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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来生繁景-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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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杀胚——!现在想起来,娄欢便是上辈子,也未曾得一个好姑娘细心的照顾着,这少年的性子便是这般,可是,却也教人哭笑不得。罢罢罢,不说别人的了,就说我自己吧,毕竟我连自己的事情都未处理好,又有什么资格操心别人的。

    小封不在,我便缺了一个真正能够静下心来好好谈话的人,,该来的到底是会来的,只是我却是搞不懂,如此转折也是司命星君安排的么?

    说起来,长辈们对我的亲事也算是格外的关心的,毕竟是花家的嫡出大小姐,又是久负盛名的,早早的几年前便陆陆续续的有了前来求亲的人。母亲对这些事情也是格外热络——我是知晓的,母亲爱父亲,但是此生最大的遗憾,怕就是父亲娶了那两房姨娘吧,虽然姨娘之间甚少争宠,家庭也算是和睦,但是人总是喜欢比较——而母亲拿自己与自己的妹妹比较,花御史终生只娶了洛姨一位妻子,且洛茗将来也是如此的。

    因而错过了,她心底难免失落。

    而让她将失落晋级为悲哀的,便是冬漓的身份了。

    皇太后是极不喜欢我们花家的,常常念叨的便是那句话:“呵呵,他们花家可是出过连皇上也敢打的女将军的。。。。。。”

    皇太后这般说,可是她却从未接着说出后来的故事——我那姑姑,也就是打了皇帝最后却被皇上看上执意要纳入**的女将军姑姑,亲手将自己的命送到了皇上的手下——君要臣,臣不得违抗,但是,你得到我的只会是一具尸体。。。。。。”

    皇宫,从来便不是花家人的归属。

    老奶奶视皇宫为洪水猛兽,而现在,我这个并不亲厚的孙女儿就要进皇宫了,还是为太子妃,将来或许就是皇后,如果我还能活得那么长的话,我应该还能达到女人一辈子最高的权利高度——太皇太后。

    但是,这于我一个三百年的女鬼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终归只是笑谈罢了。

    皇宫,我终究还是要进了的——只是冬漓,我该如何面对你?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嘿!我们结个亲家吧

    花将军,可谓是南朝最有名望的将军,京城花家,则是南朝最有名望的家族,仅此于皇室。

    花将军英勇退敌,劳苦功高,且已经整整两年未曾回家过了,这一回来,皇上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的招待一番,以示自己身为一个贤明的君主对自己的下属的关爱。

    花将军回京那日,可谓是举城皆欢,人人都拥挤在城门口到花府的那条大街上,人头攒动,翘首以待,欢呼雀跃,四处皆可闻得烟花彩炮,礼乐声响,似乎就连喜鹊儿也专程飞来了城门口报喜,只为了迎接这位名扬天下的将军,感激他为国家所做的一切。圣上则是亲自派人出面迎接花将军,将他邀入了皇宫洗尘,为他准备了庆功宴——

    先莫说那些再格式不过的客套词了,也不说满朝文武对花将军劳苦功高的感激和慰问了,再再跳过皇上对花大将军的封赏云云的——因为作者本人表示突然发现自己丢了节操,而自己写的是隐形史诗级悲苦多角情感大剧,所以,我们还是只谈情好了。。。。。。

    待到宴会已经进行到大家欢喜的欣赏异域风情的舞蹈,喝着美酒,高谈阔论,语不成调的时候,不知道是谁醉醺醺的突然跑来向花将军开了口,的确是有些唐突,有些失态了,他道:“花将军,在下门下公孙,犬子澈儿还在您花府做客呢。。。。。。”

    如此没头没脑的一句,旁边竖起耳朵的众大臣们竟然全数都听了个明白,也着实难为了他们。这话一出,便像是在平静的湖水里面投下了炸弹,顷刻间,那些一直温文有礼的众大臣们便都有些慌慌张张了。

    是了,当今天下,怕是没有人不想与花家做亲家。

    花家如此大的后台,若是能够和花家结为亲家,在政治上便是得了一个极大的靠山,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且花家大女公子又是一个久负盛名的女子,真真实实的大家闺秀,将来对自己的儿子而言,绝对是一个顶顶有用的贤内助——倒也不是说,每个大臣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巴结到花家这个亲家,但这位门下公孙氏这般突兀的开了口,还真真是有些让人捉急,如此不服气的心态,便也着实难免的。

    见着花将军似乎并未生气,渐渐的,聚集在他身边的人就多了起来。

    王大人握拳问好:“花将军,呵呵,今日之事倒也是巧了,犬子也在府上做客呢。。。。。说起犬子,倒不是老夫自夸,犬子年方十六,文武双全,就在年前,还做了一回兵部的小护卫队队长,真真是教老夫欣慰啊。。。。。。”众人便懂了,您儿子和将军是有共同语言的。

    许大人便马上接了口:“花将军莫要见怪,这要说起来,我的熙儿可也算是一位文人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华洋溢,满腹诗书,想起来,我的奏折书信,每次都是熙儿帮我拟写的呢。。。。。。”哦,众人点头,令公子写得一手好字,是个书生,想来和那花家大小姐有共同语言。

    张大人见此,便急急的切下了许大人的话,岔开来说:“哈哈!不知道花将军是否见过犬子,犬子宇儿那才叫一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这个就直接被众人忽略了,您家公子也就只有相貌能拿来夸了吗?一边凉快去!

    。。。。。。

    众人似乎就像是约定好了的一般,挨个儿将自家儿子能够夸的都夸了一遍。

    这便也是为人父亲的攀比心理,就算不为花家女婿的位子,也是见不得自家儿子被人小瞧了去的。也因此,花大将军的身边着实热闹了些,就连皇后皇上也被冷落了去,眼巴巴的在主座上看着这边的动静,不知道该怎么插话。

    皇后是个贵气的女子,她虽然只是太子的伯母,但却是将太子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来养的,突然见得了如此生猛热情的一面,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羡慕。

    是的,羡慕。

    太子。。。。。。似乎不近女色呢!明明都十七了,她都不知道寻了多少女官去给他做功课,可是太子却每次都极为惬意的欣赏着众美女在自己眼前的热辣表情,却在女子最后要触碰他的那一秒,无情的将女子赶出自己的房间。

    喂喂——没有荒淫无度的确是好事,但是不近女色,这对于一个要成为皇帝的男人来说,是如何之大的耻辱!

    皇后娘娘想着,又是郁结不堪,视线忽悠一转,便看到了一脸惬意的坐在众人中间,因着众人的殷勤,也为自己的女儿的出色,而难得笑得如沐春风的花大将军。猛然间,心口一跳——

    “皇上。。。。。。”

    “皇后,怎么了?”

    “不知皇上是否还记得花家大女公子。”皇后问道,嘴角渐渐顿现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

    “唔。。。。。。”皇上想了想,“有些印象,盛名在外。”

    “呵呵,这就对了,不知道皇上是否还记得几年前的那次秋猎,便就是漓儿赤手打死了白老虎名动京城的那次。。。。。。我至今还难忘漓儿精疲力尽的拖着一大只白老虎,像是从地狱里面爬出来的恐怖模样。”皇后说道,一边捂住了心口的位子,心有余悸:“但是当漓儿走到那花家大女公子面前,身上的死亡气息再不复存在,他笑得那般欢喜,那般温柔。。。。。。”

    “咦?皇后,听你这么一说,朕倒是也想起来了,那花大女公子似乎被吓得哭了——”

    “皇上。。。。。。那是感动的。。。。。。哎呀!总之,皇上不觉得漓儿曾经喜欢了那位女公子么?臣妾见得她的,是个聪明伶俐的人儿,也确实如传闻中的那般极好——皇上你说,漓儿若真是不近女色,怕也是不会拒绝这位女公子的吧,臣妾尤其记得,小时候他们几人似乎还是极好的玩伴呢。。。。。”

    皇后的思想相比之下,确实是要感性了许多,而皇上在花家和自己联姻,花家和他家联姻之间来回度量了一遍,脑回路急速运转,便已经打下了决心。

    于是,宴会末了,皇上便将花大将军召了过来:嘿——!花大将军,不知道令女可有婚配?

    这个。。。。。。是没有的。。。。。。

    那,我们结个亲家吧!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永生【粒子有好消息嘤嘤】

    最爱做的事情,便是在忘川河边,吃着世上最美味的牡丹花糕,看着奈何桥上的美男来来往往。

    怕是人都会本能的向往好的事物,鬼也一样。

    有些宿命的茫然与归属,细细的数着桥上的行人,看着有没有自己生前认识的人经过。脚下便是一望无际的血色彼岸花,真真是用鲜血染出来的颜色,深入花丛,辟开阡陌,渲染出一身的芬芳和美艳。

    摆渡人常常和我说着这样的一个故事,他说,摆渡人的时间,是永恒的。他曾经摆渡过一个男子,那个男子用自己的所有情感和法力与他做了交换,作为他渡他过河的报酬,他收下了,但那男子上了岸,却回过了头,笑得一脸的无邪——摆渡人呀摆渡人,你的时间永远不会变,而我却可以回去从前,现在的我已经用剩余的法力将自己送回了摆渡之前,所以,我的所有情感和法力都还在呢。

    摆渡人说这话的时候也笑了,这个男子是这般厉害,可却也是苦了自己,这样子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呢,做了错事就可以重头再来?错过了什么也重头再来?这样子的人生,简直比一直重复着摆渡这个动作的他还无聊得发狂呢!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便突然在桥上远远的看见了以冠,他已然失了心智,呆呆的模样,视线没了焦距,只是在桥上缓缓的走着。我控制不住自己,一脚踏在彼岸花从中向他跑了过去,溅起满地的血色。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却再也唤不醒他了,就算是唤醒了,他也已经不再是我的以冠了。。。。。。

    摆渡人说的对,有些事情,怕是真的不能够反悔的,只会害了自己。

    恍若梦境痴缠迷离,突然听得有人在唤我的名字,隐隐约约,飘飘渺渺:“繁景;繁景。。。。。。。。。”

    猛然睁开了眼睛,恍恍惚惚,才发现自己正坐在花轿之中,梦靥的余悸渐渐消散去,时光却依旧惹得满脸的愁容和泪痕。

    等等!花轿——哦,是了,我已经是要出嫁了——才茫茫然的发现自己这般不真实的好像在做梦一般。

    母亲就在面前,将我送上了花轿,却见得我恍惚的迷了心智,又是满脸泪痕,更是心疼不已。靠近了我的耳旁,终于出声安慰我:“小花儿,是要嫁人了,嫁了,便该什么都放下了,今日哭过之后,再不许哭泣了。。。。。。”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但我却不想去解释了,这般误会也何尝不好。母亲以为我喜欢着洛茗,心心念念着洛茗,所以现下要大婚了,嫁的人却不是洛茗,她害怕我放不下。这个时代,女子便就是这般无奈而飘摇的命运,男人,便是自己的天了,再不能违背。母亲担心我喜欢洛茗的事情最终惹来麻烦,但相比较之下,若是母亲知道我早早的便将一颗心遗失在了一个未来的帝王身上,怕是会教她更加伤心忧虑不已吧。

    做了皇家的媳妇儿,也就意味着我花繁景三字,再与洛家没了关系。

    似乎还没有好好看看自己穿着这般明媚的大红色是什么模样呢。

    我是极爱水红这般暧昧的颜色的,但嫁衣的颜色要更鲜艳上几分,我做了两回嫁娘,却没有一回好好的正眼看过自己。轻轻的握紧了手中的大苹果,圆圆润润的,很是可爱。

    太子是不能屈尊来迎亲的,我毫不意外前来代替他的会是洛茗和娄欢。我想了很多次我再和洛茗见面的场景,或许我会因为愧疚而万分无奈和小心翼翼的向他道歉,但我向来是个喜欢装傻又自作聪明的人,我应该还是会选择最保险最鸵鸟的方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还是将他当做自己最敬爱的小表哥。

    可是我却不曾料到,再见他,我们之间只隔了一把红扇轻轻的遮掩着什么,更叫人心生尴尬。

    皇家婚礼最重的便是礼节,什么都得按照规矩来,新嫁娘披红盖头那是普通百姓家的事情,我要做的,便是顶着一顶极其沉重的凤冠,满身的富贵荣华,珠光宝气,踩着高高的鞋子,举着一把小红扇遮颜。遮颜要遮一整天,手都不能放下,还只能自己来举着——以上,完成所有皇家婚礼的繁文缛节。

    想来,宗人府对我的玉牒还是动了些心思的,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我的玉牒竟然是用粉玉做的,颜色晶莹透亮,水水的,我似乎还能看见其中的流光溢彩。这般的红色,是我最爱的颜色,接受了它,我便是冬漓的太子妃了,我便是皇家的儿媳妇,我这一辈子——都只能是皇家人了。

    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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