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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与狼同眠:危险总裁宠娇妻-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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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好了么?怎么那么长时间?”警察姐姐催促道。
  “应该是吧。”苏浅眠摸摸下巴,看着窗外那一树合欢花发呆。

  第十章 做饭
  十分钟后,中年男人做了记录准备带着狗离开,一辆限量版的迈巴赫停在小小的警察局门口,闪着暗色光泽的车门打开,迈出修长的腿,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子从车里出来,一身英国萨维尔街量身手工定做的西装衬得他潇洒而沉稳。不但有一种历史文化沉淀酝酿的古典美,更彰显着高贵的现代感,深邃的双眼则显得睿智沉稳,自然而然散发的王者之气和举止间的绅士优雅,让警察局里的毛头小伙子们羞涩嫉妒,钦佩折服。
  随着荀墨辰脚步声的渐进,嘈杂的警察局渐渐陷入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而早已习惯红地毯闪光灯的他步履不急不缓,眼里只看着前面那个瘦小的身影,她在迅速瞟了他一眼之后,不动声色的弯下腰,往旁边的盆景龟速移动。
  荀墨辰掏出电话,快速按下键。
  苏浅眠的手机响起,手忙脚乱接电话:“那个,我现在有点麻烦,我仇家找上来了其实也不是黑社会,就是人有点坏,我现在不方便,一动就被发现了,所以”
  “所以?”荀墨辰手机贴在耳朵上,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苏浅眠,黑玉般的碎发从白皙的指尖散落下来,微微挑起的嘴角,噙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
  外面川流不息的车辆呼啸而过,金色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碎碎点点,铺在了荀墨辰的发梢,肩膀,拿着电话的手,流入苏浅眠瞪大了的眼睛,波光流转中倒映出荀墨辰挺拔的身影。苏浅眠白嫩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微微透明,白色细微的汗毛都能看的清楚,阳光跳跃其上,反射进荀墨辰深邃的双眼。
  苏浅眠看着这样的荀墨辰,心突突跳个不停,呼吸在空气中散开,周围的环境全都朦胧成一片雾,唯有荀墨辰似笑非笑的脸越来越清晰,每一个分子都在叫嚣着,有什么在发生了变化
  苏浅眠机械的拿着电话:“喂?”
  荀墨辰挂断电话,苏浅眠手机传来嘟嘟的忙音。
  荀墨辰转身,不再理苏浅眠,对女警察温和礼貌地问道:“需要哪些手续?我不太懂,麻烦讲解一下。”
  女警察受宠若惊,脸色通红,甚至声音都开始不受控制的哆嗦:“好、好的。”
  是啊,这样钻石级的王老五有几个女人能抵抗得住。
  处于死机状态的自动捕捉到荀墨辰的嘲笑:“追着一只狗跑了三条街,然后又被反追了三条街,还真是丢人的可以。”
  他修长的左腿交叠在修长的右腿上,右手拿着记录,就像雕塑般完美,弯下腰来,嘲笑的看着苏浅眠:“你是从几岁开始这么傻的?十岁吗?”
  苏浅眠想要反驳,可是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
  中年男子再见到荀墨辰的时候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恭维地对荀墨辰说道:“纯粹是一场误会,你女朋友喜欢这只法国斗牛犬,送她好了,真是不打不相识,这也是缘分呐。这是我的名片。”
  中年男子双手递上自己的名片。
  苏浅眠刚想说自己不是他的女朋友,荀墨辰已经先她一步开口:“谢谢,不过她向来马虎,照顾不了小动物,好意心领了。”礼貌的收了男人的名片,却没有给自己名片的意思,拉着苏浅眠走出了警察局。
  并不是随便谁都能得到荀墨辰的名片的。
  车内温度刚好,车也开得很平稳,正如荀墨辰的表情,无喜无怒。
  苏浅眠默默腹诽着:板砖。
  板砖伸手,苏浅眠吓了一跳——板砖只是打开音乐。
  “晚上想吃什么?”板砖问。
  难、难道要请自己去吃饭?不会吧,虽然承认板砖很绅士了,但是自己实在没做过什么对得起他的事何况板砖作为奸商中的典范,应该不会这么好心吧。
  板砖似乎看穿苏浅眠心里的想法,道:“买菜自己做。”
  苏浅眠瞬间再次瞪大了眼睛,直直盯着荀墨辰,像一只看到带着佛珠的大灰狼的小白兔。
  而最近她这类的表情实在太频繁了,就像泡澡时漂浮的小鸭子,每次用力都会嘎叫一声,而泡澡的荀墨辰似乎对此乐此不疲。
  让她给他做饭?他难道不怕她下毒吗?
  “我做饭不好吃的。”苏浅眠轻声道。
  “难道你想让我给你做饭?”荀墨辰皱了眉头反问。
  “不不不,我只是觉得,不能委屈了你。”苏浅眠狗腿道。既然荀墨辰没有提之前的种种事情,她当然也不会提。
  “那就好好练。有免费的劳动力不用,我怎么可能做出这么浪费的事。”荀墨辰理所应当的说。
  当闪亮的迈巴赫停在一堆自行车、三轮车和奇瑞QQ中间的时候,苏浅眠觉得很憋屈。
  荀墨辰锁了车,和苏浅眠一起往菜市场里走。
  买白菜的老板娘见了俊美不凡关键是明显多金的荀墨辰,笑嘻嘻的使劲儿往自己摊儿上拦。
  “哎,你女朋友好漂亮啊!陪女朋友来买菜,你们真幸福。买个大白菜吧,一块三一斤。”
  荀墨辰对苏浅眠说:“我们可以做个牛肉白菜煲。”
  苏浅眠说:“送胡萝卜吗?送胡萝卜我就买。”
  阿姨说:“看你买多少了,买个十几斤的我就送,要不然我还不够赔呢。”
  苏浅眠拿着一根胡萝卜:“就它了,你送我们就买。”
  阿姨说:“那好吧。”于是干净利索的称好打包给了苏浅眠。
  荀墨辰问:“为什么一定要胡萝卜?”
  苏浅眠:“无奸不商啊,实际上他们都是很宰人的,但是整个菜市场都是这样,你也没办法。你要是在买完之后跟她要,她才懒得鸟你——买卖都是这样的,没交钱之前买家是大爷,交钱之后卖家是大爷。利用这一点,这叫战术,懂吗?”
  荀墨辰好笑的看着苏浅眠:“不懂。关键是你没有回答为什么要胡萝卜不要白萝卜?”
  苏浅眠:“”
  荀墨辰:“”
  苏浅眠终于找到打压挖苦荀墨辰的机会:“就知道你们富人不会懂的。”
  作者有话说:今天看到新晋作家榜的排行榜上,有我的名字,顿时内心说不出的感觉啊!
  谢谢大家的支持,从沙发,调戏,围观,路过,期待,节日祝福,交流,共勉,到后来的捉虫,催更,男主女主曾经陌生的名字变得熟悉,变得有了性格和感情~亲爱的们,俺小心肝颤抖得不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泪奔下场~
  节日快乐啊!
  201314!!

  第十一章 一碗红烧肉
  荀墨辰和苏浅眠逛了好久,买了一大堆东西:其实苏浅眠是有私心的,给荀墨辰做一大桌好吃的,哄得他高兴了,学校动土的签约合同赶紧签了,别再揪着自己不放了。
  但问题的关键是苏浅眠并不是特别会做饭,买菜不是根据要做什么买,而是根据哪棵菜长得比较好看,或者颜色比较亮丽,整个挑选过程就是一场选美比赛。
  回到别墅,荀墨辰接了一个电话,似乎是公司里的。他总是不紧不慢气定神闲,繁杂的事物在他手里有条不紊,那双洞悉一切的双眼往往能够一针见血。
  苏浅眠从厨房里伸出脑袋,确认荀墨辰在接电话,一时半会儿不会来监工,笑嘻嘻的拿出手机,上网,快速翻找着食谱大全。
  如果荀墨辰知道她是看着食谱做出来的,那么印象分就会大打折扣,好吃也会变得不好吃。
  是谁说的来着?一般人和大厨的区别就在于,大厨做一道菜的味道可以固定不变,而一般人则是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也从侧面证明了草根阶级的创造力是无限的。
  苏浅眠想,她虽然做不出大厨的精致和美味,但是可以做出荀墨辰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从而无法根据往常的经验和比较做出好吃难吃的判断。
  苏浅眠决定先做几道自己喜欢的。
  苏浅眠做烧茄子。油快好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茄子块是不是有些太大了?奈何时间紧迫,苏浅眠操起菜刀哐哐哐,跟剁饺子馅儿一样狂砍几刀,然后呼啦一下全扔进了锅里不断翻炒。然后嗯,有的茄子都炒没了,有的茄子,咳咳,还没熟,外焦内嫩着第一道菜失败
  紧接着第二道菜在苏浅眠的紧张慌乱中失败。
  其实苏浅眠平时做饭也还可以,但都是家常小炒,最豪华的就是土豆炖鸡块了。现在想要讨好荀墨辰,总不能先做一盘炒土豆,再做一盘鸡块,再做一盘土豆炖鸡块。这样荀墨辰就可以把炒土豆和鸡块倒一起,然后欣喜的说一句:“哇,又一盘土豆炖鸡块!”
  想想都觉得恶寒,她甚至能想到荀墨辰拿着土豆把自己砸出来。
  但是连续两道菜都作废,苏浅眠不敢再大意,开始做一些自己拿手的小炒,平静下来再继续创作。
  只是还没做几道能吃的,荀墨辰已经在催促苏浅眠:“还没好么?”
  听见哒哒的脚步声,苏浅眠紧张的不行,一种秘密将要被发现的压迫感直冲脑袋之后,噌一下蹿道厨房门口,正好撞在要进来的荀墨辰的胸膛上。
  ——坚实的胸膛。
  苏浅眠坚定完毕,捂着额头讨好而快速道:“君子远庖厨,荀先生等一下吧,我这就快做完了。”然后抬手看了一下表:靠,竟然已经一个半小时过去了!md,这么饿他,荀墨辰估计更记恨自己了吧。
  荀墨辰果然很不悦,看着苏浅眠的额头和捂着额头的手,怔了一下,让苏浅眠有种温热的吐气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错觉。但荀墨辰最终也没说什么,转身回了客厅,随手拿起看了一个小时的报纸重新开始看。
  苏浅眠太起手腕看表:靠,已经过了一个半小时了?这么饿荀墨辰,他一定已经更恨自己了!苏浅眠汗滴滴的。
  最后一道菜:红烧肉。
  死党杭彦倩曾经教过她怎么做,据说是从网上找的最好吃的一种。苏浅眠虽然没有实战经验,但是理论基础还是有的。
  苏浅眠把油烧热,放两勺白糖和二两鲜姜(一大块)切成的姜片进去翻炒片刻。
  杭彦倩说糖变成浅棕色并且冒泡的时候就算是好了。嗯,这应该是浅棕色吧,苏浅眠斟酌一下后放入五花肉切成的块一道翻炒,直至颜色变黄。然后加水,加了半截想起来应该加热水,于是赶紧把凉水换成开水。
  凉水和开水,应该没有区别吧
  加酱油少许、盐、醋、茴香。起锅前十来分钟加胡萝卜——这就是要胡萝卜的原因!苏浅眠唰唰唰讲胡萝卜削进锅里。
  拍拍手——水收干后起锅,红烧肉红烧肉就做成了!
  可是苏浅眠看着一锅水煮白肉,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苏浅眠刚想把失败的菜都悄悄处理掉,荀墨辰却出现在了厨房口,看着看不出原材料的菜,惊讶道:“你怎么独自活这么久的?”
  苏浅眠搓搓手:“其实,我煮面还是很厉害的。”
  苏浅眠在荀墨辰的示意下坐下来,非常羞赧:“跟荀先生做的比起来,一定差远了。”
  正在吃饭的荀墨辰抬起头:“谁告诉你我会做饭?”
  “啊?不是小说里的男主角都有一手绝佳厨艺吗?你英俊潇洒多金,肯定应该是小说里的男主啊,是男主肯定会做饭啊难道你不会?”
  说完苏浅眠就像去死——万一他真不会怎么办?
  事实上,做饭对于荀墨辰来说是一种生物学范畴的陌生而高难课程。
  荀墨辰没有说话,夹了一筷子苏浅眠炒的最好的菜,淡定的吃了一口,然后皱起好看的眉毛评价道:“太难吃了。”
  苏浅眠看着另外一道炒黑了的菜,默默流泪。
  荀墨辰说:“今天我先自己做一道吧。但是不能一直这样,你应该知道,我不是请你来吃饭的。明天你就去报个厨艺班。”
  说完就往卧室走,在苏浅眠怨恨的眼神中依然脸不红心不跳的解释道:“我去换件衣服。”
  三分钟后,荀墨辰已经换了一身宽大的家具衣服走了出来,并且果断的挑选了红烧肉这道苏浅眠做坏了的菜来做,似乎在刻意向苏浅眠证明自己厨艺了得。
  袖子挽到小臂上,露出线条优美的胳膊,名贵的手表摘下来随意放到一旁。低头专心切肉,碎碎的刘海遮住了乌黑光泽的眼睛,暖色的光线萦绕在他周围,淡化了他刚硬的线条,显得温柔而温馨。专注的眼神,让人恨不得自己就是砧板上的五花肉。
  炒糖,放肉,加水苏浅眠捂着嘴:和自己做的步骤一样!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心里升起:他不会是看菜谱来的吧那可疑的三分钟
  但是熟练而毫不犹豫的动作,以及那份坚定的自信和坦然,相比于自己的手忙脚乱,苏浅眠觉得,他一定是会做的。
  只是他在糖还没冒泡、没变色的时候就加肉了,水也是用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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