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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三段锦之醉红楼-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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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去乾殿请旨,将你发配边疆。在边陲之地,如蝼蚁样苟活罢。若没有征得我的允许而擅自了结,沐川巳,我会将你的雉姬与孩儿挫骨扬灰。”
  “你不会寻到她们母子的。”川巳缓缓闭上了眼。“究其一生也寻不到。”
  “若你指那一方顺流而下的孤舟,便是大错特错。这个时候,连山约莫已经连人带舟一并拦了下来。”
  志在必得地说着,川夷决绝转身。
  “沐川巳,这一生,我要你凄凄惨惨,生不如死。”
   


☆、戏里人生

  走马观花样的,来了很多人,也走了许多人。
  自始至终,花未始终保持了相同姿势倚靠床前,听不同嗓音赘述相同问候。或许真心或许假意地问候,听得多了,也开始生了恼。到最后,再听见公公进来传报哪宫哪院前来探望时,花未很想寻些什么砸上那人的脸。
  却也只是想。不动,懒得动。不说,无话说。有那么一会,就连想也没了心思再想。若不是断不得吐纳,花未其实更想干脆舍了去。
  或许,干脆就此死了,一了百了,皆大欢喜。
  也仅是想想,如此而已。
  也不知过了多久,怔神间,额上就多了些温热,一并袭来的还有嗅了多年的幽香。听着那人若有似无地轻叹时,花未忽地就委屈起来,委屈极了,藏在药巾后的那只眸子也跟着生了刺痛,泪珠争先恐后地溢出来。
  花未哭得凄凄惨惨。
  “姑姑,我疼。”
  言皇后又叹一声,挨着小人儿坐下来。眼瞅着人儿是受尽了委屈,纵是心里有太多愤恨,这会儿也变得无关紧要起来。手心手背都是肉,没错,可也真正有手心里的疼爱与手背外的忽视。一边是出生时便已抛弃的女儿,一边是自小视为己出的甥儿。比起那开始便当死去,如今真个儿死掉的女儿,眼前这个倾注了自己全部心血的孩子,才更惹怜惜。纵是恨着她那阴狠的行径,却也心知,那恨,早已随着剜出的眼珠烟消云散。
  这么想着,垂在身侧的手终究还是抚上了小人儿的脸颊。
  “姑姑在这陪着你,不怕。好未儿,不怕,都过去了。”
  殊不知,花未的泪珠掉得更凶。
  “姑姑,川巳哥哥为什么要这样待我?我是他腊月里要过门的妻,他却剜出我的眼。姑姑,我好恨!”
  言皇后的手就僵在了小人儿脸側。良久,讪讪着收了手,叹更浓。
  “那,未儿告诉姑姑,要怎样做才能不恨?杀了他?若你执意要杀,姑姑也不会拦你。未儿,你想清楚。”
  这次,不说话的变成了花未。脸本已苍白,如今更成惨白。唇咬得死紧,眼看就要咬碎了贝齿撕裂了唇。独独那泪珠儿,落得愈发凶了。
  哽咽了许久,花未终于开了口。
  “我想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可是我舍不得,姑姑,我舍不得啊!”
  泪如决堤。
  “我爱他,爱了一生。从小就知道这辈子他是那个要执了我的手共度一生的人,我好开心。一直在期盼着,想要快些长大做他的妻,可等我长大了,他的身边却多了别的女人。我恨,恨那个夺了他心去的女人,也恨他把心交给了别的女人。他伤透了我的心,如今又为了别的女人硬生剜出我的眼。我恨,怎么能不恨?我恨不得剜了他的心出来看看到底是不是石头,否则怎么能将我践踏到这种地步!可是我舍不得。杀了他,这个世上就再没有他,也不再有人能让我倾尽一生去爱恋了。”
  花未笑笑,喉里有腥甜。
  “我有多恨他,就有多爱他。我爱他,姑姑,爱到就算他亲手剜出我的眼珠让我生不如死了,我还是爱,爱到,宁愿杀了自己,也不要他难过一点。”  
   


☆、爱,争战

  哭了许久,最后到底还是睡了过去。只是元气伤得重了,又痛,也睡不踏实,即便在梦中,犹自噙泪浅吟。也是在迷迷糊糊中,总觉有人在耳畔轻轻浅浅叹。
  于是,就挣扎着醒了来。
  虽说睁不得眼,到底骨子里那点警醒还在。依稀觉出果真有人在身侧坐定了,大约还能察觉那人胶着在自个儿身上的视线。多年的相处,还有那股子熟悉的竹香,也就无需再睁眼一样能分辨出来人是谁。
  花未转了脸冲着榻内,语气也变得虚虚实实。
  “沐川夷,你来是为了告诉我,已经杀了他吗?”
  川夷笑笑,随手绑好了榻上帐子。
  “只是废了手脚,暂时留住了他的命。稍后我便去奏明父皇,请旨将他发配边疆。虽然他有千百个理由该死,但死在天牢,并且由二皇子斩杀,朝内阁老们还是会议论,徒生事端。我知道你等不及,未儿,抱歉,请多等一日。待他离开上京后,我会亲自前去送他上路。”
  花未张了张嘴,最终也不过溢出些意义不明的喟叹。
  “他以后,就是个废人了?”
  “纵是不信我的人,也该信我的剑。”川夷失笑,以指轻点花未额心。“傻丫头,几时瞧见过我的剑生过错?说要废了他的手脚,那就是神仙在世也接不回的。”
  点上额心的指,不过是轻触即逝。花未却陡然抬了手来急急按住那欲离的指,嗓音里生了颤。
  “既然已经是废人了,就、就不杀了罢。若真个杀了他,姑姑会受不住。”
  “额娘还有川戊陪在身侧,无妨。就算她怪罪下来,也大可取了我的命以泄愤。但川巳”
  缓缓抽回指,川夷依旧笑得清浅。
  “你知道,大凡惹你生恼的人,我不会教他留在这世上。更何况,他伤的,也不仅仅是你的心。”
  花未的心,一下跳到了喉间。
  “再睡会吧。你现在身子弱,多休息才能尽快恢复元气。我这便去乾殿请旨,等你一觉醒来,这一切就结束了,信我。”
  说完,居然起身就走了。
  “川夷!”
  慌乱顿生的花未,听到脚步渐远时到底失了措。挣扎着坐起身,瞧不见,心又慌,居然就那么实诚地跌下床去。一声闷哼里,那本该离去的人到底也心生不忍急急回转了身。
  “你这是要吓死我。”
  急急捞起小人儿的身子,川夷那点经年不散的笑终究没了机会再出来。
  “有什么话,等睡醒后再说也不迟,做什么要这般冲动?”
  “你别去。”花未只晓得死死攥住那人的衣袖,唇惨白。“我不许你去!”
  川夷只是将人儿抱回榻上,却迟迟着不肯开口。
  “沐川夷,你听到没有,我不许你去!”
  “未儿。”
  温柔却坚定地拉开花未的手,川夷垂首,缓缓笑了。
  “你知道的,无论要我做什么,只要开口,纵是舍了这性命,我也不会有异议。但这次,我不会放手。他,沐川巳,该死,也必须死。”
  说完,坚定地转身,坚定地离去。
  “沐川夷!”花未尖叫。
  “只要你不杀他,我就嫁给你!”
  ------题外话------
  好吧,没错,沐川夷被我写成了腹黑男人,前三名领小红花的那种。这一出戏,其实应该叫温柔地逼婚
   


☆、易水萧萧

  慌慌张张地赶回天牢时,早已寻不到那挥剑的人。瞧见的,不过是真正碎如破絮的川巳,奄奄一息。那挣扎着起伏的胸膛,像极绷到极致的弦,似乎再多轻拨,便能碎成粉。
  川戊站着,看着,勉强挪步到川巳身前,然后双膝一软跪在了地。
  铺天盖地的惶恐,堕入深渊的绝望。
  紧拥了兄长在怀,咬烂了腕子以血喂给。川戊一直茫然地看着牢房外幽深到没了尽头的甬道,眼底一片昏黑。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不知吞咽,不会动作,一任胞弟温热的血蔓延。
  一来二去,两个都成了血人。
  “哥,我救不回雉姬,心已经死了一半。若是连你也救不回,我也没了再活下去的意思。你若想活,就努力活下来,我陪你在这世上。你若想死,就死罢,我陪你一道入黄泉。”
  川巳紧皱的眉,悄无声息地平开去。
  “随我,去北疆。”
  嘶哑到几近教人忽略的低嗓,掺杂着如鼓的喘息,却依旧如那千金良药,登时让川戊木然的眸子有了活络的迹象。凄凄哀哀地垂了首抵在川巳额上,川戊笑,眼里泪光闪。
  “好。”
  从此,我们相依为命。
  天亮时,宫里果然来了人。投不进一丝光亮的天牢,一并模糊了来人的面容。尖锐的嗓音,将一道黄幡承载的圣谕传述地支离破碎。
  皇子川巳大不违,弑亲蔑上,罪该万死。念及持孝多年,天恩浩荡,今以发配北疆,以儆效尤。
  钦此。
  缓缓抬了眼望向那隐在暗处的众人,川戊的嗓音低到尘埃里。
  “北疆,自然是会去的。眼下,公公们也瞧见了,大殿下身负重伤。让他先留在这天牢内十日,不,三日,可好?多少,等伤势稍缓再上路。”
  堂堂三皇子,放低了身段轻言恳求,换来的,也不过是一众人沉默里的无动于衷。明了过后,川戊再垂首望着怀间兄长时,又是不明意义地轻笑。
  “哥,他们这是要逼你上绝路呢。罢了,既然如此,索性随了他们的意。这一路北去,若天可怜见,就让我们能安然去到。”
  川巳紧闭的眸中有一丝鲜红悄然滑下。
  稳稳背负起川巳踏出天牢时,最先瞥见的,却是壮实的汉子跪在牢外,身后是更多模糊了面目的人。
  独独模糊不了的,是那银晃晃的枷锁。
  “归藏。”川戊轻挑眉,脚下却不曾停过。
  “三爷,让属下一道同去。”汉子低垂着头,总也不肯抬起来。
  或许,也没了颜面再抬起。
  “一奴不侍二主。你是个好奴才,却不是大哥的好奴才。留在你真正的主子身边吧,跟着我们,不过是自寻死路。”
  “三爷。”汉子的嗓音里有了隐约的颤。
  “你走罢。”
  径自越过汉子,川戊托一把兄长摇摇欲坠的身,还是笑。
  “离开上京前,我不想再脏了手。”
  说话里,瞥一眼几欲前来上枷的众人,川戊的眸子似是要烧起来。
  “这一路,我不会再松开大哥一丝一毫。若要绑,便连我一道绑了。”
  突然间,众人似乎就生了怯,那银晃晃的枷锁,终究也没了派上用场的可能。所有人只是默默地看着,看变成血人的三皇子,紧紧驮拥着破絮一般的大皇子,渐行渐远。
  长秋,尽。
   


☆、雁荡

  雁荡城,居国北疆。经年飘雪,雁飞无过。那是一座被世人遗忘的城池,囚禁了些许被世人遗忘的人。
  一场雪,整整持续了半月。
  晌午时分,雪终于停了下来,天却独独不肯放晴。风也是厉,呼啸而过时,卷了大团的雪沫子,险险断了世人吐纳。所以,即便停了落雪,天地间却依旧被风雪扫荡。
  川戊一脚踏进雁荡城的破败城门时,俨然成了个雪裹的人。骑不得马,只能徒步而行,一脚踩进雪地,那雪能直接淹到腿根子。肩上扛了只麋鹿,腰上还挂了几只死兔子,走得时候久了,连人带兽披了雪衣,就连眉梢唇角都结了冰碴。而身后跟着的浩浩荡荡一众人,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远处望了,直觉是一群雪人蹒跚而行。
  却人人都是喜气洋洋。
  也是。经年飘雪的雁荡城,只在每年暮春时节有三两月份稍融了冰雪露出久违土地。农耕自然成了奢求,连带着谷物都贵过了黄金。满城子的人为求生计,虽不至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但日日靠着大山里的牲畜裹腹也成不争事实。只是,大山再富饶,也经不起几百张嘴经年索取。
  所以,说是雁荡城里养了一群饿鬼,也不算言过。
  不,该是说,雁荡城,是饿鬼之城。
  是炼狱。
  走在最前的川戊,停下来喘气的光景,顺势抹一把快要被冰糊住的眼,唇角那一抹似笑非笑愈发清凉起来。六年,弹指一挥。没有死在半路,到了雁荡城后却也生了恐。以为会饿死冻死,没想到最后也挣扎着活了下来。仗着多年习武的那点身家底子,挑选了城里的所有壮丁时时操练,定期去往深山狩猎。捕了猎物回来,血肉裹腹,皮毛拿去百里外的城镇换日常用度,养活了自家人,居然也能顺带着养活了一城的饿鬼。
  不是不开心的。
  更何况,这次大雪封山前的最后一次进山,捕到的猎物远远超过往昔,足够支撑着满城人度过即将到来的百日严寒。
  这么想着,川戊微微一笑,招呼一声后继续卖力起了脚。
  等一众人浩浩荡荡进了城,早早守在外的老幼妇孺们就欢天喜地得迎了上来,一时间沸沸扬扬地,似乎连苍穹上的阴霾都被冲淡了不少。好不容易冲开一点缝,川戊急急扛着死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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