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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爱你无悔-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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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等什么,回家吧。”林姝挽着我的胳膊,向门口走去。身后传来女法官的声音:“这不挺般配的嘛,离什么婚?”
  “我求你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一出门我就把胳膊从林姝的怀里抽了出来,并提出了我的要求。
  “你忍心吗?这可是你的亲骨肉,说不定还是个儿子呢。”
  “我不忍心,可又没有办法。我们之间合不来,不仅会给彼此造成痛苦,还会影响到孩子。你想想,孩子如果整天生活在家庭战争的阴影下,他能健康快乐成长吗?”
  “我们可以不打架,不打架不就没事了吗?”
  “你做得到吗?”
  “关键在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干嘛老跟媳妇怄气?你让着我不就行了吗?”
  “我永远让着你,可是你得寸进尺,哪像个女人?”
  “不像女人我怎么会怀孕?怀孕的感觉太好了,我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这一点你不要有任何怀疑。刚才法官已经明确告诉你了,你最好把法官的话转告给你爸你妈,还有你那个多管闲事的姐姐。让他们老实点,别挑三拣四的让我生气,生气对孩子不好,我要生下一个先天性的呆傻孩子,就有你的罪受了。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不是傻子,我当然懂得她的意思。我现在的惟一选择就是把她带回家,还要让我们全家人臣服她。我的酒喝早了,我应该今天喝,喝得酩酊大醉,为我不得不延续的痛苦,我应该长醉不醒。
  父母对林姝带子归来难以置信又不得不信,医院的证明像驱逐令,把他们赶到姐姐家去了。看着他们无可奈何的神情和远去的背影,我真是欲留无言、欲哭无泪。林姝倒是兴高采烈,觉得拥有了自己的空间,可以随心所欲地释放自己的野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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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要是永远不回来该多好。”她在澡盆里洗过澡后,光着身子站在炉边擦着头发说。炉火熊熊,屋里热如盛夏。
  “应该走的是我们,”我看着她微微凸起的腹部,没好气地说。
  “我不反对,只要有地方去就行。”
  “有地方?我上哪儿找地方去?我父母把我养这么大,娶了媳妇却把他们逼走了,我简直连个畜生都不如。”
  “你别话里带话骂人。我可没逼他们,是他们自己愿意走的,他们想和闺女住在一起,我们没必要拦他们。”
  “他们是不愿和你住在一起才走的。”
  “我还不愿意和他们住在一起呢。你要有能耐就找间房,哪怕是间狗窝,我也会去。你以为我多愿在这儿住呢?告诉你,我早就住够了。”
  “住够了你还回来?你要有骨气,走了就别回来了。”
  “你以为我愿意回来?我是为了你们陈家后代才回来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她用毛巾系在头上,往床上一躺,自在地欣赏起电视节目。
  我起身来到外屋。我不想和她争吵了,吵架不仅累心,还有可能殃及我未出世的后代。我躺在父母的床上,想起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内心的愧疚使我泪如泉涌。
  父母走后,晚饭成了问题。林姝过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现在晚上下班回来,虽然也能闻到满院飘香,但那是人家的,自家的还需要亲自动手。开始她以方便面来应付,顶多加个鸡蛋。她能凑合我也能,我们互相较着劲,对着越来越难吃的方便面,我们装着胃口大开的样子,大口吃,慢慢嚼,时刻防着咽下去的面条喷出来。一连吃了几天后,林姝熬不住了,下班带些菜回来,开始履行家庭主妇的职责。说句良心话,她做的饭菜还是够得上一定水平的,比街头小饭馆里的大师傅略胜一筹。她下厨房做饭,我进厨房洗碗,双方倒也达成默契,相安无事。
  自从她怀孕后,我们的性生活就自然停止了,而且是分床而睡。作为男子汉,我有做人的原则,你不想,我不做。刚结婚时的澎湃激|情在她礁石一般的古怪而固执的性情下,早已撞得粉身碎骨。无论林姝以什么形态出现,我的欲望都如风平浪静的什刹海湖面。林姝对分床而睡是一百个愿意,她像个守身如玉的姑娘,对屋里的惟一男色,也就是她法律意义上的丈夫,毫不动心,更不动情。平平静静,加上平平淡淡,再加上相对无言,是我们两人世界的真实写照。
  也有偶起波澜的时候。月底邻居来收房租水电费,她只肯付15天的,另15天的她认为应该我父母付,理由是他们在这个月住了15天,所以要缴15天的费用,这样才公平。听到她嘴里提我的父母,我不由得勃然大怒而且她的所谓理由又是如此刁钻,不能不让我七窍生烟。当着邻居的面,我就和她吵了起来。
  “你是人不是人,你把他们逼走了,还让他们付钱?”
  “我怎么不是人了?他们既然住了房子,用了水电,就应该付钱。”
  “就这几个钱你还斤斤计较,他们是我的父母,我们住的房子是他们的,你懂不懂?”
  “我当然懂了,所以我把该付的给付了。”
  “得得,你们先说着,等说清楚了我再来收。”邻居抬脚走了。
  邻居走了,并没有减弱我心头的怒火。我必须要发泄一下,否则就可能发疯。我看着头顶上的灯泡,觉得它像个独眼龙在对着我冷笑,我伸手把它拧下来,对林姝狠狠地说:“你不是不愿意缴电费吗?我把它摔了。”说完,我举起灯泡把它摔在地上。一声巨响,我的心里痛快了许多。
  “摔得好,我们一起来摔。”林姝说着,就把破坏的目标锁定在所有的灯泡上,从台灯、壁灯到头顶上的管灯,还有厨房里的灯炮,都被她摘了下来,摔在地上。屋里变得一片漆黑,林姝像个鬼影在屋里飘来飘去。“还有什么可摔的?要不把电视机也摔了﹖”她心平气和地问。
  “摔你妈个头,你他妈的是个魔鬼﹗”我大声咒骂。我的修养,我的斯文,在进家门后就像蛇皮似的蜕掉了,露出来的是我自己都感到恶心的野蛮嘴脸。
  “知道就好。”林姝说完看自己的电视去了。
  林姝很快适应了黑暗环境,在黑洞洞的厨房,她居然能炒菜。听着她节奏轻快的切菜声,我担心她会把手指头切掉。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不仅能把刀切得飞快,而且往菜里放的各种佐料也恰到好处。我怀疑她有特异功能,所以才能在黑暗中游刃有余。
  我不行,眼睛本来就近视,在黑暗中总担心要发生什么意外。况且没有灯,我的业余文学创作也不得不停止了。虽然各个文学刊物拒绝发表我的作品,但我的创作却没有停止,我相信终究会有一天,太阳的光芒将重新照耀在我的头上。没有灯我就点蜡烛,幸亏过去母亲买的应急蜡烛还有。可是,在夜深人静时,烛光中我面对稿纸却一筹莫展,蜡烛上飘出的青烟刺痛我的眼睛,从里屋传来的香甜鼾声,钻进我的耳朵后变成了25只耗子,让我感到百爪挠心。黑暗犹如苦涩的黄连,我咀嚼着黑暗,也咀嚼着痛苦。
  减轻痛苦的惟一方式就是把灯点亮。单位发了工资后,我迫不及待地买来一个25瓦灯泡,安在了台灯上。当柔和的灯光洒泻在稿纸上的时候,我重新找回了感觉。林姝的鼾声远离我而去,笔下的世界精彩纷呈。那一夜我竟写出了一篇3000多字的短篇小说。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时,屋里已变得一片光明,林姝把所有的灯都安好了,而且都打开了。我望着坐在饭桌前的林姝,一时竟哑口无言。这个我熟悉又陌生的女人,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拿起碗来盛饭。她太奇怪了,我真的无法理解她的内心世界。
  林姝最终也没交她认为应该是我父母交的那份房租水电费。我从工资里拿出钱来,把费用补足后才算了结这件事。我的工资的所有权归我,而绝大部分使用权却被林姝毫不客气地夺走了。过去我每月交母亲100元作为我和林姝的饭费,我只剩下20元作为午饭和日常花销。随着稿费的减少以至完全消失,我的口袋越来越瘪,表面上还是个衣冠楚楚的国家干部,实际上比叫花子还穷。林姝向我伸手要100元,作为两人的生活费,理由还是那一套,男人就应该养活女人。为了满足我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即我养活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当然有能力养活你,养活你就只当养活一条狗,我痛快地拿出100元交给她。她把钱揣进自己腰包,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我还有没有饭钱,有没有买烟钱,有没有朋友聚会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她一概不予考虑。她认为这是我自己的事,和她没有关系。
  在经济危机的压力下,我必须要精打细算。在单位吃饭永远吃最便宜的菜,抽烟永远选择8毛多钱一包的香山牌子。有一次我偶尔在地上拣了50块钱,从此养成了低头走路并四处乱踅摸的习惯。
  在上大学的时候,讲古汉语的老先生讲过一个成语,叫“否极泰来”,意思是倒霉到头了,好运就该来了。我的经历正好印证了这个成语。
  在我囊空如洗、想钱快要想疯了的时候,一家专登青年作家作品的文学杂志总编出差来京,晚上设了饭局。席间,这位老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向我展示了他这本刊物宏伟的发展前景。开始我还比较冷静,因为我们彼此都清楚,我现在是被打入冷宫的人,暂时难以在文学事业上与他一同大展宏图。后来,他提出让我一定支持他,让我用笔名发表作品。他的建议让我变得激动起来,好像制造了一个太阳,把全世界都照亮了。我满口答应一定支持他,决不辜负他的期望,让他的宏伟蓝图变成铁定的现实。不知他是酒喝多了,还是确有诚意,在我们分手时,他竟给了我300块钱,说是预付的稿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相信自己的实力,毕竟曾经是文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单论作品,我的小说肯定会为他的刊物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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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兜里有钱了腰杆就直。送走了胸怀壮志的总编,我把手顺进兜里,摸着几张大票子还在,头自然抬起来了,眼睛向前望去,一路哼着小曲走回家,只记得今夜星光灿烂,没注意路上有谁丢了什么。
  经验教训使有钱人变聪明了。要是在过去,我会像报告喜讯似的告诉林姝我的每一笔额外收入,林姝会巧妙地利用我的虚荣心,让钱从我手里自动转入她的腰包。入了她的腰包就等于进了虎口,让她再拿出钱来,就等于是虎口拔牙,其难度可想而知。林姝的贪婪使我不得不收敛起虚荣心,在我久旱逢甘雨般获得了这笔额外收入后,我必须装聋作哑,把钱像战略物资似的储备起来。我要让财富悄悄增长,让它在林姝毫无察觉的状态下给我带来欢乐和享受。
  父母搬走一个多月了,我只去过一次。去的次数少的原因,除了姐姐因为我没有赶走林姝而生我的气之外,更重要的是我没有钱买哪怕是最便宜的水果,我不能两手空空地去见我那已年过六旬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不在乎我是否带礼品去,关键是我不能容忍自己像个一贫如洗的流浪汉出现在父母面前,这不仅仅是自尊心的问题,而是我担心我的窘迫状况会伤他们的心。老人的心不能一伤再伤,在他们走向晚霞深处的时候,陪伴他们的应该是诗情画意,而不是骤然而至的狂风暴雨。
  星期天我提出去看望我的父母。出于礼貌,我让林姝陪我一起去,虽然我知道她一百个不愿意,但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礼貌,我还是提了出来。
  “神经病,我才不去呢。”她躺在床上说。随着肚子的增高,她越来越喜欢躺在床上,看上去像只把背部反长的白乌龟。
  “你不去可以,给我20块钱,我要买些礼物。”我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说到钱就等于捅了她的腰眼。
  果然,她从床上跳了起来,说:“你去看你爸你妈,又不是看我爸我妈,我凭什么拿钱?再说了,去看老家儿应该往回拿东西,哪儿有往外拿的?胳膊肘往外拐,跟你会穷一辈子。”
  “我哪儿有钱?一月一百二,给你一百,我还要吃中午饭,还要买烟。你说不跟你要,让我上街去偷去抢?”
  “你别跟我说这些,我不听。”她用手堵上耳朵,嘴里念念有词:“不听不听,和尚念经;不理不理,和尚就是你。”
  “算了,我就空手去了。”我挥挥手,结束战斗,离开家门。我的目的达到了,她相信我依然是个穷光蛋。
  在凛冽的寒风中,我跨进水果店,花了30多块钱买了一个西瓜。父母和姐姐见到这个夏天的宠物,大吃一惊,他们的共同表情是认为我的神经出了毛病,天上没有掉馅饼,我哪来的钱居然让他们享受这等口福?对我的亲人我可以坦白,我以另一种面目重登文坛了,我重新开始了用笔圈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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