇晨极为客气,起居饮食也实为小心妥帖。林珑美美的泡了澡,被仇晨叫下来吃宵夜看花房的百合。虽是初冬,但花房的花依旧十分灿烂,香气宜人,衬着漫天的星光,彷如夏夜。黄的、红的、蓝的、甚至黑的百合在星光下肆意开放,林珑第一次知道,原来百合也有这么多种。
  小仇道:“喜欢么?”
  林珑点点头,笑:“我最爱百合。百年好合,圆圆满满的意思。只可惜,花种得再多,也终不过”她边说边往四处看花,言语里竟有些遗憾的意思。她知道,这是邬少为她而种,虽然他没有说过,但是她就是知道。
  小仇接着道:“也终不过一个转身?当年是你转身了,还是邬少转身?其实不用问,我也大约能猜到。姐夫这几年,想你想得厉害。有时候,他一个人坐在书房里,也不开灯也不说话的坐一晚上,没人敢过去说什么,看着都心疼。不知道是你之前,我总是想,是什么女人能让如钢铁般的邬少失魂落魄。知道是你之后,我又想,为什么要分开,为什么要抛弃你。林珑,你恨他么?”
  林珑忽然笑开了,又沉默下去,道:“我不知道。是爱,还是恨,总归不知道。大约爱过,也恨过吧。所以,你还是千万不要来招惹我了,我连我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能给你什么,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
  “林珑”
  林珑走出花房,冷冷道:“天晚了,我想睡觉了。”说着便往外走,漫天的星光和扑鼻的百合都被决断的仍在身后。她总是这样,一旦决定不要,就会立刻付诸行动。
  小仇在身后大喊:“你什么时候才能忘记邬少?”又低低道:“我怎样才能得到你的心?”
  林珑仿若没听见一般,脚步竟越走越快。到了房间,她忍不住躲在丝绸窗帘后,看着仇晨依旧站在原地,他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夜风乍起,树叶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是不是要下雨了?林珑看着漆黑的天空想。多年前,她躲在窗帘后偷看楼下的邬少,那时心中明明是欢喜的,却不得不违心拒绝。而如今,她的心也不是完全没有心动,只是,她已没有力气再去谈一场看不到结果的恋爱。
  她无声息的叹了口气,一夜无眠。
   

  ☆、129、你是我的初恋啊

  虽然林珑已明确表示拒绝,也不再主动与仇晨联系。仇晨却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待林珑一如从前。而在溪山别墅发生的一切,两人都三缄其口,避而不谈。
  不久,楚尾筠安排黄山集团继承人与仇晨相亲,双方都十分满意,至此,黄山集团徐大小姐便开始以仇晨未婚妻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场合。而林珑悬而未悬的心,才总算尘埃落定。
  一日,台风过境,狂风大作,连着下了两日的倾盆大雨,直到夏然婚礼才由雨转晴。林珑并未准备什么贺礼,只是包了个大红包。记得读书时,每次他生日都绞尽脑汁想要送什么礼物,庸俗的不能送,普通的不能送,生怕他看低了自己,生怕他觉得没品味。
  而现在,却巴巴的只给红包。
  新娘长相很普通,轻声细语,看见林珑时,一把就握住她的手,直笑:“我听夏然常提起你。”说着又亲自端茶剥果,拉家长里短。夏然一身白西装,俊朗潇洒,在酒席间穿梭敬酒,根本无暇顾及林珑。
  整整一天,林珑都未和夏然说上一句体己话。直到宴会散尽,林珑将夏然堵在洗手间门口,才终于说上一句:“夏然,祝你幸福。”夏然看着林珑,慢慢走近她,轻轻将她拥在怀里。许久,他才在她耳边道:“再见了,林珑。”
  他根本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他坐在她身后,她是小组长,所以常常到她那里背课文。她总是低着头,好像很怕他。初一时,他故意把她的新课本撕坏,他以为她很生气,可是她却红着脸说没关系。初二时,他将她的白裙子上弄了很脏的蓝墨水,他以为她肯定恨死他了,可是她没有。初三时,他扎破了她的自行车轮胎,他以为她再也不会理他了,可是第二天她还是笑嘻嘻和他招呼。高一时,他想向她表白,可是却看见她写给别人的情书。高二时,他和颖芝恋爱,以为会离她更近,可是她却越来越疏远了。高三时,为了和她能上同一所大学,数学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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