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狐-第5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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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心源正躺在树荫下午休,尉迟灼灼抱着一本厚厚的账本在他耳边絮叨。
正烦的不行,见尉迟文拖着铁丫来了,立刻就眉花眼笑的坐起来道:“小丫怎么穿上男装了,别说,这样一穿还把你给穿俊俏了。”
铁丫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回答,就听尉迟文道:“大王,您看看小丫穿上男装之后像不像您小时候?”
铁心源笑道:“这就要问你姐姐了,如果婉婉在,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尉迟灼灼见弟弟冲自己使了一个眼色,眼珠子一转,围着铁丫转了一大圈,然后搬着丫头的脸自己端详了一阵子才肯定的道:“像,实在是太像了,眉眼太像,就是脸庞不如大王硬朗,还有这一双眼睛和大王一模一样的丹凤眼,一看就知道是贵人。”
铁丫极为不确定的道:“真的?”
第二十九章 坚壁清野
丫头现在虽然聪明,却还小,用一些法子确实能骗的过去,只是这样的时光不会太多,等她再长大一些就自然而然的明白,王柔花不可能在寡居的时候生下她的……
“孟元直是混蛋,卓玛是混蛋,李巧自然也是一个超级混蛋,如果硬要算仇人,赵祯,夏悚也不是什么好鸟,是他们五个人让老子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里。丫头不好骗了,最多能骗两年。”
尉迟灼灼打掉铁心源探进她裙底的怪手道:“丫头命好,有母亲照顾她长大,又有你这个哥哥帮她宽心,等她年纪大一点就知道感恩了。”
铁心源搓搓指尖的腻滑笑道:“谁要她感恩,只是希望她能像一个普通女孩子平安的长大,然后嫁人,生子快活的把一辈子过完。”
尉迟灼灼被铁心源的暧昧手势弄得面红耳赤,拉过他的手狠狠地用手帕擦拭了两下,就快快的跑了。
铁心源吧嗒一下嘴巴蛮无聊的四处瞅瞅,见孟元直进来了,刚刚因为燥热的天气培养出来的一点春情就迅速烟消云散了。
“你躺着,不用起来,大热天动一动就一身汗。”
“我没打算起来。”
“没关系,你只要让霍贤赶紧把我要的东西给我就成,我等着去巴里坤。”
“六十架八牛弩啊,不是一时半会能准备妥当的,将作营人手不足,水儿已经跟我抱怨过很多次了。”
“那我管不着,我六天之后启程,到时候没有足够多的八牛弩,我会骂人。”
“骂就骂吧,反正也骂不到我头上,只要你高兴就好。”
孟元直喝了一壶凉茶暑气全消,躺在另一张躺椅上慢悠悠的道:“你怎么不着急?”
铁心源笑道:“如果着急能管用,能把契丹人全部干掉,我一定会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既然没有用,我不如表现的从容一些,一旦从前线传来你战败的消息,我好跑的快些。”
孟元直哼了一声道:“这些无赖话你为何不对霍贤他们说?”
“不能说吗,要是说了,他们就会跑的比我还快,到时候谁帮我阻挡追兵?你也注意一点,万一形势糜烂不可收拾,别强求,快点跑回来,我们从长计议。”
孟元直长叹一口气道:“这应该是世上最奇怪的君臣离别的赠言。如果写到史书上,你一定会贻羞万年的。”
铁心源笑道:“不可能,如果我将来成了赫赫大帝,这番话就会成为美谈,修书粉饰我的人一定会把这些话放在另外一种语境里面,变成大帝赫赫武功的一部分。”
孟元直摆摆手道:“不扯闲篇了,你说说,我去巴里坤至少要把战局控制在怎样的程度?”
“能杀死多少野蛮人就杀死多少野蛮人,不计较靡费,只要一次性的将野蛮人打痛,打害怕,我们以后就能省很多事情。”
“彭礼去了巴里坤坐镇,你准备将巴里坤一带的百姓回迁?”
“不回迁,彭礼带着大批的工匠去了巴里坤,目的就在于修建坞堡,所有的百姓都必须在战时住进坞堡里面去,只有白马,乞颜两部落留在外面,充当哨探。”
孟元直迟疑了一下道:“白马,乞颜两部落的首领是不是已经死了?”
“许东升说他们熬刑不过死在狼穴了。”
“那就把他们的亲眷全部处理掉。对了,你如何保证那些活下来的部落人向我们效忠?”
“许东升告诉他们,他们的族长带着族产跑了,被他追上之后杀掉。他夺回了族产,现在已经把族产分给了那些族人。”
“那些人就相信了?”
“相信了,他们的族产很多,我又添加了一些牛羊给他们,现在,我是新族长。”
孟元直嘿了一声,就重新躺倒,拍着躺椅扶手道:“太蠢了。”
“谁告诉你他们愚蠢了?这些人或者不识字,却绝对不是什么傻子。
白马,乞颜两部落的首领带着他们万里南迁,这一路上吃尽了苦头,两万多人的部族到了哈密就剩下三千多了,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人啊,需要为他们经历的这些痛苦寻找一个出气口,那么,谁要为死去的族人负责呢?
自然是族长,一个不能带给他们安康和富足的族长,不是一个好族长,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人会惦记自己族长一家去哪里了,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想知道族长一家去了哪里,只想过好现在的好日子。”
孟元直哈了一声,就不再问白马乞颜两部落的事情,哈密国对外来者从来没有心慈手软一说,那些投奔哈密的部落,除了融合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这是哈密的国策,从建国时期就已经用条文固定起来的行事条例。
简单的归附,或者羁縻,哈密国是不需要的。
不论是铁心源还是孟元直,乃至后来的欧阳修,霍贤都是这一条例坚实的拥护者。
也就是因为这一条例,哈密周边的部族才没有纷纷来投,如果哈密张开臂膀欢迎所有人简单的归附,这时候的哈密人口早就超过五百万了。
所谓羁縻就是名义上的臣服,部落头人还是部落头人,他们最多在哈密王生日的那一天贡献一些礼物,其余时间都是哈密国在帮助他们。
羁縻的名义是不稳固的,有好处的时候那些部族自然俯首帖耳,没有好处的时候,他们会第一时间站起来造反,对哈密国的伤害要超过真正的敌人。
没有那么多需要羁縻安抚的部落,哈密国就能把所有的财力物力统统用在哈密国本身的建设上,才能在短短的六年间,把一个贫弱的哈密国打造成西域第一富裕的国度。
宁可要一个团结的精致的有战斗力哈密国,也不要一个庞大的没有凝聚力,更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哈密国。
孟元直只是有些不适应杀掉自己人,哪怕白马乞颜两部落的头人刚刚归降,他也下意识的认为是自己人。
“丫头总在怀疑她不是我母亲生的……”
“你好歹是她父亲,这时候总不能逃避吧?”
“你们不能只生不管后面的事情吧?男欢女爱是有后果的,你们激情澎湃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会出人命这回事?”
“说话……”
听不见孟元直回答,铁心源睁开眼睛,孟元直已经不见了,桌子上的茶杯依旧冒着袅袅的热气。
凉茶喝完了,大热天喝热茶其实更解暑,铁心源叹息一声,取过茶杯慢慢的品茶。
冷平受不了西域的酷热,对头发这种东西没有多少归属感的他剃了一个大光头,涂抹了牛油之后,整颗脑袋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牛油不但防晒,还能增加他的威势,一柄比他还要高的斩马刀握在手中,在一身黑色铠甲的包裹下,站在大太阳底下面对三军散发着令人不寒而栗的戾气。
“莫格昌达两部落不服王化,狼子野心,里通外国,大王震怒,本将受命诛之!”
“喏!”三军受命之声扬起,即便是九天上的雄鹰也振翅远去。
六千黑甲军浩浩荡荡的离开了乌鸡城,一人三马,以极快的速度向巴里坤湖西岸移动。
混在大队军马群中的嘎嘎,一颗心都要飞起来了,这是他第一次参与真正的战争。
战马群在戈壁上狂奔,每过半个时辰,骑士就在马背上上下翻飞,从一匹战马的背上跳跃到自己的另一匹战马背上战马脚步不停,从中午到堪堪天黑,大军就已经离开乌鸡城一百五十里开外。
哈密国的军队终于有了军队的模样,回鹘军人也终于有了一丝盘旋如鹘的模样。
击杀莫格昌达两部落,冷平不认为是什么难事,唯一要担心的就是这两部落会逃跑。
茫茫戈壁草原上,想要捉住一些流窜的牧人,这个难度太大了。
再有两天,大军就会赶到巴里坤湖,冷平准备在这里分兵,一部突袭莫格部落,一部突袭昌达部落,还有一部分需要再外围警戒,诛杀漏网之鱼。
主将领一支兵马,副将领一支兵马,这毋庸讳言,至于第三支警戒人马,冷平将目光投在悄无声息的站在大帐里的嘎嘎身上。
冷平知道嘎嘎在哈密国的地位,即便是现在还年轻,却是大王最信赖和看重的后起之秀,发配来他的军中,大王培养铁嘎的意图非常明显。
冷平思虑了一下,将一支令箭递给铁嘎道:“你,负责外围绞杀,务必不让一个敌人逃脱。”
铁嘎单膝跪地接过令箭,然后收回怀里,继续站在军帐中听将军安排军务。
“此战之要,在于快,在于突然,唯有如此才能在减少伤亡的情形下,完成大王均令。
各部完成自己军务之后,在昌达部落营地集合,然后继续快速的向北横扫,在巴里坤湖周边制造出一片五百里的无人区。
让即将到来的野蛮人找不到一口食物,找不到一口干净的水源。
明日三更造饭,四更出发,然后分头行动,诸位,此为军务,万万不可失期,违令者斩!”
第三十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嘎嘎的任务不太难,只要跟着大队向东走一天半之后就转道向北,控制野马谷一带的制高点,方圆三十里就在眼皮子底下了。
将军冷平只给了五百人,也就是两个中队的人马,其中一个中队的队长是一个年近四十的老兵。有这位老兵在,冷平认为嘎嘎这里就不应该出现什么问题。
这是一场大规模的狩猎活动……
太阳下行军的黑甲军极为辛苦,将士们即便在黑色的铠甲外面罩上白色的披风,很容易吸收热量的黑色战甲依旧很热,人体在铠甲里面就像身处蒸笼一般。
嘎嘎对这一次难得外出出任务极为看重,汗水已经泡湿了内衣,牛皮靴子里滑腻腻的,按照嘎嘎的经验,等大军到了目的地,自己的靴子里至少能倒出一两斤汗水来。
水壶里的水甜不甜咸不咸的很难喝,即便是这样也要节省着喝,现在可没有功夫让他到处找水喝。
巴里坤草原指的是巴里坤方圆百里之地,过了百里,就是白花花的盐碱地。这里只有一些耐盐碱孤的蓬蓬草东一簇西一簇的装点着戈壁。
感受到马蹄踩踏大地的动静,三寸长的小蜥蜴快速的钻进蓬蓬草里,躲避将要到来的危险。
老队长彭良见嘎嘎赶路赶得辛苦,却一声不吭默默忍受,不由得对这个纨绔有了新的认识。
两马并行的时候,彭良掏出自己的水壶递给了嘎嘎,嘎嘎要拒绝,见老队长目光坚定,就接过来,拔出塞子大大的喝了一口。
水很冰凉,嘎嘎忍不住又喝了一口,然后恋恋不舍的把水壶还给了老队长。
老队长吐掉嘴里的盐碱土笑道:“是不是很惊奇?”
嘎嘎连忙道:“您的水为什么会是冰凉的?”
老队长嘿嘿笑道:“学着点。”说着话就松开了战马缰绳,任由战马随着大队狂奔,身体随着战马起伏而起伏,人和马似乎融为一体了。
老队长掏出一块脏啦吧唧的手帕包在水壶上,一口水喷在手帕上吗,然后就用力的摇晃。
天气热到了几点,不一会手帕上的水就干了,老队长将水壶递给嘎嘎,示意他喝一口。
嘎嘎喝了一口,果然,水壶里的水变得冰凉可口。
“这是为何?”
老队长摇摇头道:“不知道,反正军伍里都是这么弄水喝的,至于是谁发现的,谁传出来的,怎么个道理,没人知道。校尉,这么赶路不是个办法,天太热了,就算是兄弟们能受得了,战马也受不了,前面十里地开外,有一处水泉,兄弟们在那里停一下,让战马喘口气,等太阳落山了,我们再走不迟。”
嘎嘎犹豫一下道:“野马谷距离这里还有百十里路……”
“校尉放心,能赶得急,今天头上一丝云彩都没有,将军他们也不会全速赶路,只要今晚到达野马谷,就不算失期,也不妨碍军务。”
嘎嘎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歇息一阵子。”
老队长立刻朝身边的一个骑兵吼了一嗓子,那个